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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方案

有關績效工資方案集錦7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書面計劃。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方案10篇,歡迎大家分享。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號檔案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佔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佔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根據長人聯字[20xx]3號檔案《關於市直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補貼實施方案》的檔案精神,我校對在職人員績效工資額度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放等做了調整,並形成《長春市第一實驗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將執行此方案。

  一、執行時間

  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額度,從20xx年12月1日起執行,每年執行12個月。

  二、執行範圍

  我校在編人員、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的人員。

  三、績效工資總額的組成

  1、年終一次性獎金。

  2、節假日補貼。

  3、現行的生活補貼。

  4、20xx年11月規範後的津貼補貼(陽光工資)。

  5、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

  四、發放辦法:

  在職人員的現行生活補貼發放渠道不變,即由單位自籌,經統發中心發放;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的50%由市財政補助,其餘部分由我校自籌解決。

  五、績效工資的專案設定

  共設立5個欄目即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

  六、工齡補貼、課時費、出勤獎金、代課費、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等五專案的具體解釋:

  (一)工齡補貼

  按參加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每滿一年增加工齡補貼2元。

  (二)課時費:

  1、標準:

  滿課時為每週18節,每月按四周計算。

  中學高階教師每課時15.5元,每月為:15.5×18×4=1116

  元;小學高階教師每課時11.5元,每月為:11.5×18×4=828

  元;小學一級教師每課時8.5元,每月為:8.5×18×4=612

  元;小學二級教師每課時5.5元,每月為:5.5×18×4=396元

  工人課時費計為中級工560元/月,普工500元/月。

  2、發放辦法:

  (1)每週上18節課及18節以上的教師以周實際上課節數乘以相應職稱標準的課時費。

  (2)有教學任務,但不滿18節課的教師及沒有教學任務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其滿工作量。該同志每天的課節視為3.6節,該教師的課時費以實際出勤天數乘以3.6節課再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3)有教學任務但每週課時不滿18節的教師,學校在核定其工作量時視為不滿工作量的人員,該教師的課時費以本月實際上課的節數乘以相應的職稱標準。

  (三)出勤獎金:

  1、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2、發放辦法:

  (1)在完成已規定的工作任務外,病假一天(含累計病假一天),事假一天(含累計事假一天)不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2)當月統計病假超過一天者(含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自病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15元;如累計病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25元。

  (3)當月統計事假過一天者(含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自事假第二天起,每增加一天扣除當月出勤獎金30元;如累計事假超過一天者每增加一天扣除當出勤獎金40元。

  (4)自病假或事假第二天起,累計病假超過兩週(含兩週)、累計事假超過一週(含一週)者,扣除當月出勤獎金。

  (四)代課費:每代一節課增加一課時費用。體育教師間操一週按一課時計算。課時費計算標準詳見“六、課時費標準”。

  (五)班主任費(副班主任費):班主任費80/月,副班主任費40/月。

  七、其他有關政策問題

  (一)在新增績效工資的同時,我校原生活補貼中超出省直同職務人員生活補貼部分進行沖銷(在職57元、離退休47元),真正實現同城同待遇。

  (二)在職人員職務發生變化的,從任職後的下一個月起執行新任職務的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在職人員退休後,從離退休的下一個月起,執行退休人員的新增生活補貼標準。

  (三)規範後的地方性津貼補貼,不作為職工醫保、住房公積金等按比例繳費專案的繳費基數。

  (四)離退休人員按《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的相應金額落實到個人。

  (五)在職人員執行新增績效工資額度標準、離退休人員執行新增生活補貼標準後,學校自行設定的行政類(校長、主任、教研員、組長、班主任等)、教學類(首席、骨幹等)獎金專案同時廢止。

  (六)長人聯字[20xx]3號檔案規定,執行新增績效工資後,各單位一律不得在國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資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變相發放津貼、補貼和獎金。

  (七)學校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新增績效工資和新增生活補貼,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八)績效工資的組成中含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執行此方案後年終一次性獎金、節假日補貼不再發放。

  (九)本方案中出勤獎金髮放辦法與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第二條第四點不一至,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執行本方案。《教職工考勤制度》的其它條款繼續執行。

  (十)此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後,以往有關工資方案同時廢止。

  附表:

  1、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新增績效工資標準表

  2、市直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新增生活性補貼標準表

  xx小學

  二○xx年八月二十日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國家人事部、財政部和教育部《關於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最佳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係數

  按省教體廳檔案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係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係數為1.25;體育課時係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係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係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幹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透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並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後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彙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髮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後,發給剩餘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於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於80%優秀率小於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鑑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鑑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彙總,經校長稽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後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後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稽核程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透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稽核後,從20xx年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物件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並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複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幹、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摺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後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幹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幹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後納入人平核算。

  備註: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併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 組長:zz 成員:zz

  2、監督小組: 組長:zz

  3、考核形式 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佈,監督組複核後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 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係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係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製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製表。

  4、加班計算:⑴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路維護、校園部落格、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⑵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⑶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④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⑤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製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製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製表。

  7、專職安保(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製表。

  8、專職後勤人員(zz)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週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 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於10),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製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製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髮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願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並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zz第二年100,zz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方案 篇6

  根據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範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稽核後,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彙總幹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後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幹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複議,對於考核組難以答覆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幹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後,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併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後,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幹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範後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佔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佔30%。主要體現幹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幹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幹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後,剩餘部分作為單位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職工考核週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幹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幹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並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X局、人社局。

  經縣XX局、人社局稽核後,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範,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幹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准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幹部職工大會討論透過,考評細則一旦透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執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程式透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合規範程式的,予以審批,並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幹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幹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於幹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後,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透過報縣局批准後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佈,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透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後,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績效工資方案 篇7

  為規範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工作效率,提升教師教學能力,增強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進我校區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市、縣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結合我校區實際,現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15分)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同時做好學困生地轉化工作。服從領導,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各項公益活動,完成好學校安排的各項任務。(2分)

  2、熱愛學生,團結同志,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建立和諧校園,嚴格控制學生輟學率。(4分)

  3、樹立終身學習目標,積極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新的教改課改理念。(2分)

  4、積極主動參加愛校、護校,切實做好夜間輪流值班,確保學校財產不受損失。(4分)

  5、做好家訪工作,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瞭解學生的發展特長和缺陷,與家長達成共識,共同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與個性培養。(1分)

  因工作失誤,導致嚴重後果或因違反師德、社會工作等受到處理者此項不得分。

  二、師能

  1、教學設計(15分)

  所查科目及分值:語文15分、數學15分、英語15分、科學15分、品德15分。

  包班教師只查語文、數學。非包班教師教什麼查什麼。兼課教師取其各科平均值。

  2、作業(20分)

  科目及分值:主科:語文20分、數學20分、英語20分、科學20分

  副科:品德、音樂、美術、體育、微機

  (1)擔任多門主科的取其平均值。

  (2)只兼副科的得10分。

  (3)教主科兼副科的,副科不計分。

  3、優質課

  每學期各完小在人人一堂公開課的基礎上評選出20%的完小級優質課教師,優質課教師每人得2分。獲鄉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3分。獲得縣級優質課的教師每人得10分。

  4、教研

  (1)根據校區制定的教研計劃,參加集體教研活動,每人每學期底分5分,缺一次扣1分,組長加2分。

  (2)個人教研:期末檢查聽課記錄,每位教師每學期要求聽課20節,有評析,滿分2分。

  5、論文

  凡有教育局組織或校區推薦獲獎的論文、課件、文章、教學設計等,縣級加1.5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5分。

  三、工作量

  1、任課分

  每週每班按44節計算,每任一節課加0.3分,每兼任一科加0.3分。加分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2、學生人數分

  該教師在該班的學生人數分=本班學生人數×所任科目節數佔本班總課時數的比例(任兩個班以上的累加計算)

  3、加分

  (1)主管教師管理分=班數×0.3

  (2)凡在全縣統考或抽考中取得年級前5名的學科按名次加40分、30分、25分、20分、15分。(分配辦法:獲獎得分÷所有參考人數×本人所教參考人數)

  四、教學成績

  根據校區期末統考結果或縣組織的考試結果進行考評(校區決定)

  1、參考人數依建檔人數為準。

  2、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品德、科學。

  3、教學成績分值為150分。

  計算方法:該科教師成績分值=150÷該科第一名的考試成績分×該科教師所任科目取得的平均成績。

  4、兼課教師教學成績依3計算,取其平均值為該教師的教學成績分值。

  五、考勤

  1、每名教師每月考勤基礎分為5分。

  2、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1分。

  3、礦工一晌扣1分。

  4、根據校區請銷假制度規定,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3天內每晌扣0.1分,超過3天,每晌扣0.2分,不嚴格履行手續的按礦工處理。

  考勤以各學校考勤記錄為準,每月彙總上報校區。各校對考勤記錄和請銷假手續要嚴格保管,以備查驗。校區不定時進行抽查,發現考勤不實,該教師和該校主管人員當月考勤分為零分,並在校區通報批評。

  六、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為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