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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有關合夥協議書範文錦集十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執行單位:

  乙方執行單位: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xx區教育局與xxx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於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併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30人,培訓期限為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280—300學時。

  四、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於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xx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xxx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並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並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xxx外貿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xx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二零一五年四月xx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1.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2.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一) 為了發展文化藝術創意產業,本著資源共享,合作共贏的原則。實施會所場地與張迪超聯手合作經營的創新模式。經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1.甲方為此次展覽提供場地,乙方負責此次展覽活動的經費。展覽期間畫作銷售所得淨營業額,甲方可得到10%作為回報。

  2.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會所的會員卡,乙方可得到成交額的10%作為回報。

  3.甲方同意將取得的社會效益和榮譽與乙方共享,以支援乙方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甲方以合作人的身份與乙方

  在 市 區 面積為 平方米合作場地。共同享受經營成果,自主承擔風險。

  (二)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並負責收款、稅費等經營活動的管理。

  2.展覽期間甲方負責場地衛生管理,保持場地整潔。

  3.甲方確保場地內經營秩序正常,確保乙方畫作的安全。

  4.畫展期間畫作由乙方負責保管、看護,甲方提供監控設施;如出現畫作丟失、損壞,甲方需配合乙方追究肇事者責任,並由肇事者進行賠償。

  5.甲方享受淨營業額的 分成。乙方運輸畫作、布展、釋出會等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負責承擔開展前和閉展後的作品接收、退還、保管工作。畫作保證有列表清單並輔以照片,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留壹份。

  2.乙方負責畫作的維護、日常看管,經營銷售。

  3.乙方應協助甲方管理場地,並負責帳目的清算、核對,乙方工作人員工資由乙方支付。

  (四) 甲乙雙方的共同權利和義務

  1.營業額每天結算一次,甲方在三天內應及時匯款到乙方指定帳戶。如無故拖欠,每日按百分之五收滯納金,並且乙方可終止合同。

  2.顧客透過甲方在乙方購買的書畫作品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與甲方無任何牽連。如出現乙方欺詐顧客行為,甲方可終止合同。

  3.因特殊情況等其它原因,原合作場地址需遷移,應取得雙方同意方可搬遷。

  4.如遇乙方的顧客損壞甲方餐具的行為,則由乙方承擔照價賠償責任。

  5.乙方在合作場地的營運過程中,不得展覽經營反黨、反動、反國家的藝術作品,如違反此條,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負責畫展布展所需的所有工程與花費,如需對甲方的佈局進行調整,須提前爭取會館相關負責人的同意方可實施。

  7.除上述應該終止合同的條件外,甲乙雙方均不可擅自終止合作協議。

  (五) 合同有效期為:

  1.公元 年 月 日起至公元 年 月 日止,雙方同意續約的,在合同期屆滿後辦理相關續約手。

  2.本合同的附件及任何將來雙方當事人簽署的附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內容不得任意更改,除非應合同一方的要求並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和簽章後,方可被各方所遵守。

  4.本合同構成雙方完整的合同,並取代了雙方之前就此所作的所有談判協議和承諾。

  5.各方在履行每一項保證和責任時,應與本合同中的規定和條件相一致。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和銀行帳戶。

  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協議,並積極配合雙方的工作。

  7.本合同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8.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雙方簽字生效併產生均等法律效力。

  附則:畫作清單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絡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銀行帳號:

  聯絡電話: 地址:

  簽署時間: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商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 伍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內容

  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專案。

  2、協助乙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如甲方自身還未與客戶簽約時,乙方的合作程序則聽從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薦的客戶與乙方直接簽約,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專案。

  2、協助甲方促成與客戶簽約。

  3、為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以及最優的價格。

  4、乙方同意以約定的結算時間和方式進行結算。

  三、合作條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為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專案後,被推薦方向推薦方支付該專案實際營業額的2%做獎勵。

  3、付款方式:自被推薦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薦方則提供對應的正式發票。

  四、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五、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六、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七、爭議處理: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廣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________ 蓋章: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訊號:

  手機: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郵箱:

  QQ/微訊號:

  手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合夥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夥/普通合夥)

  (二)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包括甲方已出資經營門面房半年租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甲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__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乙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甲方工作。現因乙方仍有正常工作,在退休前不享有工資待遇;在退休後,共同參與日常經營和管理,可以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工資待遇。

  (三)盈餘分配:每月核算盈餘,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辦理出資手續和定力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二)退夥。

  1、需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退夥需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經對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洩露合夥專案的商業資訊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退夥。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合夥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本著平等合作的原則,經協議人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創辦合夥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律師事務所名稱: 英文名稱:

  第二條 合夥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證號碼: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xxx x市xx路 身份證號:

  第三條 律師事務所開辦資金xx萬元,合夥人出資方式及比例:

  xxx x 萬元 x%;

  xxx x 萬元 x%;

  xxx x 萬元 x%;

  第四條 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所主任或者管理機構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夥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本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夥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夥;

  6.依合夥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夥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夥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夥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夥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五條 本所設立合夥人會議制度。

  第六條 本所設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夥人中由合夥人會議選舉產生。主任對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

  第七條 本所設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條 合夥人會議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其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決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選;

  (三)決定本所分所、內部機構的設立和負責人;

  (四)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結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五)決定合夥人的入夥;

  (六)決定合夥人的退夥、除名及財產處置;

  (七)修改合夥協議、本所章程;

  (八)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九)決定合夥人人會議認為必須由其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夥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十日內。經三分之一合夥人提議,可召開合夥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第十條 合夥人會議由本所主任召集並主持。

  主任應當在已定合夥人會議日期三日前向全體合夥人送達書面會議通知,並註明會議內容。合夥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夥人應當對議定事項的記錄上簽字,指定合夥人負責保管,以備其他合夥人查閱。

  第十一條 合夥人會議審議、透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八條(五)、(七)、(八)項由與會全體合夥人及出具書面表決意見的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條所列(一)、(二)、(三)、(四)由與會合夥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夥人超過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條所列(六)、(九)項由與會合夥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夥人超過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 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夥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主任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

  第十三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衝突審查、年度總結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債務承擔方式、虧損承擔

  第十四條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夥人實行收入提成制,具體標準為: 。

  第十五條 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夥人福利基金,由合夥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本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夥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夥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夥人會議討論透過。該項基金在合夥人退夥、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並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六條 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後,積餘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後剩餘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夥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餘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餘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夥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七條 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後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夥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夥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攤,分攤後的合夥人對有過錯合夥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擔支付責任,本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八條 合夥人對本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四章 合夥人變更

  第十九條 入夥。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為合夥人,其條件為: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夥人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並履行“合夥協議書”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夥資本。

  符合上述條件並申請加入合夥的,由合夥人會議討論決定,並與新合夥人簽訂書面協議,報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條 合夥人退夥。

  (一)合夥人要求退夥,須提前三個月向合夥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合夥人會議決議,並報原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夥人退夥時應對合夥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佔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並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原則和規定處理合夥財產:

  1.退夥時合夥人會議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佔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留置所退財產份額的15%,時間為兩年,並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退夥人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夥人退夥,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餘利潤的`分配。

  如退夥人不按合夥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退夥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對。

  第二十一條 對合夥人的處理。

  (一)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和本所章程及合夥人會議透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夥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夥直到除名的處理。

  上述處理並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夥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夥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經3名以上合夥人提議、過半數合夥人附議,合夥人會議應當對該合夥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夥人以外的與會合夥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夥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決權確定不信任該合夥人時,合夥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夥的決議,合夥人會議無須對該合夥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夥人申辯。

  (三)當合夥人會議作出“勸其退夥”決議時,該合夥人應在15天內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的書面申請,並按退夥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夥人會議提出退夥書面申請的,則合夥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報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合夥人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合夥人會議應當將其除名。

  (四)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夥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並:

  1.按除名時合夥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佔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人民幣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

  3.應留置其可領取財產的20%,時間為兩年,並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如其行為可能對本所千萬財產損失的,合夥人會議有權增加該留置的比例和時間及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當時支付確有困難,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終止與清算。

  第二十二條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而解散:

  (一)本所合夥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二)本所的資產已不足10萬元,且在三個月內未能補足的;

  (三)合夥協議中約定的終止事由出現的;

  (四)合夥人會議決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銷執業許可證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應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條 本所解散時,應當在15內成立清算機構,清算機構由全體合夥人組成,在機構成立起10日內通知未辦結委託事項的委託人和債權人。

  第二十四條 清算機構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清理本所的財產,編制財務清算報表和財產清單,處理未了結的事務,清理債權債務,處置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等事宜。對剩餘財產,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進行分配。當本所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對剩餘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算單、制定清算方案報合夥人會議及有關機關透過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所在清算期間,合夥人不得執業。本所的執業許可證及合夥人、聘用律師的執業證,應當上交原登記機關。未辦結的法律事務,由本所與委託人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合夥所清算結束後,清算機構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合夥人會議審議通過後,由本所主任簽名並蓋章,在15日內上報原登記機關辦理登出登記,同時將財務賬簿、業務檔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機關。登記機關批准登出後,原管理合夥人應當及時辦理稅務登出手續。

  第六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七條 本所合夥人因退夥、被除名、對合夥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透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本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並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夥人商定,具體條款列入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須經合夥人會議一致透過,並報原批准機關批准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

  二οο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合夥協議書

  (1)。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 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 還,合同範本《合夥協議書(1)》。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 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 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 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 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 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 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 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合夥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校

  為加強高校與普通中小學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教育技術、教育出版等方面的互相合作,甲乙雙方就確定____________學校成為《_________實驗學校》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學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期間掛牌成為《_________實驗學校》。

  二、甲方實驗指導範圍:

  1.學校發展問題診斷、發展設計、宣傳策劃、課題規劃及操作指導、教育技術專項建設諮詢;

  2.教師(教學、科研、教育技術、教育寫作等)培訓、經成人考試提供教育技術專業專科及專升本學歷學習名額。

  3._________

  三、甲方實驗指導形式:

  1.根據需要召集實驗學校工作或培訓會議;

  2.實驗學校現場指導、交流,每學年至少一次;

  3.寄送刊載有關內容的《_________學報》、《_________》,定期寄送《_________工作通報》,工作網站釋出即時資訊、網路會議、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傳送資料;

  4.在實驗期間協助乙方設計、確立一項科研課題,並提供相關查新資料和指導實施;

  5.指導撰寫並以專輯、專欄形式在《_________學報》和《_________》上安排發表乙方教學教研教管教改論文;

  6.審議並指導乙方發展規劃、指導制訂乙方辦學方案及校本培訓方案並協助實施;

  7.指導乙方在因特網上建立獨立域名的網站,提供50m建站空間、技術培訓和網站管理;或為乙方在甲方網站上建10m空間的動態宣傳網頁;

  8.組織乙方教學骨幹外出學術考察、交流。

  四、乙方應有的條件:

  1.校領導、教師都有進行教育實驗、開展教育科研、提升教育技術、熱心教育寫作的強烈願望;

  2.學校有專責領導、專職教科室和有關機構就開展的專案作對口聯絡並操作實施;

  3.學校有基本教育技術設施、能現場多媒體演示、攝錄,能收發傳真、上網檢索、收發e-mail;

  4.學校有穩定教育科研經費;

  5.學校不是其它高校或其它教育科研院所的實驗學校(或基地),或與其它高校或其它教育科研院所簽有的實驗學校協議已經結束。

  五、實驗經費:

  1.乙方交納實驗經費每年_________元,籤協議當月交納第一年經費,次年和第三年三月續交第二、三年經費。此經費用於支付: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學報》和《_________》、《_________工作通報》等資料費、郵發信息、在甲方網站上為乙方提供的10m空間網頁製作費、確立課題的相關查新資料費用,甲方組織專家巡視乙方的交通差旅等費用,通訊通聯費用,有關證書、實驗校牌製作費用,協議期間甲方開展工作產生的有關費用;

  2.培訓、會議根據舉辦情況(時間、地點、條件、內容)制定培訓費或會務費標準,乙方按實際參加人數交納;

  3.專案的專家諮詢、審議、指導工作費由乙方按慣例標準支付專家;

  4.發表論文需交版面費的按出版標準由乙方承擔;

  5.建立網站,由乙方按成本支付域名及50m空間費用;

  六、實驗學校工作啟動程式:

  1.甲乙雙方確認接受上述條款,簽署本協議;

  2.乙方交納第一年實驗經費到達甲方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頒發實驗學校證書和授牌;

  4.甲方與乙方共同安排第一階段實驗工作。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X日

  乙方(簽章):

  代表: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20xx年X月XX日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甲乙丙三方經自願協議一致,就合夥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名稱或專案:工程承包. 主要經營地:大連.

  二、合夥期限:自20xx年3月4日起至三方散夥時止,合夥協議書。

  三、出資金額.方式.期限: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50萬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萬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30萬元。甲方與丙方的出資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資總額及各方佔比: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甲方出資佔50%,乙方出資佔20%,丙方出資佔3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盈虧分擔比例:本合夥產生的盈利及虧損均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及分擔。

  六、經營管理:合夥事務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參與日常管理,如遇合夥事務重大事項的決定應經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夥及退夥:新合夥人入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簽訂本合夥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合夥人請求退夥的,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協議書《合夥協議書》。

  八、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和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九、財務管理:本合夥每年至少結算一次盈虧,並實際分配,經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違約責任:各合夥人未經全體同意,不得擅自處理合夥的財產,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交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法院管轄訴訟。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適宜進行補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叄份,三方個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3月4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協議各方在平等自由、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共同出資並委託由xxxx以其名義持有全部合夥財產參加xxxxxxxxxxx公司XXXX私募股權眾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各方共遵守。

  一、合夥人基本資訊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 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 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聯絡電話: _________

  二、合夥財產及合夥人出資

  1.合夥各方確認合夥財產共計人民幣xxxxxx元(大寫)xxxxxx圓整。

  2.出資方式,合夥各方一致確認以現金(人民幣)方式出資。

  3.出資比例,甲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乙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丙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丁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戊方出資xxxx元,其出資份額比例為xxx%。

  4.出資時間,合夥各方必須於xxx年xxx月xxx日將各自出資款項出資完畢,並將該款項轉入如下賬號:

  賬號:xxxxxxxxxxxxxxxxxxx

  戶名:xxxxxxxxxxxxxxxxxxxx

  開戶行:xxxxxxxxxxxxxxxxxxxx

  三、合夥財產用途

  1.合夥人各方一致決定委託xxxxx方以其個人名義持有並管理全部合夥人財產,並將全部合夥財產用於xxxxxxxx有限公司xxx私募股權眾籌投資。

  2.xxxx方應當按照前述約定於xxx年xxx月xx日之前將全部合夥人財產完成投資。

  3.若因xxxx方原因導致未能在約定時間內將全部合夥財產完成投資的,應當按其他合夥人出資金額的xx%的標準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若因某一合夥人未能按時出資導致最終未能按照前述約定的時間完成合夥財產投資的,該合夥人應當按其他合夥人出資金額的xx%的標準向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利潤分配及風險承擔

  1.xxx方因持有的合夥財產生的一切收益,均由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共同所有。

  2.基於合夥財產產生的收益,依法繳納稅費後,各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份額的比例進行收益分配。

  3.合夥財產產生收益的,應當在實際取得該收益後的20日內完成對收益的分配。

  4.合夥財產的持有管理人不得隱瞞合夥財產產生的收益,否則不得參與其隱瞞收益的分配。

  5.合夥財產因投資風險導致虧損的,由各合夥人按照其出資份額比例共同分擔虧損。

  五、合夥事務管理

  1.xxx方作為合夥人共同委託的合夥財產的持有及管理人應當盡到合理的管理義務。

  2.管理人應當於每年的xxx月xx日、xxx日xx日、xxx月xx日、xxx月xx日向其他合夥通報合夥財產的收益或虧損情況。

  4.管理人未盡到合理管理義務或未及時向其他合夥通報收益或虧損情況而導致其他合夥人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額的賠償責任。

  5.管理人不私自對外轉讓其持有的xxxxxxx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需要對外轉讓,應當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並取得佔有80%出資份額比例的合夥人同意。

  6. 管理人以其持有的xxxxxxxxxx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權,為自己或他人提供擔保的必須取得全體合夥人的一致同意。

  六、合夥人份額的轉讓及推出

  1.向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轉讓在合夥財產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份額的,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財產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份額的,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3.合夥人依法轉讓其出資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4.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夥人身份及合夥財產收益權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5.合夥人的退出機制應遵循京東私募股權眾籌的相關規定。

  七、爭議解決方式

  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人之間產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能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xxxx方所在地人民法律起訴。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人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伍份,共同投資人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簽章頁!)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