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異地高考條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精神,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異地高考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申請
(一)申請條件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符合下列各項條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2014年9月至2019年8月是連續,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二)申請方式及時間
申請方式為網上申請。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8時至12日20時。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寫相關資訊並提交申請。
(三)提交申請材料
隨遷子女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需提交其父母的下述證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1、在京居住證明: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戶籍證明:父母與子女在同一戶口簿的,提交戶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
3、身份證明:身份證。
上述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並於210月20日前提交至隨遷子女報名單位,由報名單位進行稽核。
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學籍資訊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根據網上提交的申請資訊進行稽核。
(四)申請條件稽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資訊在10月31日前由相關部門完成審查。市公安局負責進城務工人員居住登記卡、居住證稽核;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工作居住證稽核;市社保中心負責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情況稽核;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負責隨遷子女考生學籍稽核。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彙總各部門稽核結果後,於11月5日前將稽核結果下發各區,透過報名單位將稽核結果書面通知考生及家長。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填報個人資訊並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填報個人資訊並繳費
透過申請條件稽核的考生應於2019年11月8日8時至10日20時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報個人資訊並繳費。
報考考試型別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及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統考,其他考生可任選一種。
(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完成網上填報個人資訊並繳費的考生按照報名所在區高招辦要求到報名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報名單位同時採集考生電子照片。現場資格確認時間由各區自行安排,但須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
三、考試與錄取
透過申請條件稽核並參加了高考報名的隨遷子女考生,可以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各類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未提出申請、未透過申請條件稽核或未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能在京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在京參加高職考試招生執行北京市相關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