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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經理聘用合同

人事經理聘用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人事經理聘用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於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

  (1)負責公司的行政後勤工作,安全保衛和消防管理工作,創造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生活環境;

  (2)負責公司資產管理、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公司資產流失和浪費;

  (3)全面負責公司守衛管理工作,包括守衛值班、公司治安狀況、消防安全及公司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公司人員、財產的安全;

  (4)負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推行,執行與追綜,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權威;

  (5)負責公司辦公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綜合服務工作,確保後勤保障到位,工作順暢和環境優雅;

  (6)負責對公司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協助公司處理各項突發事件;

  (7)負責做好各種自然災害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確保安全;

  (8)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辦公秩序和紀律狀況,確保工作正常有序無違紀現象;

  (9)配合裝置組進行內部維修的管理,保障各部門正常開展各項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行政主管的各項工作。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每週的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月,甲方每月15—20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基本工資為元。

  2、甲方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乙方個人承擔的`部份由甲方從乙方收入中依法代扣代繳。

  第五條競業禁止及保密條款

  1、聘用乙方期間及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在兩年內(包括

  兩年)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

  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度規定,對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觸到甲方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的職責,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私自影印、摘抄甲方相關檔案,並保證不利用這些資訊與甲方競爭。

  3、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管理方法、生產技術、市場推廣或財務的資訊和資料;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客戶、產品、業務、服務或其他商務的有關資訊和資料。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_________________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私自佔有、挪用任何公司財產,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向公安機關保安。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一個月內被客戶投訴服務態度問題三次以上者。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因乙方違反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或出現第七條第4款最後4項之情形或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並向甲方賠付已經收到所有薪資及補助總額的10%的違約金。

  7、合同期屆滿,勞動合同既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簽意見,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