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教育分會通知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通知,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那麼,怎麼去寫通知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旅遊教育分會通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旅遊局(旅遊協會)及各旅遊院校:
旅遊院校是旅遊業發展的重要要素之一,為廣泛團結和凝聚旅遊教育的'力量,為全國的旅遊教育機構創造一個資訊交流、經驗借鑑、學術交流、資源整合、共謀發展的服務平臺,不斷提高旅遊服務質量,使旅遊人才的培養更加適應我國旅遊業的發展,為實現世界旅遊強國目標和更有力地參與國際旅遊人才競爭,經國家旅遊局研究並報民政部批准,將成立“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目前中國旅遊協會正在抓緊該協會的籌備工作,並擬於9月份召開成立大會。
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將按照《中國旅遊協會章程》和《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管理辦法》,在國家旅遊局和中國旅遊協會的指導下,以服務、自律、維權、交流等為基本任務,積極開展業務活動。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有關規定,結合旅遊教育分會的業務活動範圍和工作成本,參照其他協會的現行標準,並考慮教育分會初創階段尚無經濟基礎的情況,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會費標準暫擬定為(每年):會員單位1000元;理事單位20xx元;常務理事單位3000元;副會長單位5000元;會長單位10000元。上述會費標準待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後最終確定。
希望各地旅遊局、旅遊協會和旅遊教育機構做好以下工作:
1、請各地旅遊局(旅遊協會)認真組織本地區的旅遊教育、培訓、科研、諮詢等機構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加入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
2、請各旅遊教育培訓機構透過本地區旅遊局(協會)或直接與中國旅遊協會聯絡。積極入會。
3、申請入會的單位填寫《中國旅遊協會旅遊教育分會入會申請表》。
4、請已申請入會者對《中國旅遊教育分會管理辦法》(討論稿)和會費標準提出意見,並於8月10日前反饋我會。
5、成立大會後,被批准入會的單位按規定繳納20xx年會費,此前已申請入會並繳納過會費的一般會員單位不需繳納20xx年會費;當選為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會長的單位按標準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