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張去華傳》閱讀答案及參考答案
閱讀下面的文言文,完成4—7題。
張去華,字信臣,開封襄邑人。幼勵學,敏於屬辭。召試,授御史臺主簿,屬三院議事,不得預坐。謂所親曰:“簿領①之職,非壯夫所為。”即棄官歸鄭州,杜門不出者三載。
建隆初,始攜文遊京師,大為李昉所稱。明年,舉進士甲科,即拜秘書郎、直史館。以歲滿不遷,上章自訴,因言制誥張澹、盧多遜、殿中侍御史師頌文學膚淺,願得校其優劣。太祖立召澹輩與去華臨軒策試,命陶谷等考之。澹以所對不應問,降秩,即擢去華為右補闕,賜襲衣、銀帶、鞍勒馬。朝議②薄其躁進,以是不遷秩者十六年。荊湖平,命通判道州。去華上言:“桂管為五嶺衝要,令劉鋹保境固守,賴之為捍蔽,若大軍先克其城,以趣番禺,如踐無人之境。”有詔嘉獎。
從太宗徵太原,監隨駕左藏庫,就命為京東轉運使。雍熙中,王師討幽州,去華督宋州饋運至拒馬河,就命掌河北轉運事。三年,知陝州,未行,著《大政要錄》三十篇以獻,上覽而嘉之,因留不遣。會許王尹京,命為開封府判官。未幾,有廬州尼道安訟弟婦不實,府不為治,械繫送本州島。弟婦即徐鉉妻之甥。道安伐登聞鼓③,言鉉以尺牘求請,去華故不為治。上怒,去華坐削一任,貶安州司馬。
真宗嗣位,遷給事中、知杭州。兩浙自錢氏賦民丁錢,有死而不免者,去華建議請除之,有司以經費所仰,固執不許。在洛葺園廬,作“中隱亭”以見志。景德元年,改工部侍郎致仕。三年,卒,年六十九。
去華美姿貌,善談論,有蘊藉,頗尚氣節。然不飾邊幅,頗為清議所貶,以是不登顯用。
(《宋史·張去華傳》有刪節)
【注】:①簿領:謂官府記事的簿冊或文書。②朝議:包括有皇帝在的廷議或皇帝不在只有“九卿”、“王大臣”的集議。③登聞鼓,是懸掛在朝堂外的一面大鼓。
4.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不得預坐 預:預先,提前
B.願得校其優劣 校:較量、比較
C.澹以所對不應問 應:回應,回答
D.以是不登顯用 顯用:重用
5. 以下各句中,全都表明張去華“敏於屬辭”“尚氣節”的一項是: ( )(3分)
①上章自訴願得校其優劣 ②有死而不免者,去華建議請除之
③在洛葺園廬,作“中隱亭”以見志 ④簿領之職,非壯夫所為
⑤以趣番禺,如踐無人之境 ⑥著《大政要錄》三十篇以獻
A.①②⑥ B.③④⑤ C.①③④ D.②⑤⑥
6. 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 )(3分)
A.張去華從小就努力學習,在文章言辭上有一定的長處。後來被授予御史臺主簿,但他覺得大丈夫不應久居人下,於是棄官回家鄉,三載杜門不出。B.宋太祖趙匡胤建隆二年,張去華中了進士並被授予官職。任職滿一年沒被提拔,他就上奏章指張澹、史師頌等文學膚淺,願意與他們一較高低。
C.雍熙三年,張去華知陝州,未出發時,寫下三十篇《大政要錄》獻給皇上,皇上因此留下了他。後任開封府判官被尼姑控告而削官,貶為安州司馬。D.宋真宗時,張去華任杭州知府。建議免除已死去那些人的人丁賦稅,有關部門藉口經費所仰,固執不許。後來在洛修建園廬,作“中隱亭”以表現心志。
7.用現代漢語翻譯下面文言文。(10分)
(1)朝議薄其躁進,以是不遷秩者十六年。
(2)道安伐登聞鼓,言鉉以尺牘求請,去華故不為治。
參考答案:
4. A.(預:參與、參加)
5. C.(②表明張去華體恤民情,關愛百姓。⑤表明他有見識,有戰略眼光。可能稍有爭議的是:③張去華的主張沒有被採納,憤而在洛陽建園居住以“見志”,應該也是“尚氣節”的體現;⑥寫下洋洋灑灑的三十篇《大政要錄》,應該是屬文綴辭的表現,但內容卻是施政方略,有點與題若即若離,所以正確選項裡沒選它)
6. A.(“大丈夫不應久居人下”錯,壯夫,意思是大丈夫,但“久”字沒有依據,應是他認為這職位沒有決定權,“不得預坐”,就無法盡展其才,所以才說:“簿領①之職,非壯夫所為。”)
7.【參考譯文】(1)朝臣們在集中評議(張去華)時鄙薄他的急於進取(熱衷於仕進),因此(張去華)有十六年都沒有得到升遷。(句意2分,“薄”“ 躁進”和“ 不遷秩者十六年”的句式)(2)道安敲響登聞鼓,說徐鉉用書信向張去華求情請託,(所以)張去華故意不懲治。(句意2分,“伐”“ 尺牘”“ 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