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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協議書

合夥人協議書【熱門】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人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人協議書1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

  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

  性別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2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性別: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定、互利的原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為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個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1)合作經營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店鋪位於_________,主要經營範圍為:鋼結構工程,不鏽鋼鐵藝鋁材門窗工程,防護圍欄等金屬焊接安裝工程,

  (2)合作方式。

  在合作期限內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如房租,水電,購買材料及施工工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出百分之五十。每做一筆生意所賺金額除去開銷後平分(備註:無論承接的工程大小,每向客戶交完貨之時,無論是否完全收款,雙方都應立即做好虧盈賬目,除去開支,應立即平分所賺金額,留有餘款的工程,雙方共同承擔向客戶收餘款的權益與義務)甲乙雙方權益與義務平等,乙方對工作的一切事宜,擁有發言權,和決斷權(如材料購進,工程外包,工人聘請,包括與客戶溢價,簽單,收款等一切事宜)甲乙雙方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購進和出售產品;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開支實行公開制度須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投資額、方式、

  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投資,具體投資金額,按實際所需待定(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投資為共有財產,(如施工工具,辦公用品,店鋪裝修等)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投資仍為個人所有,投資款合夥人自行約定時間予以返還

  第五條入夥、退夥,投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退夥:

  1)需所有合夥人認同的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投資初期的投資金充公,不予退還。

  3、投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投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並且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七條禁止行為

  1、禁止合夥人自己或以合夥人名義參與或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如經證實後,確有此事,將報告或扭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處置,責任由個人承擔,與合夥和其他合夥人無關,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在進行業務活動期間,禁止合夥人之間的私人恩怨,如因私人恩怨造成損失者,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4、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5、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6、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邀請中間人和公證員清算並給與公正;

  2)清算後如存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投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投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共同有同等效力,具體事宜詳見附件內容。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3

  合夥人甲: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姓 名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全部,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質量檢測)

  (三)合夥人丙---(從事質量檢測)

  (四)合夥人丁---(從事質量檢測)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所有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所有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由。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方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方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一、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

  至20__年__月__日止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__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 __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

  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群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5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對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第九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合夥人: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7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姓名___

  性別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各合夥人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所有適宜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鋪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專案及範圍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透過方可操作執行。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順延,由四位合夥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帳戶情況等

  1、各合夥人以1:1:1:1的方式進行出資。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專案,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戶口,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1:1:1:1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適合專案;

  ④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8

  [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2)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乙方");以及

  (3) [____________](中國居民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簡稱"丙方")。

  甲方、乙方與丙方單稱"一方",合稱"各方"或"三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為三方為共同創業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公司註冊資本金為人民幣[ ]元;

  (2) 在公司發生退出事件(見以下定義)前,各方承諾會長期持續全職服務於公司;

  (3) 為了讓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長收益,各方擬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分配公司股權。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權比例將會隨公司未來增資或減資行為做相應調整。

  有鑑於此,經友好協商,各方特此同意簽訂本協議,以XXX。

  第一章 股權分配與預留

  第一條 股權結構安排

  第二條 三方投資及股權

  (一) 三方投資

  1.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預留股東激勵股權、預留員工期權中的出資額,剩餘____________元作為公司的流動資金投入公司。

  2.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3.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作為丙方繳付其在註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二) 三方投資

  各方確認,儘管各方根據本協議、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對公司進行出資,但各方享有相應股權,主要基於各方在公司設立後持續全職提供的服務。如各方未能如約提供相應的服務,各方應根據本協議及其其他相關協議的安排調整其各自持有的股權。

  第三條 預留股權

  (一)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

  1. 鑑於本協議簽訂時,各方將會對公司的貢獻暫時無法準確評估。為激勵股東在為公司服務期間創造更大價值,合理地根據股東貢獻分配股權,各方同意預留[20%]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根據定期對各方業績考核的結果,在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向各方授予相應比例的股權。

  2. 已經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在退出事件發生前,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一方所有。

  3. 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二) 預留員工期權

  1. 為了激勵後續加入的員工,各方同意事後制定期權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後實施,為此各方同意預留[15%]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員工期權")。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期權激勵計劃向相應員工授予期權。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權激勵計劃及期權協議另有約定,已經被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員工期權的員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生股權併購)。

  第四條 工商備案登記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直接記載相應股東身份、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登記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對應的任何股東權利。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各方的承諾和保證

  (1) 各方具有訂立及履行本協議的權利與能力。

  (2) 各方進行出資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及時繳付本協議所述的價款。

  (3) 各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合同的規定。

  第二章 各方股權的權利限制

  基於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會持續服務於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務獲得公司相應股權。據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設立日起,即對各方享有的股權根據本協議第二章的規定進行相應權利限制。

  第六條 各方股權的成熟

  (一)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權成熟之日持續為公司員工,各方股權按照以下進度在4年內分期成熟:_______________

  (1) 自交割日起滿2年,50%的股權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滿3年,75%的股權成熟;以及

  (3) 自交割日起滿4年,100%的股權成熟。

  (二)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發生退出事件,則在退出事件發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間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發生下述(1)項中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生下述除(1)項以外的其他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

  在本協議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 公司的公開發行上市;

  (2) 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或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三) 在成熟期內,乙方或丙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甲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乙方或丙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四) 在成熟期內,甲方股權如發生被回購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甲方可根據第七條的規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五) 如發生甲方股權被回購的情形,則甲方代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間的持股比例分別繼續代為持有。

  (六) 任何一方股權被回購的,其被回購的股權進入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範圍,按照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安排進行處置。

  (七) 因發生股權回購,或因甲方代為持有的股權由乙方和丙方繼續代為持有的,應在回購款支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手續。

  第七條 回購股權

  (一) 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為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股權回購方有權以人民幣1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回購該方的全部股權(包括已經成熟的股權及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且該方於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透過之日起,該方對標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該等過錯行為包括:_______________

  (1)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3) 洩露公司商業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以及

  (5) 違反競業禁止義務;

  (6) 捏造事實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7) 因買方其他過錯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 終止勞動關係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任何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的,包括但不限於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商終止勞動關係,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至勞動關係終止之日,除非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_______________

  (1) 對於尚未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以未成熟標的股權對應出資額回購該方未成熟的標的股權。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該方就該部分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2) 對於已經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利、但沒義務回購已經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及已經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擬回購股權"),回購價格為擬回購股權對應的出資額的2倍。自股權回購方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即對已回購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若因買方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過錯行為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則股權的回購適用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標的股權轉讓限制

  (一) 限制轉讓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除非董事會另行決定,各方均不得向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它任何方式,對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二) 優先受讓權

  在滿足本協議約定的成熟安排與轉讓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如果各方向三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轉讓標的股權,該方應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條件下,其他方有權以與第三方的同等條件優先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的股權。

  第九條 配偶股權處分限制

  除非各方另行同意,公司股權結構不因任何創始人股東婚姻狀況的變化而受影響。各方同意:_______________

  1.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的未婚一方,在結婚後不應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與配偶的共同財產,但有權自行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

  2. 於本協議簽署之日已婚的一方,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5日內與配偶簽署如附件一所示的協議,確定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為其個人財產,但該方有權決定與配偶共享股權帶來的經濟收益,該等協議應將一份原件交由公司留存。

  3. 在退出事件發生之前,若任何一方違反本條第1款的規定,將其在公司持有的股權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或未能依據本條第2款的規定與配偶達成協議的,如果該方與配偶離婚,且該方在公司持有的一半(或任何其他比例)的股權被認定為歸配偶所有的,則該方應自離婚之日起30日內購買配偶的股權。若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股權購買的,則該方應賠償因此給其它方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條 繼承股權處分限制

  1. 公司存續期間,若任何一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權需要由其繼承人繼承的,則須經在公司其他各方中持有過半數表決權的股東同意。若其他各方未能一致同意的,則其他各方有義務購買該部分股權或促使公司回購該部分股權。

  2. 前款所述購買/回購價格為以下兩者價格中的較高者:_______________(1)該部分股權對應的公司淨資產;(2)該部分股權對應的由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確定的市場公允價值的[70%]。

  3. 各股東有義務把本條款寫入章程。

  第十一條 全職工作、競業禁止與禁止勸誘

  (一) 全職工作

  各方承諾,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將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經營、管理中,並結束其他勞動關係或工作關係。

  (二) 競業禁止

  各方承諾,其在公司任職期間及自離職起2年內,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到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參與、經營、投資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投資於在境內外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且投資額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本總額5________%的除外)。

  (三) 禁止勸誘

  各方承諾,非經公司書面同意,買方不會直接或間接聘用公司的員工,並促使其關聯方不會從事前述行為。

  第三章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授予

  第十二條 授予的程式

  (一) 授予進度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25%。

  如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發生增加的,則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

  (二) 業績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設立後,應立即召開董事會,確定各方下一年度的業績考核標準及各方的激勵股權。在每一考核年度結束後的第一個月內,公司應立即召集董事會,根據業績考核標準考核各方業績表現,並決定是否從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將相應激勵股權授予達到業績標準方。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保密

  各方應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與內容。各方的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終止或失效的影響。

  第十四條 修訂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修訂或對某條款的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本協議各方簽字方才生效。

  第十五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六條 效力優先

  如果本協議與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檔案不一致或相沖突,本協議效力應被優先使用。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未能向股權回購方轉讓全部或部分股權或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本案手續,則違約方應股權回購方人民幣500萬元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股權回購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全額賠償股權回購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損失。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對其違反本協議的規定而向其他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通知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由一方傳送給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通知")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並按照下列通訊地址或通訊號碼送達至被通知人,並註明下列各聯絡人的姓名方構成一個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9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形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上述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經營地點。

  第四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夥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0

  一、共同投資人資料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丁方:

  身份證號:

  戊方:

  身份證號:

  一、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五方共同出資籌辦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戊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 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五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小數服從多數)。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司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 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多數人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運營責任

  為保證公司高效運營, 方有權對公司的各個崗位人員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組建正規化的財務人員及財務系統,並委任 方為公司運營的全職副總經理,協助 方工作。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戊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 "顧客170餘名及店內所有裝置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於 。

  二、雙方協商確定, 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佔投資總額的70%,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佔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淨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願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專案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夥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裡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並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後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後,再接納第三者入股。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餘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於年 月 日將 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 容院, 年 月 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月支付。

  十四、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合夥人協議書12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資訊,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專案(以下簡稱"專案")。

  專案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專案的擴充套件資金和維護專案的正常執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專案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專案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專案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專案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專案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專案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專案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專案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為者,依照退夥時專案之經營狀況:

  ___專案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專案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專案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專案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專案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專案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籤字的,可以透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專案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專案名稱繼續經營原專案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專案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專案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專案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專案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協議書13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茲就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 訂立的合夥契約,因合夥人經營理念不一致,甲方決定退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發展實際,甲方宣告退夥並經其他全體合夥人同意議定如下撤資契約: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乙雙方經營的_______,位於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議協商同意:___________甲方於20______年6月 ______日退夥,脫離合夥關係。

  第二條 資金來源及比例:___________

  1、______年______月,甲乙雙方共同投資______元合夥開辦了 ,雙方約定,甲方負責財務管理,乙方負責經營業務及人員管理。

  2、 甲方共投資______萬,佔投資的 ;乙方共投資 ,佔總投資的 _______。

  第三條 自甲方退夥後即自20______年2月______日起, 由乙方所有,該______日後運營盈虧、賦稅、債務、債權及一切經營事務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 合夥期間內一切運營費用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五條 合夥截止20______年6月______日為止,收支決算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無互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有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絕無異議。

  第六條 對甲方老公 為合夥企業提供的勞務,乙方應給予相應勞務費用 ______元。

  第七條 甲方撤資回款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乙方應於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清甲方款項。

  第八條 本契約一式兩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合夥人協議書14

  甲方:xxxx經貿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是一從事研發、生產、經銷xxx保健系列產品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xxx牌蕎麥殼保健褥是我公司獨立開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新型產品,XX年10月獲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專利號:xxxx05293、6)。該產品既有保健功能,又有實用價值,經濟效益可觀。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_______市、區縣生產經營xxx保健系列產品。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xxx保健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甲乙雙方議定,乙方為進入該產品市場的初級階段,對生產、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三、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智慧財產權和品牌形象,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3萬元整;包頭市外的合作者,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四、本著“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應定為“xx(地名)分公司”,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成立或參股生產此類產品的公司。

  五、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蕎麥殼保健系列產品,合作期限十年。

  六、乙方的利潤分成:1、由甲方銷售,在成本價的基礎上,再給乙方供貨價20%的提成。2、如乙方自行銷售,甲方收取供貨價30%的提成。3、結算時間按(月、季)實行。4、結算方式,須雙方同意,現金和貨物都可。

  七、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本合同可再延續五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八、未盡事宜,協商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夥人協議書1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夥)開辦一家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共擔風險,共擔責任,共負盈虧的決策,並對合夥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股東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元、佔公司股份_________%,出資的形式;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_____%,出資的形式;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公司股份_________%,出資的形式。其中元作為註冊資金。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乙方佔有股份股份%;丙方佔有股份股份%;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利潤分紅方案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潤的15%,同時甲方作為主要出資人單獨得到利潤的60%。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後,其餘部分25%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股東研究同意方可進行。當股東出現變更和股份轉讓時,需要定製新的利潤分成方案,甲方有否決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一)合夥期限:合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入股;

  二)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三方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4)甲方有否決權。

  2、退股: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如執意退股,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股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

  四、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股期屆滿;2)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係;3)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股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六、公司的運營:

  在成立公司後,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法人,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執行運作的經理。執行經理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獨立處理公司事務(簡稱公司執行人)。甲方作為主要出資人和大股東對公司人事和財務有管理權,有否決權。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一)、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二)、新專案的引進;

  三)、重大的促銷活動;

  四)、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七、公司今後如需增資,根據實際情況貸款或者融資等方法解決。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每季度召開一次股東會議,稽核公司的每季度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