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績效工資方案模板合集三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作用,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根據《英德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英人字43號)和《石灰鋪中心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幹傾斜的原則。
4、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學校統一考核的專案及標準:
1、行政崗位津貼:校長是學校班主任津貼的200%。在期末由中心小學辦公室統一進行考核發放。
2、班主任津貼:以50元為基數,每生再加2元,計算方法50+2n=各班主任津貼。(n為班級人數)
3、報賬員:按每月30元發放,並由學校考核發放。
4、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中心小學提取行政崗位津貼後,按餘額人平到學校由學校進行考核發放。
四、考核內容和量化辦法
考核分五個月計算,一學期合計500分。
1、考勤(10分)。
主要考核教師出勤情況。病假(附醫院證明)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10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英教100號)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2、工作量(30分)。
課程由學校安排代上的,加代課教師每節1分,事假每節課扣相關教師1分,病假的每天要扣相關教師1分。缺一次值日或送學扣0、5分(公假除外)。
3、加分辦法
(1)關於教師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承擔公開課等分別視級別加3—15分不等。
(2)班級管理評比等優秀的由學校加5—20分。
(3)學校領導按每週1、5課時加3分計算。
4、教育教學教程(30分)。
(1)備課。每缺1次備課扣10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2)上課。不按時上課、遲到(上課鈴響後5分鐘未進教室)扣1分,擅自離開課堂(超5分鐘)扣1分/次,直至扣完30分為止。
(3)認真批改作業。採用百分制,提倡批改作用時教師予以書寫鼓勵性的評語,作業不及時批改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另有規定和考核),直至扣完30分為止。
(4)認真輔導。對“培優扶差”物件生採取個別輔導或談話每月一次,並作好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
(5)認真考查學生。落實“週週清”及單元測試工作,沒少一次扣5分,直至扣完30分為止。
(6)教師聽課。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10節以上,按要求寫好聽課記錄,每少一次扣1分,學期進行統計考核。
(7)不服從分工的每一次扣5分。
學校組織的集體性教育教學活動,除公差或婚喪嫁娶產假外,()缺1次或1節扣1分,缺1天扣6分;曠課1次或1節扣3分,曠課1天扣10分。
(8)工作效率。未按時按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的,每一次扣1分,催一次加扣1分。
5、教育教學業績(30×5)。
教學成績,由學校制訂制度分三個等次按學期進行考核。一等獎100分;二等獎98分;三等獎95分;未達到三等獎85分。具體如下:(按百分制計算,擔任雙科的取平均值計算)。
學前班、一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分以上一等獎;平均分70—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9分三等獎。
二年級語文、數學科:平均分75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8—74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73分三等獎。
四年級語文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四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語文科:平均分66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0—65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5—59分三等獎。
五年級數學科:平均分6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55—5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50—54分三等獎。
五年級英語科:平均分70以上一等獎;平均分65—69分二等獎;平均分達到60—64分三等獎。
注:凡抽考科目獲鎮前五名分別加40分、35分、30分、25分、20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辦法:
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報帳員津貼)
-------×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全校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享受學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或病假累計超過3外月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產假除外)。
(2)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考查測試任一項得分為零的教師;
(3)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當事人;
(4)脫產學習的;
(5)停發工資的;
(6)學期中途解除聘用合同或辭職、自動離職的;
2、在師德師風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相關規定,構不上組織處理的,酌情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實際計算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學校領導小組於當月28日負責統計,個人月得分公示3個工作日。
七、成立“石灰鋪大田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
組長:丘仕恆
組員:張大漢;許志強;劉桂芬。
八、本方案經學校全體教師透過並報石灰鋪中心小學批准後實施。
附教師簽名:
大田小學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一、基本工資
930元/月
二、效益工資
北一樓、北二樓、北三樓按營業收入的4.5%,南三樓按營業收入的5%提取效益工資,各組廚師、配菜、衛生按1.2:1:0.6的比例分配,北四樓自助餐廳、南二樓教工餐廳按北一樓、北二樓、北三樓、南三樓各崗位平均效益工資計算。
三、工齡津貼
5年以上(含5年)10元/月,10年以上(含10年)20元/月。
四、組長津貼
組長(每組10人以內)260元/月,每增加1人增加10元/月;副組長(每組10人以內)160元/月,每增加1人增加10元/月。
五、節日補助
開學、端午、中秋、教師節、元旦每次發節日補助100元,春節200元。
六、獎金
1、全勤獎:全年內無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缺席會議,發放全勤獎金200元。
2、優秀員工獎:年終被評為優秀員工,發放獎金100元
3、優秀班組獎:每組人平100元。
4、服務標兵獎:每人100元。
5、安全獎:每人200元。
七、其它
1、自助餐廳加班:男6元/天,女5元/天。
2、教工餐廳客餐:按照客餐桌數,每桌補助15元,大包房客餐按主廚、服務員各20元/桌補助。
3、早晚班津貼:北一樓、北二樓白案廚師早班按10元/天補助,油案按5元/天補助;南三樓白案廚師早班按300元/期補助;體育生晚班按200元/月補助。
4、高溫津貼:暑假期間按5元/天補助。
5、出勤:曠工一天扣200元;事假一天男扣100元,女扣80元;集會遲到扣10元/次,缺席扣20元/次。
6、保險:按合同法規定為職工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報銷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用。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縣教育體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幹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摺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後得分。
4.以上三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後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後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二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後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後得分。
3.以上兩項合併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後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後得分。
**鎮中心校
XX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