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寫作基礎知識精選:通知類公文
,公文種類主要包括:命令(令)、議案、決定、指示、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函、會議紀要。
公文作為傳達和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聯絡和處理各級機關公務的工具,體現著組織的意志,表達著組織的主張,顯現著組織活動的行為目的。因此,公文的種類和體式取決於公文的性質和公務活動的內容與方式。不同的文種反映著公文不同的內容與作用。各機關在擬製公文時,必須從實際需要出發,根據本機關的職權範圍、所處地位與發文目的,正確使用文種。在機關單位,除了應用公文之外,經常用到的還有常用文書。常用文書包括:計劃類、總結類、講話類和資訊類等。
通知
一、通知的概念
通知適用於批轉下級機關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釋出規章;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執行的事項;任免或聘用幹部。通知大多屬下行公文。
二、通知的種類
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用於印發本級機關,批轉下級機關,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以及釋出某些行政法規等。
指示性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某一項工作作出指示和安排,而根據公文內容又不必用“命令”或“指示”時,可使用這類通知。
知照性通知。用於告之各有關方面周知的事項等。這種通知傳送物件廣泛,對下級、平級均可傳送。
事務性通知。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就某一具體事項佈置工作,交待任務;同級機關及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就某一項具體工作的進行或某一具體問題的解決要求對方配合、協助辦理等。
任免、聘用通知。用於任免或聘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等。
三、通知的寫作格式
通知的寫作形式多樣、方法靈活,不同型別的通知使用不同的寫作方法。
(一)印發、批轉、轉發性通知的'寫法。標題由發文機關、被印發、批轉、轉發的公文標題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須把握三點:對印發、批轉、轉發的檔案提出意見,表明態度,如“同意”、“原則同意”、“要認真貫徹執行”、“望遵照執行”、“參照執行”等;寫明所印發、批轉、轉發檔案的目的和意義;提出希望和要求。最後寫明發文日期。
(二) 批示性通知的寫法。標題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組成,也可省去發文機關名稱。正文由緣由、內容包括要求等部分組成。緣由要簡潔明瞭,說理充分。內容要具體明確、條理清楚、詳略得當,充分體現指示性通知的政策性、權威性、原則性。要求要切實可行,便於受文單位具體操作。
(三)知照性通知的寫法。這種通知使用廣泛,體式多樣,主要是根據通知的內容,交代清楚知照事項。
(四)事務性通知的寫法。通常由發文緣由、具體任務、執行要求等組成。會議通知也屬事務性通知的一種,但寫法又與一般事務性通知有所不同。會議通知的內容一般應寫明召開會議的原因、目的、名稱,通知物件,會議的時間、地點,需準備的材料等
(五)任免、聘用通知的寫法。一般只寫決定任免、聘用的機關、依據,以及任免、聘用人員的具體職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