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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承諾書

住房承諾書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在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如經合同認可,可以作為合同的一部分一同履行。還是對承諾書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住房承諾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申請人自願購買保障性住房有限產權並作出如下承諾:

  一、已閱知會昌縣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實施方案,保證填寫和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實有效,若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等情況的,同意取消本次申購資格,自願退出選購的保障性住房,並接受相應處理,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二、本人保證所購買的保障性住房,只用於自住,決不用於投資或投機,保證不設定除保障性住房購房貸款擔保以外的其他抵押權;不改變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房屋用途;如有閒置、私自出售、出租、出借或改變房屋用途等行為,將自願退房並接受相應處理,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三、本人保證購買的保障性住房,5年(自取得房產證之日起5年)不再購買其他住房。因特殊原因,取得其他住房或確需轉讓的,同意政府按原價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回購,同時按公租房租金價格4。4元/m﹒月補交已入住期間的.租金。

  四、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滿5年後,補交成本價與綜合價的差價,按規定繳交稅收後辦理完全產權,若超過五年補交差價,同意差價部分按月利率4‰加收。

  五、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後,自願將租住的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在規定內退出,停止原享受

  的住房保障待遇,如有違反自願相關處理。

  六、本人保證在購買保障性住房5年內,若有與原申報收入明顯不符的高消費行為時,將主動向房管部門作出說明,並自覺接受資產核查、公示。如有違反自願接受相應處理並5年內不再申購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七、本人保證在配售取得房號後,在規定時間內交清購房款辦理交房手續併入住。未按期交清購房款,願接受政府沒收定金不得再申請保障性住房等處罰措施。

  八、本人保證入住該保障性住房後,服從相關部門的管理,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積極配合對使用情況的監督核查,並如實說明情況。

  本人購買保障性住房中,如有違反上述承諾行為的,自願接受相應處理和處罰,並同意作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個人信用聯合徵信系統。

承諾人: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