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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職責

教科研工作職責3篇

教科研工作職責1

  一、管理機構

  學院成立“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由院主管領導任組長,各有關處、系、辦中層領導為成員(另行下文),領導全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科研督導處,由科研督導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課題管理

  教科研專案實行課題合同管理制度,即專案主持人與學院簽訂專案實施合同,科研督導處按合同條款對專案實施進行具體管理。

  (一)學院自立專案的管理

  1、申報立項

  每年9月上旬為教師申報翌年教科研課題時間。申報課題須經各處、系、辦初審同意,科研督導處簽署意見後提交學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學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於每年9月下旬進行專案審批(有必要時可聘請院外專家協助審題),批准立項後由科研處下發專案實施通知檔案,與課題主持人簽署專案實施合同書(合同條款另擬),即為專案立項。

  2、科研經費

  對院內立項的課題,學院根據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給予每個專案4000元以下的科研經費補助。

  對學院外(省級以上)課題立項的課題,若屬於有資助經費的課題,學院根據上級資助經費情況,以1:1制度配套支付課題研究經費,若不屬於資助經費的課題,則視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實際,經學院學術委員會討論商定,給予5000-xx0元的科研經費補助。

  3、實施與監督

  已審批的課題,由課題主持人負責組織實施,學院科研督導處按專案實施合同進行監督管理。對無特殊情況而不按合同規定實施的教科研專案,按合同條款及《合同法》相關規定追究課題主持人的責任。

  (二)外來專案的管理

  外來專案(包括上級部門下達專案)統一歸口科研督導處管理:

  1、學院教師自行爭取到的外來專案,原則上由專案爭取者主持實施,報科研督導處備案,由科研督導處協助管理;

  2、上級部門下達的專案,在學院內公開招標,中標者與學院簽訂合同,由科研督導處按合同條款監督實施。

  三、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學院設立“教科研課題開發基金”。其來源一是每年從上級財政下撥的事業經費中提取2%;二是接受熱心人士的捐贈;三是其他來源。

  2、上級下撥的教科研專案經費。

  (二)經費管理

  1、教科研課題開發基金和上級下撥的科研經費統一由財務處設立專戶進行管理,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審批使用。

  2、課題經費根據專案合同分階段下撥,堅持“專款專用,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3、課題經費支取辦法:先由課題主持人提出申請,報科研督導處簽字備案,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審批。

  四、成果管理

  (一)成果鑑定

  課題完成後,由課題主持人寫出專案總結,提交研究成果,並填寫專案鑑定申請表,上報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院科研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家鑑定。

  鑑定標準以學術水平、實用價值為重點,全面衡量其科學性、可靠性、先進性、合理性(具體事項以專案合同條款內容為依據)。

  (二)成果獎勵

  1、獲院級科研成果獎的專案,評出一、二、三等獎,發給證書和獎金。獎金髮放標準:一等獎1500元、二等獎1200元、三等獎800元。

  2、外來課題,或者院內課題經申報,獲上級政府、部門獎勵的,按以下標準給予獎勵:①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xx0元、10000元、6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獲國家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②獲省部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獲省部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6000元、4000元、xx元的.標準給予獎勵;③獲地廳級一、二、三等獎的科研成果分別按6000元、4000元、xx元給予獎勵,獲地廳級一、二、三等獎的教研成果分別按4000元、xx元、1000元給予獎勵。獲世界或外國有關學術組織教科研獎項的,參照國家級的標準獎勵。

  (三)特殊鼓勵措施

  1、為鼓勵教職工積極向有關部門爭取教科研經費,學院對爭取外來專案給予以下優惠措施:一是如專案實施完成確有必要,學院可按1:1的比例撥給專案配套資金;二是在專案實施期間允許從課題經費中提取一定的經費作為“科研津貼”。津貼發放實行“雙控”制,即津貼提取總額不超過專案下撥款總額的20%;津貼發放的最高標準:科研專案主持者,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專案級別,每個月分別不超過300元、200元和150元;教研專案主持者,按國家級、省部級、地廳級專案級別,每個月分別不超過200元、150元和100元;專案參與者減半。

  2、對無下撥經費的教科研課題,學院將根據課題大小和研究內容,按國家級、省部級和地廳級級別,分別給予10000-15000元、6000-10000元和4000-6000元的課題資助費。具體資助辦法:課題起動後,按相應級別借支資助下限額的50%,其餘部分待結題向學院提交成果後撥付。對不提交成果的專案,預撥資金全部扣回。

  (四)本辦法自發文公佈之日起執行。

  (五)以往有關檔案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六)未盡事宜由院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科研工作職責2

  1、負責教科研工作的決策、智慧、業務指導。

  2、負責擬定研究規劃,制定學校教科研工作計劃,撰寫教科研工作總結。

  3、負責徵集、評審科研課題申請書並擇優向上級推薦立項。

  4、全面管理學校教科研工作,重視、瞭解科研動態,掌握實驗方向和進展情況,參與科研過程,提供課題完成所需時間,保證科研經費到位。

  5、組織教科研培訓,跟蹤指導、監督、檢查教科研過程,解決實驗程序中的疑難問題。結合課題研究情況,定期組織教科研學術交流活動,保證教科研工作深入紮實的開展。

  6、負責對教師課題的成果進行評估。

  7、負責推廣宣傳課題成果,將本校教科研經驗上升到理論高度,用以指導本校教育教學工作。

  8、組織教師學習教科研理論,組織教師撰寫隨筆、論文或經驗總結,並選拔優秀隨筆發表校園網或篩選論文參與各種形式的投稿發表或交流。

  9、負責建設好教科研檔案,積累資料。

  10、做好全校教職工每學期獲獎和發表文章的統計工作。

教科研工作職責3

  一、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分析學校教科研重點和方向,為科研興校出謀劃策。

  二、在業務副校長的指導下,明確學校每學年教科研任務,制定每學期教科研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落實與實施。

  三、立足教育科研實踐,建立、組織學校三級課題管理網路,即以國家級、省級課題即學校課程改革、德育工作、重點專案等重大課題,作為一級課題,由校長室與教科室直接領導與管理;以縣級課題即學校教育教學與管理實踐研究課題,作為二級課題,由教科室和教導處室密切配合管理;以校級課題即教師教育教學研究課題,作為三級課題,由教研組、教師個人等具體參與,教科室統一管理。組成各層面課題與各科室協同執行的管理網路機制。

  四、負責全校課題研究的指導與管理,組織各級各類課題的申報、論證工作,檢查各項課題的進展情況,鑑定階段成果,選編課題科研成果集,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評定工作。

  五、負責科研成果的交流與推廣工作,完成每學期的校刊、參考資料等的編撰與發行工作,網路科研的釋出與更新工作。

  六、完成科研資料(電子資料)的整理、歸檔、統計與查詢工作。

  七、組織教師每月開展科研學習與討論,促進全校形成理論聯絡實際、實事求是、勤奮好學、勇於創新、善於總結的教科研風氣,提高教師的教科研理論水平與實際工作能力。

  八、為教師提供教科研理論指導,提供相關資訊資料。每學期教科室為教師進行教科研課題研究等方面的專題輔導,每學年聘請校外專家教授進行專題報告講座。

  九、協助校長制定教師教科研考核細則,全面考核評價教師教科研考核情況。

  十、做好教育科研對外宣傳交流、服務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