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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

【精選】安全合同模板五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合同 篇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專案:

  為加強合作意識,明確責任,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目的,讓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不得對從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規要求的機械裝置、設施等。

  3、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專案負責人進行安全事項交底。

  4、指定專人負責監管該專案的安全工作,並配合乙方解決因甲方因素而影響安全施工的問題。

  5、在易燃易爆、帶電執行、機械運作的危險區域內作業,事先要求和協助乙方制訂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對違法亂紀現象按甲方單位安全檢查考核細則規定進行違規執罰。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安全責任

  1方要根據《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方的特種作業人員要依照《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當人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具體操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負責對現場的緊急救險和處理,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5乙方要保證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活動及安全檢查工作。

  6乙方的施工管理幹部,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熟悉《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凡不瞭解“規程”的.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教育的人員,都不許參加施工。

  7乙方要做好現場工種的安全防護用具工作。

  8在出現安全隱患時,乙方要及時予以排除。

  9乙方對工程施工物件的質量安全終身負責,除不可預知或自然災害發生,乙方要保證建築不發生傾斜、牆體裂痕、牆皮脫落等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10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建築施工安全合同書-三聯閱讀

  三、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終止後本協議即告終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3

  為了進一步健全我校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活動安全,避免意外事故意的發生,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在正常進行。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現特與各班主任簽訂學生安全責任合同,班主任為該班學生安全責任人。責任人必須履行如下職責:

  1、高度重視本班的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班工作的首位來抓。

  2、對本班學生經常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讓學生充分意識到自身與他人安全的重要意義,積極支援班的安全工作。

  3、組建班級安全管理隊伍,協助自己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本班學生的課堂安全 (誰上課,誰負責)、課間安全、勞動安全、集會安全、上下樓梯安全、集體外出活動安全、交通安全(教育責任)。

  5、加強學生日常道德行為規範教育和管理,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進行法制教育。防止學生中拉幫結派,防止學生與社會上不法分子聯絡,導致打架、鬥毆危及人身安全。

  6、發生事故時,及時認真處理並向學校報告,負責或協助學校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7、定期檢查、總結本班的安全工作,經常檢查教室內燈、門窗、玻璃等設施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督促整改、消除隱患。

  8、加強課室財物保管,各班主任要落實班級管理人員,教育學生每天關鎖好教室門窗,避免財產損失。

  9、上、下午最後一節課教學結束時,按時放學,不拖堂、不留堂,有責任組織學生放學,有秩序地離校。

  10、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否則,後果自負。

  11、留心班級學生的健康狀況,對生病學生要跟蹤病情,發現傳染性疾病要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及時採取預防、隔離措施。

  12、安全工作列為責任人年終考核、評先、評優的必達條件,並把安全工作的達標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若出現安全事故,學校將對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若發生重大責任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將對責任人進行調崗或解除聘任合約。

  本責任合同書一經簽訂,各班主任需要採取有力措施,加強貫徹落實,認真完成責任目標。

  本責任合同書由政教處儲存。本責任合同書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分管副校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頁渠學校

  20xx年3月10日

安全合同 篇4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濟寧匯翠園專案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濟寧專案部

  承包方(全稱):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專案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為:

  1、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管理規定;

  2、嚴格遵守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產,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檔案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檔案。

  三、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 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包方對 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 3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統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確保發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專案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發包方批准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 承包方必須接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須為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裝置、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到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證》,否則發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應遵守發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外協隊伍的管理制度及規定。

  6、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1)《國家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3)《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5)《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6)《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7)《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9)《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11)《勞動合同法》

  2、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並經發包方批准後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應嚴格執行。

  7、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專案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發包方通知召開的

  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並委託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專案經理或安全負責人參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 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託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 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 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發包方將對承包方進行50元/次的罰款。

  7.2、 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3、 承包方專案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

  7.4、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5、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發包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後方可上崗。

  7.6、 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7、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工作內容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8、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並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發包方審批後嚴格執行。

  7.8.2、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發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8.3、 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8.4、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發包方的檢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

安全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及工作職責

  工作崗位:安全生產專家。

  主要職責:

  1、檢查企業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情況;

  2、發現企業違章行為立即制止,制止無效的立即上報。

  3、檢查企業有無違反國家標準、行業規範及檔案要求之處,並給出整改建議。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甲方按 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第五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7.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六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