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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道路交通狀況的調查報告

關於改善道路交通狀況的調查報告

  城市交通的路況跟我們的生活細細相關,為此,我們對X城區道路交通的狀況作了專題調查,本文就此談些看法和建議。

  隨著X城市管理力度的不斷加大,城區總體市容環境有了較為明顯的改觀,但城區內車輛行駛無序、亂停、亂放等現象還屢見不鮮,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已影響到X城市的整體形象。在加快城市化程序中如何按照城市發展的需求,在城市道路建設交通管理上,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促進X的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已成為一個十分迫切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X城區道路交通的基本狀況

  X城區東以外青松公路(外青松公路以東為新城區)、南至318國道,西至盈中西路,北至盈港路所構成的地域範圍,該地域佔地面積約為5.8平方公里,現有人口10.6萬人,其中常住人口6.28萬人,人戶分離及外來人口各2萬多人,是X經濟、政治、文化中心。目前,城區共有7米以上道路39條。寬度12米以上道路5條,佔12.82%;8米至12米道路13條,佔33.33%,7米道路21條,佔53.85%。道路總長度32.44千米,其中寬度12米以上道路長度9.56千米,佔29.47%,寬度7米道路長度13.03千米,佔40.17%,道路面積約65.05萬平方米。

  1、時段性交通擁堵情況較嚴重

  X城區現有機動車輛6千餘輛,其中客車4108輛,貨運車輛2123輛,營運車輛275輛,摩托車2萬餘輛,腳踏車5萬餘輛,城區日益增加的車輛數量與已處於飽和狀態的道路通行能力形成的矛盾突出。尤其在早、晚交通高峰時段經常造成青松路、青安路、城中東路、城中南路等道路主幹道交通不暢,造成城區道路時段性交通擁堵。

  2、行車道路交通秩序較為混亂

  主要表現在:一是機動車隨意停放,爭道搶行,隨意鳴號,肆意變道,甚至逆行插隊等違章現象十分普遍;二是非機動車隨意轉彎、佔用機動車道騎行、亂停亂放等情況比較突出;三是行人亂穿馬路、闖紅燈、在車行道上行走等違章行為較為嚴重;四是路兩側店面設定過多過密,經營場地狹小,佔用人行道、機動車道經營現象普遍;五是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混行於道路爭道搶行,存在著較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一些市民行車走路隨心所欲,殊不知,這不僅有礙交通道路暢通,還對人身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二、造成X城區道路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

  X城區道路交通問題是區委、區府關注的重點,也是市民議論較多的熱點。道路交通管理系統是一個複雜的、龐大的系統,所涉及的多種關係十分繁雜,包括人與人的關係,人與車輛的關係,人與道路的關係。道路交通狀況主要是由交通參與者、交通管理主體,交通環境等因素決定的。造成目前城區道路交通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城市道路規劃差,道路等級偏低

  由於歷史的原因,X城區道路無系統專業規劃,道路功能不清,道路等級低,級差佈局不合理,更無合理暢通的道路網路。造成後果其一,給交通主幹道帶來巨大行車壓力。如城區內東西向道路城中西路、公園路只有東段與外環道路連線,西段則是L型和T字型路口(俗稱“斷頭路”),而青趙路則相反,東至青松路亦“斷頭”。南北向僅有城中南北路和青松青安路,車輛進入城區在城內兜圈子極易造成向交通主幹道擁擠阻塞,而其他道路也因不貫通及路幅太窄難以起到分流車輛的作用,最後造成城中東西路、公園路、城中南北路、青松路和青安路的汽車流量劇增。其二,由於X城區許多道路狹窄、路輻較小、道路等級低,因此無法實行機非分離,導致交通高峰時段無法實施採取交通限制疏導流量的措施。其三,城區居民住宅小區大多在道路兩側,道路交叉口密度高。據統計,城區內共有交叉路口112個,平均每公里3.73個,比市區平均每公里1.76個高出2倍,既影響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又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嚴重隱患。

  2、靜態停車矛盾突出,制約了道路功能的發揮。

  城區道路功能的有效發揮,停車場所的合理規劃和建設是一個重要因素。X城區現雖有體育場路停車場、盈港路貨運車輛停車場和白玉蘭廣場地下停車場,由於數量嚴重偏少,地段選擇不合理,使個別設計不按規範等原因,使許多車輛只能以部分道路作為臨時停車場,從而影響了主幹道車輛的分流,從客觀上加重了道路不暢通。又如在人流、車輛相對集中的地段設定過密的商業網點、金融機構、餐飲設施等,一味追求營業面積,忽略了停車場地的設定,導致大量的購物、就餐、辦事的車輛無序停車佔道,進一步影響了交通的安全和暢通。因此,造成一方面停車場無車停放,另一方面車輛卻無地可停的尷尬局面,值得區有關部門深思。

  3、公共交通發展緩慢、站點設定不合理。

  隨著X城區規模的不斷擴大,人流量的不斷增加,現有交通站點已不能滿足市民正常出行的需要。城區南北向和東西向均超過2公里,而城區專線車原僅為2條且班次少,不能起到快速分流作用,大部分市民出行仍以摩托車、腳踏車為主,由於城區道路狹窄,這些車輛與機動車輛混行於道路,給交通秩序帶來了混亂。同時,有的道路沒有公交車、沒有計程車揚招點,目前X城區計程車揚招點僅有6個,連農工商50店,也只有腳踏三輪車站點,沒有計程車揚招點。由於計程車揚招點設定過稀,即招即停現象普遍,加劇了交通擁堵。有的道路有揚招點,但設定佈局不合理,如X百貨大樓南側停車點,設定在主幹道路交叉口附近,車輛停靠後嚴重阻礙車輛通行,有的道路雖有港灣式停靠站,但設定過小,停靠不方便。大部分公交車或計程車仍在行車道路上下客,再加上一些營運單位為了搶佔有利位置佔據道路作為營運點,使道路正常通行更加受阻。

  4、交通管理者力量有限,影響交通管理主體作用的發揮。

  近年來,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加強了城區的警力投入,加大了管理力度,使城區交通秩序混亂現象有了較大的改觀。但按照城市化的要求,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是管理效率不高,在城區交通管理中存在著三重三輕象:即重機動車管理,輕非機動車和行人管理;重交通秩序管理,輕市容秩序管理;重主幹道管理,輕其他道路管理。因而城區非機動車、行人違規騎車走路、亂停車等違章現象得不到有效遏制。二是處罰力度不大。現行法律法規對有些違章行為處罰過輕無威懾力,造成少數市民對交警的處罰持無所謂態度。三是交通管理受力量不足。由於城區規模、管轄範圍的不斷擴大,交巡警支隊除了日常的道路管理,又要維護城區的治安防控,而且在警務安排上尚有不合理之處,難以兼顧其他道路的管理,造成交通管理力度不夠。交警隊伍增長建設的速度卻不能適應駕駛員、機動車和道路、人流量的迅猛發展的要求,警力不足的矛盾越來越顯示出來。隨著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集聚,機動車大幅度上升,車輛更多進入家庭,機動車的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道路安全暢通的任務更加繁重,道路交通暢通的形勢更加嚴峻。

  5、交通參與者交通安全意識,違章現象嚴重。

  具體表現在:一是部分機動車駕駛員文明駕駛、遵章停車的意識不強,隨意停車,不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管理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一些計程車、營運車司機“見利忘義”,見客招手隨意停車,甚至不靠邊居中停車,嚴重影響正常的交通秩序;三是人力三輪車停靠候客點佈局少且不合理,許多人力三輪車候客集中停靠在交叉路口或居民小區門口,給交通暢通帶來了諸多壓力,而且人力三輪車在載人行駛過程中爭道搶行,既嚴重影響了城區市容交通環境,又對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隱患。四是少數騎腳踏車人(包括輕便摩托車)不遵守交通法規,不遵章行駛,隨意性大,見空就鑽,導致車輛碰撞現象頻頻發生,造成道路擁堵;五是少數市民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不強,為了貪圖一時的`便利,不在人行橫道上穿馬路,有的甚至對交通警察的制止和處理強詞奪理,對交警維護交通的正常秩序缺乏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6、條塊分割,體制不順。商委管黑車;建委管理陸上交通,側重收費;公交公司是市屬單位,管不著;市政局管理市容市貌,政出多門,互相扯皮,職能重疊、條塊分割的現有管理體制不利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效率提高和城市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三、進一步加強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幾點建議

  今年區委區政府提出了X區加快城市化程序的三年行動綱要,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道路交通建設管理的狀況不僅體現城市文明形象,而且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未來10年既是城區汽車保有量快速增加的重要時期,也是推進本區城市化程序的關鍵時期,為使交通活動能夠順利進行,政府不僅修建足夠的、高標準的道路,還必須執行法律、行政、技術教育等多種手段,對人、車、路和環境等因素進行管理和協調,以造成一個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推進城市道路交通的可持續發展。為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以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眼光,加快和完善城區道路網路的規劃和建設。

  (1)要高標準規劃建設市政道路。現有城區內的道路由於受歷史價值保護、客觀條件限制等因素要拓寬改建有一定難度,但在交運瓶頸之處,一定要下決心,以人為本,打通瓶頸,完善道路交通網路。在新城區內,一定要提高道路等級、增大路寬,配套綠化,按功能實行機非分離,主要道路交叉口要增設分流車道,疏導交通流量。從規劃先導上,保證交通暢通,提高城市文明形象。

  (2)加快建設城區外圍快速幹道。X城區外圍東有外青松公路、南有318國道、北有盈港路,由於缺少西部南北向幹道,使外環道路連不成網。今年,區委區府下決心建設漕渝路,漕渝路是規劃中西部南北向的主幹道,隨著汽車站的搬遷啟用、漕渝路的加快建設已成當務之急。X城區快速幹道網路建成後,一方面過境車輛、特別是大型車輛不必穿越城內以暢通便捷的快速通道通行;另一方面可使城區主要交通道路形成網路,使城區的車輛四面都可出入城區,從根本上減輕城區道路交通壓力,還市民一個清靜安逸的生活環境。

  2、完善公交集散系統,配建城區公交站點。

  X新汽車站建成啟用後,建議重新規劃、調整、佈置城區內的交通線路和停靠站點。使等車站成為有序管理的公共交通集散地。目前,環線公交線路方案有5條,本著既方便市民出行,又減少城區交通壓力的原則,應兼顧考慮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城區內有條件的路口增闢車道或渠化車道,以提高路口的通行能力;二是公交線路設定的站點,必須設定港灣式候車站,方便車輛通行,減少造成後面車輛速度滯緩的現象;三是公交線路站點設定應更為合理,一般以500米左右設定一個站點為宜。四是要科學規劃,合理佈局,方便出行。加快出租車、人力三輪車的候車站、揚招點的建設,在客流密集的車站、賓館、醫院如大型超市以及人流頻繁的學校、商店、住宅小區出入口設立規範的候車站點。並儘快建立計程車區級排程中心,開展預約叫車服務。

  3、處理好城區車輛停放疏與堵的關係,努力確保道路交通的良好環境。

  切實解決好城區停車問題對改善城區交通秩序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改善城區交通秩序,解決佔路停車的問題,要處理好疏與堵的關係:一是規劃建設部門在城區改造時,應為今後車輛增加道路發展留有合理必需的空間,實現城區建設的可持續發展。二是在新建改建金融、商業網點時,要優先考慮停車設施,不能將經營性商業行為造成的停車難題推向交通道路消化。三是急需解決目前城區停車難問題,尤其要加快城區中部、南部和西部停車場規劃和建設。

  4、強化職責,進一步加大交通管理的力度。

  順暢的交通環境是人車和諧,各行其道。交通管理部門要擴大管理覆蓋面,要從城區主幹道逐步向次幹道延伸,要做到增加警力與合理安排有機結合,要進一步加大對車輛、行人違章的管理處罰力度,切實承擔起職責,嚴格執法,嚴格管理。交巡警要堅持做到見違必糾,重者必罰,管教並舉。與此同時,城區道路要嚴格限制貨運車輛通行,對部分道路可實行分時段通行,對單向行駛道路要加強執法管理,確保車輛正常有序通行。

  5、規範車輛停放,發揮停車場所的功能。

  要加強對各種車輛的日常管理,規範車輛停放秩序,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要實行分類停放,有效改變廢舊車輛鎖在人行道護欄、綠化樹杆上的亂停現象。市政建設部門在城區內人行道上要適當增加上下輔口,方便市民車輛的有序停放。除此以外,還要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加強管理,發揮其功能,對有條件的地段和路口合理設定停車場(點),實行智慧化管理,有效改變車輛佔道、佔路停放行為,逐步取消城區臨時佔路停車點,規範交通秩序,從而提高城區整體管理水平。

  6、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全民交通素質。

  市民交通行為的文明程度也反映出城市文明程度。沒有社會公眾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理解、支援、參與和監督,城市交通就缺少了群眾基礎。因此,建立全民交通安全教育體系。要根據駕駛員、乘客、行人、中小學生等進行科學合理的教育與培訓,以適應城區機動化快速發展的需要。要運用多種手段加強宣傳,使有關城市交通管理的理念和知識能受教於家庭、學校,提高社會公眾參與管理城市交通的主體意識和實際能力。要切實加強交通法規條例的宣傳教育,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引導市民樹立文明行車、文明停車、文明行走的良好習慣。要將交通法規宣傳納入全民普法系列教育,有側重地加強對交通參與者法制教育。透過宣傳教育,促使社會公眾形成良好的現代交通意識,樹立交通法制意識、交通文明意識、交通安全意識、交通安全意識。要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動,透過深入、持久的整治,改變市民參與交通的不文明行為,使城區的交通秩序有明顯改善。

  7、加強體制創新,確保道路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這是建立一個穩定的城區道路交通管理機制應當解決的重要問題。它涉及到建立條塊協作、相互協調的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體制創新要立足於形成上下銜接,左右聯絡的網路管理機制,形成既有分工,又有綜合協調分層分類管理模式。所以,必須有一個統一、健全而且穩定的組織機構。這個機構由政府牽頭,配合交通、運輸、規劃、城建、公安、市政、房地、環保等部門組建。根據目前政府機構設定的具體情況和交通管理發展的要求,建議設立城區交通發展管理委員會,建立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列席會議制度,負責城區道路交通發展的宏觀規劃管理,對城區道路規劃、建設、管理、運輸規劃、交通安全等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即在現有基礎上理順城區道路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相關部門的關係,要將城市交通的各個環節進行統籌考慮,進一步研究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機構改革和管理許可權,探索建立統一、高效、有序、協調的體制和機制。

  8、推進市場運作,拓寬城區道路交通發展思路。

  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條件下,城區道路交通管理也必須適應市場經濟的基本特徵和要求,要發揮市場體制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以及服務水平,道路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就要堅持走市場化與專業化的道路。如組建道路基礎建設、養護、運營方面的專業化管理公司。此外,還應注意到,城市交通建設管理需要得到充分的資金保障並拓寬來源。以政府為主體建立多渠道的資金投入機制,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換取交通設施建設資金、依據國家政策收取道路設施使用費,徵收交通影響費,甚至包括接受社會捐助、企業捐助和市民捐助等等。特別是對於靜態交通設施建設缺乏等制約城市交通發展的瓶頸問題的解決,更應該得到優先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