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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規章制度

餐飲規章制度集錦15篇

  現如今,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餐飲規章制度1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

  5、對待賓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知直屬上司。如以自身原因引起的客人投訴視情節給予嚴肅處理。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及時離開酒店。

  7、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友來訪。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員工應自覺保持更衣室衛生,不放雜物;鞋子不得隨意擺放;

  10、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給親友予以各種特殊優惠,各類優惠折扣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批准稽核。

  11、前廳員工應嚴格按照工作流程為賓客辦理預訂、入住、退房等手續,熟悉各 類房型、朝向、價格,熟悉各協議價格。

  12、嚴格準確執行交接班程式。認真做好各項工作記錄、規範填寫各項工作報表。

  13、積極參加部門例會及各項培訓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 制服及工號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號牌。員工遺失或損壞工號牌需及時申請補發,並按規定繳納成本費用。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號牌交回到人事部門。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站、立、行姿勢端正得體,面帶微笑,站立服務,使用普通話、使用禮貌用語。

  2、員工的工作服裝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長髮,使用髮夾或髮網。

  5、員工應穿正裝黑色皮鞋,禁穿拖鞋上崗。女員工長襪末端不得露於裙外。

  6、允許佩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其它誇張顯眼首飾上班時間嚴禁佩戴。

  7、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8、 工作場所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9、保持工作區域內衛生整潔,衛生必須一班一清。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現金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部門主管,作好詳細記錄。

  2、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領班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休假須先徵得部門領班允許。

  2、員工請假應按酒店相關請假程式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4、員工必須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曠工;

  5、部門考勤員應客觀公正嚴肅的做好部門考勤,不得弄虛作假;

  七、獎勵:

  1、服務工作優異,受到客人口頭或書面表揚者,給予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者,視情節上報酒店給予獎勵;

  3、敢於和不法分子做鬥爭,積極保護酒店財產不受損失;

  4、節能降耗,減少部門成本者。

  5、對於工作認真良好的員工,部門根據情況提供升職空間。

餐飲規章制度2

  1、遵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2、主動、熱情、禮貌、耐心、細緻。周到的為賓客服務,不做有損賓客利益和部門聲譽的事。

  3、熟悉酒店的主要服務專案,能隨即應答賓客的有關問題。

  4、酒店的一切工作用具,定期維護保養,不得損壞公物、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前提下,節約各類材料。用劑,降低費用,延長裝置壽命。

  5、嚴格按照各部位班次表上班。休假,提前到崗上班,以便有足夠的時間更換制服,準時簽到。

  6、不能無故礦工因有事不能前來工作(或在崗因有事不能繼續工作),應事先向主管請假,如果遲到要先向主管說明理由方能上崗、調班必須經過主管同意。

  7、如有家庭住址。通訊方式。婚姻狀況。嬰兒出生。學歷等私人情況發生變化,應及時向餐飲部彙報。

  8、凡是個人在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要首先向領班報告,假若不能解決,再由領班向餐飲部彙報解決。

  9、堅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進入其它工作區域與其他服務員一起工作或交談(遇有特急任務得到主管委派除外)。

  10、非工作時間不得在工作區域和酒店其他工作區域逗留和休息,影響他人工作。

  11、服務員不得攜帶大宗包裹出入工作區域,客人遺留物品一律交餐飲部。

  12、工作中注意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13、談吐得體。態度溫和。不得高聲喧譁或扎堆聊天,不得與賓客爭辯,賓客有無禮言行時,應剋制忍讓,報告上級妥善處理。14、對部門工作有意見或建議應透過正當渠道向上反映,不亂做評論,不得造謠中傷其他員工。

  14、根據時間有禮貌的向賓客打招呼,儘量能稱呼客人姓氏和職稱。

  15、接到外線打來的員工私人電話只作記錄,不能轉接。

  16、在酒店看到任何雜物均有意識拾起。

  17、保持工作區域任何一個地方乾淨。整齊。包括一些不起眼的地方及員工出入口。

  18、餐廳內發現任何物品損壞,丟失或其他異常現象立即報告領班。

  19、不得向客人或無關人員提供有關酒店技術和管理及其他客人的資料、秘密。

  20、嚴禁向客人索要或變相索要小費。

餐飲規章制度3

  一、自覺遵守,要講文明,講禮貌,講道德,講紀律。要積極進取,愛崗敬業,善於學習,掌握技能。

  二、要著裝上崗,掛牌服務,要儀表端妝,舉止大方,規範用語,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主動熱情。

  三、客房服務員,每天要按程式,按規定和要求清理房間衛生,要認真細緻;要管理好房間的物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四、安排住宿,必須有部門領導和服務中心主任簽單;外來住宿人員,要有本人身份證或有效證件進行登記後,方可入住。

  五、不得隨意領外人到房間逗留或留宿,未經中心主任同意不準私開房間,為他人(含本校職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娛樂等。

  六、檢查清理客房時,不得亂動和私拿客人的東西,不準向學員和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禮品;拾到遺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隨意進入前臺;前臺電腦要專人管理與操作,不準無關人員私自操作;打字、影印、收發傳真,要按規定收費。

  八、工作時間不準離崗,有事向領導請假,不準私自換班和替班,不準打撲克,織毛衣,看電視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九、認真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特別是做好妨火防盜工作,要勤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和處理。

餐飲規章制度4

  1、員工必須在上班前十五分鐘到達,以便更換工服,做好班前準備。

  2、在工作時間內,未經部門主管批准,不得早退,不得空崗。

  3、員工必須按照規定的排班表當班工作,如需調換班次,應先徵得部門主管的同意,否則將視為曠工。

  4、當班期間不允許打私人電話、吃東西、聊天及大聲喧譁,應保持安靜。

  5、員工生急病或臨時請事假,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主管,得到主管允許後方可休假,上班後及時將合同醫院的假條交到部門,並辦理補假手續。

  6、員工不準使用各類客用設施和客用品。

  7、前廳部內禁止吸菸和使用明火。

  8、要愛護各種辦公裝置,並經常用酒精擦拭。

  9、每日打掃並保持所轄區域的衛生。

  10、保證各種檔案及報表資料碼放整齊。

  11、保持地面牆面的整潔乾淨。

  12、保證各類物品的碼放整齊。

餐飲規章制度5

  1、配備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必須隨時保持完好有效,不準隨意的挪動和損壞,定期安排人員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維護。

  2、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3、嚴禁私拉亂接、安裝其他用電器具(各種大功率電器),如確實需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工程部,經同意後方可安裝。

  4、廳面、包間需要點蠟燭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燒材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或將蠟燭做成半球狀,平面向上盛有三分之二自來水的透明小盤內,使其浮在水面上。

  5、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菸頭、火柴梗捲入檯布內,以防引發火災。

  6、廳面、包房應在多處放置菸灰缸、痰盂,以方便賓客扔放煙頭和火柴梗。

  7、服務員要提醒賓客不要把燃著的菸頭、火柴、打火機與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躺在餐廳的沙發上吸菸。

  8、客人進餐、談話,特別是站立或走動敬酒時,無意間放在菸灰缸或桌子上燃著的煙等應引起服務員的足夠警惕,以防菸頭被碰落在地毯、桌布或坐椅上引起火災。

  9、營業結束後,應對廳面和包房進行認真的檢查,徹底消除火種,電器裝置的電源關掉。

餐飲規章制度6

  1.嚴禁任何人亂拿、盜竊餐廳,廚房任何財物。一經查實立即開除。

  2.嚴禁在廚房內亂吃、亂喝、一經發現第一次處以警告,第二次重罰。

  3.晚班當班人員收餐下班後要關閉所有水、電、煤氣的閥門,不要出現漏水、浪費電源現象,煤氣關緊消除隱患,如有發現以上現象,當班人員重罰。

  4.所有員工必須注重個人衛生,不留長髮、長指甲、勤洗手、洗澡、提高個人衛生素質。

  5.廚房內要保持清潔衛生,每位員工的工作崗位嚴禁出現衛生死角,邊工作邊整理衛生,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6.廚房內每人應穿戴整齊,圍裙、帽子必須佩帶,鞋子除工作以外要穿黑色皮鞋,平時注重個人衛生,工作中儘量避免弄髒制服。

  7.同事間不準在工作中發生爭吵、鬥毆現象,任何工作矛盾應反應給當班人,由當班人反應到廚師長解決爭端。任何人不得先動手打人,發生矛盾不得動用廚房刀器,違者當即開除。

  8.每個星期六全廚房衛生大掃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打掃衛生,違者重罰。

  9.廚房內不準吸菸、大聲喧鬧,出菜口人員必須穿戴整齊、乾淨,形象端正,客人如有問題,服務要熱情。

  10.每天各自物品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物品短缺,及時報給廚師長,不得出現斷貨現象,蔬菜、海鮮及肉類必須嚴格把關,發現問題馬上和廚師長反映,聯絡供貨商及時退貨、換貨。

  11.晚班定菜人員開選單,要查詢現貨情況,不得重複進貨,也不得第二天短缺物品。

  12.所有遭顧客投訴的菜餚要認真對待,發現責任人,誰做誰負責。當班人員必須嚴格把好質量關,避免出現類似情況。

  13.任何人員必須節約廚房物品、嚴禁浪費,發現亂丟、亂扔現象的,一律重罰。

  14.無故不得到處串崗,在其他崗位逗留,無事不得到餐廳外面。離開廚房上洗手間或其它事情、當班人員必須知道去處,無故離開廚房任何人不知者以早退論處。

  15.每日不得遲到、不得早退,有任何原因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廚師長。如無故遲到30分鐘以上者以礦工論處,礦工一天著重罰。

  16.必須服從廚師長安排,如有頂撞,不服從管理,必定重罰,嚴重頂撞者立即開除,給廚房造成嚴重損失著,立即開除,一經開除永不錄用。

  17.需辭職者必須提前一個月當面向廚師長書面遞交辭職,允許後一個月方可離職,在離職前把酒店物品歸還結清,工作服需洗滌乾淨後親手交於廚師長保管。

餐飲規章制度7

  店經理規章制度

  店經理是由公司派遣到各分店的全權責任人,在分店裡具有最高決定權,但行使權利的範圍一定要在公司規章制度許可的範圍內。

  一 許可權範圍:

  1、有權對本餐廳所有基層幹部及所有員工進行考勤考核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有權進行批評或表揚,按相關規定進行獎勵或處分。

  2、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或工作需要申請增減本部門的員工、調動下屬員工、免任下屬員工,調動及免任基層幹部。

  3、有權向下級下達本餐廳營運範圍內的工作任務,並向下級發出指示。 4、全權處理本部門的日常業務工作或事務工作。 5、有權申請採購各類大件餐廳營運所需用品。 6、有權申請推出新菜品品種。

  7、有權申請改變經營模式或推出新的促銷方案,在未批准前不得擅自執行。

  8、有權批准店內員工月累計300元以下、店經理月累計500元以下的私人借款申請。

  9、有權合理支出店內營業費用,其中中餐廳限額1000元(不含1000元),快餐店限額500元(不含500元),超出部分則需事先申請上級經批准後方可執行。

  10、有權批准合理支出店內所有成本費用。

  11、有權對總經理或其他領導不合理的指示提出異議。

  二、職責範圍

  1、認真領會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各項會議精神,按時參加總經辦召開的各種有關會議,

  執行總經理下達的管理工作任務,完成總經理常務會成員下達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餐廳管理小組會議和員工大會,積極傳達上級領導指示,協調部門內部工作,保證餐廳日常營運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2、督導完成餐廳日常經營工作,編制員工出勤表,檢查員工的出勤狀況,檢查員工的儀表及個人衛生、制服、頭髮、指甲、鞋子是否符合要求。

  3、忠於職守,具有為公司作貢獻的精神,不斷提高管理藝術,負責制定餐廳經理策略、服務規範和程式並組織實施,業務上要求精益求精。

  4、重視屬下員工的培訓工作,定期檢查基層幹部對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及員工培訓考核情況。定期組織一線員工學習服務技巧技能,對員工加強企業文化、服務意識、工作技巧的訓練,定期檢查並做好培訓記錄。

  5、熱情待客、態度謙和,建立良好的客戶關係,妥善處理客人的投訴,積極處理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不斷改善服務質量,保證顧客的最大滿意度。

  6、加強現場管理,營業時間堅持在一線,及時發現和糾正服務中出現的問題,有必要時需及時向上級彙報。

  7、全面負責餐廳財務管理及監督,認真核對各項開支單據,嚴格把關,掌握和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況,減少費用開支和物品損耗。

  8、負責督查餐廳的清潔衛生工作,保持環境衛生,負責餐廳美化工作,抓好餐具、廚房用具的清潔消毒。

  9、及時檢查餐廳裝置執行情況,落實並完善物資管理制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餐廳安全和防火工作。

  10、要隨時與廚師長、廚師保持長期、穩定的交流與溝通,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菜品製作標準,並不斷提高菜品質量。

  11、根據市場變化和客戶需求及時申請調整營銷策略,開發新菜品,並向公司建議制訂合理的菜品成本標準及規範價格。

  12、公平、公正地處理員工之間的矛盾糾紛,愛惜員工,關心員工個人生活狀況,積極解決員工的困難及所需,對所有員工的工作狀況給予指導,幫助他們提高業務技能。

  13、努力學習新的管理知識及營銷方式,不斷提升個人能力,加強個人文化素質建設,開創新思路、新思維,能緊跟公司的成長,適應餐飲行業及社會的發展,為完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議。

  三、員工管理

  1、關心、愛護員工,將每一位員工都當作自己的家人對待。在員工犯錯誤時要及時糾正,要多指導、多傳授、多教育,少批評、少責罵、少處罰,從細微處著眼,用心與員工交流,透過關愛員工來激發員工愛企業如愛家的思想,增強企業的凝聚力。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對員工的行為用制度進行規範和約束,不得使用粗魯的言語責備員工,更不得使用粗暴的行為迫使員工服從。

  3、讓每一個員工在上崗前都能得到系統、完善的培訓,並講究培訓質量。對特定崗位安排專人跟進指導,讓員工能清晰掌握自己的工作範圍和工作流程。

  4、對待身邊所有的員工要一視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偏向、袒護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喜好或情緒濫用權力。

  5、以身作則,紀律嚴明。按時出勤,不得無故脫崗、遲早、早退,不得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不隨意將無關人員帶到工作崗位,並時刻注重儀容儀表,提升個人形象,在員工面前起好模範帶頭作用。

  6、因才施用,合理分配工作任務,將合適的人放在合適的崗位,力爭事半功倍;

  7、善於指導和激勵下屬員工的工作狀態,準確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公平、公正地跟進所有員工工資提升、崗位晉升及優秀員工評選等各類考核工作。

  8、熟悉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職責,做好監督和跟進落實,出現問題時要清楚劃分責任人,不錯怪任何員工。

  9、自覺降低身份,時常參與到一線員工的工作當中,能與員工同甘苦,提高員工的自覺性,讓員工更有工作動力。

  10、積極組織公司安排的各項福利活動,如“生日聚會、各類節日聚餐”等,讓員工感受家的溫暖。

  11、建立員工天地,積極宣傳企業文化,大力發展企業文化建設,豐富員工業餘生活,帶領員工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活動,如“籃球比賽”等。

  12、加強員工宿舍管理,隨時瞭解員工身體健康狀況和員工家庭情況,並對其家屬表示問候。

  13、隨時掌握員工心理動態,合理分析員工工作期間出現的異常表現,積極採取心理干預措施,及時穩定員工情緒,鞏固團隊建設。

  14、定期安排員工激勵性培訓,利用自身具備的社會經驗和職場知識對員工進行一對一引導,合理指引員工發展方向,利用公司的舞臺為員工提供展現自我的平臺,讓員工在收穫之餘對公司存感激之情。

  店經理扣分制度

  (一)不遵守工作相關紀律處罰如下:

  1、遲到、早退、無故離崗的,1—5分鐘扣2分;5—15分鐘扣5分;5—30分鐘扣10分;超過30分鐘扣除公休一天,超過60分鐘扣除公休二天。 2、儀容儀表不整潔的,一次扣2—10分;

  3、向餐廳叫餐打包者(不包括自已買單),所打包食品按原價買單,並扣10—30分; 4、飯市高峰期間與親朋好友會坐超過10分鐘的,一次扣20—50分;

  5、工作時間帶與無關人員長時間(超過1小時)呆在店裡交談或從事私人事務的,一次扣10—30分;

  6、工作場所講粗話或有不道德言論的,一次扣10—30分;

  7、工作時間不講普通話而講家鄉話的,一次扣2—10分;

  8、工作時間未經申請處理私人事務超過半小時(不包括飯市高峰期)的,一次扣10—30分;

  9、接待公司內部相關工作人員(包括上、下級)不熱情、不禮貌,態度冷漠的,一次扣5—20分。

  10、違規錄用未成年人員經提醒未改正,造成用人隱患的,一次扣20—100分。

  (二)員工管理不當處罰如下:

  1、處理問題不公正的(處理問題時對人不對事)扣20—50分;

  2、員工投訴不予受理或受理不及時導致事態變嚴重的,一次扣20—50分;

  3、對員工批評時,使用嘲笑諷刺、口出髒話、動手打人等方式,有損企業形象的,一次扣50—300分,情節嚴重者責任自負;

  4、因未進行有效培訓,導致員工犯錯而批評、處罰員工的,一次扣5—30分; 5、優秀員工評選考核、工資晉升、晉級等各類考核時有不公平、公正行為的,一次扣30—100分;

  6、因管理不當造成員工投訴且經調查屬實的,一次扣30—100分;

  7、不用制度規範、約束員工,以個人喜好或情緒好壞濫用權力的,一次扣20—10分;

  8、擷取、私藏員工投訴信件,對投訴員工有打擊報復行為的,一次扣50—200分;

  9、不及時為員工辦理保險造成損失的,一次扣300—500分,且造成的損失由本部門相關責任人負責。

  (三)對上級工作不負責任處罰如下:

  1、對會議精神不認真領悟,造成傳達錯誤或不及時向下級傳達會議精神的,一次扣20—100分,情節嚴重者酌情處理;

  2、違反財務制度,財務支出或批准超越許可權範圍的處以實際支出金額10%的罰款,若造成損失,全權承擔;

  3、未經公司批准,擅自擴招編外人員、或擅自任免的,一次扣50—200分; 4、未經公司批准,擅自解聘工作滿三個月員工的,一次扣50—200分;

  5、 未按要求執行公司指定的各項福利制度和組織公司指定的各種活動的,一次扣30—100分;

  6、未經公司批准,私自改變經營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新增菜品、減少菜品、改動價格、改變菜品加工方式、改變餐具、改變營業時間等)造成公司形象不統一者,一次扣100—300分;

  7、未按工作程式定期向總經理、辦公室、財務部上交有關資料或工作報告的,一次扣10—100分;

  8、由於工作疏忽造成損失,給上級提供虛假資料或虛假報告的,一次扣30—100分,造成不良後果的責任自負;

  9、不按公司規定條款執行,不執行公司的決策(不尊重領導,不服從管理的)扣50—300分;

  10、虛開收據,提供不實報銷單據的,發現一次扣50—300分,並追回不實款項; 11、整改要求超過兩次無實質性進展的',扣20—100分;

  12、在原公司辭職未經原公司同意,店經理私自錄用的,一次扣50—200分。

  (四)內部管理失職處罰如下:

  1、營業期間出現原材料嚴重短缺的,扣30—100分;

  2、店內裝置嚴重損壞,沒有及時修理、更換的,一次扣20—100分;

  3、因工作失職造成嚴重浪費或過份控制節約造成公司損失的,一次扣30—100分

  4、不按公司要求緊抓安全生產,導致店記憶體在嚴重安全隱患的,一次扣30—200分;

  5、工作態度懶散、工作效率低下,沒有按時完成交辦工作的,一次扣10—100分;

  6、部門環境衛生差、菜品質量、服務質量不符合標準,經公司要求不及時跟進整改的,一次扣50—300分。

  7、對員工崗位職責不熟悉,出現問題時處理失誤,錯誤批評員工導致員工情緒不穩的,一次扣10—50分。

  (五)與供貨商關係處理不當處罰如下:

  1、對待供貨商態度惡劣,有損企業形象的,一次扣10—30分;

  2、不認真核對貨物質量,不按要求籤字的,一次扣10—50分,並承擔相應責任;

  3、無故刁難供貨商,應付貨款故意拖延遭到供貨商投訴的,一次扣20—50分;

  4、濫用自己的職權,向他人索要回扣、紅包、請客的,一次扣100—300分,情節嚴重者追繳不當所得並給予辭退處理;

  5、工作中有徇私,經查證屬實的,一次扣除半年分紅或扣500—1000分,並全公司通告;兩次者扣除所有分紅或扣1000分,並立即辭退。

  (六)工作、生活紀律不嚴明處罰如下(在以下處罰基礎上再作通報批評):

  1、因工作失誤、瀆職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承擔實際損失金額的50%;

  2、強詞奪理,出口傷人,挑拔是非,拉幫結派者,一次扣50—200分;

  3、利用網路、手機資訊或其他途徑散佈不利於公司團結的言論的,一次扣50—100分;

  4、工作中徇私、弄虛作假、欺騙上級、牟取私人利益的,發現一次扣50—300分;

  5、私自挪用公款、小費或變賣報廢物品將所得佔為已有的,一次扣100—500分;

  6、由於本人工作失誤而影響其它部門正常運作的,一次扣30—300分;

  7、有賭博、吸毒、淫穢交易及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或不道德行為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或報警處理;

  8、洩露公司機密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處理;

  9、有盜竊行為的(包括但不限於餐廳財物、公司財產、員工或客人財物),一次扣300—1000分,並立即辭退,情節嚴重的移交警方處理;

  10、上班時間喝酒或醉酒後上班的,一次扣50—200分;

  11、因個人觸犯法律、受到司法部門處理的公司無需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作自離處理。 注:以上扣分每分按本人基本工資的千分之一扣除。

餐飲規章制度8

  1、餐飲部服務安全管理

  在餐飲服務過程中,服務人員要注意保管和照看客人的物品防止丟失或被盜,在自助餐廳,由於客人不時起身離桌,服務員更要提高警惕。

  如客人飯酒過量,服務人員應注意觀察,在可能的情況下婉言勸

  其少酒,以免發生醉酒鬧事、傷人、鬥毆等意外事故。對已醉酒的客人應立即通知大堂經理和安全部,以防意外。

  有重要客人參加的宴會、酒會、餐飲部要指定專人服務並根據要求對食品留樣備查。下班時要將重要的煙、酒及飲料鎖好,防止被盜。

  在宴會或各種活動以後,服務人員要檢查有無留下火災隱患。

  2、廚房生產安全管理

  不允許採購和使用腐敗、變質、不衛生的菜餚及食品。

  廚房生產管理人員堅持驗收把關,餐具消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餐廳後臺,在食品生產過程中防止生食品與熟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汙染。

  保持廚房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孽生條件的措施,垃圾和廢棄物定點擺放,及時清理。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或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世間員也必須進行健康檢查辦理健康證,無證人員不得參加接觸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廚師應保持個人衛生,在工作前必須將手洗乾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許留長指甲和戴配飾,不得使用超過儲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產不衛生的儀器和飲料。

  廚房人員要注意安全操作,嚴禁操菜刀等利器嬉戲打鬧,不準擅

  自離開正在加熱的油鍋,保持排油煙器的清潔。

  各廚房人員在下班時,要嚴格檢查煤氣、水、電是不關閉,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在確保無異常後鎖好門、關好窗,各崗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電器、加熱爐、飲食用品要由專人負責並嚴格遵守操作程式。

  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各種應急措施,並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3、食品儲存衛生管理

  做好防黴、防蟲、控制溫、溼度及定期進行食品庫房的清掃和消毒。減少外界因素對食品的汙染。各類食品應分類存放,食品與非食品,原料與半成品衛生質量存在問題的食品與正常食品,短期存放與較長基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異味食品與易吸異味的食品,均不能混雜堆放。

  對入庫的食品應做好驗收工作,變質食品不能入庫要對庫存食品定期進行衛生質量檢驗。

  四、食品銷售衛生管理

  餐飲部服務員要定期檢查身體,一旦發現有某種傳染病,要立即調離,經常對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進行有關食品衛生的教育。

  銷售的食品應當無毒、無害、符合一定的營養要求,具有相應的色、香、味,不得銷售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

  混有異物或者其他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各種餐具、茶具和盛放在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裝置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防止食品汙染。

餐飲規章制度9

  一、獎勵制度

  1、工作積極,團結同事。

  2、員工過生日時,酒店為其贈送禮品。

  3、工作能力優秀,不遲到,不早退,無曠工。

  4、禮貌、熱情、周到的服務,經常得到客人的好評。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無破損、無丟失。

  6、從酒店的利益出發,為酒店的發展,盡心盡力。

  以上6條,酒店按季度、年度進行評比,依據評比結果給予表彰和現金獎勵。

  二、懲罰制度

  (一)違反以下條款按次進行現金處罰

  1、浪費公物,視情節輕微的。

  2、對客人指手劃腳,品頭論足。

  3、對賓客不禮貌,與客人爭辨。

  4、與客人爭吵,把個人情緒帶入工作中。

  5、妨害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6、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7、工作時間內躺臥、睡覺,隨意撥打電話。

  8、當值時擅離工作崗位,閒逛,幹私人事情。

  9、隨意進出廚房、餐廳,到廚房抓吃、抓拿的。

  10、不經請假,隨意曠工。

  11、上班時間隨意吸菸,擅離工作崗位,無故遲到、早退。

  12、當班時吃東西、看電視,用酒店電話辦理私人事情。

餐飲規章制度10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業食品安全規章制度6

  一、庫房要保持通風、乾燥,採取防鼠、防蟲、防黴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並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同分別設定,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記憶體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誌,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於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保持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餐飲規章制度11

  第一章 餐飲管理制度

  第一節 餐廳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

  二、按規定著裝,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準嬉笑打鬧,不準聊天、幹私活、吃零食、看電視、打手機。

  四、不準與顧客發生糾紛。

  五、工作中做到“三輕”(動作輕、說話輕、走路輕)、“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規定用餐,不準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請假,按服務區《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執行。

  八、愛護設施、裝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九、落例項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二節 餐具衛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經消毒後必須存放在保潔櫃內。

  二、員工不準私自使用餐廳各種餐具。

  三、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個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乾淨、衛生,無手印、水跡、菜漬、灰塵。

  五、經常檢查餐具的完好狀況,對殘損餐具要及時更換。

  第三節 餐廳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服務人員必須有本人健康證明,持證上崗。

  二、按規定著裝,工作服必須乾淨,無汙漬。

  三、工作時不許戴首飾和各種飾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終保持手部清潔。

  五、不準在食品區或客人面前打噴嚏、摳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準吃異味食品,不準喝含酒精飲料。

  第四節 餐廳設施裝置保養制度

  一、餐廳的設施、裝置按規定要求定期進行保養。

  二、保溫臺每班要及時加水,避免乾燒情況發生。

  三、定時清洗空調慮網。

  四、調整保溫臺溫度要輕扭開關,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損壞。

  五、保溫臺換水要先關電源,後放水,再清除汙垢。

  六、對設施、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餐廳主管。

  第五節 後廚日常工作制度

  一、檢查工具、用具情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彙報。

  二、按崗位要求規範操作,保證質量。

  三、愛護公物,不吃、拿後廚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間保管好後廚物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後廚。

  五、落實各項安全防範制度,確保後廚的設施、裝置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紀律,有事提前一天請假。

  七、落例項會制度,對工作進行講評。

  第六節 冷拼間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員要按規定著裝,不帶個人物品入內。

  二、室內溫度不超25度。

  三、禁止無關人員入內。

  四、櫃內儲存食品擺放整齊,分類存放,每週至少清理一次。

  五、進入冷拼間的食品必須清洗乾淨。

  六、刀、夾、盆、墩工具消毒後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開紫外線燈消毒30分鐘進入冷拼間,工作人員手部清洗消毒後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隨到隨拼,並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間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潔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潔。

  十、冷拼間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乾淨,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擺放。

  第七節 後廚個人衛生制度

  一、後廚從業人員必須持健康證明上崗。

  二、進入後廚必須更衣、洗手消毒後,進入自己的工作區域。

  三、後廚工作人員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飾,衣帽整潔,不留鬍鬚。

  四、後廚工作人員要勤洗澡、勤曬衣被、勤理髮。

  五、後廚工作人員上班前不使用氣味濃烈的化妝品,保持面部清潔。

  六、後廚工作人員不準隨意品嚐食物,不對食物打噴嚏、隨地吐痰、咳嗽、抓耳撓腮,不抽菸、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節 食品衛生管理制度

  一、烹製菜品的原料符合衛生使用要求,外觀新鮮無腐爛、無農藥味。

  二、按洗滌切配程式的原料方可烹製。

  三、加工前檢查肉類是否新鮮,有無異味、變色現象。

  四、當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時存入冰櫃內,加工的成品要加蓋防塵、防蠅罩。

  五、燉煮肉類食品應燒熟煮透,中心溫度大於70度。

  六、調料缸內禁止混放調料,並保持外觀整潔。

  七、嚴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順序操作,避免交叉汙染。

  八、洗滌分設洗菜池、洗肉池、洗水產品池,做到專池專用,避免交叉汙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開,專墩專用,操作結束後,將墩、刀清洗乾淨,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專櫃存放,操作時產生的廢棄物及時放入垃圾桶內,並加蓋。

  十一、工作結束後將垃圾及時清倒,並將垃圾桶清洗乾淨。

  十二、操作間原料不準落地存放,應擺放到貨架上。

  第九節 後廚衛生管理制度

  一、後廚衛生實行廚師長負責制,衛生區責任到人。

  二、後廚地面乾爽,無水漬、雜物、油漬。

  三、操作檯檯面要整潔,無雜物、汙物。

  四、灶臺要整潔無雜物、無積水、無汙物,炒鍋、手勺要潔淨、規放整齊。

  五、冰櫃要生熟標識清楚,內外清潔,每週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庫、調料庫、蔬菜庫貨架及各種容器潔淨衛生,擺放整齊。

  七、麵點間設施、裝置外觀潔淨,蒸箱內及時換水,操作檯每班清洗一次。

  八、冷盤間設施裝置要清潔,操作檯內外乾淨,物品擺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潔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無“六害”(老鼠、蟑螂、臭蟲、蒼蠅、螞蟻、蚊子),牆角無蜘蛛網。

  十一、後廚牆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煙機每週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風暢通。

  第十節 設施裝置保養制度

  一、室內要經常通風,避免設施、裝置受潮。

  二、麵點間的烤箱內不能存放雜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麵機、壓面機每日上班前檢查潤滑情況,定期進行保養。

  四、每班操作前檢查爐膛內有無雜物、積水,保持油路、風道暢通。

  五、使用各種容器要輕拿輕放,有破損的要及時修復或更換。

  第十一節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衝、四保的順序操作。

  二、洗滌後的餐具、用具必須無水跡、無油跡、無食物殘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對餐具消毒。

  四、消毒後的餐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內,按規定擺放,防止二次汙染。

  五、每次消毒完畢,將消毒設施沖洗乾淨。

  六、經常檢查餐具、飲具的破損情況,對破損的要及時進行更換。

  第十二節 食品採購、儲存、索證管理制度

  一、採購人員所採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禁止採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變質、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它感性異常的食品、原料及調料。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三)已過保質期的定型包裝食品及調料。

  (四)不符合標籤規定的食品及調料。

  (五)無動檢證明的冷鮮肉系列。

  (六)無資質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提供的產品。

  二、採購運輸食品的工具(車輛)必須保持清潔。

  三、儲存食品的場所、裝置要保持清潔,無毒斑、鼠跡、蒼蠅、蟑螂。

  四、倉庫通風要保持良好,與外界相通的門要設定防鼠版,地漏、地溝要設定防鼠網,孔徑不大於6mm。

  五、倉庫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由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定期檢查,並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主食庫要建有防鼠臺,各類散裝原料要用密閉的容器存放。

  七、採購食品時,應向供貨商索取該批產品衛生檢驗合格證。

  八、採購鮮(凍)畜、禽、肉及其製品,應索取畜類獸醫部門出具的獸醫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九、採購進口食品,應索取由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

  十、採購員違反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事故,由其個人負責賠償,並根據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餐飲規章制度12

  第一條 餐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悉依本規則辦理。

  總公司員工的管理,比照辦理。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員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員工編制名額內僱用的無定期工作契約職員為限,其區別標準如下:

  (一)職員:從事管理工作的員工。

  (二)技工:具備初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下列技術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經技工轉類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1. 有關生產各項裝置的操作,運轉、製造及裝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產品的製造、檢驗、加工、整理及包裝等工作。

  3. 其他與生產有關的專業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備高中畢業以上程度,並有本業二年以上的工作經驗方可勝任的事務工作,或其他程度相當的非技術性工作經管理工考試及格或甄選提升的工人。

  (四)服務生:從事迎賓、托盤、擦抹等對客人直接服務的員工。

  (五)普通工:擔任搬運,事務或簡易事務等無需特殊技能或知識的工人。

  第三條 工人編制名額依據實際需要擬訂,呈報本公司核定。

  第四條 為配合工作及人事排程的需要,遇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時,得依實際需要僱用定期契約工人(以下簡稱定期工)。其僱用及管理辦法另定之。

  第二章 僱用及解僱

  第五條 僱用員工應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採用申請書,送由主管單位籤請負責人核定。

  第六條 僱用員工以考試方式錄用為原則。

  第七條 僱用員工應先行試用,但試用期間不得超過40日,在試用期間內,由所屬主管單位負責考核,期滿後依據試用成績,籤請正式僱用或解僱。

  第八條 僱用工人,得就在崗位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成績優良的定期工中選用。前項選用的員工,得不經考試及試用。

  第九條 僱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體健壯、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並具有初中畢業或以上學歷者為合格,但僱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條 不得錄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員工:

  1. 曾受刑事處分或宣告禁治產者。

  2. 患有傳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務於本公司及所屬單位因案開革者。

  第十一條 經僱用的工人應親至勞務主管單位報到,並填繳下列書表,由僱用單位存查或核驗發還。

  a) 公立醫院出具的肺部透視健康證明,及醫務室健康診斷書各一份。

  b) 員工調查表二份。

  c) 學歷證明檔案及公民身份證。

  d) 保證書一份。

  1. 聯保切結及個人基本資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張。

  勞務主管單位對於新僱員工應行填繳的前項各種書表須嚴加稽核,其不合規定者應拒絕其到工。

  第十二條 解僱員工,除依法發給預告期間工資外,並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工作每滿一年者給一個月工資。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適用前項規定,即時解僱:

  1. 有犯罪行為經**以上刑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準易科罰金者。

  2. 無故連續曠工至三日以上,或一個月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3. 一年內受記大過處分達三次經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證人退保或通知調換保人後,經二個月仍不能覓人繼續為之保證者。

  5. 犯有過失情節重大經會議透過者。

  第十三條 員工辭僱或解僱時,應將經管及借用公物交還有關單位,並向勞務主管單位辦理離工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

  第十四條 各業務主管單位將人事變動或工作種類變更,均應送交勞務主管單位統一登記及通知有關單位。

  第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月造具員工動態月報表二份呈報本公司核備。

  第三章 保證

  第十六條 員工的保證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區有固定住所、或服務機關便於查對,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限。

  (一)經當地政府登記並給有營業執照工廠或商號。

  (二)現任公教人員或有正當職業之人士二人。

  經辦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工人,以按前項第一款的規定取具保證人為原則,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第十七條 被保證人不得以其直系血親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為保證人。

  第十八條 員工如有盜竊財物、虧欠款項、或其他不法行為致公司蒙受損失者,保證人應負完全連帶賠償責任。保證書格式另定。

  第十九條 凡對經管出納、原物料保管及收發的員工,應每半年辦理對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辦理對保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對保。

  第二十條 保證人職業、住址或服務所在地有變更時,被保證人應即報告主管單位,如保證人死亡或保證人的工廠商號改組或有其他情事時,被保證人應即自動按規定另行更換保證。

  有以上情節的保證人,被保證人不予呈報,事後被察知者,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故須更換保證人者,應宣告理由並另行覓妥新保證人填具保證書經繳呈核准後方予發還原保證書。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對保證人認為有不當時,應即通知被保證人更換保證。

  第二十三條 被保證人自離工日起六個月內經查明已無未了事項時,其保證書得予登出。

  第四章 工作時間及加工

  第二十四條 每日工作時間均以八小時為原則,晝夜輪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換一次,工作起止時間輪流辦法,由各單位視工作需要另定並公佈。

  第二十五條 員工不按時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上班時間三分鐘後至十五分鐘以內始行到班者為遲到,超過十五分鐘後到工者,除請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曠工半日論,但因偶發事件呈請准予補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內擅自離工者為早退,超出十五分鐘以前離工者,以曠工半日論。

  (三)、遲到或早退積計達三次者按曠工半日論。

  第二十六條 各主管單位,對於所屬員工出勤、請假務須嚴密考核,並隨時與勞務或警衛主管單位聯絡。

  第二十七條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當理由經核准者外,夜間未到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進入工作場所,下工後不得任意滯留。

  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作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者,得由所屬業務主管經工會或勞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每月加工總時間最多不得超過46小時。

  第二十九條 如遇臨時緊要事故,得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先令員工加工,事後呈報所屬主管備查。

  第三十條 員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無法進行時,應即報由工作場地職員或領班縮短加工時間,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條 員工加工由工作場地之值班職員或領班負責監督進行。工作完畢後,由監督人員於加班命令單證明工作時間後,加班員工應於下工時交由稽查人員,加註出公司時間,轉送勞務主管單位查核登記。

  第三十二條 例假日、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須員工出勤加工時,得商經產業工會同意後由所屬主管通知員工照常工作,並填具假日出勤員工名單送勞務主管單位登記。

  第三十三條 員工加工時間至40小時時,勞務主管單位應即通知其所屬單位調節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條 員工出差,由所屬主管單位填具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主管核准後,交勞務主管單位登記。工人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得於原籤派單位注理由呈請補準。

  第三十五條 員工於星期例假日、國定紀念日及政府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第三十六條 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醫務室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假期內除予醫療外並給予半數工資,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

  超過規定病假20日數不再給予病假津貼。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八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8日,子女得喪假6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8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四星期,其不足三個月者每少一月遞減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內工資照給但到工不足六個月者,工資減半發給。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第三十七條 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所屬業務主管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業務主管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勞務主管單位辦理。

  第三十八條 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工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籤請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條 因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或各醫務室證明必須休養者,得呈請主管給予公傷假。

  前項休假期間前三日照給工資,第四日起給30%撫卹津貼,休假治療超過六個月者,超過期間給50%撫卹津貼。

  第四十條 員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給予公假,但應於事前呈經主管核准:

  (一)參加政府舉行的考試或訓練。

  (二)參加兵役體格檢查身家調查、或後備軍人教育、動員演習、點名等召集。

  (三)擔任村裡鄰長民意代表的員工參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機關召開的會議或訓練。

  (四)產業工會理幹事辦理會務或參加依法召開的會議。

  (五)參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機關或民防機構的活動。

  (六)應召入營服役常備兵報到前二日。

  前項第一至第五款給假期間應由主管視實際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條 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第四十二條 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為原則,工人離工前應將經管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條 因私事必須外出經業務主管核准給有出公司許可證者,在十分鐘以內不予記錄。其因病至醫務室求診經醫師證明呈請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條 因病逾限呈請特准給假或停薪留職期間,除房租津貼外工資一律不發,但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得依第十二條規定核給資遣費予以解僱。

  第四十五條 年中到工的員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條規定比例核給。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期內不得在外工作,違者從重議處。

  第四十七條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第四十八條 員工特別休假,由業務主管擬訂交由勞務主管商同所屬產業工會排定。

  前項特別休假,如員工不願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後因生產需要中途通知銷假者,應加給該未休假期內的工資。

  第四十九條 員工特別休假時效應繼續累計,凡排定特別休假日程內,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規定的紀念日均不補假。

  第五十條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學校及幼兒園的員工不予特別休假。

  第六章 工 資

  第五十二條 員工工資均按日給制支給,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新進員工工資,由所屬主管單位按教育、經驗、智識、責任、技能、體能、環境、危害、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勞務主管單位籤請主管核定。

  前項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單位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第五十四條 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第五十五條 員工加工,得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第七章 獎懲

  第五十六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嘉獎:

  (一)全年請假(包括與公司無直接關係的公假)積計未超過三日而工作勤奮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優良而有具體事實者。

  (三)調解較大糾紛因而寧人息事,或勸同仁守法堪為表率者。

  第五十七條 員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計功:

  (一)全年從未遲到、早退、及請假而工作勤奮者。

  (二)技術精進對本位工作有良好貢獻者。

  (三)愛護公物,卓有成績者。

  (四)盡忠職守、工作努力、有事實舉證者。

  (五)遇有重大災害,救護出力者。

  (六)檢舉員工舞弊盜竊,減少或防止公司損失,其價值相當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功:

  (一)消滅臨時的重大災害,減少公司損失者。

  (二)防杜未發生的重大災害,減免公司損失者。

  (三)愛護公物,顯著效果者。

  (四)對於增產及技術的改進有重大貢獻者。

  (五)檢舉員工舞弊盜竊,因而減少重大損失,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從優晉級,優先轉類並報本公司敘獎:

  (一)記大功積計三次者。

  (二)合於第五十八條各項情形之一併經會議評議,認為特具功勞者。

  第六十條 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申誡: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二)因過失損壞公物,情節輕微其價值在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過:

  (一)在公司內鬥毆者。

  (二)因過失致損壞公物,其價值超過平均日給工資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時間者。

  (四)工作疏忽貽誤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五)不愛惜公物,浪費原物料者。

  (六)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七)在指定吸菸處以外之處所吸菸者。

  (八)不注重環境衛生隨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記大過:

  (一)在公司內毆人、賭博、或飲酒者。

  (二)不服從指揮情節重大者。

  (三)發現機件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者。

  (四)侮辱主管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五)疏忽職務致損壞公物,或傷害他人身體者。

  (六)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誣控同事者。

  (九)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第六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會議推派代表調查屬實者應予開革:

  (一)藉端聚眾**、怠工煽動工潮者。

  (二)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三)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四)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五)竊取公物者。

  (六)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七)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八)在公司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九)威脅主管及負責職員或領班者。

  第六十四條 未經列舉而與第五十六條至第六十三條各條情節相當者,比照予以獎勵或懲罰,但比照第六十三條規定應予開革者,應提經會議透過。

  第六十五條 員工獎懲應由業務主管或警衛主管單位籤擬意見,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條 員工犯有過失情節重大者,在未確定懲罰前得先行予以停職。

  第六十七條 檢舉舞弊及盜竊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組長為之。並負責為檢舉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條 員工功過的積計,均以同一年度者為限,在同一年度內功過相當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績

  第六十九條 員工考績應於每年年終舉行一次,其在當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參加。

  第七十條 年終考績應由所屬主管單位按員工工作、品行、學識三項秉公考評,送經勞務主管單位呈請主管核定。考評專案內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學識15分、合計100分為滿分。

  第七十一條 員工年終考績等第、分數,規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滿60分者。

  (六)戊等:未滿50分者。

  前項列特等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2%,列甲等以上人數不得超過參加考績總人數30%。

  第七十二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從未請假、遲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績總分數五分;請假在三日內者增加其總分數二分;全年請假積計超過15日未滿30日者,減總分數二分;30日以上未滿60日者,減總分數五分;60日以上者考績列特等時,得晉一級,列其餘等級者均不得晉級。

  第七十三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曠工半日以上者,每滿半日減考績總分數二分。超過二日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四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獎懲者,依下列規定加減其考績總分數,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按其功過事實加減分數者,不在此限:

  (一)記大功一次加15分,記大過一次減15分。

  (二)記功一次加5分,記過一次減5分。

  (三)嘉獎一次加2分,申誡一次減2分。

  第七十五條 員工在考績年度內曾受懲誡處分而經獎勵抵消後,仍留存記過一次以上的處分者,不得晉級。

  第七十六條 員工年終考績獎懲標準規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五條規定應予限制獎勵者,從其規定。

  (一)特等:晉三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之一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二)甲等:晉二級,晉級跨及上一等者,照計等級,但原支一等工資的員工,晉級跨及年功級者,晉至一等一級,晉支年功級者以晉一級為限,其未晉足的級數或已支最高年功級而無級可晉者,其應晉級數,均予改發相當該晉級數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三)乙等:晉一級,但已支最高年功級者,改發相當晉一級全年收入之一次獎金。

  (四)丙等:仍支原級。

  (五)丁等:降一級。

  (六)戊等:降二級或提工廠會議透過予以開革。

  第七十七條 員工考績列甲等以上,其晉級後已達最高年功級,或現任領班職務,已達一等一級工資者,遇高一類有缺得舉辦轉類考試,就考試成績70分上者,按成績依序錄取轉類至額滿為止。

  第七十八條 前條所列員工至當年年終考績連續三年成績列特等者,得免參加轉類考試,並優先予以轉類。

  第七十九條 員工經轉類後,依照原支工資改敘轉升工類的等級。

  第八十條 員工年終考績分數,轉類考試成績分數,或免除參加轉類的考試之資格條件相等,而編制工級不敷分配時,以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第八十一條 轉類考試於每年年終考績完畢後,視實際需要舉辦。

  第八十二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為委員,組織員工轉類

  考選委員會,負責辦理。

  第八十三條 舉辦員工轉類考試,應將考試日期、參加考試員工姓名、考試科目及有關規定事項於考試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條 員工參加轉類考試的順序另訂。

  第八十五條 員工轉類考試科目如下:

  (一)一般學科30分:分為1.國文。2.數學。3.常識(各佔10分)。

  (二)本業智慧70分。

  前項考試程度,職員按高中畢業,其餘按畢業程度為準,但遇有特殊情形時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條 轉類考試試題,由員工轉類考試委員會確定。

  第八十七條 轉類考試成績,由員工轉類考選委員會評定呈經主管核定後公佈。

  第八十八條 員工應徵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終考績俟退伍返公司復職後補行辦理。

  第八十九條 員工年終考績與轉類考試成績以及其獎懲情形,最遲應於次年3月15日前呈報本公司核備,並於當(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衛生

  第九十條 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得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講習及教育,員工無故不得拒絕參加。

  第九十一條 為增進員工福利及提倡員工正當娛樂,公司得由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各項福利設施及康樂活動。

  第九十二條 本公司應隨時注意工作環境安全與衛生設施,以維護員工健康。

  第九十三條 為增進員工健康,公司應設醫務室為員工治療疾病。

  第九十四條 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第十章 撫卹退休及保險

  第九十五條 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六條 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第九十七條 員工保險,依勞工保險條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為適應實際需要各部門得另訂單行補充辦法,呈報本公司及主管機構核准後施行。

  第九十九條 本規則自呈奉核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餐飲規章制度13

  一、儀表

  1、按酒店統一規定著裝,制服應乾淨、整齊、筆挺無破損。

  2、紐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裝制服時,不論男、女第一顆紐扣須扣上,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工號牌要端正的佩戴在指定位置。

  3、制服外衣衣袖、衣領處、制服襯衣領口,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得顯有個人物品,如紀念章、筆、紙張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裝物品,顯得鼓起。

  4、穿黑色平跟皮鞋或布鞋,隨時保持皮鞋光亮和布鞋的乾淨,鞋子大小必須合腳以免長期站立服務造成疲勞或意外。女員工只准著肉色襪,其它顏色和帶花邊、通花的襪子一律不得在上班時間穿著,襪頭不得露出裙腳,襪子不得有破洞;男服務員要穿深色的襪子。

  5、非工作需要,不得在酒店外穿制服,亦不得帶出酒店外。

  二、儀容

  1、髮型:保持頭髮乾淨,無頭皮屑。

  男服務員的髮際不得蓋住耳朵、衣領,不留鬃發。

  女服務員頭髮前不蓋眉,後不披肩。

  2、臉部:男服務員每天上班要刮臉保持臉部乾淨。

  女服務員不準濃妝豔抹(不用異味化妝品)。

  3、手部:指甲要保持乾淨,不允許用指甲油。

  4、飾物:不戴耳環、手鐲、項鍊等華麗顯眼的裝飾品,不得佩戴飯店規定以外的飾物。

  三、儀態

  1、本部服務員以站立姿勢服務。

  2、正確的站立姿勢應是:雙腳與兩肩同寬自然垂直分開(體重均落在雙腳上,肩平、頭正、兩眼平視前方、挺胸、收腹),雙手體前交叉,右手在上保持隨時能向客人提供服務的姿態。

  3、服務區域內,身體不得東歪西倒,前傾後靠,不得伸懶腰、蛇腰、聳肩。

  四、舉止

  1、微笑,是員工最起碼應有的表情。

  2、面對客人應表現出熱情、親切、真實、友好的態度,做到精神振奮,情緒飽滿,不卑不亢。

  3、客人講話時應眼望對方,全神貫注,用心傾聽,不得東張西望,心不在焉。

  4、服務時,雙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衣褲。不抓頭、搔癢、挖耳、摳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餐廳內行走要迅速,但不得跑步,不得二人並肩而行、搭膊、挽手,與客人相遇應靠邊而走,不得從二人中間穿行,請人讓路要講對不起,不得橫衝直撞,粗俗無禮。

  6、不得隨地吐痰,亂丟雜物。

  7、不得當眾整理個人衣物。

  8、不得將任何物件夾於腋下。

  9、在客人面前不得經常看手錶。

  10、咳嗽、打噴嚏時應側身向後

  11、不得談笑、大聲說話、喊叫、亂丟亂碰物品,發出不必要的聲響。

餐飲規章制度14

  一條人事政策

  1.建立並維護公司與員工之間的和諧關係。

  2.使每位員工對公司的政策、服務和發展感到自豪。

  3.尊重每位員工,維護其尊嚴,注重其發展。

  4.選擇優秀員工擔任各級管理職務。

  5.為每位員工安排完善的培訓,以提高其技能和效率。

  6.確保公司員工在安全、整潔、舒適的環境中工作。

  7.給予每位員工合理的報酬和獎勵。

  8.為員工服務、解決員工的後顧之憂。

  二條工作規則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是在公司總經理的下,實行統一管理,各分店領班級以上的幹部負責任制。

  2.建立一個結構合理、職責分明組織,並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把適當的人安排到合適的工作崗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和員工激勵機制是本公司的人事工作原則。

  一、更衣櫃制度:

  1.每位員工配有一個更衣櫃,由員工使用。

  2.衣櫃鑰匙由人事部統一發放,如丟失不得擅自更換鎖,統一由人事部安排並照價賠償。

  3.個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櫃,不得帶入工作區。

  4.不得將錢財及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衣櫃內,若發生遺失,公司概不負責。

  5.不得與他人私自更換更衣櫃。

  6.保持更衣室清潔。破壞更衣櫃或更衣室內其它設施的,照價賠償。

  7.離店時應將衣櫃鑰匙交還公司。

  二、出入通道制度:

  1.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

  2.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隨意來往。

  3.不得在賓客活動區域休息和睡覺。

  三、用餐制度:

  1.工作餐用餐時間為30分鐘,所有員工必須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文明用餐。

  2.員工用餐時間嚴禁喝酒,任何食物不得帶入或帶出公司。

  四、個人儀容規範:

  1.頭髮:

  不染顏色,梳洗整齊。男性頭髮標準為前不遮眼,後不蓋領,兩側不過耳;女性長髮要盤好,統一用髮網固定,不得戴太誇張的髮飾。

  2.臉部:

  清爽乾淨。男性不得蓄鬚,女性不得戴耳飾;女性上崗時需化淡妝,不得戴誇張飾物,不可戴多餘手飾。

  3.手部:

  不得留長指甲,指甲要清潔不得藏汙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無色。

  4.腳部:

  男性穿黑襪,每天換洗、鞋子上班前要擦亮。女性要穿規定的襪色,不掛絲,不破損。

  5.氣味:

  要經常洗澡,保持身體氣味清新,防止汗臭,上班前不吃異味食品,飯後漱口,保持口腔清潔,無異味,不得用強烈香料(香水)。

  6.制服:

  上班時必須穿規定的工作服,洗燙整潔、紐扣要全部扣好,袖口及褲腳均不得捲起。制服只准在上班時間內穿。員工名牌:佩牌上崗,上崗前仔細檢查名牌是否佩戴在正確適當的位置,保持牌面整潔,無破損。

  五、基本服務禮儀

  1.在營業場所內見到客人、上司或同事都主動、熱情地問好。

  2.始終面帶微笑,始終保持正確的立相、坐相、走相及使用規範的行禮方式。

  3.以正確的方式與客人說話,聽客人說話。

  4.做到四輕—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手勢輕。

  5.走路靠右,不在客人面前橫穿,不超越客人。

  6.不串崗,不在工作場所扎堆聊天。

  7.接打電話使用統一應答語。

  8.使賓客感到親切和溫暖,是一種普通、基本、常見的禮貌禮儀。

  六、基本待客用語

  1.寒喧:歡迎光臨、您好、您早、晚安、再見、請多關照、真是個好天氣、請走好、告辭了、辛苦了、請進、謝謝、不客氣、請再次光臨。

  2.承答:是、知道了。

  3.謝絕:十分抱歉,實在對不起、真不好意思、打擾了。

  4.詢問:對不起,請問??。

  5.請求:給您添麻煩了??。

  6.道歉:照顧不周,實在抱歉,讓您久等了,打擾了,給您添麻煩了,今後一定注意,請稍等一下。

  7.中途退席:失禮了。

  8.確認姓名:對不起,請問是哪一位?

  9.接話:是、好的。

  七、餐廳服務員管理制度

  1.及時瞭解當天的餐桌預訂情況及餐廳服務任務單,並落實安排好餐桌。

  2.接受客人的臨時訂座。

  3.負責來餐廳用餐客人的帶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4.儀容整潔,不擅離崗位。

  5.根據不同物件的客人,合理安排他們喜歡的餐位。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關飲食、飯店設施方面的問題,收集有關意見,並及時向餐廳主管反映。

  7.婉言謝絕非用餐客人進入餐廳參觀和衣著不整的客人進餐廳就餐。

  8.保證地段衛生,做好一切準備。

  9.在餐廳客滿時,禮貌地向客人解釋清楚。並熱情替客人聯絡或介紹到本酒店其他餐廳就餐。

  八、服務員崗位職責

  1.按照規格標準,佈置餐廳和餐桌,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

  2.確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潔、衛生、明亮、無缺口。桌布、餐巾乾淨、挺括、無破損、無汙跡。

  3.按服務程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協助客人點菜,向客人介紹特色或時令菜點。

  4.儀容整潔,不擅自離崗。

  5.勤巡臺,按程式提供各種服務,及時收撤餐具,勤換煙盅。擅於推銷酒水飲料。

  6.開餐後,搞好餐廳的清潔衛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內容,如:食品的製作方法等。

  8.做好餐後收尾工作。

  九、傳菜員崗位職責

  1.做好營業前潔淨餐具、用具的衛生入櫃工作,保證開餐時使用方便。

  2.準備好開餐前各種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並主動配合廚師出菜前的工作。

  3.瞭解菜式的特點、名稱和服務方式,根據前臺的時間要求、準確、迅速地將各種菜餚送至前臺。

  4.瞭解結帳方式,妥善保管好訂單,以便複核。

  5.協助前臺服務員做好餐前準備、餐後服務和餐後收尾工作。

  6.助廚師長把好質量關,如裝盤造型、菜的冷熱程度等。

  7.協助前臺服務員,溝通前後臺的資訊。

餐飲規章制度15

  1、廚房員工必須更換工作衣帽並洗手進食堂,由廚師長負責晨檢工作,餐飲部廚房規章制度。

  2、廚師長早上9:00對採購物品進行記量、質量檢收。

  3、案板廚師應熟悉掌握選單要求,進行切配、主副搭配等幾個方面的粗加工。

  4、完成初加工後菜應及時儲藏、冷藏,防止蚊蠅、溫度等變質因素和細菌交叉感染。

  5、蔬菜的清洗工作,包括水產類,葷菜類,應按規定專用池清洗、浸泡、經“84”消毒液消毒,並掌握清洗、浸泡、消毒的配比和時間。

  6、清洗完成後的淨菜離地拿到爐灶架上等待廚師加熱烹飪。

  7、爐灶廚師按選單要求進行烹飪,瞭解並掌握客人的就餐情況,保證菜餚的熟透、口味、色澤、形狀的要求。做到安全、節約按規定操作。

  8、開餐時,應配合服務員共同觀察客人就餐情況,聽取客人對菜餚的質量、口味等問題的反映情況。

  一、驗收制度

  倉庫保管員按採購進貨單驗收貨物(數量、質量)並鑑收入庫,驗收單一式二份,一份退還送貨員,待報銷時附發票。一份留底,廚房直撥品由廚師長每天參與貨品進購衛生,質量,數量關,一旦發現貨品有問題,有權提出退貨處理。

  二、食品供應制度

  1.從燒菜完成到出售其中相隔不應超過二小時,管理制度《餐飲部廚房規章制度》。

  2.隔餐菜出售必須回鍋加熱煮透。

  3.已出售後的菜點不準退返備菜間重售。

  4.供應食品人員需“三白”、“二次更衣”、“四勤”,及帶好一次性手套。

  5.供應菜餚時,葷菜必需留樣,時間為48小時,數量為200克。

  6.供應食品的盛具需嚴格進行溼熱消毒,每次消毒時間為15分鐘,未經消毒過的盛具不得重複使用。

  三、食品留樣制度

   1.嚴格遵守食品衛生留樣制度,並作好記錄。

  2.每種葷菜留樣不少於200克,留樣時間為48小時。

  3.留樣菜應由專用容器盛裝。

  四、餐具保潔清洗制度

  1.食品、用具應做到專用分開,生熟分開。

  2.清洗池、切菜板、盆、盤應做到標誌清楚,定位存放。

  3.食用餐具應:一到、二衝、三洗、四消毒。掌握消毒時間和消毒液的配比.(一般為1:500)

  4.重複使用的餐具,工具,必須進行清洗,消毒(注:溼熱消毒)方能再次使用。

  五、廚房環境衛生保潔,檢查制度

  1.餐廳,備菜間的門、窗、桌、椅、地面,牆裙要整齊乾淨。洗碗池無殘渣油垢,每次餐後要及時清掃,達到桌淨地潔。

  2.廚房用的各種餐具,炊具,用具,機械裝置,用後必須立即清洗乾淨。

  3.廚房周圍環境應做到地溝通暢,環境整潔,無垃圾,無蚊蠅滋生地。

  4.廚房內做到無塵土,無煙頭,無雜物,無四害。

  5.嚴格劃分衛生責任區,責任到人,每日三餐結束後進行小掃除,每週進行二次大掃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