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工作規章制度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德育工作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德育工作規章制度1
一、為加強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制度。
二、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三、德育工作要堅持從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學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
四、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
五、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
六、學校必須設立學德育工作領導小組。
七、要定期開展德育專項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評估制度。
八、學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
九、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十、教師要認真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德育工作規章制度2
一、指導思想:
1 、全面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實施全面素質教育,堅持“德育為首,教學為主,育人為本”,堅持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方針,實行全員德育,整體德育。學校的每一位教職員工都是德育工作者,都要從不同角度結合各自工作的特點,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努力實現學校育人目標,培養舉止文明、樸實嚴謹、自信樂觀、寬容豁達的具有時代精神的正人君子。
2、實施以愛國主義教育為基礎的素質教育,把樹立師生對社會主義祖國、對中華民族,對他人、對自身的高度責任感,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核心,引導師生熱愛自己的祖國和人民,把個人的前途命運和國家的前途命運緊密聯絡起來,更好地為祖國和人民服務。
3、學校注重學生優秀素質的形成和身心的健全發展,從道德品質、行為習慣、心理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系統的培養,立足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使學生髮奮努力學習,又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行為規範和心理品質,成為未來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4、重視校訓、校風、教風和學風的建設。我們要在原有的基礎上嚴格管理,使學校成為有良好校風和學風,有整潔寧靜的校園,裝置先進而充滿文化氛圍的株洲市、湖南省乃至全國名校。
二、德育工作的領導
1、校長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領導下,對學校德育工作進行全面領導。黨總支書記以及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協助校長進行領導。政教處主任在主管校長直接領導下,負責德育的具體管理工作。班主任是班級德育工作的組織者、管理者、領導者、學生思想教育工作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德育工作全面負責。
2、強調全校教職工在德育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學校無小事,教師無小節”。作為教育工作者必須事事處處以身作則,為人師表,以自己的模範行為影響和教育學生。以高度的責任感、良好的師德、創造性的勞動去實現教師的價值與尊嚴。
3、由黨總支書記或者分管德育的副校長、政教主任、團隊幹部、年級主任、班主任及相關教師組成德育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生德育工作現狀、任務、內容和方法。
4、建立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德育網路,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學校德育工作的支援。
三、德育工作的途徑
1、堅決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德育工作要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為指標,認真落實《德育大綱》、《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小學教師職道規範》。
2、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師要做學生的表率,思想品德教育要滲透在各科教學之中。
3、教師要關心和愛護學生,建立平等的師生關係,堅持正面積極教育原則,做好學生個別教育的轉化工作,防止簡單粗暴的教育方法,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4、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堅持兩操、兩課,組織引導學生接觸社會、瞭解社會,提高學生的識別能力。
5、逐步拓寬教育渠道,做到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相結合,爭取共建單位成員和家長參與學校教育工作,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6、正確使用好學生各種手冊,溝通教師與家長的定期聯絡。
7、充分運用學校的各種宣傳工具,教育學生關心國家大事,開拓學生視野。
8、認真貫徹班主任工作條例,開好班團會,抓好班級常規教育,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
9、認真做好德育常規管理工作。按要求組織好升旗儀式等學生活動。堅持“常規工作分類管,重大活動共同抓”的原則,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10、注意德育過程積累,並隨時形成德育材料,妥善儲存,要認真總結德育的經驗教訓。
11、堅持定期操行評定製度,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自治自理能力,最佳化學生的成長環境。
12、做好班級、學生、教師、班主任的評先評優工作。
四、德育工作的方法
1、訂計劃,勤檢查,多評比,善總結。
2、樹榜樣,立典型,培優輔潛,分類要求。
3、啟發引導,多鼓勵,少批評。
4、實事求是,說實話,辦實事。
5、堅持原則,不姑息遷就,依法治教,嚴謹治學。
6、實施量化管理,獎勤罰懶。
7、勤家訪,多談心,深入瞭解。
8、深入調查,重視研究,聽取意見,改進方法。
五、促成“學生主動參與”是學校德育工作的一個重要原則。
積極引導學生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學校各項德育工作。學生既是受教育者,又是主動參與者。學校德育必須緊密聯絡社會,聯絡實際,要努力創造條件,積極引導師生接觸社會、接觸生產勞動、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讓學生在實踐中經受磨練、經受考驗,讓德育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得到延伸與深華。
六、重視德育學科課程的建設與教學
在相應學段內分別安排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教育等內容,對學生進行系統、全面的教育。教學中要根據學生的年齡和生理特點,聯絡學生思想實際和社會實際,講求實效,力爭好效果。
七、各科教學是學校實施德育、對學生進行教育的最經常、最基本的途徑。
各科教師都要堅持教書育人的方針,結合學生的特點,寓德育於各科教學的內容和教學過程的各個環節之中,善於把握滲透德育的著眼點和結合點,發揮學科教學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八、學校的德育活動課主要有:德育實踐活動課、班會課、新生軍訓課、晨會、音樂欣賞、心理廣播、升旗儀式、社團活動等。教師要善於透過德育活動課有效地對學生進行教育。
九、建設好學校德育工作網路。
要把社會教育、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有機的結合起來,發揮整體優勢,全面做好德育工作。
十、加強與家長以及社會的聯絡,積極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和辦學方針,宣傳學校德育工作的原則和措施,爭取家長和社會的最大支援,主動配合學校做好教育工作。
十一、加強德育方面的科研工作,定期召開德育研討會議,總結經驗,研究新問題、新方法,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邀請德育專家、派出所、司法局等來校講座。
德育工作規章制度3
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領導體系,成立校長任組長,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教導主任、少先隊幹部和教師代表為成員的德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
2、分管德育工作副校長、德育主任協助校長抓德育工作,定期召開會議、調查分析、制定計劃,及時檢查、總結學校德育工作。
3、德育主任具體落實《德育綱要》,根據學校各年級特點、學科內容,做好德育滲透工作,加強學生養成教育和其它方面的德育工作,大隊部要有計劃地開展豐富多彩的主題實踐教育活動。
4、班主任要發揮德育工作的骨幹作用,貫徹落實《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搞好班集體建設,任課教師及其他教職工,要認真結合工作實際,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5、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大力支援,建立德育基地,發揮育人功能。成立家長委員會,增進家長與孩子的思想、心理的溝通。舉辦家長學校,進行家庭科學教育子女的方法講座,增強家長教育子女的責任感和實效性。
德育主任德育工作職責
1、認真落實《德育規程》、《小學生德育綱要》、《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創造性開展德育工作。
2、遵循德育規律,針對學生身心特點和品行實際,認真制定實施學校德育工作計劃,及時做好德育工作總結,完善德育工作制度,做到工作有佈置、有指導、有檢查、有評定。
3、積極做好學年組長、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的培養與提高工作,定期進行德育校本培訓,學習德育工作的理論和先進德育經驗,不斷提高德育隊伍的整體工作水平。
4、培養和樹立德育典型,搞好全能生、特長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德育工作者及優秀班主任的評選與表彰工作。改革操行評定方法,組織班主任做好學生操行評定工作,搞好德育工作的總結和經驗交流。積極主動的協調學校與家庭、社會開展聯動育人活動。
5、抓好養成教育,針對不同學年、不同班級、不同層次的學生特點,紮實有效的抓好後進生轉化工作。
6、重視德育科研工作,積極探索新時期德育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努力提高德育工作者的整體素質和學校的德育工作水平。
班主任德育工作職責
1、重視班級常規德育工作,每學期制定班級德育工作計劃,有健全的、行之有效的班級管理制度,有品行規範講評制、一週行為量化制、室內外衛生監督制、社會實踐制等。
2、根據年級特點和班級實際,開展有針對性、有計劃的集體活動,校會有要求、班會有計劃,組織學生開展“六個一”、“五講五做”、“三遠離”的主題自我教育活動。
3、貫徹《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規章制度,做好“學生個性品德評定”工作,做好“全能生、特長生”的評選和後進生的轉化工作。
4、加強與任課教師聯絡,開展學習目的教育,培養良好班風、學風,豐富班級的文化生活。形成良好的課堂紀律和學習風氣。
5、增強德育科研意識,提高德育水平,定期參加班主任例會,每學期寫一篇德育工作總結或論文。
6、注意協調家長和社會力量對學生進行品行教育,每學期至少與每位家長聯絡1—2次,並及時開好家長會。
德育主題教育制度
1、堅持全校師生每週一及重大節日參加升旗儀式和堅持國旗下講話的制度;堅持開展重大節日的紀念教育活動。
2、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全校性的法制教育大會。堅持在寒暑假及八·一前開展擁軍擁屬等活動。
3、堅持開展“看、愛、頌”系列主題教育活動;每年三、九月份為行為規範教育月,每年三月開展學雷鋒活動,學生到社會實踐基地活動。
4、堅持每年舉行一次校運動會、越野賽、藝術節制度;每年組織學生祭奠革命先烈活動一次;每學期組織學生到社群開展為民服務活動兩次以上。以年級或班級為單位組織學生遠足活動或社會考察、社會實踐活動,每年至少1次。
5、每學期開展兩次以上電影教育活動;每年開展一次“全能生、特長生、優秀學生幹部、文明班級”評選與表彰活動;堅持舉行開學典禮、結業典禮和畢業典禮的制度。
6、每年一次德育工作經驗及論文評選活動。
德育工作會議制度
1、建立德育工作專題研究制,學校每學期召開兩次以上德育工作會議,專題研究學校德育工作。
2、建立每學期兩次以上德育領導小組會議制度,研究新時期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徑和辦法。
3、建立家長委員會、校外輔導員、軍警民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建立每學期兩次全體家長會制度。
4、建立每週一次校會、班會的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班主任會議,每半月召開一次少先隊隊長、班長和中隊輔導員會議。
5、每年舉行一次德育工作經驗和德育論文研討交流會。
6、每學期舉行一次“踐行道德規範養成教育”演講會和社會實踐活動體驗“懇談會”。
7、選派德育骨幹外出參加會議、學習考察、豐富德育經驗。
德育工作獎懲制度
1、德育考核工作與每年對教職工年終考核工作相結合,與師德表現相結合,按照德育工作考核內容與辦法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納入本人檔案,考核結果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種。德育工作每年組織一次評比活動。
2、對師德表現突出,創造性開展德育工作,在班集體建設和轉化後進生等方面成效明顯的班主任,以及在學科滲透德育及協助班主任開展德育工作表現突出的科任教師,在評選先、優、模時予以重點傾斜。
3、教職工在有關刊物上發表關於德育工作的調研報告、經驗體會、理論研究成果,以及在縣級以上德育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者,張貼喜報予以表揚。
4、每年召開一次先進德育工作者、優秀班主任、轉化後進生先進個人暨全能生、特長生、優秀學生幹部、少先隊員和文明班級表彰大會。
5、對師德出現“三亂”、體罰或變相體罰等問題,在學生中散佈錯誤言論以至於在學生中造成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要給予處分,在職稱評定、評選先、優、模等方面一票否決。
德育工作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規定製定本規程。
第二條德育即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質教育,是中小學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工作起著導向、動力、保證作用。
第三條中小學德育工作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堅持從本地區實際和青少年兒童的實際出發,遵循中小學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規律和社會發展的要求,整體規劃中小學德育體系。
第五條中小學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成為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社會公德、文明行為習慣、遵紀守法的`公民。在這個基礎上,引導他們逐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社會主義思想覺悟,併為使他們中的優秀分子將來能夠成為堅定的共產主義者奠定基礎。
第六條小學、初中、高中階段具體的德育目標、德育內容、德育實施途徑等均遵照國家教育委員會頒佈的《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施行。
第七條中小學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緊密結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援,促進形成良好的社群育人環境。
第八條中小學德育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要求應當在保證相對穩定的基礎上,根據形勢的發展不斷充實和完善。
第九條德育科研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指導下,為教育行政部門的決策服務。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十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全國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基本規章,宏觀指導全國的中小學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讀教育工作。
第十一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地市級和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實際,設立或確定主管中小學德育工作的職能機構,也可由專職人員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德育科學研究部門和學術團體的作用,鼓勵德育科研人員與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和中小學教師密切合作開展課題的研究,還要為德育科研人員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三條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小學德育專項督導檢查,建立切實可行的德育督導評估制度。第十四條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應實行校長負責的領導管理體制。中小學校長要全面貫徹教育方針,主持制定切實可行的德育工作計劃,組織全體教師、職工,透過課內外、校內外各種教育途徑,實施《小學德育綱要》、《中學德育大綱》。
第十五條普通中學要明確專門機構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學、農村鄉鎮中心小學應有一名教導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條少先隊和共青團工作是中小學德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要充分發揮少先隊和共青團組織協助學校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條中小學校應透過書面徵詢、重點調查、訪談等多種方式瞭解社會各界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價以及學生畢業後的品德表現,不斷改進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
第十八條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是小學生和中學生的必修課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課的教材包括:課本、教學參考書、教學掛圖和圖冊、音像教材、教學軟體等。
第十九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指導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課程建設;組織審定(查)思想品德課、思想政治課教材。
第二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指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學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頒佈的課程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各級教學研究機構中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研員具體組織教師的培訓工作、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評估,幫助教師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有計劃地培養骨幹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第二十一條中小學校必須按照課程計劃開設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不得減少課時或挪作它用。中小學校要透過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考核,瞭解學生對所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常識的理解程度及其運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規教育
第二十二條中小學校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施行lt;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gt;嚴格中小學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國旗制度。
第二十三條中小學校每年應當結合國家的重要節日、紀念日及各民族傳統節日,引導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並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應切實保證校會、班會、團(隊)會、社會實踐的時間。小學、初中、高中每學年應分別用1—3天、5天、7天的時間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到德育基地、少年軍校或其他適宜的場所進行參觀、訓練等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中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形成良好的校風。
第二十六條中小學應實行定期評定學生品德行為和定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中學)、優秀班集體的制度。評定的標準、方法、程式,依據《中學德育大綱》和《小學德育綱要》施行。學生的品德行為評定結果應當通知本人及其家長,記入學生手冊,並作為學生升學、就業、參軍的品德考查依據之一。
第二十七條中小學校應當嚴肅校紀。對嚴重違犯學校紀律,屢教不改的學生應當根據其所犯錯誤的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紀律處分,並將處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受處分學生已改正錯誤的,要及時撤銷其處分。
第五章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八條中小學教師是學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學校黨組織的負責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的教師、班主任、共青團團委書記和少先隊大隊輔導員是中小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中小學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學研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努力培養造就中小學德育專家、德育特級教師和高階教師,要創造條件不斷提高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教學水平。
第二十九條中小學教師要認真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依法執教,熱愛學生,尊重家長,嚴謹治學,團結協作,廉潔從教,為人師表。
第三十條中小學校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除應具備國家法定的教師資格外,還應具備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修養,較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和從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條各級教師進修學校和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要承擔培養、培訓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的任務。
第三十二條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長期從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應當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及其它專職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應當按教師系列評聘教師職務。中小學教師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於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於鼓勵教師教書育人。在評定職稱、職級時,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實績應做為重要條件予以考慮。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做出突出成績的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應當給予表彰。
第三十四條中小學校全體教師、職工都有培養學生良好品德的責任。學校要明確規定教師、職工透過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對學生進行品德教育的職責和要求,並認真核查落實。
第六章物質保證
第三十五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為開展德育工作提供經費保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最佳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須的場所、設施,建立德育資料庫。中小學校要為思想品德課和思想政治課教師訂閱必備的參考書、報刊雜誌,努力配齊教學儀器裝置。
第三十七條中小學校應在校園內適當位置設立旗臺、旗杆,張貼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教室內要掛國旗。校園環境建設要有利於陶冶學生的情操,培養良好的文明行為。
第三十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建立中小學生德育基地,為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場所。
第七章學校、家庭與社會
第三十九條中小學校要透過建立家長委員會、開辦家長學校、家長接待日、家長會、家庭訪問等方式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改進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大眾傳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學常識;要與工會、婦聯組織密切合作,落實《家長教育行為規範》。
第四十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爭取、鼓勵社會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種方式對中小學德育工作提供支援,充分利用社會上的各種適宜教育的場所,開展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動;引導大眾傳媒為中小學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積極參與建立社群教育委員會的工作,最佳化社群育人環境。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實行。
德育工作規章制度5
一、建立教職工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從思想品德、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評定職稱、實施獎懲和工資評定的依據。
二、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考核採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教職工必須真實填寫考核表格,保證考核工作順利進行。
四、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透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
(一)獎勵
⒈凡改進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幼兒膳食品種多樣、創編教材或製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在縣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或經驗總結)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玉砫幼兒園爭得榮譽,如在“六一”活動中做出成績重獎。
(二)懲罰:
⒈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獎金;
2。工作擅離職守,幹私活或無故曠工一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