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孟浩然
《送張參明經舉兼向涇州覲省》
朝代:唐代
作者:孟浩然
十五彩衣年,承歡慈母前。孝廉因歲貢,懷橘向秦川。
四座推文舉,中郎許仲宣。泛舟江上別,誰不仰神仙。
註釋:
①張參:父張,開元中為涇州別駕。為柬之之侄,陽人。說詳《全唐詩人名考證》。明經舉:參加明經科考試。涇州:治所在今甘肅徑川縣北。覲省:拜望父母。
②綵衣:同“采衣”。《儀禮·士冠禮》:“將冠者采衣紛在房中南面”。注:“采衣,未冠者所服”。
③承歡:指侍奉父母。
④孝廉:應明經試者之稱。每年州舉秀才、孝廉送尚書省參加考試,稱歲貢。
作者簡介:
孟浩然(689-740),男,漢族,唐代詩人。本名不詳(一說名浩),字浩然,州陽(今湖北陽)人,世稱“孟陽”。浩然,少好節義,喜濟人患難,工於詩。年四十遊京師,唐玄宗詔詠其詩,至“不才明主棄”之語,玄宗謂:“卿自不求仕,朕未嘗棄卿,奈何誣我?”因放還未仕,後隱居鹿門山,著詩二百餘首。孟浩然與另一位山水田園詩人王維合稱為“王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