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司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九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XXX(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XXX(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XXXX
鑑證編號:XXXX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XXX(姓名)為XXX(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XXX(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XX個月,至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XXX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X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簽章)
乙方:XXX(簽章)
簽證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一、公司合併後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用人單位的合併一般指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指用人單位與其他法人或者組織聯合成立一個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被合併的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另一種情況是指一個用人單位被撤銷後,將其權利和義務一併轉給另一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在這兩種情況下,原用人單位在合併後均不再存在。為了保護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一個新的用人單位承繼了原用人單位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原用人單位對其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
因此,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後合併的,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合併後的新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該勞動合同。
二、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中應當具備的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17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
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⑤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⑥勞動報酬;
⑦社會保險;
⑧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⑨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事項
首先,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其次,《勞動合同法》的第7條至第11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作了相應的規定: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②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④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⑤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⑦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綜上可知,要是公司進行合併的話,那麼合併後的公司會繼承與之前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也就是說雙方之間並不需要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了。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 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公司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協調這種關係。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援公司的生產、工作和管理,支援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字,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製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別工會同意,並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於正常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四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 %的福利費用和 %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後利潤中提 %的福利獎勵基金,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於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五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經雙方同意後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七條 公司根據勞動保險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並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十八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緻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花費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十九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一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職務說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後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餘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鬥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自負。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實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和其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等崗位要求重要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後,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打架、鬥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製造事端的;
8、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其它觸及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係建立的依據。
二)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對外洩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閱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並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名稱 : xxxx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主 管 部 門 : xxxx廣告有限責任公司_(人事部)
乙方(職工)姓名 : ________________性 別 : ___________業務編號: ___________
出 生 年 月 : 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文 化 程 度 : 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聘用合同確定勞動關係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採用下列方法之一)______
1、固定期限合同 : 自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為期 __________年 _____月;其中,試用期為 _____個月,試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2、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該任務完成後,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3、無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規定變更、解除、終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達到退休年齡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單位情況和有關人事政策法規,透過雙向選擇、擇優聘任、競爭上崗等方法,確定乙方的工作崗位,其崗位職責按簽訂的崗位聘任合同或崗位責任書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1、員工的工資保障前提是每月完成___________元的業務量。超額部份以_________%提成。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月所定業務量的將按照實際業務金額的_________%提成。(備註:適合於報刊分類廣告),印刷品業務單獨以_________%核算。/ 在試用期間,公司給予__________元的試用期工資, 轉為正式員工後,其一: 每月薪金為__________元。/ 其二: 底薪為: __________元+_______%的期提成。( 其一□ 其二□ )
2、根據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法並存的分配製度,甲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以貨幣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作報酬,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3、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時制度、公休假日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請參閱《公司管理制度》
四、工作紀律
1、甲方應明確並切實加強公司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2、甲方有權根據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乙方有違反的,甲方可按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理。
3、乙方應努力學習政治文化,主動參加崗位技能培訓,忠於職守,服從領導,團結同志,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因特殊情況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 洩露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服從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3)按照國家規定乙方經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專業學校,應徵入伍,以及經甲方同意調出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被開除、自動離職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在正常的合同工作期間的。
(2)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六、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條第2款的第5、6、7項情形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七、違約和解除合同責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所約定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一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規定,應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系甲方出資培訓或引進的,乙方違約或提出解除合同,如雙方訂有協議,培訓費或引進費問題按協議規定辦理;如雙方沒有簽訂協議,甲方可適當收取用費,數額按培訓或引進後乙方回甲方服務的年限,以每年遞減所支費用的20%的比例計算。
(3)乙方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業秘密、智慧財產權等方面問題,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乙方應給予甲方必要的經濟賠償。
八、聘用合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應當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當地政府人事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應當由當事人簽字,確因故需代簽的,須經合法授權,否則,代簽無效。
3、本合同在生效後,若有條款與國家新頒佈實施的法律、法規或政策牴觸的,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或政策為準。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依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商定。
4、隨本合同附《公司管理制度》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 方(簽字)
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日 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因工作需要,經公司批准,同意招用乙方,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月_ 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二、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為每日_____元,每月____元。加班工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方_____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1、安裝人員外出需穿公司制服,配帶工作證,不跟客戶不發生衝突,做到微笑服務。
2、客戶需收簽單據,交回公司,將算整個工作完成。
3、安裝師傅出外牆工作必須配帶安全繩。
4、安裝過程中,不按公司規定進行安全施工,出了事故自行負責。
5、收取使用者費用需開收據,需使用者簽名字
6、損壞使用者物品,自己承擔,與公司無關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調查清楚似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不是合法並有權簽訂合同的用人單位。
1、用人單位要合法成立。不要只看它有個“辦公室”就以為它是合法的單位,進而跟它簽訂合同,也許它只是個公公司。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沒有真實的營業執照。可以到工商局查詢、(反正查詢也不要錢),或到工商局相關網站上去查詢。
2、或許它只是一個公司的辦事處或分公司,與你簽訂的合同就沒有效(或是效力待定)你應該要求與總公司簽訂,一定要在合同上蓋有公司的公章。
物流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充分認真的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擔任甲方貨運半掛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為 ,由甲方提供勞動保障,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乙方同意甲方工作主要內容為內陸公路核載 噸,半掛汽車貨運,短駁駕駛,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乙方每週可休息一天(特殊情況加班可倒休、調休),乙方同意自行延長工作時間,並經以甲方同意,甲方按規定計付乙方加班工資。
第五條 甲方實行工資與效益掛鉤的計酬制度,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在次月12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應得的個人基本工資,基本工資不低於 元,另加班工資、津貼、獎金等收入在個人資金帳戶核發,如甲方出現經營虧損,甲方保證乙方最低月工資人民幣800元,直至支付清乙方應得經濟補償等所得再依法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交納相應的社保、稅費。乙方應繳的勞動保險費由甲方承擔,乙方個人承擔部分,可以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七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公佈的規定製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規範,保守甲方商業機密和資訊,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提高個人專業技能水平,安全駕駛,為新老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出色為公司他創造利潤,為自己增收益。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的;
3、嚴重失誤,營私舞弊,一次給甲方造成8000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4、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經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出現重大事故,證照被沒收或吊銷的。
第九條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在解除合同前後,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時,可依法享受個人應休的節假日。
第十一條 乙方如要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辦好移交手續,在無經濟和法律責任下依法解除本合同,終止履約。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基本工資的一個月工資,作經濟補償。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合同;
3、患病或非工傷醫療已過法定治療期。
第十四條 甲方下列規定製度作為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缺少部分
1、《汽車運轉承包協議》
2、《員工崗位職責》
3、《員工獎罰條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六條 如雙方發生爭議並協商無成,可以申請仲裁或向有管理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約地點: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X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為:。
2、乙方應當按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應當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障。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在乙方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乙方,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
2、社會保險按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即行終止。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終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員工手冊》有關條款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4)求職時對甲方提供虛假材料、證件、證明的;
(5)被勞動收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達成一致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理期間歌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定裁減人員的;
(5)四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達成一致意見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賣給金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成為甲方高層管理人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科研人員,解除本合同,未按體合同約定 提前通知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標準為本人當年兩個月工資。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按《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規定給予補償。
4、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企業秘密和不正當競爭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資料和技術均屬保密範圍,其具體內容有:
(1)甲方的生產技術資料;
(2)甲方的供銷計劃,營銷網路、政策;
(3)甲方的管理制度、辦法;
(4)甲方掌握的市場資訊;
(5)甲方的財務資料;
(6)其他甲方明確需要保密的內容。
2、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應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嚴守秘密,如有違反,甲方將立即給予乙方除名處理,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風險金,並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在服務期間應履行如下保密義務:
(1)在家人、親戚、朋友的交談和通訊、通電中,不涉及甲方秘密;
(2)在公共場所不得談論甲方秘密;
(3)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攜帶保密資料出公司;
(4)不得打聽本人職責以外的公司秘密;
(5)對已經洩密可可能洩密公司秘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糾正或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
(6)借閱和查詢秘密資料,要經過有關負責人批准,用後及時歸還。
(7)妥病況儲存秘密資料,不得隨意擺放,防止黴爛、蟲咬、丟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9
來源:大律師網
一、根本案情
王某系北京某地產公司(以下簡稱 地產公司 )職工,王某自 20xx年2月28日起與地產公司樹立,任銷售部管理人員,兩邊簽訂了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包含根本薪酬、崗位薪酬和。20xx年8月1日,王某被確診為肺結核(無傳染性),醫生開具的醫治期為9個月。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兩邊均未提出停止合同,王某持續在公司上班,兩邊構成。20xx年1月31日,公司以兩邊合同已在20xx年12月31日停止為由,不讓王某持續到公司上班,並在2月17日向王某宣佈《對於停止勞作合同的告訴》,提出其定於20xx年12月31日(即原勞作合同到期日)不再續簽勞作合同,停止與王某的勞作聯絡。地產公司僅付出王某20xx年12月31日前的薪酬,及一個月薪酬規範的。王某則以為公司付出的經濟抵償金數額過低,經與公司洽談不成,王某向北京某區提起了。
二、審理成果
申述人稱:自己於20xx年2月28日入職北京某地產公司,任銷售部管理人員,20xx年月平均薪酬為8458元,其間包含根本薪酬1000元,崗位薪酬3620元,加佣錢。兩邊最後一份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xx年8月1日,自己被確診為肺結核,醫生開具醫療期為9個月。合同到期後,兩邊勞作聯絡並未停止,自己一向作業到20xx年1月31日,之後單位稱勞作合同停止了,不讓自己持續上班。20xx年2月17日,公司向自己下發了停止勞作合同告訴書,次日付出了有些抵償金,自己不認可單位付出的規範,洽談未果、。因而向勞作爭議裁定委員會提出懇求,懇求北京某地產公司:1、付出違法雙倍經濟抵償金67664元及50%額定經濟抵償金33832元;;2、付出20xx年1月1日至2月7日薪酬15071元及25%經濟抵償金3767.75元;3、付出20xx年年終獎薪酬4620元及25%經濟抵償金1155元。 被申述人辯稱:認可申述人對於入職時刻、崗位及薪酬構成的建議,但不認可申述人建議的具體薪酬數額。申述人享用佣錢,故不再享用年終獎。被申述人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現已告訴申述人停止合同,且申述人出勤至20xx年12月31日,當日兩邊的勞作合同到期停止,並就有關未結算的佣錢、薪酬及抵償金等進行了洽談,簽署了書面協議。因而,不同意申述人的申述懇求。
裁定經審理查明:申述人20xx年2月28日入職被申述人公司任銷售部管理人員,兩邊簽訂了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勞作合同,月薪酬包含根本薪酬、崗位薪酬和佣錢,佣錢按銷售額的份額計算,薪酬結算至20xx年12月31日,申述人20xx年的月平均薪酬為8458元。申述人在職從未休過,20xx年8月1日起,申述人在醫院醫治,因為所患疾病不具有傳染性,因而持續在公司上班。被申述人在20xx年12月31日前未出具過停止勞作合同的書面告訴,勞作合同到期後申述人仍正常上班,兩邊構成了現實勞作聯絡。兩邊在20xx年2月17日簽訂了《對於與王某停止勞作合同的處理定見》,被申述人依據該《定見》向申述人付出了8458元的停止合同抵償金、20xx年佣錢8769元、停止合同告訴期薪酬4620元、醫療期及醫藥補助5個月薪酬23100元。申述人地點有些別的7名職工均收取了年終獎金4620元。被申述人未供給申述人在職時期的薪酬付出表及考勤記錄。被申述人否認申述人20xx年1月和2月存在銷售額,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xx年1月銷售額,且未供給其存在銷售額的有關依據。另查明,被申述人每月28日付出申述人上月全月薪酬和崗位薪酬。
裁定委經審理以為:被申述人未供給申述人在職時期的薪酬付出表,因而採信申述人對於薪酬規範的建議。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xx年1月銷售額,且未供給其存在銷售額的有關依據;又申述人2月份未出勤,因而本委採信被申述人對於申述人該時期不存在銷售額的建議,故申述人不享用20xx年1月和2月的佣錢待遇,該時期薪酬依照4620元固定薪酬規範付出。 被申述人未就其已於勞作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訴申述人停止勞作合同的建議供給依據,又
未供給申述人20xx年1月、2月的考勤記錄,因而,裁定委採信申述人對於作業至20xx年1月31日,爾後因被申述人以勞作合同停止為由不讓其上班的建議。因為被申述人未於勞作合同到期之日與申述人停止勞作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且兩邊持續存在勞作聯絡,因而確定20xx年12月31日後,兩邊構成現實勞作聯絡。被申述人20xx年2月17日與申述人停止勞作合同實為免除勞作合同行動。因為申述人不懇求康復兩邊勞作聯絡,且提出付出經濟抵償金的懇求,視為兩邊洽談一致,由被申述人提出免除勞作聯絡。因而確定被申述人應當依據《》第46、47、97條及《違背和免除勞作合同的經濟抵償方法》第5條規則,向申述人付出經濟抵償金。被申述人此前已付出的停止勞作合同經濟抵償金8458元和停止合同告訴金4620元,應在免除勞作聯絡經濟抵償金總額中予以扣減。
被申述人未供給申述人不享用年終獎金及計算的有關規則,也未對其有些別的7名職工已收取年終獎4620元的建議提出異議,據此,本委對申述人契合年終獎享用條件及其有些人員收取數額的建議予以採信,對申述人提出懇求付出年終獎金4620元的建議予以支援。一起,被申述人未及時付出年終獎的行動構成拖欠,應加付該薪酬25%的經濟抵償金。
20xx年9月7日,裁定委作出如下判決:
一、北京某地產公司於本判決收效之日起5日內,付出王某20xx年1月1日至2月17日時期薪酬7168.97元及25%經濟抵償金1792.24元;
二、北京某地產公司於本判決收效之日起5日內,付出王某免除勞作合同經濟抵償金差額23543.77元;
三、北京某地產公司於本判決收效之日起5日內,付出王某20xx年年終獎4620元及25%經濟抵償金1155元;
四、駁回王某別的裁定懇求。
本案兩邊均未提起訴訟。
三、分析定見
勞作合同到期後勞作者持續供給勞作,公司補發停止勞作合同告訴,勞作者收取了經濟抵償金的能否確定為兩邊洽談免除勞作合同?
《勞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則,與勞作者洽談一致,能夠免除勞作合同。第四十六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作者付出經濟抵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則向勞作者提出免除勞作合同並與勞作者洽談一致免除勞作合同的; 。 從中能夠看出立法者的立法原意是用人單位提出並與勞作者洽談一致免除勞作合同的,用人單位只需依據勞作者的作業年限付出經濟抵償金。但在本案中,兩邊的勞作合同在20xx年12月31日到期,勞作者持續實行,現已構成了現實勞作聯絡,被申述人在2月17日直接向申述人宣佈停止勞作合同告訴,告訴的事由是 定於20xx年12月31日即合同到期之日,不再續簽申述人的勞作合同 。由此可見,用人單位停止勞作聯絡根本就沒有與申述人選擇和洽談的地步,是單獨免除,應當確定為用人單位違法單獨免除勞作合同,應當依照勞作者作業年限,每滿一年向勞作者付出2個月經濟抵償金的違法免除勞作合同賠償金。本案依據勞作者現已收取了有些經濟抵償金,而自以為,被訴人與申述人免除勞作聯絡,依據的是《勞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作者洽談一致,能夠免除勞作合同 ,只需按年付出免除勞作聯絡經濟抵償金與本案實際情況及《勞作合同法》規則法律條文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