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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敘文的寫作基礎

記敘文的寫作基礎

  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小編收集了描寫記敘文的寫作基礎,歡迎閱讀。
 

  一、記敘文的概念和特點

  [記敘文的概念]

  記敘文,是敘述、描寫人物、事件、景物的文章。

  即透過人物的言行、事情的經過,來表達一定的中心思想。

  或者說,記敘文是透過記敘人物、事件,來表明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種文體。

  記敘文不是狹義的文體概念,它是泛指以敘述、描寫為主的寫人、記事、寫景、狀物等文章。寫人、記事、摹景、狀物均屬廣義的記敘,以這些表達方式為主的文章,叫記敘文。

  [ 記敘文的特點]

  1、以人、事、物、景為寫作物件;

  2、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

  3、透過對事物的描述,用來反映現實生活,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

  4、記敘文的主題,一般是透過對人事物的描述表現出來煌,而不是由作直接講出來的。

  【記敘文·寫作】二、記敘文的型別

  A、一般來說, 記敘文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簡單記敘文”:只記一人一事,篇幅比較短小;

  另一種是“複雜記敘文”:所記的人和事件,不限於一個或一件;寫作方法也比較複雜。

  記敘文包括範圍很廣 ,童話、故事、散文、遊記、參觀記、訊息、通訊、報告文學、人物傳記、回憶錄、家史、短篇小說、長篇小說,都屬於記敘文的範疇。

  B、記敘文字身也較複雜,它又可公為四種類型:

  寫人、記事、寫景、狀物。

  寫人、記事,只是側重不同,二者密不可分。寫人要敘事;記事要有人。只是人、事在不同的文章裡描述的程度不同:

  寫景、狀物有密切關係,其實質是詠物抒情,“情景”是二者合一之體現。景也是物(是有觀賞價值的物),關鍵在“情”,然“情”之依託物,乃景、物及表達方式(敘述、描寫、議論等)。

  【記敘文·寫作】三、記敘文的表達方式

  記敘文的主要表達方式是記敘和描寫,但它並不排斥議論、說明和抒情。

  複雜的記敘文,往往是敘述、描寫、議論、和抒情相互結合。

  為什麼會這樣來表達呢?

  1、因為在記敘文中,所寫的人、所記的事、所描摹的事物,總要有作者的看法,總要表達自已的感情。

  這種對人或事物發表看法,進行評論——這就是“議論”;

  這種對人或事物,表達自已的'愛憎感情——這就叫“抒情”。

  2、一篇好的記敘文,,不能單純敘述、描寫,而要在敘述、描寫過程中,夾以議論、抒情。

  3、寫記敘文 ,除了運用主要表達方式(記敘和描寫)外 ,為了突出形象、加深主題,常常用到到議論、抒情和說明;但議論、抒情應恰到好處使文章更形象生動,更富有感染力,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從上述可見:敘述、描寫——是記敘文的主要表達方式;

  議論、抒情——是記敘文常用的表達方式。

  【記敘文·寫作】四、記敘文的“六要素” (上) (上)">

  1、記敘文的“六要素”

  所謂“六要素”,就是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

  任何一篇完整的記敘文字,都不能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否則,敘述就會出現疑竇,出現懸念;或者有頭無尾,線索中斷;或者來路不明,無中生有。

  2、記敘文的“六要素”也是敘述、記事的“六要素”。

  3、怎樣理解 “六要素”?

  因為一件事情,都要發生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環境(地點)裡,有一定的人物參加。凡事情都有其起因(原因)、經過、結果。這些都是寫記敘文的主要內容,必須寫具體,重點內容要寫詳細、寫充實,才能達到一篇記敘文的寫作目的。

  要想把一件事情說清楚,只有將與這事情有關的主要因素,交代清楚,就能把這個故事(事情、事件),即文章,顯得完整、有條理。

  也只有把六要素,交代清楚了,才能更好地表現主題思想。

  四、記敘文的“六要素” (下):靈活運用“六要素

  在文章中,如何處理 “六要素”呢?

  ——要根據文章的實際情況,靈活地加以運用。

  A、用三個“要素”,就能寫成文章。

  寫一篇文章,對所寫的人物、事件,都要有所側重。只要能抓住其中三個要素,就可以寫出一篇好篇文章。

  在“六要素”中,時間、地點是最主要的要素。

  因為 ,一切事物都存在一定的時間、地點(空間)裡;一切事物又都是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內發生,發展,進行演變的。

  所以, 時間、地點,必須交代清楚(交代即可,不等要詳寫)。

  在一篇文章裡,只要抓住不同的時間、地點的變化,就能突出典型環境、典型人物,就能寫同很有特色的記敘文章來。

  B、“六要素”的位置。

  時間、地點——通常在文章前面作簡要交化;

  人物——隨事件發展,陸續登場;

  吸引人結果——作倒敘方法描述;

  還可以最後交代原因——以作懸念。

  C、有時,有的要素,可不用出現。

  “六要素”,是否在文中都得出現?——這要從實際情況而定。

  若,時間、地點,是人所共知的;或由其他之描述也能反映出來的;或不交代也沒有多大影響的要素——則可省略不寫。

  如果事件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結局可以不寫,以給人留下回味之餘地。

  D、以時間為例,看“六要素”的交代方法可靈活多樣。

  □ 一般的交代:

  ×年×月×日

  早晨、中午、傍晚

  ○ 代替法:

  透過“太陽昇起來了”、“烈日當空”、“夕陽西下”“夜幕降臨”、“天邊染上了紅霞”等來代替時間的變化。

  ◎ 精確到:

  時、分、秒

  ※ 大概:

  “以前”、“古時候”、“前不久”、“最近”。

  【記敘文·寫作】五、記敘文的寫作要略(一)、定要素

  記敘文的寫作,要從三個方面入手:

  定要素;

  搭架子;

  會表達。

  【定要素】

  [相同點]

  時間、地點——這是寫文章的共同要素,一般都應寫入文章。

  [不同點]

  一是,對人物和事件,在每篇目文章裡的“側重點”不同,所以各類文章的主體部分(主要內容)的重點內容也不同(或人、事、物、景)。

  寫人=時間+地點+人;

  記事=時間+地點+事(原因、經過、結果);

  寫景=時間+地點+景(過去、現在、未來);

  狀物=時間+地點+物;

  抒情=時間+地點+情(見景生情、睹物思人)。

  【記敘文·寫作】五、記敘文的寫作要略(二)、搭架子

  記敘文的寫作,要從三個方面入手:

  定要素;

  搭架子;

  會表達。

  (二)、搭架子

  搭架子——這是記文的結構安排問題。

  開頭——要簡明、要點題。

  中間——有“六定”:

  1、定(分)段;

  2、定各段詳略;

  3、定事——記一事或幾事(一詳,餘略);

  4、定人——寫一人或幾人(一主,餘從);

  5、定表達——以敘述為主,兼議論或抒情;;

  6、定過渡、照應——使文章曲折、波瀾。

  結尾——要扣題;收束有力、發人深省、令人回味。

  【記敘文·寫作】五、記敘文的寫作要略(三)、善表達

  要善於運用各種表達方式,寫好記敘文。

  這就必須知道各種表達方式的作用和表現方法。這也是寫作中的大事。

  敘述、描寫——是記敘文的主要表達方式;

  [敘述]

  敘述是作者對人物、事件、環境作一般交代和說明,不作細緻刻畫。

  一般用在:具體情節,事情因、果、經過的敘述。

  [描寫]

  描寫是對人物、事件、環境所作的繪聲繪色、細緻入微的描寫和刻畫。要用生動富有感情的、形象的語言,著重刻畫人、事、物的具體狀態和細節特徵。

  議論、抒情——是記敘文兼用的表達方式。

  [議論]

  記敘文的議論,是為了直接點明和加深所寫事物的意義,即文章的中心思想。

  在記敘文中穿插的議論,可起到畫龍點睛作用;有的在段落之間加上一兩句議論,還可起到承上啟下作用。

  記敘文中的議論,可先敘後議,也可先議後敘;有的是不直接對人、事、物發表議論,而是由文中的人物去發議論、作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