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擔保合同模板集錦五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願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後,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範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後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認真理解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後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在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定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就應當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用途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為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屬民間借貸行為。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
1.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1.4嚴禁將借款用於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否則視為嚴重違約。
第二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2.1整)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自月起至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之%,自實際提款日起計息。
第四條 還款方式
4.1還款方式:按本合同所載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並結清所欠利息。
第五條 擔保
5.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5.2丙方完全瞭解甲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5.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5.5若甲方未按約還款,丙方應自甲方逾期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代償,代償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6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時,乙方有義務配合丙方。
5.7乙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8 甲方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乙方申請展期,若乙方同意展期,丙方繼續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6.1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還款,但在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除外。
6.2自覺接受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6.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6.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次日內通知乙方。
6.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6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6.7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7.1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7.2有權對甲方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為實施任何法律不禁止的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其違約情況;有權向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舉報並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信用報告》;有權透過報紙、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7.3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按約定日提供貸款,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8.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合同約定償還本息的,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維護和追收債權。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為債務總額的50%;
8.3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8.3.1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8.3.2不配合、拒絕接受乙方的監督;
8.3.3未經乙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8.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乙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8.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情形。
第九條 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9.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9.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9.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為。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透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 合同簽訂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擔保合同 篇3
申請人: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
申請人按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辦法》向受託銀行申請開具外匯保函,其受益人為_________。為此保函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函由受託銀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保函金額為_________。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申請人保證按開具保函申請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義務,並同意受託銀行在等情況下不負任何責任。
三、申請人按保函金額的_________‰的費率支付擔保費,共計_________。其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至受託銀行擔保責任解除之日失效。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辦法》辦理。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即開具保函申請書(副本)、保函(副本)和反擔保函(副本)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人(公章):_________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4
擔保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反擔保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債務人與債權人將在一定期間內達成一系列貸款合同法律關係,甲方將為這期間的債務人借款行為提供一系列保證擔保。甲方為了有效避免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而引發的甲方向債權人的保證責證,債務人特委託乙方向甲方提供最高額保證的反擔保。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其後的含義:
債務人:專指因支付農資及機耕費需要而向克山潤生村鎮銀行申請貸款隸屬於的克山縣域的大豆專業合作社。
債權人:指克山潤生村鎮銀行。
《借款合同》:指債務人與債權人簽訂的貸款合同。 《委託擔保合同》:指債務人為向債權人申請貸款而與甲方簽訂的委託其提供擔保的合同。《保證合同》:指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為債務人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的合同。
第二條 反擔保債權的種類、範圍、方式
2.1 乙方為甲方向債權人提供的`一系列保證擔保,提供最高額反擔保措施。
2.2 最高額反擔保方式為:乙方以保證擔保方式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 最高額反擔保債權
3.1 乙方自願為債務人從甲方為其提供保證擔保開始,所形成的保證擔保責任範圍內的保證擔保金額提供反擔保措施。以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和甲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應當承擔的其他責任。
3.3 本最高額反擔保措施,乙方可申請迴圈使用上述反擔保措施,而無須逐筆辦理每筆最高額反擔保手續。
3.4 最高額反擔保債權確定日(即決算期),從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第一筆保證擔保業務開始計算,在此期間內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連續保證擔保乙方均提供反擔保措施,以擔保甲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實現追償權時決算期到期。
第四條 乙方反擔保保證的範圍
4.1 《保證合同》項下甲方的保證債務,即:甲方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所代借款人償還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及其他費用、損失等;
4.2 《委託擔保合同》項下,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擔保費、違約金及其他損失賠償金;
4.3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借款人追償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審計費、評估費等;
4.4 甲方向乙方主張反擔保責任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審計費、評估費等。
第五條 乙方反擔保保證方式與期限
5.1 乙方的反擔保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5.2 乙方反擔保的每筆主合同的保證期間單獨計算,自每筆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次日起兩年。
5.3 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債權人提前收回主債權的,反擔保保證期間為自債權人向債務人或保證人發出通知確定的到期日之次日起兩年。
第六條 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6.1 本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不因《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借款人因《保證合同》、《借款合同》的解除、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乙方仍應承擔最高額反擔保連帶保證責任;
6.2 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改制、併購、隸屬關係變更等事件而受影響。
6.3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甲方為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擔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均不影響本最高額反擔保合同的效力。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最高額反擔保責任。
6.4本最高額反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追償權債權轉讓的,最高額反擔保權利不得轉讓。
第七條 乙方宣告與承諾
7.1 乙方清楚地知道借款人的經營範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7.2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乙方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7.3 為簽署並履行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一切乙方所必須的授權、同意、批准程式;
7.4 乙方在反擔保責任解除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7.5 乙方承諾: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亦不得處分資產;
7.6 乙方承諾:甲方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有權代位追償乙方的到期債權,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7.7 乙方簽署本合同已經過乙方公司之董事會或股東會同意,並簽署了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若乙方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對抗本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
第八條 乙方義務
8.1 債務人未履行《借款合同》及《委託擔保合同》項下約定的債務,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其承擔反擔保責任之日起15日內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債務;
8.2 債務人發生清算、破產及其他足以表明債務人喪失付款能力的事件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提前向甲方履行相等於債務人所欠《借款合同》及《委託擔保合同》項下債務金額的反擔保債務,乙方應自甲方通知後1 5日內清償全部債務。
8.3 乙方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營和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一切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8.4 出現下列事件之日起3日內,乙方須通知甲方:
8.4.1 乙方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事件;
8.4.2 乙方的重大違紀、違法、侵權及因此而遭至的索賠、處罰、處分事件;
8.4.3 乙方出現嚴重經營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8.4.4 乙方重大債權債務及其變化;
8.4.5 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事件及其他法律糾紛;
8.4.6 乙方聯絡方式發生變更;
8.4.7 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8.5 對甲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檔案,乙方保證簽收並在簽收後3日內寄出回執,若乙方不回覆,則視為已簽收該等檔案。
8.6 在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債權人或甲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8.7 在甲方與乙方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後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本合同生效後,反擔保人應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
9.2非因擔保人過錯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反擔保人應當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保證擔保範圍內賠償擔保人全部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解除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各類業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憑證不再送達乙方。
11.2 在最高額反擔保期內,如果甲方確有證據證明乙方經營狀況惡化或抽逃資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或其他足以危害甲方實現追償權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承擔反擔保責任
11.3 如乙方名稱、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聯絡方式(如電話、傳真號碼、電郵地址等)發生變更,而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按其變更前名稱、法定住所、法定代表人和聯絡方式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甲方已履行通知義務。
11.4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雙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1.5 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特別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後果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甲方(債務人):
乙方(債權人、抵押權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甲方欠乙方貨款,丙方願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雙方就貨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1.欠款金額; 元 大寫金額:元整。
2.資金佔用費支付辦法 元/月.現在 計 元。
3.甲方承諾 年 月 日前付清欠款及佔用費,並制訂分月還款計劃。
第二條:丙方願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的房屋為乙方該項貨款和資金佔用費提供抵押擔保,並自願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第三條:特別約定,因抵押房屋不能辦理它項權證,為了保障乙方權利,丙方同意將抵押商品房給乙方(或乙方書面指定的任何第三方)進行網籤合同,房屋單價按雙方約定每平方米 元,並將網籤合同提交 房管局備案(辦理購房合同登記備案)。丙方如需銷售全部或部份抵押商品房,應先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份的商品房全部房款後,乙方與丙方解除相對應的網籤合同,所有稅費由丙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稅費零負擔(依法應由乙方或乙方書面指定第三方的稅費,均由丙方代付代繳直接承擔)。
第四條:甲方付清乙方貨款和資金佔用費後,丙方抵押及連帶責任解除失效。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清款項,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和丙方共同付清貨款及資金佔用費。
第五條:本合同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丙方(蓋章簽字):
時間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