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寫一件開心的事作文500字
【篇一】
在我的腦海中,一件件往事如貝殼一般撒在“海灘”上,這些事有喜的、有憂的、有壞的、有好的。今天我就拾一枚裝有快樂事的貝殼給你們看吧!
今年的寒假我一直都在老家度過,年初三的時候,大姑、表哥,他們都回到了老家。正好,老家沒有啤酒了,爸爸就叫我去買啤酒。
走著走著,我發現地下有一個錢包,我馬上撿起錢包,錢包裡面有五六百元,還有什麼《龍珠AF》《使命召喚6》哇!我想:要是我有六百元,我會買到很多東西,還有等爸爸媽媽出去了以後我就可以瘋狂的.玩遊戲。我正想得如痴如醉時,這是我發現,前面有個人正在地上邊找東西邊說:“我的錢包呢?我的錢包呢?”莫不是我的那個,我暗自想:我撿到了這麼多的錢比我一年的零花錢還多。但我耳邊有兩個人在對話,一個人說:“不給,這樣你會有多少好處哇!”另一個說:“給!你是少先隊員,做人要誠實,要拾金不昧。”這兩個聲音在我耳邊迴響,最後我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後者。我把錢包還給了叔叔,那位叔叔表揚了我,我心裡了滋滋的,比吃了蜜還甜。
這時太陽已經下到了半山腰,因為我回得太遲了,還捱了罵。可我不後悔。因為我是一名合格的少先隊員。
你們說,我那天該不該快樂?
【篇二】
最令我快樂的一件事是樂於助人,用我微薄之力來幫助人。我就是靠這個信念來要求自己,也是用行動來證明自己。
記得在我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那是下著大雨的傍晚。當時我和媽媽走到樓下時,我踩到了一個鼓鼓的東西,出於好奇心我把它撿起來一看,原來是個錢包。裡面有身份證、飯卡、銀行卡等等。錢包應該放錢的可是卻沒有。於是我聯想到媽媽曾經被可惡的小偷偷過包,就是把錢拿走後丟在了路邊,也是被好心的人送到了派出所。想到當時媽媽著急和氣憤的樣子(錢丟了可以再賺,可裡面還有存摺、鑰匙、身份證等等),我的腦袋裡好像也看到了失主著急的樣子。於是我不容分說地決定和媽媽把它送到派出所。這時媽媽聽到我的見意後表示非常贊成,便迫不及待地冒著大雨走到派出所。警察叔叔對我們進行了簡單的詢問和記錄,表示一定儘快找到失主。
幾天後派出所果真傳來了好訊息,根據身份證的資訊找到了失主,我十分高興。原來失主是礦業大學的大二學生。失主在電話裡對我說:“剛從河南老家回徐上學,回到學校才發現錢包沒有了,正為這事心煩呢!丟了身份證要到老家重新辦理,即耽誤上課又要破費。飯卡丟了也不能在食堂吃飯,這幾天都是借同學的錢渡過的。最重要的是銀行卡存著這學期的零用錢和學雜費,可沒身份證又無法補辦銀行卡。真把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當派出所通知我時,我真的非常激動。真是太感謝你了小朋友!”我聽完大姐姐的話後也特別高興,並且告訴大姐姐安心學習吧!
我想幫助別人真是件快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