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績效工資方案模板集錦五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方案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工資方案 篇1
(一)崗位工資的實施。
1、專業技術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按本人現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正高階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一至四級崗位工資標準,其中執行一級崗位工資人員,需要經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階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五至七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八至十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助理級專業的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十一至十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員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工資標準。
在事業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專業技術崗位並完成崗位聘用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工資暫按以下辦法執行:聘為正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執行四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副高階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七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中級專業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助理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為員級專業技術的職務的人員,執行十三級崗位工資標準。待完成規範的崗位設定並按規定核准後,專業技術人員再按明確的崗位等級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
2、管理人員。
管理人員按本人現聘用的崗位(任命的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一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的部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二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局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三級職員工資標準;聘用在局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四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處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五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處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六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級正職崗位的人員,執行七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級副職崗位的人員,執行八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科員崗位的人員,執行九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辦事員崗位的人員,執行十級職員崗位工資標準。
3、工人。
工人按本人現聘用的崗位(技術等級或職務)執行相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具體辦法是:聘用在高階技師崗位的人員,執行一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技師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二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高階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三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中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四級崗位工資標準;聘用在初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技術工五級崗位工
資標準;聘用在普通工崗位的人員,執行普通工崗位工資標準。
國家制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規定,對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設定進行管理。各地區、各部門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報人事部備案。各事業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意見,按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崗位等級具體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規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級工資的實施。
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職年限和所聘崗位,結合工作表現,套改相應的薪級工資(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所限與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合併計算的所限,其中須扣除1993年以來除見習期外年度考核不計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計算工齡的在校學習時間,是指在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大專以上院校未計算為工齡的學習時間(只適用於這次分配製度改革,不涉及工齡計算問題)。在校學習的時間以國家規定的學制為依據,如短於國家學制規定,按實習學習年限計算;如長於國家學制規定,按國家規定學制計算。
任職年限,是指從聘用到現崗位當年起計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截至20xx年6月30日。
工作人員按現聘崗位套改的薪級工資,如低於按本人低一級崗位套改的薪級工資,可按低一級崗位進行套改,並將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與低一級崗位的任職年限合併計算。
工作人員高等級的崗位聘用到較低等級的崗位,這次套改可將原聘崗位與現聘崗位的任職年限合併計算。
工作人員按套改辦法確定的薪級工資,低於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薪級工資的,執行相同學歷新參加工作人員轉正定級薪級工資標準。
(三)績效工作的實施。
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
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制定績效工資分配的實施辦法。
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績效工資分配應以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為依據,合理拉開差距。
(四)津貼補貼的實施。
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實施範圍和類別的評估指標體系,建立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和實施範圍、類別調整機制。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方案另行制定。
規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管理。對在事業單位苦、髒、累、險及其他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和規範管理辦法,規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專案、標準和實施範圍,明確調整和新建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的條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除國務院和國務院授權的人事部、財政部外,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專案、擴大實施範圍和提高標準。
績效工資方案 篇2
為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體現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的分配機制,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分配原則,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資構成
1、現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補貼(崗位補貼、工齡工資、全勤、知貼、生活補貼、中艱津貼、電話費)、獎金組成。
2、增調部分
為使加班、外勤等補助核報工作程式簡化,本著人均增加的原則,現實行量化管理,維護服務部門在崗人員700元/人/月,技術業務部門在崗人員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門在崗人員500元/人/月。
二、工資核發
1、基本工資、補貼和獎金(8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按月核發。
2、績效考核獎金由現獎金的20%和增調部分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式
依據公司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簽訂的《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
1、部門考核、自查。
各部門每月按照部門考核辦法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及獎金髮放情況報分管領導審批後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核發。各部門每季度根據考核內容、標準和要求,對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領導彙報稽核後,向考核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報有關資料。
2、考核領導小組考核。
考核領導小組透過聽取彙報、實地檢視、重點抽查、查閱資料、聽取部門正職彙報、副職補充等方法,逐項考核確認,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見,並寫出初步考核報告(含績效考核獎金髮放比例)。
3、確定績效考核獎金髮放比例。考核領導小組向經理辦公會提交考核報告,經理辦公會確定部門考核結果(作為部門負責人的考核結果),並公示三天。
4、二次調整。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對部門負責人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核發。各部門根據公司確定的部門考核結果及部門月考核結果,對員工績效考核獎金進行二次調整,在部門公示一天後報人力資源部調整核發。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門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各自的員工績效考核辦法,經全體員工討論透過,提交分管領導稽核後報考核領導小組通過後執行。
2、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在崗員工。
3、分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根據各自實際參照執行。
4、本辦法由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基本工資;每月20日由各基層單位做表,上交企管部彙總,發放員工的月績效工資部分。
5、本檔案自發放之日生效,解釋權歸企管部。
績效工資方案 篇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於《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徵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範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範、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物件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範、簡約,易於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於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透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後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於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並報縣教育局批准後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併彙總後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髮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複執行⑴—⑷條。
⑺對於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鑑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准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准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於以辭退,並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專案在年度考核後一併發放。
績效工資方案 篇4
一、目的
為充分調動製造部員工工作用心性,提高勞動生產效率,建立起以崗位為基礎,以工作績效考核為核心的正向激勵機制,把員工的薪酬與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密切結合起來,實現薪酬管理與分配的制度化,規範化shu。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各製造部副經理以下所有從事非計件制及計件制工作的員工。
三、員工薪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根據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相關規定,本部門員工薪資由職級工資、工齡工資、點工工資及各項福利補(津)貼三部分構成,其中,職級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考核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
由各製造部制定內部員工薪資定級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崗位關鍵度、個人工作潛力等考量因素,參照《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製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範圍表》確定。
11基本工資
該部分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作為保障員工基本生活之部分,只與當月員工個人出勤狀況相掛鉤。
12考核工資
以各製造部崗位性質不同,該考核工資細分為非計件制考核工資和計件制考核工資兩大類,該部分不以職級工資總額的50%為限。各製造部自行制定部門內考核實施細則。
121非計件制考核工資
原則上非計件制工作崗位應依據崗位標準設立周嚴性關鍵業績指標予以考核。
122計件制考核工資
(1)計件制崗位應在完成勞動定額基礎上實施產量計件制考核。
(2)公司根據各製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的製造工資成本對各製造部計件工資進行總額控制,並於每月底彙總當月各製造部計件工資總額。酒類資料對由於各工序計件產量與各製造部交庫產量不一致造成的當月各製造部計件工資總額與應發計件工資總額不一致的情形,根據實際狀況放在次月調劑。
(3)各製造部根據各工序定額、計件單價和作業員當天產量直接計算當天個人應得計件工資。計件制考核工資由生管部統計人員彙總並經過核對後交人事、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發放事宜。
2點工工資
各製造部理解暫時沒有計件單價的工作及其他臨時突擊性工作任務的,在合理安排勞動定額前提下執行3元/小時的點工工資,此項工資在計件工資外單獨報批。(此項工資從事非計件製作業的製造部員工不能享受)。
3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與員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掛鉤,
4各項補(津)貼
41全勤獎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鼓勵員工出滿勤,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對本部門員工實行全勤獎考核制度,該項津貼額度為30元/月,按公司規定每月分解為上、下兩半月考核。
42交通補貼
對各製造部從事計件制工作員工及從事跟班的非計件制工作員工發放每月30元的乘車補貼,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按1元/天扣發本項補貼。
43營養補貼
該項補貼結合崗位特殊性只適用於部分計件制工作崗位,具體補貼標準為LAMP線配膠員、封裝作業員、DISPLAY線配膠員、壓PCB作業員:30元/月;LAMP線封裝領班、品管、DISPLAY線其他封裝人員:15元/月。缺勤者除按章考核全勤獎外,須以實際缺勤天數扣發本項補貼。
注:此項補貼包含在各製造部當月交庫計件產品製造工資成本總額之中,公司不另行發放。
44夜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製造部發放,適用於從事計件制工作夜班員工,補貼標準是:凌晨1點後3元/班,凌晨4點後5元/班。
45加班補貼
該項補貼由製造部發放,適用於需加班從事計件制工作的手動工序員工,補貼標準是:2元/小時。
46病假補貼
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對正常辦理病假手續並能帶給有效診斷證明的員工給予病假工資待遇,
47公假補貼
凡國家規定的各種公假,如喪假、婚假、探親假、產假等,在履行公司規定手續後,可依據相關規定享受24元/日的公假補貼。
四、試用期員工薪資待遇規定
處於試用培訓期內員工,在其透過試用考察期後,其試用期薪資級別原則上依據其個人工作潛力及擬聘用崗位參照公司《員工薪資定級標準與考核原則》之210《各製造部崗位、職級及薪資範圍表》在末級內確定;在此期間內,除可依規定享受學歷與職稱津貼外,不享受任何其它形式的補(津)貼待遇,但從公司內其它部門調進本部門試用培訓、此前已透過進廠試用的情形除外。
績效工資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積極推進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以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增強學校辦學活力,提高辦學質量。
二、試行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績效優先,重實績,重貢獻,重工作質量,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獎勤罰懶。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物件
全市教育事業單位在職教職工(非義務教育階段單位在職教師除外)和全市教育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四、績效工資的構成
教師績效考核方面建議按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1、師德獎;
2、全勤獎;
3、教育、教學獎;
4、崗位津貼獎(課時津貼、工作量獎、班主任津貼、校長、中層等行政後勤崗位);
5、安全責任獎;
各學校根據年初學校管理方案,結合上述五個方面制定考核細則,將教師的工作量細化成考核分數,對教師績效進行考核評分,然後以考核分數×資金計算。
五、發放辦法:
1、總量控制。績效工資實行總量控制。在職人員績效工資總量=各學校在編在崗教職工(含資教生)人數×(按人月平30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離退休人員總量績效工資總量=離退休人數×(按人月平150元+原月保留津補貼)×12+300元,上述兩者之和計算到學校(核算單位)並予以公示。2、突出績效。離退休教師按月平均發放,在職教師按績效工資的60%按月發放,40%部分在每學期結束後根據考核情況發放至教師手中。
2、財政統發。首先由學校根據教師績效得分情況確定績效工資分配數額,並編造成績效工資發放名冊,報市教育局彙總稽核,再送市財政局審定後,透過國庫直接支付到教師工資代發銀行,再由銀行分撥到教師個人工資卡上。
六、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人員績效工資問題
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職教職工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由學校制定,經市教育局、財政局稽核,報市政府審批後執行;市教育局所屬二級單位在職職工的績效工資暫參照20xx一般性部門預算單位規定津補貼標準執行。
七、監督管理
學校不得自行出臺其他津貼、補貼政策,若有違反,一經查實,全額追繳,並按相關規定處罰。
八、上級政府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政策明確後,按上級政府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體制的激勵效果在實際操作中未能發揮出來,薪酬發放的平均主義傾向普遍存在改革使公辦教師與公務員之間以及公辦教師群體內部的工資收入差距逐步縮小,優質師資收入明顯下降改革後學校的經費支配自主權普遍下降,教師收入的調節能力和激勵機制的設計能力被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