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求學指南> 佛山禪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佛山禪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佛山禪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佛山禪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佛山禪城區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1、透過積分取得入讀禪城區公辦學位資格的新市民子女;

  2、小學招收年滿六週歲的'未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初中招收取得學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發現在讀的小學生重新申請新生入學的,非小學應屆或無學籍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初中入學的,取消錄取資格。)

  3、有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的智障殘疾兒童,請直接與禪城區啟智學校或其他特殊學校聯絡入學。

  辦理流程

  (一)提出申請:申請人攜帶所需材料到所屬鎮街行政服務中心視窗提出申請。

  (二)稽核評分:相關職能部門登陸積分系統對積分材料進行稽核評分。

  申請人的積分材料經稽核未透過、相關部門要求其提供原件當面核實的,申請人應配合提供,否則視為放棄該項積分。

  (三)積分彙總:區積分辦彙總積分結果,並提供積分查詢,新市民可登入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個人積分;申請人對積分結果有異議,可在積分結果公開查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鎮街積分辦提出複核申請。積分複核期內未申請複核的視為認可公示的積分,逾期不予受理複核。

  (四)積分公示:在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資訊系統、佛山市新市民服務資訊網、禪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等官方網站進行積分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申請必備材料

  為節省等候和辦理時間,請申請人按下列序號整理好所需提交的積分材料。

  (備註:1、夫妻雙方同為禪城區新市民,只需積分高一方申請即可;2、所有申請材料一次性提交。)

  1、《禪城區新市民積分申請表》,收原件(1份)(注:填表時務必寫清楚申請人聯絡手機號碼,否則影響申請人查詢積分時接收簡訊及聯絡申請人)。

  2、居民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廣東省居住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4、子女戶口簿和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如《出生醫生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