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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決定書是什麼

處理決定書是什麼

  撤職處分的決定

  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院校:

  王××,男,1963年11月出生,漢族,高中文化,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5月入黨,現任海關總署××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1995年元月初和1996年年初在兩次辦理總署×x700萬元資金存款中,嚴重失職,以致被詐騙500萬元人民幣。

  王××作為主管××財務工作的部門領導,對鉅額存款不嚴格審查、把關和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後,不及時向領導報告和採取積極措施加以制止糾正,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為嚴肅紀律,教育本人,依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署黨組決定,給予王××撤銷××服務中心主任、××服務局局長職務的處分。

  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

  關於XXX的處理決定

  現有XX分廠XX車間員工XXXX,於2009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沒有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的情況下,無故曠工8天,並前有上班時間睡覺,不服從車間主任工作安排,並與之爭吵。在2009年8月13日上午8點左右,跑到廠長室不聽廠長善意規勸拍桌子大吵大鬧。此員工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廠規廠紀,給工廠的正常工作帶來了極壞的影響。為嚴肅廠紀廠規,經厂部研究決定對XXXXZ作出開除處理。請全廠員工認真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本職工作,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XXXX分廠

  2009年8月14

  什麼是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製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種類

  我們國家行政機關種類較多,各機關結合自身特點,都制定了適合自己的行政處罰法規,但有一點:它們製作的行政處罰文書應該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書分為兩種:

  一是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僅適用簡易程式處罰,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二是一般行政處罰決定書,又稱普通行政處罰決定書,簡稱行政處罰決定書。適合一般程式的法律案件,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的規定。

  文書結構及製作要求

  1.文書結構

  本文書是一種有統一預定格式的多聯填寫式文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檔,第二聯交被處罰單位,第三聯必要時交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

  2.製作要求

  (1)首部

  包括文書標題、文書編號。

  文書標題——即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

  文書編號——格式:地區簡稱+執法類別+執法性質+[年份]+順序號,如:(邯)藥當行罰[2006]25號。

  (2)正文

  包括被處罰單位(人)、違法事實、違反條款、處罰依據、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被處罰單位(人)——填寫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性別、年齡和職務等內容。

  違法事實——是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案情簡單、事實清楚、情節較輕的違法行為,表述要簡明扼要,並用相關證據證明。該證據既可以是現場檢查中取得的書證、物證,也可以是現場檢查筆錄。

  處罰依據——包括違反的法律條款和處罰的依據條款,要寫明法律法規全稱和依據的具體條、款、項。

  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必須在《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內。

  (3)尾部

  包括告知事項、當事人和執法人員簽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門公章。

  告知事項——告知繳納罰款的途徑,即收繳罰款的銀行名稱及地址;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訴權,即不服處罰決定提起行政複議或申請行政訴訟的時限和途徑;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將採取的措施等。

  當事人簽名和日期——當事人簽名即為送達,簽註的日期即為送達日期。

  執法人員簽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執法人員簽名並註明日期,所註明的日期即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

  公章——為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公章。

  製作注意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應填全、不漏項。

  2.執法人員填寫《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後,應當場宣讀並交付當事人,不能事後送達,當場宣讀相當於事先告知,當事人如有陳述申辯意見的應認真聽取。

  3.當事人和執法人員在《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填寫的日期應一致。

  4.嚴格掌握當場處罰的'適用範圍,《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只適用於警告和規定的較小數額的罰款,沒收物品、違法所得數量和數額再小也不能使用該文書。

  5.執法人員應在作出當場處罰之日起7日內將當場處罰情況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6.在簡易程式中主要是指罰款執行方式。一種是當場繳納,當場繳納的條件按照《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來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必須向當事人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而且執法人員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將罰款上繳銀行。另一種方式是由當事人將罰款直接交到指定的銀行。如果按照這種方式繳納罰款,應填寫清楚指定銀行的名稱、地址。

  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填寫說明

  (一)寫明被處罰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違法事實:簡易程式要求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因此應寫明經查證屬實的違法事實的具體情況。有多種違法行為的,應分類填寫。

  (三)違法依據:寫明違反法律的具體條款。一般是禁止性或義務性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