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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合同

精選法律服務合同集合9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服務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法律服務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託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餘款在委託事項辦妥後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採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託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檔案;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託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採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並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檔案,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範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資訊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房地產專案經營開發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整個專案經營開發提供全過程的專業法律服務,要求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擔任甲方的經濟、法律顧問,以維護甲方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要求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乙方同意甲方的要求,指派該律師擔任甲方的特邀經濟、法律顧問,並配之以其他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約定:受聘律師須為甲方提供如下非訴訟法律事務服務:

  1.根據專案開發進展,完善甲方參與的三方合資合同、章程;

  2.參與本工程建設的前期動遷及市政配套合同的完善、修改;

  3.參與本工程建設的招標標書的制定,參加甲方審查投標檔案併為評標、決標提供法律意見;

  4.代表甲方與工程承包方洽談,草擬、修改工程承包合同,使之達到可正式簽約條件;

  5.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承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6.代表甲方審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信譽及隊伍素質和履約能力,審查、確定工程分包合同;

  7.如甲方需要,為甲方代辦工程分包合同公證或見證;

  8.督促、檢查甲方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及履約資料的積累、保管工作;

  9.協助甲方審查工程分部分項質量驗收資料,協助處理因工程質量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_________市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聯絡;

  10.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協助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協調甲方與上海市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聯絡;

  11.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2.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部分或全部樓宇出售、出租(境內外)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協調甲方與市土地批租管理部門的聯絡,以便在甲方需要並符合條件時改變土地使用權性質,簽訂補地價合同;

  (2)協助甲方辦理樓宇外銷批准手續;

  (3)協助甲方起草《購房須知》、《樓字預訂合同》、《樓宇預售合同》、(樓字出售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維修公約》、《樓宇出租合同》等樓宇預、銷售或出租法律檔案;

  (4)協助甲方辦理境內外購房銀行按揭手續,起草與此有關的法律檔案;

  (5)代理甲方向購房業主出具工程進度、質量等符合預收樓款條件的法律意見書;

  (6)如甲方需要,代為監管預售樓宇價款,使購房業主增強信心,減少風險;

  (7)如甲方需要,代辦購房業主的樓宇預、銷售公證;

  (8)如甲方需要,代理購房業主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9)協助甲方組織預、銷售展示、交易活動,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

  三、法律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甲方對上述律師服務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1)第一次:本合同簽約後10天內,支付2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第二次:工程合同正式簽約後10天內,支付3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第三次:工程施工結構封頂後工0天內,支付3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4)第四次: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10天內,支付剩餘的20%,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上述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構成的各法律關係如遇有爭議並引起糾紛,乙方須代理甲方全權處理,其費用另行計算。

  五、乙方及受聘律師可根據法律服務工作專案及有關要求,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具體事務,具體工作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確保服務質量,確保所有合同和法律檔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並確保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承諾的期限內完成。

  七、如因乙方的工作疏忽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律師服務收費的10倍即人民幣_________元。具體賠償辦法按乙方提供的《律師承辦非訴訟專項法律事務過錯責任有限賠償試行辦法》執行。該試行辦法為本合同的附件。

  八、甲方須按期支付律師報酬,如支付逾期,以應付款千分之一/每天支付逾期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停止工作直至中止合同。

  九、甲方應按規定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如因甲方提供材料虛假不實或有重大錯誤,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十、甲方承諾如乙方在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中認真負責、確保服務質量,甲方在本合同確定的報酬外,另給以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獎勵。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法律服務時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

  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於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諮詢,提供律師諮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託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檔案。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範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並促使公司的規範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於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

  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並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後,一方為甲方出具關於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甲方的聘請,乙方指派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為甲方開發的_________房地產專案(下稱本專案)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顧問組成員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法律顧問組,_________律師擔任組長。

  法律顧問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專案結束止。本專案預計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二、法律顧問組提供法律服務的職責範圍

  法律顧問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起草、修改本專案前期拆遷合同;

  2.參與本專案工程招投標事務,審查招投標檔案;

  3.審查、修改本專案工程設計合同;

  4.參與本專案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談、起草、修改;

  5.審查、修改本專案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6.參與審查本專案工程分包單位的資質,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審查、修改甲方採購裝置和材料的合同;

  8.協助甲方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量增減的支付依據;

  9.協助甲方處理因工程造價引起的爭議;

  10.參加甲方對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協助甲方確定工程最終造價;

  11.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本專案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12.代辦本專案開發過程中的公證事務,辦理律師見證等非訴訟法律事務;

  13.接受甲方委託,辦理本專案其他專項法律事務。

  三、法律顧問組的工作方式

  1.甲、乙雙方建立聯絡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顧問辦理的事務,由甲方填寫《法律顧問組需辦事項》,提前通知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理;法律顧問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臨時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顧問集中辦理的法律事務時,乙方指派專人到甲方處辦公。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組的聯絡人,乙方指定_________為聯絡人。

  四、甲方為法律顧問組提供的工作條件

  在法律顧問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法律顧問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法律顧問費的收取辦法和結算方式

  1.依據國家計委、司法部計價費(1997)286號《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人民幣_____元,本協議簽訂時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 _________元。

  2.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1-10項服務時,不另行收費;甲方委託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第11項服務時,乙方在國家計委、司法部規定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費。

  3.法律顧問為辦理甲方事務在_________市內所需的資料費、交通費、誤餐補助費等項費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區所需的交通費、差旅費、補助費等項費用,由甲方負擔。

  六、雙方責任

  1.法律顧問組應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甲方授權的範圍內履行職務,並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2.甲方應如實向法律顧問組敘述情況,提供有關材料。法律顧問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顧問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法律服務合同 篇5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籤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籤) 乙方代表(籤)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法律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115810

  委託方(甲方):姓名(或名稱)

  住所地址:電話: 受託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許可權詳見委託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託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並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後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並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並交納服務費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傳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餘餘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託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 參與甲方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對甲方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

  2. 上級機關和有關部委就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等徵求甲方意見時,參與研究提出立法建議和立法協調意見。

  3. 對甲方的重大決策事項和能源重大問題進行法律分析論證,依法提供建議或法律意見;

  4. 對甲方的行政複議案件,獨立或組織專家進行法律論證,提供解決方案,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書;

  5. 針對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訴訟案件,獨立或組織專家進行法律論證,參加甲方組織的案情分析會,協助收集證據,按照約定格式提出法律意見書,起草訴訟所需法律文書;作為訴訟代理人代理甲方出庭應訴,提交代理詞,參與可能發生的談判、協調、調解;

  6. 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已發生的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案件進行總結,並提出法律建議;

  7.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書;

  8. 根據甲方要求參與或開展專題調研工作;

  9. 配合甲方開展法律培訓和法制宣傳;

  10. 協助甲方起草或者審查重大經濟合同以及機關管理的重要檔案;

  11. 對涉及甲方的涉法信訪工作提出法律意見,必要時參與解決工作;

  12. 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服務方式

  1.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團隊由___律師擔任負責人,___  ;、___律師為顧問律師。必要時,乙方應當根據甲方需要調集、組織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提供專業服務,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應保證顧問律師的工作時間。

  2. 甲方以傳真、信函等方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乙方以參加工作會議、提出法律建議、起草法律文書、出具法律意見書、出庭應訴等方式提供服務。在合同期內,乙方應至少指派一名顧問律師,在甲方的工作場所進行不少於每週四個工作日的現場辦公,根據甲方的要求和指示,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3. 乙方以行業公認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的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並應甲方的要求通報工作進展。

  4. 對於甲方委託的重大事項與疑難案件,乙方進行集體討論決定。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不能完成甲方委託事項或者違反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通報委託事項或研究工作程序,提供階段性工作報告;

  3.甲方應當在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全面、客觀的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併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法律顧問費和經核定的工作費用。

  5. 需要乙方律師到場提供法律服務的,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遵守法律規定與本合同約定,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高質高效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2. 乙方律師應當按照甲方授權的範圍與許可權進行工作,不得超越授權範圍,不得與案件利益相關方單獨會面,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職業思考與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 乙方律師在擔任甲方法律顧問期間,不得同時接受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他方當事人的委託,為其辦理法律事務。

  5.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期間獲知的甲方需要保密的資訊、檔案或甲方要求保密的他人資訊、檔案,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或者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得單獨或與任何第三方共同利用。涉及國家秘密的,乙方的保密義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限於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對保密義務特別注意,並對律師進行經常性的政治和保密教育。

  6. 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應當遵守國家能源局的工作紀律和工作制度,簽署保密承諾書。承諾書內容包括:(1)認真遵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履行保密義務;

  (2)不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自願接受保密審查;

  (3)自覺接受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識;

  (4)不違規記錄、儲存、複製國家秘密資訊,不違規留存國家秘密載體;

  (5)不以任何方式洩露所接觸和知悉的國家秘密;

  (6)未經單位審查批准,不擅自發表涉及未公開工作內容的文章、著述;

  (7)工作期滿離崗時,清退全部不應由個人持有的國家秘密載體;

  (8)工作期滿離崗時,自願接受脫密期管理,服從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管。投標人應當督促、教育顧問律師,保證顧問律師履行承諾書規定的有關保密義務。

  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__________法律顧問身份從事與甲方無關的其他商業活動;不得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不正當利益。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並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保證其安全與完整。

  第五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萬元人民幣。此費用涵蓋第一條所列的全部法律服務內容。

  2. 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京外差旅費、食宿費等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費用標準遵照國家有關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北京市內的交通、通訊、檔案製作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 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透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總服務費用的50%,具體為人民幣元;合同服務期滿後___日內,甲方透過轉賬匯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剩餘的服務費用。

  4.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聯絡人和承辦律師的;

  2.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3 違反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達,任何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事先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及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5月10日起,至20xx年5月9日止。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續延。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律師事務所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 賬號:

  地址:__________ 地址:

  簽約日期:20xx年5月 日 約日期:20xx年5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內容

  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為該公司的×××專案(下稱專案)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第二部分:對甲方專案的方案設計、文字製作等

  1、製作與本專案開發有關的所有文字,包括但不限於:

  借款(投資)合同、委託貸款合同、資金信託的系列合同等;房屋租賃的系列合同等;

  2、參與有關司法程式的全過程,直至執行程式結束;

  3、徵得甲方同意,參與本專案與政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配合;

  4、視甲方工作需要,指派律師到專案現場辦公;

  5、負責對專案參與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三部分:代理辦理專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糾紛事宜的司法程式的全過程:

  包括一審和二審訴訟、執行等。

  第二條 服務人員

  1、乙方指派服務人員的原則:指派熟悉本專案特點的律師 名參與上述所有服務內容的落實,並根據高效、及時的原則在工作需要之時充實服務人員,必要時可以組成律師服務團隊。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 律師、 律師作為本次法律服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上述律師若出現正常工作調動、離職、身體狀況等方面原因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但上述律師仍應共同參與本次服務。

  3、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其認為必要時可將本次服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他律師協助完成。

  第三條 服務費用

  1.律師費:雙方商定按照下列方法由甲方支付律師費。

  方案一:包乾收費:為人民幣 萬元,在簽訂本合同後的 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作為法律顧問費和前期費用;在簽訂本合同滿 日之時再行支付 萬元。上述費用的支付不受甲方開發程序的變化而增減。

  方案二:基本收費+浮動收費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基本律師費 萬元;

  ②浮動收費為與甲方銷售、出現單項訴訟相掛鉤的律師費:

  與銷售掛鉤部分:按照甲方統計口徑,每成交一戶,支付律師費 萬元;

  與訴訟掛鉤部分:每出現一個一審訴訟,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 天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出現二審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 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 萬元;出現執行程式的,在訴訟到達法院之日起的 天內連同一審合計支付 萬元或者連同一、二審合計支付 萬元。

  ③雙方約定,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律師費,每一日曆年度( 天)不高於人民幣 萬元、不低於人民幣 萬元。

  3、其他費用: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承擔,且未包括在上述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等費用);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轉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證據的費用)

  第四條 其它特別約定

  1、乙方的責任:

  乙方和律師對甲方的商業秘密應當予以保守,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有關本次法律服務專案的內容。

  律師應當勤勉盡責,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本次服務的進展情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上述律師應對上述其它法律服務做出迴避。

  2.甲方的責任:

  與乙方和律師誠實合作,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證據,如實陳述有關情況。

  如與本次法律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乙方和律師。

  未徵得乙方和律師同意的,不得將有關本次法律服務的合同方案、費用等情況告知其他任何第三方。

  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和律師的工作聯絡,提供律師服務所需的車輛等便利條件。

  第五條 生效和文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xxx 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