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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敘文寫作基礎知識

2015記敘文寫作基礎知識大全

  一、記敘文的概念和特點

  [記敘文的概念]

  記敘文,是敘述、描寫人物、事件、景物的文章。

  即透過人物的言行、事情的經過,來表達一定的中心思想。

  或者說,記敘文是透過記敘人物、事件,來表明作者思想感情的一種文體。

  記敘文不是狹義的文體概念,它是泛指以敘述、描寫為主的寫人、記事、寫景、狀物等文章。寫人、記事、景、狀物均屬廣義的記敘,以這些表達方式為主的文章,叫記敘文。

  [ 記敘文的特點]

  1、以人、事、物、景為寫作物件;

  2、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

  3、透過對事物的描述,用來反映現實生活,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

  4、記敘文的主題,一般是透過對人事物的描述表現出來煌,而不是由作直接講出來的。

  二、記敘文的型別

  A、一般來說, 記敘文分為兩種:

  第一種是“簡單記敘文”:只記一人一事,篇幅比較短小;

  另一種是“複雜記敘文”:所記的人和事件,不限於一個或一件;寫作方法也比較複雜。

  記敘文包括範圍很廣 ,童話、故事、散文、遊記、參觀記、訊息、通訊、報告文學、人物傳記、回憶錄、家史、短篇小說、長篇小說,都屬於記敘文的範疇。

  B、記敘文字身也較複雜,它又可公為四種類型:

  寫人、記事、寫景、狀物。

  寫人、記事,只是側重不同,二者密不可分。寫人要敘事;記事要有人。只是人、事在不同的文章裡描述的程度不同:

  寫景、狀物有密切關係,其實質是詠物抒情,“情景”是二者合一之體現。景也是物(是有觀賞價值的物),關鍵在“情”,然“情”之依託物,乃景、物及表達方式(敘述、描寫、議論等)。

  三、記敘文的表達方式

  記敘文的主要表達方式是記敘和描寫,但它並不排斥議論、說明和抒情。

  複雜的記敘文,往往是敘述、描寫、議論、和抒情相互結合。

  為什麼會這樣來表達呢?

  1、因為在記敘文中,所寫的人、所記的事、所描的事物,總要有作者的看法,總要表達自已的感情。

  這種對人或事物發表看法,進行評論——這就是“議論”;

  這種對人或事物,表達自已的愛憎感情——這就叫“抒情”。

  2、一篇好的記敘文,,不能單純敘述、描寫,而要在敘述、描寫過程中,夾以議論、抒情。

  3、寫記敘文 ,除了運用主要表達方式(記敘和描寫)外 ,為了突出形象、加深主題,常常用到到議論、抒情和說明;但議論、抒情應恰到好處使文章更形象生動,更富有感染力,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

  從上述可見:敘述、描寫——是記敘文的主要表達方式;

  議論、抒情——是記敘文常用的表達方式。

  四、記敘文的“六要素”

  1、記敘文的“六要素”

  所謂“六要素”,就是人物、時間、地點、事件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

  任何一篇完整的記敘文字,都不能缺少其中任何一項,否則,敘述就會出現疑竇,出現懸念;或者有頭無尾,線索中斷;或者來路不明,無中生有。

  2、記敘文的“六要素”也是敘述、記事的“六要素”。

  3、怎樣理解 “六要素”?

  因為一件事情,都要發生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環境(地點)裡,有一定的人物參加。凡事情都有其起因(原因)、經過、結果。這些都是寫記敘文的主要內容,必須寫具體,重點內容要寫詳細、寫充實,才能達到一篇記敘文的寫作目的。

  要想把一件事情說清楚,只有將與這事情有關的主要因素,交代清楚,就能把這個故事(事情、事件),即文章,顯得完整、有條理。

  也只有把六要素,交代清楚了,才能更好地表現主題思想。

  在文章中,如何處理 “六要素”呢?

  ——要根據文章的'實際情況,靈活地加以運用。

  A、用三個“要素”,就能寫成文章。

  寫一篇文章,對所寫的人物、事件,都要有所側重。只要能抓住其中三個要素,就可以寫出一篇好篇文章。

  在“六要素”中,時間、地點是最主要的要素。

  因為 ,一切事物都存在一定的時間、地點(空間)裡;一切事物又都是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內發生,發展,進行演變的。

  所以, 時間、地點,必須交代清楚(交代即可,不等要詳寫)。

  在一篇文章裡,只要抓住不同的時間、地點的變化,就能突出典型環境、典型人物,就能寫同很有特色的記敘文章來。

  B、“六要素”的位置。

  時間、地點——通常在文章前面作簡要交化;

  人物——隨事件發展,陸續登場;

  吸引人結果——作倒敘方法描述;

  還可以最後交代原因——以作懸念。

  C、有時,有的要素,可不用出現。

  “六要素”,是否在文中都得出現?——這要從實際情況而定。

  若,時間、地點,是人所共知的;或由其他之描述也能反映出來的;或不交代也沒有多大影響的要素——則可省略不寫。

  如果事件的結果是顯而易見的——結局可以不寫,以給人留下回味之餘地。

  D、以時間為例,看“六要素”的交代方法可靈活多樣。

  □ 一般的交代:

  ×年×月×日

  早晨、中午、傍晚

  ○ 代替法:

  透過“太陽昇起來了”、“烈日當空”、“夕陽西下”“夜幕降臨”、“天邊染上了紅霞”等來代替時間的變化。

  ◎ 精確到:

  時、分、秒

  ※ 大概:

  “以前”、“古時候”、“前不久”、“最近”。

  五、記敘文的寫作要略

  (一)、定要素

  記敘文的寫作,要從三個方面入手:

  定要素;

  搭架子;

  會表達。

  【定要素】

  [相同點]

  時間、地點——這是寫文章的共同要素,一般都應寫入文章。

  [不同點]

  一是,對人物和事件,在每篇目文章裡的“側重點”不同,所以各類文章的主體部分(主要內容)的重點內容也不同(或人、事、物、景)。

  寫人=時間+地點+人;

  記事=時間+地點+事(原因、經過、結果);

  寫景=時間+地點+景(過去、現在、未來);

  狀物=時間+地點+物;

  抒情=時間+地點+情(見景生情、睹物思人)。

  (二)、搭架子

  記敘文的寫作,要從三個方面入手:

  定要素;

  搭架子;

  會表達。

  (二)、搭架子

  搭架子——這是記文的結構安排問題。

  開頭——要簡明、要點題。

  中間——有“六定”:

  1、定(分)段;

  2、定各段詳略;

  3、定事——記一事或幾事(一詳,餘略);

  4、定人——寫一人或幾人(一主,餘從);

  5、定表達——以敘述為主,兼議論或抒情;;

  6、定過渡、照應——使文章曲折、波瀾。

  結尾——要扣題;收束有力、發人深省、令人回味。

  (三)、善表達

  要善於運用各種表達方式,寫好記敘文。

  這就必須知道各種表達方式的作用和表現方法。這也是寫作中的大事。

  敘述、描寫——是記敘文的主要表達方式;

  [敘述]

  敘述是作者對人物、事件、環境作一般交代和說明,不作細緻刻畫。

  一般用在:具體情節,事情因、果、經過的敘述。

  [描寫]

  描寫是對人物、事件、環境所作的繪聲繪色、細緻入微的描寫和刻畫。要用生動富有感情的、形象的語言,著重刻畫人、事、物的具體狀態和細節特徵。

  議論、抒情——是記敘文兼用的表達方式。

  [議論]

  記敘文的議論,是為了直接點明和加深所寫事物的意義,即文章的中心思想。

  在記敘文中穿插的議論,可起到畫龍點睛作用;有的在段落之間加上一兩句議論,還可起到承上啟下作用。

  記敘文中的議論,可先敘後議,也可先議後敘;有的是不直接對人、事、物發表議論,而是由文中的人物去發議論、作評價。

  [抒情]

  記敘文中抒情有兩種情況:

  一是,在敘述的基礎上,直接抒發對事物的思想感情;

  二是,間接抒情,是寄情於人、事、物中,在敘述、描寫的字裡行間,滲透著作者的感情,用情景交融、情事結合的內容,使人受到感染。

  ◎ 記敘文要綜合運用各種表達方式。

  要以敘述、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兼用、少用議論、抒情。

  因為記敘文是要充分地具體敘述、描寫客觀事物,讓事實本身說話。

  議論、抒情用在文章開頭、結尾、中間,或寫在與事間均可。

  這幾種表達方式,要自然地結合在一起,使文章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

  (四)、巧立意

  [巧立意]要明確1、2、3、4,四件事!

  1、“立意”,就是確立主題,也就是寫出來的文章,所表達的中心思想。

  2、確立的主題,要注意兩個問題:

  一是, 審清題意,做到全域性在胸;

  二是, 明確主題,做到突出中心。

  3、確定記敘文主題時,要做到“三要”:

  一要,有積極意義(主題思想必須是健康的,有教育義);

  二要, 集中(不能是多中心);

  三要,含蓄(主政工要蘊含在具體的記敘和描寫,之中, 一般不宜用明顯的話語揭示出來。)

  4、在明確主題時,要考慮到記敘的內容,來定中心:

  寫人記敘文——要表現人物的思想性格;

  記事記敘文——要寫出事件所蘊涵的意義(或政治思想、或哲理、或情趣的);

  寫景記敘文——要寫出個人對景物深刻的感悟(熱愛之情);

  狀物記敘文——要透露出樂趣,或託物言志,要表現對人或現象之情感。

  (五)、記敘文的“頭” 與“尾”

  記敘文常用的開頭法:

  開門見山開頭——直截了當地交代了要寫的事情的起因和必要的要素;也可開宗明義,一落筆便直觸主題(中心)。

  懸念法開頭——先造成懸念,讓讀者產生懸想;

  環境描寫開頭 ——以生動的環境描寫起筆,來渲染氣氛;

  警句開頭——以含蓄深刻的名言警句開頭。

  此外, 記敘文也可用下列方法開頭:

  議論開頭;

  抒情開頭;

  說明開頭;

  人物開頭;

  景物開頭;

  設問開頭;

  倒敘開頭;

  回憶開頭……

  開頭,要揭示中心、要簡要、要引人入勝。

  記敘文常用的結尾法:

  照應開頭,點題結尾;

  自然結尾;

  引用闡發結尾;

  省略號結尾;

  還可以用下列方法結尾:

  總結全文,畫龍點睛;

  議論抒情,深化主題;

  展望未來,鼓舞號召;

  結尾是文章的結束部分,也是文章有機組成部分。結尾要能起到點明或深化主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