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魯迅的300字作文
魯迅,原名周樹人。大概是他的父親想讓他做一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吧。給他取了這樣一個名字。他也沒讓父親失望,在上私塾的時候父親過世,母親又有病在身。小魯迅就每天早上把他母親安頓好後才去上學,因為遲到,先生打了他三戒尺。從那以後小魯迅便在課桌上刻了一個“早”字。小魯迅也做到了“時時早,事事早”。過完了他那毫不鬆弛地一生。
1902年,20多歲的魯迅東渡日本去學醫,因為他的父親就是因為沒錢而耽誤了救治的時間才去世的。他要學好醫術救治中國人民。但是在一次學習的時候看到:中國人給俄國人當偵探,被日本軍捕獲,要槍斃了而圍觀的,那些所謂的清國留學生卻鼓掌喊萬歲!
從那以後,魯迅意識到治病不如救民心,所以他便棄醫從文。拿起筆桿當槍使,寫出那些所謂的“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惡痛疾的文字。
魯迅的一生甘為孺子牛的精神感染了一代又一代。他是一位偉大的作家,更是一位光榮的民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