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我終身難忘的一件事的作文
雖然那件事距今已有三年之久了,但它依然深深地鐫刻在我的心中,令我難以忘懷。
那時我才五歲多。有一天清晨,媽媽帶我去參加北京市國際象棋少兒錦標賽。為了趕時間,我們便打了一輛計程車去賽場。快下車時,我突然感覺到有一個硬硬的東西在我的腳底。我低頭一看,原來是一部精美的手機。我拽了一下媽媽,又指了指地。媽媽一看是手機,猶豫了一下,便彎腰撿了起來,放進自己的.包裡,隨後下了車。
剛下車,我便迫不及待地問媽媽:“這是別人的手機呀!你怎麼能要呢?快放回去吧!”媽媽解釋說:“我不是要別人的手機。我撿手機是為了找到失主。要是把它放回去的話,失主怎麼能找著呢?再說,要是別的坐計程車的人撿到了,說不定就會將手機佔為己有了。”我默不作聲了。
過了一會兒,手機鈴聲響了。媽媽拿起那部手機和人交談著。沒多久,我看見一位男子急匆匆地向媽媽跑來。媽媽小心翼翼地掏出了一部手機,我下意識地一看,啊!竟然是媽媽撿到的那部手機。媽媽把手機交給了那位男子。那位男子連聲道謝,並拿出二百元塞給媽媽。媽媽使勁地把錢往外推,說:“這是我應該做的,怎麼好意思要你的錢呢?我女兒還要比賽呢,我得走了。”說完,媽媽便趕緊拉著我的手離開了。
每當我回憶起這件往事,耳畔便會響起媽媽語重心長的話語:“不勞而獲,將別人的東西佔為己有是可恥的。只有透過自己辛勤勞動掙來的東西,才是最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