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合夥協議書> 合夥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合夥協議書

合夥協議書範文彙總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協議書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採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現甲、乙雙方位於____縣____鎮___村委會___小組位於的高嶺土礦石合作開發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開採礦山的範圍及現狀

  乙方將位於____縣____鎮____村委會____小組畝具有合法承包地轉讓給甲方開採,開採年限為__年,其四至界線以承包合同書為準。

  本合同合作專案總佔地面積約為__平方米,摺合約__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採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為__,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並未就該

  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後果。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採開發礦山專案,本專案合作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雙方合作開採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採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專案。

  3.甲方負責專案全部開發資金、裝置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係,確保礦山順利開採。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採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裝置,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採。

  6.本專案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於該專案的開採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專案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採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採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專案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佔70%,乙方佔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採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後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專案的開採與經營管理

  專案的日常開採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專案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採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進

  行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決定雙方合夥購買的位於虞城縣路號的房產,現就相關事宜約定如下:

  一、該房產建築面積平方米,單價元,共計元。

  二、甲方出資元,佔該項房產的產權比例為%,乙方出資元佔該房產的產權比例為%,出資方式均為現金。

  三、甲乙以雙方合資購買該項房產主要用於,管理權約定為:

  四、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出賣對該房產的所有權份額,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五、該房在辦理房產登記時應登記為雙方共有。甲乙雙方如因產權、管理等事項發生爭議,可以將該項爭議提交商丘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丙各執一份,自雙方及其配偶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配偶(簽名)

  乙方(簽名):配偶(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___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甲方:隆xx,男,生於1973年3月25日,漢族,xx省xx縣人,住xx縣x鎮x村5組10號,身份證號碼:51253x0252811,電話:13x4253。

  乙方:熊xx(乙方代表、投資人),女,生於1972年3月25日,漢族,xx省xx縣人,住xx縣x鄉x村3組5號,身份證號碼:5125301x3257826,電話:1356x8482。

  張xx(乙方投資人),男,生於1968年12月10日,漢族,xx省珙縣人,住x縣x鎮x村一組,身份證號碼:5125331x103210,電話:1356x29。

  xx年3月15日,甲方與前合夥人xx縣xx鄉的徐xx,共同租用xx縣xx鎮xx村三組朱xx(xx商城門口)門市兩間進行裝修經營建材。xx年5月1日.前合夥人徐xx(xx商城門口門市投資拆算17000元)退出合夥完畢後,甲方便邀約乙方二人投資合夥經營,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合夥經營協議:

  一、投資準則:實行“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利潤共享、責任共擔”的分配辦法。

  二、投資金額:甲方裝修折款14000元,房租每年14400元;乙方於xx年5月10日前投入現金17000元,徐xx退夥之事由甲方全權自行處理完畢。

  另外,乙方借款8500元給甲方作為退給前合夥人徐xx退款等使用,分別由甲方向乙方出據和借據。

  三、合夥分工:在經營過程中,甲方對外代表合夥聯營體,負責對外聯絡接洽業務(包括對外進貨、銷售、辦理經營證照和稅務登記辦理等)和統計帳;乙方內務總管,負責門市經營管理和出納現金收支。財務支出在100元以上由雙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入帳。

  乙方熊小容與張xx的以熊小容為主,張xx所做的工作,作為乙方的內部分工事務。

  四、利潤分配:經營管理期獲得利潤按甲方、乙方50%分配,其中熊小容25%、張xx25%。甲、乙雙方實行日清、月結、年結算,不得超出當年12月31日經營核算。

  五、債權債務:在合夥之前甲、乙雙方所欠債權債務一律由各自享有和承擔,不得因此而影響生產經營營活動。

  六、變更解除: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處理。在合夥經營期間如需變更解除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協商方一致可變更解除,

  七、特別約定:在共同經營期間,雙方保持資訊靈通,經營內容必須計入合夥帳務,不得進行帳外經營,損害合夥方的共同利益。

  八、合夥解散:發生需解散的特定原因,必須進行依法清算處理。

  九、違約責任:違約金定為10000元,任何一方擅自違約承擔違約金外,並賠償對方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生效方式:本協議一式三份,簽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長期儲存。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 乙方: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

  四、 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五、 購置物業法律檔案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檔案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 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託書,並詳細載明委託事項及委託許可權、委託期限。

  委託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人應按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受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或通知。

  六、 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業裝飾裝修由 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各承擔50% 。

  八、 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 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 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十、 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 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如果一方決定出售房產,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市場價或評估價)購買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 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50%)由甲乙雙方各付50%,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 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各自承擔50%;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50%。

  十三、 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

  甲方: 乙方:

  國藉: 國藉: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郵編: 郵編:

合夥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美容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1.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出資

  1.甲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_____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_____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_____方工作。

  (三)盈餘分配: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洩露合夥專案的商業資訊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_______事務。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經營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作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各佔_________。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如未按時交齊,應向其它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具體出資應占比例按各方實際出資確定。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屆時按約定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可約定)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

  5、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6、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7、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可再約定其他)

  以下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全部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夥共同不動產;

  2、改變合夥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支付合同債務。

  (可增加)

  合夥負責人超出委託範圍的行為,被其他合夥人追認的,由全體合夥人承擔責任;其他合夥人不予認可的,由合夥負責人自行承擔責任,造成合夥或其它合夥人損失的,由合夥負責人予以賠償。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合夥成立後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8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戊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 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

  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 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 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 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 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 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 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 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 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型別:

  經營範圍: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 %;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xx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利潤進行分配;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2.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建立汽車維修廠,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夥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夥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入股的方式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投入合夥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共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萬元,乙方負責出資元。

  三、合夥投資效益分配:合夥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佔50%,乙方佔40%,預留10%作為機動分配,主要用於獎勵有功的相關業務單位以及聘用技術人員分配。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利,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餘部份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份,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帳戶,合夥資金專款專用,雙方共留銀行財務印鑑,獨立核算,在合作期間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五、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六、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夥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到互利互贏目的。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