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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有關合夥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夥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夥協議書 篇1

  退夥人: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其他合夥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 1、甲、乙、丙三方於 年 月 日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合夥經營XX公司,現因甲方與乙、丙兩方發生嚴重分歧,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甲方退夥事宜約定如下,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甲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夥。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於 年 月 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 元,甲方確認本協議簽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項。

  第三條 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第四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配合乙、丙兩方辦理證照變更手續。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由乙、丙兩方方負責執行合夥事務,行使負責人權利,承擔負責人義務。變更證照所需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 甲方支付證照變更手續所需的一切費用; 2. 全體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條 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乙、丙兩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夥企業的名義對外從事超出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事務。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為準。自甲、乙、丙三方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一式叄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為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甲方退夥前已經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承擔償還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夥後,XX公司在證照變更手續辦理完畢之前新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乙、丙兩方新設的主體(以下簡稱"新設主體")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由乙、丙兩方享有及承擔。

  第十條 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幾方違反協議約定的,應當賠償守約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非因法定事由或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終止履行本協議。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丙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絡電話:

  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著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深圳市寶安區路的閤家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20xx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動資金¥_________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

  1.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

  2.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

  3.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稅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甲方有義務支援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稅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本協議書由有限公司(乙方)與vip會員(甲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本準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確立。本協議書各條款所確定之雙方的權利、義務,將覆蓋有限公司與vip會員今後簽定的每一份交易訂單,無論是原件、影印件或傳真件,均應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之規定。

  一、當事人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絡電話:028—

  傳真:028—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年月日開始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合作發展。

  二、資信證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以及法人委託書、負責人身份證等影印件。甲方須如實填寫《會員單位申請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甲方以會員資格享受既定利潤空間;甲乙雙方日常結算以最低零售限價為標準,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營銷體系以及價格體系,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現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間以所購產品最低零售限價的10%進行結算。甲方的會員資格在乙方所有專賣店均視為有效。有關會員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現款現貨原則"。

  2、業務聯絡中憑傳真向乙方要貨,須每批要貨的貨款到乙方帳戶後,乙方再計劃安排供貨。

  3、甲乙雙方日常交易實行最低零售限價結算制,即甲方所需產品單價一律按照《產品最低零售限價表》結算。

  五、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後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十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十天或甲方收貨後保管不善、超期儲存等所引起的質變,應由甲方負責。

  任何非自然因素(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

  六、安裝責任

  甲方所購產品如由乙方負責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配合處理;若甲方所購乙方產品進行自行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安裝責任。

  七、價格約束

  1、零售標價:乙方所有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零售標價。

  2、價格控制:乙方所有產品零售賣價實行最低零售限價控制制度,即賣價不得低於最低零售限價。

  3、價格監控:乙方對產品價格體系實施監控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行為立即處以相應罰款。

  4、單一價格:乙方所有產品只實行零售價格制。

  5、價格協議:甲方向客戶推薦產品時,不得違反零售價格體系,否則會員優惠無效;禁止甲方與客戶進行低於最低零售限價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對甲方作出該交易貨款1:1的罰款。

  八、約束條款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購買產品時,乙方有權取消其vip資格。

  2、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vip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乙方控制零售價格的;

  2.3、違反乙方價格體系,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的;

  2.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甲方信譽逐漸惡化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並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合夥協議書 篇4

  為規範合夥的經營行為,保障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範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夥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夥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註: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夥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同志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夥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夥、退夥與拆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拆夥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拆夥;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夥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後即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年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陝西分公司______中心支公司

  乙方:

  甲方透過協商方式確定乙方為甲方保險車輛的特約維修單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作、互惠互利、優勢互補、立足發揮和利用資源的原則,共同為被保險人提供優質服務,使受損車輛得以及時、保質、合理的修理和維護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維修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保險車輛的特約維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義務

  1、負責協調保險責任事故車輛(包括乙方定點單位的保險責任事故車輛)到乙方進行維修。

  2、負責保險責任事故車輛對受損部位的核對以及價格的審批。

  3、負責推薦乙方參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汽車維修招標工作。

  4、負責協調乙方與維修單位就機動車輛維修方面的關係,並妥善處理機動車輛維修過程因質量、工期等發生的糾紛。

  5、透過95500全國服務電話,介紹非保險事故維修業務給乙方。

  6、根據乙方信譽程度,授予一定的定損和代索賠許可權。

  二、乙方義務

  1、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合法權益。

  2、嚴格履行各項服務承諾,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3、設定保險車輛維修專門接待櫃檯,為保險車輛分車建立事故維修和保養維修檔案,並隨時向甲方和車屬單位提供有關車輛維修檔案和資訊。

  4、根據出險車輛的受損情況,認真填寫“維修協議書”,對受損車輛列明換件和修復部位。根據修復的難易程度準確分項計出工時費用以及換件價格,經甲方確認審批後送修。未經甲方和車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和擴大維修專案。

  5、乙方保證所用配件是符合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或配套廠件,不得使用副廠件,更不得以次充好,以舊代新(除經甲方與車屬單位協商同意,可用副廠件或舊件除外)。

  6、妥善保管好被更換的配件,留交甲方驗收,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丟棄,更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驗收。

  7、對可以維修的部件要進行修復,不得以換代修,不得串通、虛報維修專案,不得擴大損失或虛報損失,損害甲方或車屬單位的利益。

  8、必須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做好車輛的維修和服務,杜絕不良行為,維護甲方及車屬單位的權益。

  9、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願接受甲方的經濟處罰,涉及保險詐騙罪,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三、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制度、裝置、技術力量、安全措施等情況進行檢查。

  2、對修復竣工車輛,如發現因修復質量不合格或與維修協議書上更換的專案不相符,有權與車屬單位一起要求乙方返工,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給甲方或車屬單位造成損失的,有權對乙方施以經濟處罰(在履約保證金中扣罰)。

  3、對在修復工期內無法修復或因質量問題,需要返工造成車屬單位不便的,甲方根據車屬單位的要求,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代步車輛,直至修復完工為止。

  4、如乙方發生已核定更換的配件而不換,串通虛報損失,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特約關係。

  5、如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出現價格波動,有權調整工時費用標準及配件管理費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甲方或車屬單位核定的管理專案及配件專案之外的維修服務以及乙方承諾之外的其它要求。

  2、甲方工作人員和車主提出不正當要求,乙方有權拒絕並向甲方進行投訴,要求作出回覆。

  3、對已竣工的車輛,未辦好結算或乙方認可的代理索賠手續,有權拒絕提車。

  五、服務承諾

  1、乙方建立有領導牽頭,各工序負責人為組員的保險車輛特約維修服務小組,積極為保險車輛的出險和故障提供服務。

  2、乙方建立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配合甲方和車屬單位做好出險和故障車輛的搶修和救援工作。

  3、為使拖吊工作得以落實,乙方配備1輛以上車輛,以供出險及故障車輛的搶救使用。

  4、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和車屬單位做好現場技術指導並在市內20分鐘內派員到現場協助處理,市郊方圓15公里30分鐘內趕赴現場協助處理。

  5、凡在甲方投保的車輛,在市內發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乙方須提供現場技術鑑定,現場能夠排除故障的工時免費;現場無法排除故障的,在乙方修理,免費提供拖、吊服務;不在乙方修理的拖車免費,吊車收成本費用(吊車費最高不能超出省物價標準);市郊出險或發生故障拋錨,在乙方修理的一律免去拖吊費用;不在乙方修理的,拖車僅收成本費用(最高不能超過200元),吊車收回成本費用(最高不能超過省物價標準)。

  6、凡甲方的自用車輛和員工車輛,在乙方維修其工時費按6折計算,更換配件按進貨成本價計收,如甲方及其員工需開維修發票應增加稅款。

  7、凡持有太保保險卡的車輛,到乙方保養、美容、年審、季審以及故障維修,其工時費用應享受9折優惠,配件更換按現行的市場價格明碼標價並徵得車屬單位同意後予以更換。

  8、乙方恪守“質量第一、服務至上”的宗旨為客戶排憂解難,積極配合客戶處理事故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做到維修、(理)索賠一條龍的服務。

  9、乙方按照交委頒發的維修標準對維修車輛在保質期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無條件返工修復。

  10、乙方除遵守以上的服務承諾外,同時遵守提交投標件中的服務承諾。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協調保險事故車輛(包括已在乙方定點維修的事故車輛)到乙方進行維修。甲方不得從中阻撓、串通、指定到另外的廠家維修。

  2、如甲方保險車輛、自用車輛及員工用車在乙方維修、保養期間出現物品遺失或車輛損毀,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乙方義務之(四)、(五)、(六)、(七)以及服務承諾中十一項規定的任何一項,甲方將取消乙方特約維修資格。

  七、協議的修改及終止

  1、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有關條款,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作適當修改和補充。

  2、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出現,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施以履約保證金全額處罰賠償:

  1)不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對乙方的有效投訴累計三次時。

  3)本協議期限內,若乙方擅自變更特約企業的所有權(變賣、轉讓、租賃、贈送他人等)。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協議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 20xx年5月1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之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加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 系 電話: 聯 系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