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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xx》中國大陸範圍獨家許可協議

  本遊戲獨家許可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xx(以下簡稱“甲方”)與廣州市家庭醫生線上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2015 年 x 月XX日在廣州市越秀區簽署。

  甲方:

  地址:

  公司電話:

  聯絡人:

  手機:

  郵箱:

  乙方: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郵箱:

  鑑於甲方自主研發了一款名為《xx》的手機網路遊戲軟體,並享有該軟體的全部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可向全球任意第三方授予該款軟體相關權利。

  鑑於甲方同意將《xx》在許可區域內的出版發行權和運營權獨家授權給乙方,許可區域為中國大陸地區,該手機遊戲軟體的可執行環境為安卓系統、iOS系統或其他智慧手機作業系統。

  第一條:定義

  本協議中,相關術語具有下列含義:

  1.1 “本協議”:指本遊戲在許可區域內的獨家許可協議。

  1.2 “遊戲獨家許可授權”:指甲方作為遊戲及其衍生產品在全國範圍內的全部智慧財產權和所有權的擁有者,同意授予乙方在協議區域和3年協議期限內獨家運營 《xx》手機遊戲在全國範圍排出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自身的安卓系統、IOS系統和其他手機系統版本的專有權。且甲方不得將本遊戲在授權地區內再授權給第三方或自行發行。甲方在協議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將遊戲的核心原始碼,美術素材等與產品相關的所有資源向第三方進行洩露擴散,不得在遊戲整體系統上使用替換美術資源等類似行為進行再次發售,如發生以上情況及類似情況,甲方應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實際遊戲產生的收益分成,並全額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遊戲獨家許可授權”包括但不限於:

  1.2.1獨家運營:在協議期限內,甲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授予乙方在協議區域內安卓系統、IOS系統和其他手機系統出版、運營、推廣、發行、分銷、銷售遊戲的許可權,以及授予乙方的分銷商和終端使用者在協議區域內從事遊戲服務的許可權。該許可權是獨家的、專有的和不可轉讓的並排出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自己。

  1.2.2 架設遊戲伺服器:甲方在協議期限及協議區域內,自費採購符合遊戲要求的軟體及

  IDC資源、搭建符合要求的軟硬體環境,以便甲方安裝伺服器端程式。

  1.2.3 市場推廣遊戲:乙方在協議期限及協議區域內,擁有對遊戲進行廣告、銷售和其他推廣行為的權利和義務。

  1.2.4 發行遊戲:指在協議期限及協議區域內,乙方從事遊戲的客戶端發行。

  1.2.5 銷售遊戲時間、遊戲道具等虛擬產品、開發與線上遊戲銷售相關的線上付款途徑:在協議期限及協議區域內,乙方擁有對遊戲透過遊戲時間和/或遊戲道具進行銷售和收費,以及發展第三方作為銷售渠道和付費途徑的權利和義務。乙方擁有對遊戲時間和/或遊戲道具進行銷售和收費的自主定價權。

  1.2.6 獨家使用標識:在協議期限及協議區域內,使用與遊戲相關的資訊、形象、商標、遊戲名稱和產品標識(以下簡稱“標識”)的獨家許可權,該許可應包含在協議區域內與遊戲相關的全部權利。該許可權是獨家的、專有的和不可轉讓的並排出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自己。

  1.3 “協議區域”:中國大陸地區範圍內的遊戲推廣渠道,(不包括港澳臺地區)。

  1.4 “遊戲”:指《xx》手機網路遊戲安卓系統、IOS系統和其他手機系統版本和其他手機系統版本軟體程式及其補丁的最新版本,軟注登記證號是。

  1.5 “使用者資料和使用者資料庫”:指乙方透過運營遊戲而獲得的終端使用者個人資訊、使用者帳號、支付歷史記錄等資料。用於存放以上使用者資料的資料庫稱為使用者資料庫。使用者資料的所有權由乙方所有,甲方擁有該部分使用者的查詢、知曉權。

  1.6 “遊戲資料和遊戲資料庫”:遊戲資料包括終端使用者透過使用客戶端軟體建立的虛擬角色資料、遊戲世界中產生的各類虛擬角色、虛擬物品資料等,以及所有與遊戲有關的日誌資料。用於存放以上游戲資料的資料庫稱為遊戲資料庫。

  1.7“終端使用者”:指與乙方簽定關於遊戲終端使用者協議的人。

  1.8“智慧財產權”:指版權(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出版發行權、攝製電影電視權、改編權、翻譯權等)、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權、商品商標權(包括註冊商標及未註冊商標)、服務商標權(包括註冊商標及未註冊商標)、前述權利的申請權、專有技術、保密資訊、貿易和業務名稱,以及在任何國家受到保護的類似任何其他權利。

  1.9 “工作郵箱”:指協議雙方的代表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就日常工作進行交流和商討的工作郵箱。郵件內容並不影響本協議。

  1.10 “實際收入”:指乙方遊戲使用者充值到賬後,由渠道商扣除各渠道費用及分成稅費的實際金額。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應在遊戲合約簽約完成當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完整、最新的遊戲客戶端, 以使乙方能夠介入測試,並就產品的合理性進行評估和調整建議。

  2.2 甲方有義務在乙方提出運營需求後7個工作日內,為遊戲架設伺服器。因購買伺服器、作業系統軟體、資料庫軟體、防火牆、頻寬、下載等所帶來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甲方在架設伺服器過程中產生的損失或糾紛與乙方無關。

  2.2.1甲方根據正常運營的實際需求搭建伺服器環境,並且為甲方提供授權產品所使用的伺服器最高管理員許可權。

  2.2.2甲方有義務提供安全保障伺服器,包括但不限於:

  2.2.2.1 甲方有義務保障該伺服器的硬體正常、與遊戲相關的全部遊戲伺服器、計費伺服器的網路連線正常,以及與網際網路的連線正常。

  2.2.2.2 甲方承諾該安全保障伺服器僅用於收集安全相關的資料,不會主動改變伺服器上任何其他資料。

  2.2.3甲方有權利和義務確保伺服器和相關遊戲的安全,保護遊戲免受盜版和駭客攻擊。

  2.3 甲方有義務在乙方提出運營需求後7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遊戲市場營銷所需的相關資料及資料。這些資料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完成的文字資料、網站材料、遊戲介紹資料、遊戲海報、美工資源、動畫和影片、遊戲地圖資料、遊戲NPC資料和遊戲裝備資料等。

  2.4 甲方交付給乙方的遊戲應符合下列條件:

  2.4.1遊戲的客戶端軟體和伺服器端軟體必須完整。

  2.4.2遊戲的客戶端軟體和伺服器端軟體需透過CD或網際網路提供給乙方。

  2.4.3遊戲的客戶端軟體和伺服器端軟體能實現下述功能:線上遊戲服務。

  2.4.4遊戲的客戶端軟體和伺服器端軟體沒有重大錯誤(嚴重Bug或錯誤)。

  2.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技術支援,具體內容如下:

  2.5.1提供關於購買伺服器及為安裝伺服器所需裝置成本和費用的資訊。

  2.5.2負責進行測試域內資料中心伺服器的初始安裝、軟體安裝、伺服器維護,保證遊戲可以正常啟動。。

  2.5.3在本協議期限內,提供遊戲錯誤或邏輯錯誤修正的技術支援。

  2.5.4有關網際網路和遊戲伺服器安全的技術諮詢。

  2.5.5甲方收到乙方有關遊戲版本合理性的意見後,甲方應當予以尊重並儘快協商執行。

  2.6 除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遊戲玩法、線上運營活動的支援,包括但不限於製作特定場景、特定任務、特定人物、特定活動、特定裝備等。然而乙方應提前遞交書面申請,甲方將在評估後提供解決方案。

  2.7遊戲運營期間,甲方不得透過技術手段非法套取遊戲中的虛擬貨幣及道具,通過出售虛擬貨幣及道具套現。

  2.8甲方至少每個月提供一次運營活動和遊戲內容的版本更新補丁,更新內容由甲乙雙方協商。

  2.9甲方保證對所提供的合作網路遊戲產品(包括著作權、技術、文字、圖片、數字或字母組合及視音訊內容等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內容)享有合法有效的智慧財產權或經合法授權,不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電信運營商政策以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情形。如因上述違規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所付遊戲收益分成,並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訴訟費、賠償第三方的費用等。

  2.10甲方有義務為協議遊戲辦理合法運營所需資質(包括但不限於版署遊戲版號和文化部遊戲產品備案),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2.11甲方協助乙方提供客戶服務支援,主要協助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遊戲內設定客服資訊引導、協助乙方客戶服務的遊戲內問題解答等相關工作。

  2.1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準確的資料查詢後臺(甲方必須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如有扣量等假資料行為,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以便乙方能隨時掌握該產品的詳細收入資料,與合作運營商官方後臺進行對賬事宜。

  2.13甲方有為遊戲的銷售而開發線上支付系統的權利與義務。且甲方負責遊戲運營過程中,遊戲運營計費通道建設所需的SDK(包括但不限於合作渠道的計費SDK、登入認證、統計等SDK)的.搭建。乙方協助提供各合作渠道的接入引數以及接入檔案,配合甲方的接入配合工作。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協議期間,乙方提出修改遊戲BUG,甲方應在3日內修改完畢,並提交給乙方確認。

  3.2乙方有義務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為甲方提供完整、正確、合法的推廣服務,並應在合作 遊戲專題頁面內充分展示合作遊戲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相關介紹、新聞和宣傳 活動等等,並保證上述內容的實時更新。

  3.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義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事項,亦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 名譽和企業形象的行為。

  3.4乙方保證不對甲方產品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彙編,不得破壞其完整性(包括程 序程式碼、資料等),不得刪除其上的有關甲方版權的說明或申明等資訊,且不對甲方軟體的 資料進行任何形式的抓取和收集;乙方保證不透過使用加殼、衍生等任何手段,打包、變造、 變更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業務,或透過其他第三方產品和業務呼叫、啟動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業 務,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5乙方保證對乙方渠道擁有合法的權利或者得到相關權利人的許可,能夠用於本協議約 定之合作。同時,乙方應自行負責推廣過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性,保證推廣方式的合法性,不 進行任何虛假宣傳,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在先權利。如有需要得到相關部門許可的,應事先 得到必要的許可。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 應予賠償。

  3.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約定的全部或部分授權轉讓或分授權給其他任何第三 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3.7乙方負責合作遊戲的遊戲內容相關的客戶服務工作並承擔因此所需的成本。甲方應就合 作遊戲的遊戲內容相關的客服工作向乙方提供充分、合理的支援,並在合作使用者就合作遊戲 的遊戲內容問題向乙方要求客服或諮詢的,甲方及時向合作使用者提供乙方的客服聯絡方式或 協助合作使用者與乙方客服人員取得聯絡,甲方無義務解決遊戲內容的客戶服務問題,但有支 持和引導使用者解決客戶服務問題。

  3.8 乙方在協議期限內,有權利和義務按照本協議第1.2條的詳細規定,對遊戲進行出版、發行、推廣、分銷、線上服務等。乙方應承擔運營所發生的全部市場宣傳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媒體廣告費用、公關費用、促銷材料(點卡、海報等)費用、當地交易會中的產品推廣費用以及其它必要費用。

  3.9 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全國統一公司中國名稱、遊戲中國名稱、公司標識、商標、網址及相關具體組合。乙方有權將遊戲名稱改為適合協議區域當地情況的名稱,但應當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3.10乙方在確定遊戲運營(包括但不限於虛擬產品、遊戲內道具、網上CD-KEY等數字化產品的銷售;遊戲光碟、衍生物品等實物產品的銷售;遊戲內廣告等)的銷售價格時,需提前十個工作日對甲方進行書面通告。相關檔案將作為本協議附件予以儲存。

  第四條:分成和結算

  5.1 乙方向甲方支付分成如下: 本協議遊戲產品(安卓和IOS越獄分成)當月流水低於200萬及以下的部分分成為,雙方獲得使用者充值扣除渠道費和通道費乘以相應的比例具體公式如下:

  甲方應得收入=(總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費用)-稅點)×

  乙方應得收入=(總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費用)-稅點)×當月流水超過200萬以上的部分即分成為,雙方獲得使用者充值扣除渠道費和通道費乘以相應的比例具體公式如下:

  甲方應得收入=(總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費用)-稅點)×

  乙方應得收入=(總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費用)-稅點)×本協議遊戲產品IOS正版分成,雙方獲得使用者充值扣除渠道費和通道費乘以相應的比例具體公式如下:

  甲方應得收入=(總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費用)-稅點)×30%

  乙方應得收入=(總流水-渠道分成(指渠道扣除的分成,渠道支付等費用)-稅點)×70%

  5.2結算流程:

  5.2.1遊戲正式商業化運營後,針對遊戲的實際收益,乙方應在運營商對賬及支付款項完成後立刻書面通知甲方,並提供該月營運報表並載明營運收益及甲方應得收益分成等資料。甲方核對無誤後,開據正式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6%)向乙方請款。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甲方所的款項。

  5.2.2如甲方提供的是稅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乙方有權在應付給甲方的金額中扣除3%的稅費損失;如提供的是普通發票的,乙方有權在應付的甲方的金額中扣除6%的稅費損失。

  5.2.3 遊戲一旦停服,涉及到使用者退款,將按照雙方分成比例做出相應的退款。以實際退款資料統計為準。

  甲方指定的許可使用費和分成應匯至如下銀行帳戶:

  戶名:

  開戶行:

  篇二:《軟體銷售合同模板》

  合同編號:

  軟體銷售合同

  買方(甲方):

  賣方(乙方):XX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年月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軟體銷售事宜,秉著平等友好、互惠互利、充分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定義

  1.“合同”系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構成本合同的其它檔案;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2.“產品”係指乙方所開發的,滿足本合同技術要求的軟體。

  3. “軟硬體環境”係指本產品上線執行所需要的場地、計算機硬體、配套軟體、資料庫、網路裝置等相關條件的配置及建立。

  4. “驗收”係指雙方確認乙方在合同項下的工作成果是否符合合同約定的行為。

  5.“關鍵里程碑或階段性工作”係指需求確認、安裝、上線、驗收等相關工作。

  6.“工作日”係指中國大陸法定工作日。

  7.“合同金額”係指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應付給乙方的款項。

  8.“上線”係指本產品透過測試,經雙方認可後投入使用。

  9.“維護期”指乙方按照維護協議或條款對其提供的產品進行執行維護的週期。

  10.“質保期”指從本合同對應產品上線之日起乙方對該產品進行免費維護的期限。

  二、合同標的及金額

  (本報價僅限附件約定需求內容,如有新增個性化需求,雙方另行協商或按照____萬元/人月進行結算。)

  三、產品技術要求

  滿足_______產品應達到的技術指標和引數,詳見合同附件。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

  (1)乙方應配合甲方確定產品需求,根據合同約定的技術要求完成產品交付。

  (2)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產品交付執行所需的軟硬體環境。

  (3)乙方應配合甲方對產品進行除錯與安裝,以確保軟體的正確安裝與使用。

  (4)乙方指定專案經理全程參與專案並處理有關事宜,定期向甲方彙報合同履行情況,協助甲方對產品或專案進行驗收,與甲方共同保障本合同預期目標的實現。

  (5)負責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使用培訓。

  (6)乙方應按約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

  2. 甲方

  (1)甲方應負責提供產品需求說明,配合乙方確定產品技術說明、技術規範要求與產品描述,向乙方提供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產品正常交付而需使用的資訊、資料、資料。

  (2)甲方應提供乙方產品所需的軟硬體環境,確保滿足乙方軟體執行環境的需求,併為乙方提供便利的工作條件。

  (3)在產品安裝除錯時如牽涉到第三方的配合,甲方負責協調第三方的配合工作,以確保產品的順利安裝和正常使用。

  (4)甲方應負責產品或專案的驗收。為便於乙方專案管理需要,甲方應配合乙方對專案的完成情況即每一關鍵里程碑或階段性工作進行簽字或蓋章確認。甲方應在乙方提出有關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如屆滿未予回覆或無約定理由未予確認的,則視為確認。

  (5)甲方授權其專案經理(聯絡方式:)對相關報告及驗收檔案進行簽署,甲方專案經理在相關報告、確認單及驗收檔案上的簽字具有甲方確認的效力;甲方變更專案經理的,應在上述變更前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金額。

  五、支付或結算方式

  1. 本合同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圓) 2. 報酬支付方式及時限

  (1)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圓)。

  (2)產品安裝完成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總額的20%,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圓)。

  (3)產品上線完成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總額的20%,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圓);非乙方原因未進行上線的,甲方亦應付清前述款項。

  (4)產品驗收完成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總額的10%,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圓)。

  3. 乙方賬戶資訊

  公司名稱:XX股份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招行分行 賬號:XXXXXXXXXXXXXXX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在甲方確保滿足合同第五條的要求並支付首筆款項後,通知乙方派人安裝;乙方應及時響應,向甲方派遣經專門訓練的工程師去甲方機房現場安裝除錯。

  七、驗收方式

  乙方提出申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根據雙方約定的驗收標準,甲方組織雙方以現場測試方式進行驗收,並由甲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若甲方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或無約定理由拒不確認的,則視為產品驗收透過。 八、產品維護及升級

  1、系統實行有償維護。在系統安裝、除錯完畢並上線後即進入質保期。乙方提供月的質保期,質保期滿後如需乙方繼續提供維護服務,甲方應在質保期滿前1個月,就該系統的維護與乙方簽訂技術保障協議,收費標準:元/年。

  2、若乙方產品在結構、平臺、功能上有重大變化的升級,其升級費用由雙

  方協商,乙方承諾提供優惠的升級費用和良好的服務。

  3、乙方總部提供7*24小時不間斷的電話諮詢及遠端登入服務。

  4、乙方不定期組織使用者培訓班,培訓有關軟硬體整合方面的實際操作規程及技術發展的最新動態;乙方屆時將培訓事宜以書面傳真(或E-mail)形式通知甲方。

  九、禁止招聘

  1. 在甲乙雙方存在合作關係及合作關係終止後一年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僱傭乙方聘用或曾經聘用的員工,或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除非該員工已從乙方離職屆滿兩年。

  2. 乙方如發現甲方違反上述約定,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並按甲方所違約僱傭或錄用的員工崗位、級別和數量支付相應違約金。若甲方違約僱用或招聘乙方普通員工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為違約僱用或招聘的人數乘以10萬元;若甲方違約僱用或招聘乙方管理人員(工程專案經理、實施主管、技術骨幹等),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為違約僱用或招聘的人數乘以30萬元。

  十、保密義務

  1.乙方鄭重承諾,不會將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產品情況等商業秘密,以任何形式透露給第三方。

  2.甲方也不能將本產品所涉及的設計思想、產品結構、技術文件等技術資料轉讓、銷售、贈送或洩露給第三方。

  3.甲乙雙方應保守在合作過程中獲悉的對方的技術資訊與經營資訊,該義務不因本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消滅。

  4. 本合同項下的“商業秘密”是指:

  (1)與專案有關的任何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

  (2)客戶資料、未釋出產品、商業計劃、行銷資訊、投資資訊、財務狀況、圖紙、技術訣竅、計算機程式、原始碼、研究方案及其他資料;

  (3)在披露之時或之前,披露方以文字或標識指定為商業秘密的資訊及檔案;

  (4)其它符合法定商業秘密構成要件的資訊。:

  篇三:買賣合同範本(通用合同)

  買方:(簡稱甲方) 賣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就甲方 專案部購買乙方 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產地、品牌、規格、顏色、材質、數量、單價

  第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保修

  2.1產品的質量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執行,乙方保證產品符合環保標準及要求,並符合國家有關有害物質排放的相關標準、規範,同時應符合甲方對該產品的特殊要求: 。乙方對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保證安裝、使用後能夠透過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驗收。

  2.2乙方對產品的質保期為:年,自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開始計算,質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免費維修或做更換處理,逾期按每天 元累計計算違約金。

  第三條、計量方法

  以乙方根據甲方通知實際交付的數量為準,由甲方總庫、分庫庫管員和採購人員 共同驗收簽字確認。雙方約定誤差在內。 第四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由乙方按國家規定標準包裝,如無相關標準按雙方約定的有利於保護產品的方式進行包

  裝,包裝物由乙方負責供應,不回收。雙方約定的包裝物和包裝方式為:

  第五條 交貨地點、方法及期限

  5.1交貨地點為甲方工地現場指定地點。指定地點即: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通知乙方將貨物運到其他地點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但甲方應在交貨前24小時內通知乙方)。標的物所有權自交貨時轉移至甲方。

  5.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負責送貨;

  (2)乙方負責委託第三方運輸,甲方負責運費;

  (3)甲方自提自運。 5.3貨物裝卸採用第 種方法執行:

  (1) 乙方負責裝卸;

  (2)乙方負責裝、甲方負責卸;

  (3)甲方負責裝卸。 5.4交貨期限:

  雙方約定乙方在 年月 日前交貨,或按甲方通知的時間、規格、數量、品名交貨,但甲方應提前小時通知乙方。

  第六條、交貨和結算憑證的特別約定

  6.1 交貨時雙方應做好書面記錄,明確品名、數量、質量、規格等貨物基本情況及交貨時間、地點,相應送貨單必須由甲方相應的總庫、分庫庫管員和採購人員、專案經理共同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完善相關結算憑證的審批手續,在甲方財務部掛帳後方有效,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交貨義務。甲方總庫 、分庫庫管員 和採購人員 。

  6.2乙方委託 (身份證號碼: )作為結算憑證的經辦人,受託人在結算憑證上的簽字行為,視為乙方確認。

  6.3材料交付驗收程式:

  6.3.1每次送貨後,必須使用乙方提供的經雙方認可的送貨單,並由乙方委託人員在送貨單的結帳聯上簽字確認送貨數量,甲方庫管人員才予以驗收。若乙方實際送貨的數量比送貨單上明確的數量少,則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貨都應按扣除本次差量為雙方的實際結算量。乙方每發生一次差量,還應按本協議第10.7條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2 乙方須在送貨後五日內憑甲方認可的送貨單、材料入庫驗收單到甲方開具內部結算付款憑證作為結算依據之一,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當次貨款。乙方從送貨單開票之日起90日內須完善甲方審批及財務掛賬手續,否則該送貨單自動失效,並視為乙方放棄收取該筆貨款的權利。若甲方有關人員故意拖延相關結算單據的簽字時間,乙方可及時函告甲方,甲方應予以及時處理。

  6.4乙方明確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員 (包括但不限於施管人員、專案經理、處長、庫管員等)任何時候以甲方或甲方相關專案部的名義向乙方出具的欠據、收據、承諾及其他任何經濟法律文書等,必須經甲方分管、主管領導稽核確認後,並在5日內到甲方加蓋公章方為有效,否則無效,由此產生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七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7.1產品的價格,以雙方約定的為準。 7.2貨款結算與支付: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次,按甲方財務制度和下表約定結算支付款項,並以乙方到甲方辦理完各項審批手續之日為付款起算日。

  第八條、驗收和封樣約定

  8.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當提供相關樣品由甲方總庫和乙方經辦人共同確認後進行封。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檢查到乙方的貨物與封樣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

  10.2條承擔違約責任。

  8.2雙方按國家規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驗收,雙方交接時只對數量、包裝、外觀等進行驗收,質量、規格、型號等以國家相關部門檢驗為準或者以安裝、使用後相關部門驗收為準。

  第九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9.1包裝不符合約定或者破損的,則由雙方開箱檢查,檢驗產品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則由乙方更換。如當時不能發現問題的,則在今後發現情況後,甲方有權隨時提出異議。

  9.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0.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含延誤工期、業主索賠損失)。

  10.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由乙方負責退貨、更換,並從合同約定交貨之日起至更換後產品符合約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貨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要求退貨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時間退還已經支付的貨款外,還應按已付貨款的20%支付違約金,乙方未能按時退還貨款的,還應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違約責任。

  10.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每逾期一天 元累計計算並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損失(含業主索賠等損失)。

  10.4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10.5乙方保證所交產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產品,甲方在任何時候發現上述情況,有權隨時要求乙方退貨、更換,並按本條2款承擔違約責任。若已經安裝或使用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包含返工、業主索賠等損失)。

  10.6安裝或者使用後,因乙方產品原因不能透過相關部門驗收的,視為乙方產品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條第2款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返工及業主索賠等損失。

  10.7乙方應當按供貨量如實報量,若乙方虛報供貨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虛報量貨物價值的20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第十一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經甲方確認,允許按(1、4)項執行:

  (1)延期履行;

  (2)部分履行;

  (3)不履行合同;

  (4)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其它約定條款

  13.1交貨時,乙方應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檔案及相關使用說明等,否則,視為乙方交付的貨物質量不合格。

  13.2乙方收款時,應當出據合法有效並符合稅務機關要求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付款。

  13.3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應該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其他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5 天內付清,否則按同期銀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約定的損失包括因產品原因引起的業主索賠等。

  13.4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3.5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地點、電話聯絡,各種通知以電話聯絡的,自電話接通之時為送達;以信函聯絡的,自信函發出後三日為送達。

  13.6凡遇規格與合同不符,應當另行以補充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廉政合作

  14.1乙方不得宴請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或禮券。

  14.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現乙方工作人員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並及時通報甲方。

  14.3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14.4乙方工作人員有義務就甲方工作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舉報;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或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並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總價款的基礎上減少 10%後作為甲方應付貨款,並由乙方對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14.5如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員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並只按合同總價款的50%辦理結算。

  第十五條、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並知道其真實意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時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結算單據辦理結算,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