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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實用的合夥協議書範文合集十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在**市 ****廠的財產份額10萬元,一次性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自願出資10萬元,將甲方在**市 ****廠的財產份額10萬元,一次性全部買斷。

  三、乙方已於200*年**月**日將10萬元財產份額轉讓款交付給甲方。

  四、財產份額轉讓後,甲方在**市 ****廠的財產份額消失,在該企業的所任職務自行免除。

  五、 甲方保證對其轉讓的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 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乙方對甲方在**市 ****廠的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市 ****廠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20xx年**月 **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合夥經營貨車協議書甲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

  為維護合夥人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在“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同努力,共分利益”的合夥原則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購買、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平均出資購買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車款為93600元,該車款已由甲方全部出資。

  乙方的一半出資46800元先由甲方代為墊付。乙方的出資款46800元從共同經營東風牌川S17346貨車的利潤中予以扣減,直到扣足46800元為止。扣減的利潤款歸甲方所有。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4、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6、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出售東風牌川S17346貨車,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

  7、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XX

  簽約時間:20xx年XX月XX日

  簽約地點:XXXXXX

  執筆人:xx事務所

  尹xx律師

  20xx年XX月XX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專案以福建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專案內容及範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專案,對外以福建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 %。

  2.乙方以裝置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係),佔 %。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專案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專案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夥專案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專案的工程管理、裝置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賈靈周(以下簡稱:甲方)

  袁尚國(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乙雙方終止合夥 購買的HCMBWDOOAOCl200630號挖掘機,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購買挖掘機出資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HCMBWDO~AO0200630號挖掘機價值為1 1 0 7 0 0 0元,已支付購買挖掘機款2 2 2 0 0 0元,公證費、保險、保證金9 6 7 9 0.5 0元,共計318790.5元。仍欠挖掘機款88 5 0 0 0元。(該款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貸款,乙方為擔保人)。

  2.甲方已支付購車款220000元,乙方已支付購車款98790元。

  第二條 合同終止後經營盈餘清算及挖掘機歸屬

  1、雙方經營期間2 0 1 1年6月3日之前營業收入由乙方收取,期間的債權 元由乙方負責償還(油款、司機工資等 元),該債權與甲方無關。

  2、挖掘機號為HCMBWDOOA00200630的所有權歸甲方。甲方支付給乙方購買挖掘機款98790元,另加1210元,共100000元(拾萬元)。

  第三條 挖掘機(按揭)貸款償還及擔保事宜

  該挖掘機號HCMBWDOOA0020063G的貸款由甲方償還,該貸款乙方不再承擔還款責任。乙方同意繼續使用自己姓名作為該挖掘機(按揭)貸款提供擔保,不承擔逾期還貸和任何違約責任。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簽訂地、履行地均在東營市東營區。

  甲方: 乙方:證明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附:

  今收到 交來購買的HCMBWDOOA00200630號挖掘機款大寫元。

  收款人: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全建成 張世軍(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文輝 韋鎮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桂林市大河鄉大村路邊門面建立汽車維修廠,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本著“共同發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達成合夥協議條款如下:

  一、合夥方式: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以資金、技術入股的方式合夥經營汽車維修業務,雙方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二、面向社會開展業務,工商行政管理登記設立“桂林市雄獅汽車維護中心”。約定經營執照上加入名字。

  三、投入合夥資金數額,注入時間:甲、乙雙方共同出資人民幣拾萬元,其中甲方負責出資陸萬元,乙方負責出資肆萬元和維修技術(含人員培訓),甲、乙雙方各佔50%的股份。在本協議簽訂的同時,所有資金必須到位,資金如果不足時,甲方再注入資金。

  四、合夥投資效益分配:合夥產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點40%、乙雙方佔40%,預留20%用於機動和週轉資金。甲、乙雙方均有監管權力,分配支出做到擺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餘部分在年終分配由甲、乙雙方按比例分享。

  五、在經營過程中,甲方負責外勤工作,專營零配件及材料,

  乙方負責修理及車輛維護,

  六、該修理廠以拾萬元為流動資金,在資金不足情況下甲方負責補上使用,專款專用,修理廠資金好轉、首先甲方將多出的資金收回。

  七、管理人員及財務管理:由甲、乙雙方各委派1名作為日常固定業務管理,設立財務會計1名,為有利長期合作,避免糾紛,設立銀行流動資金專用賬戶,合夥資金專款專用,原支出單據必須雙方簽字認可。合作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相對獨立。

  八、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實行半年分紅制度年終總結算。

  九、本次為甲、乙雙方初次合作,雙方均視對方為友好合作夥伴,本著相互理解、尊重、不斷拓展業務,一定達到互利互贏目的。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補充。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既時生效,雙方格守信用,嚴格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均不得違約。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土地使用證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

  合作承建方 : (以下簡稱乙方)

  在自願、公平、公正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城關鎮南庵村宅基地二百平米(有土地使用證)授權予乙方合夥建房。為了確保工程質量,強化安全管理,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及相關的合作分配方案,達成如下協議借鑑為證。

  一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負責澄清宅基地的四至界限。

  2、依據城建局批准的建築樓層高度(六層)為準,屬乙方所屬建築許可權,如果乙方需續建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在達成合理的分配方案後方可施工,否則乙方無權續建。乙方只有在協議的樓層高度以下有建築權使用權,樓頂及樓頂以上的建築權永遠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干涉。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使用協議中約定的鋼筋、水泥和有關建築材料,嚴格按照水泥和沙石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甲方有監督權,情節嚴重不按協議履行時,甲方有權要求停工或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 乙方的責任與權力

  1、甲方現有的水電資源交由乙方使用,所產生的水電費由乙方支付。此房落成後所需要的專用水電由乙方接通,費用由乙方承擔。

  2、拆除舊房,地基回填,均由乙方完成,誤工由乙方負擔。

  3、道路交通及料場由乙方自行安置解決。

  4、施工中,周邊關係和睦相處,如造成人為糾紛,乙方自行處理。

  5、此建築落成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包括:鋼筋、水泥等基礎材料,人員工資,入戶防盜門及窗戶、預埋穿線管、線盒、下水管道設施、電線、化糞池、不鏽鋼樓梯扶手、外牆瓷片、樓頂隔熱層處理以及相關樓房建築中必備的預埋、預備材料等)經濟費用由乙方承擔,所有工序由乙方一次性安裝完善。

  6、建房施工必須具有安全設施,並且嚴格按照建築安全管理辦法執行,若出現任何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都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三 雙方責任和權利

  1、甲方負責提供房屋的土地使用證及村、組簽過字的建房申請,其餘一切手續(包括土管所、土管局、城建局)的審批由乙方辦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一、二樓全框架和三樓以上單元房結構設計圖紙由乙方提供,經甲方稽核通過後方可投入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

  2、各樓層的樓梯通道屬公共使用範圍,雙方共同擁有使用權,任何一方不能私自佔用。

  四 房屋的分配方案

  1、一、二樓為全框架,歸甲方所有。

  2、三樓以上為單元房,三至 樓由甲方任挑一套歸甲方所有。

  3、除甲方所屬房之外,其餘單元房歸乙方所有,乙方可以任意支配,甲方不得干涉。

  五 工程質量、材料概況及要求

  1、樓層高度

  牆體為一二樓全框架,一樓不得低於4米,二樓不得低於3。6米。其餘樓層高度不得低於3米。

  2、樓梯

  樓臺寬30公分,高16公分,轉拐平臺1。5米寬,乙方可根據樓房高度按樓梯要求標準佈局臺階數。

  3、材料概況

  (1)鋼材 龍鋼海星牌或者 牌

  (2)水泥 商山牌或 牌

  (3)沙 清水沙

  (4)石子 2——4cm的青石碎粒

  (5)水管和管件 金德牌

  (6)電線 牌6mm的銅線

  (7)外牆瓷磚 由甲方看樣訂貨

  (8)防水材料 雨中情繫列產品

  (9)樓梯扶手 不鏽鋼 牌

  4、要求

  (1) 一二樓框架四周封柱空間材料(磚等)由乙方一次性完成 ,達到協商標準。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設計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六 其他問題

  1、此協議達成後,如有漏洞和有關未盡事宜可協商解決。

  2、地基的土地使用權隨國家的政策而完善,在國家住房政策未完善和土地使用證未變更之前,國家如因建設需要而拆遷,該土地使用證所屬範圍內的補償費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干涉,不予受益。

  3、如因自然災害造成該整體建築需重新修建,在能達成協議的前提下,一方有優先權。

  4、動工時間和竣工時間

  動工: 年 月 日

  竣工: 年 月 日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或違約,否則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違約賠償金為壹拾萬元整。

  6、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人一份,同時也可法律公正。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鑑證人: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幣_____萬元,佔企業全部財產的_____%。甲方願意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幣_____萬元的價格將其佔"企業"的財產份額的_____%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以銀行轉帳的方式分_____次將上述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甲方保證

  甲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所有權及完全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保證財產份額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則,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轉讓的效力:

  自本協議書項下的轉讓完成之日起,乙方對上述受讓的"企業"財產享有所有權及相關的權益,並與其他合夥人共同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第五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財產份額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保密

  一方對因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一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並經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8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 篇9

  甲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XX

  乙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XX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夥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車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XX;

  發動機號:XX

  車架號:XX

  汽車(以下簡稱合夥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XX幣XX萬元整(¥XX),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夥經營合夥車輛。

  3、本協議在合夥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車輛的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XX萬元,佔購買合夥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夥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並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夥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夥車輛始終屬於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佔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夥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夥車輛在合夥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夥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於每月XX日進行結算,盈餘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夥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夥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夥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夥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夥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夥車輛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任何一方單獨對合夥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本合夥協議為甲、乙兩方入夥,若有第三人申請入夥,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於第三方的入夥條件、入夥資金以及入夥後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在合夥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夥關係,解除後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於主動退夥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在合夥專案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後,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並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後交由乙方儲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稽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後,乙方可立即中止合夥事宜,並要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於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並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後簽字。

  八、在合在夥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在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後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後散夥。

  十、本協議生效期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XX(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合夥人乙方:XX(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合夥協議書 篇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合夥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地址:

  經營地址: 。

  第二條:合作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經營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45萬(大寫:肆拾伍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40萬(大寫:肆拾萬元整)。

  2、以上出資應於 年 月 日全部繳納到位。

  3、本協議生效期間,合夥經營專案涉及全部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走、挪用或請求分割。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夥終止(包括合法解散)後,應當對合夥專案的資產進行評估,扣除合夥債務後仍有剩餘財產的,按各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合夥專案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債務的,按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辦理。

  第五條: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1、盈餘結算:經營進銷存賬目應當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中如出現的賬面應有現金、貨物等資產與實有資產不符的,應當查明原因、釐清責任。如賬目或貨物的損失屬於人為原因造成的,應由該責任人負責賠償。

  2、盈餘分配:每月結算後,盈餘部分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以償還時,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夥事務執行

  1、本合夥屬於隱名合夥,仍以方個體經營者的名義對外經營,不另行辦理合夥組織工商登記,如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衝突,應

  當依法變更營業執照的相關專案或對本合夥專案進行調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後如有增加業務的必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方,有權委派一人在合夥經營場所參與經營管理,其工資由合夥專案(財產)共同承擔,如因經營需要招聘名員工,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都合夥專案(財產)承擔。

  3、內部管理,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制定規章制度等會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執行。

  4、賬務管理:合夥專案應建立專門臺賬及專用銀行賬戶。屬於合夥專案的任何支出均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列支入賬。

  5、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的一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登記入賬,並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併交予雙方確認後入賬。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夥經營專案的現金和貨物。

  7、經營中,對於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負責全額收回,逾期應由經手人承擔應收賬款損失。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本店在不特別擴大經營的情況下,不增加合夥人;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增加合夥人,並與原合夥人簽訂合夥協議,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商店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在不給合夥商店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原則上合夥人可自由退夥;

  2、一方可提出退夥,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生效。合夥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對財務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後,應當簽訂退夥協議方為有效。

  3、合夥人擅自退夥不產生退夥的效力,如果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如一方欲轉讓自己合夥財產份額,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在同等條件下,原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協商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夥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2、合夥人對合夥利益享有約定的分配權;

  3、合夥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夥人共同所有;

  4、合夥人有按約定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得隨意侵害合夥財產權;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由此造成合夥經營專案損失的,則由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的一方承擔;私自以合夥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獲得的利益劃歸合夥收益。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經營專案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夥專案的名稱繼續經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新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另一方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終止及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不能繼續經營;

  4、依法撤銷、吊銷;

  5、出現法律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清償合夥債務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盈餘分配約定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虧損,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2、合夥人未經另一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合夥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同時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3、合夥人私自以其合夥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支付其它合夥人元/人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夥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成立,於20xx年 月 日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