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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價的記憶作文

有關無價的記憶作文

  近日,關於河南趙作海一案備受媒體關注,網路、電視、報紙幾乎同一時間將這起案件作為爭向報道的焦點。由於工作原因,我並未花去太多少時間來關注此事,但隨著連日來新聞的逐漸升溫,這才讓我不得不去一探究竟的慾望。中午,花了大概半個小時來瀏覽這些新聞,但看完這些新聞後,我真的無語了,繼而心情略帶沉重了起來。

  我們大家都知道,時間對於我們,意義雖大不相同,但對我們來說都是曾經的一抹記憶,悲傷也好,欣喜也罷,只有親身體味過,相信人生終會少些遺憾。然而,當我們本是一個自由人時,突然間受到某種原因約束,時間、空間再不屬於我們的時候,我們的人生又會怎樣?

  不用說,你很痛苦,這是必然的。因為先前的'天堂如今卻演變為人間地獄,這是誰都接受不了的事實,更可恨的是,還要含冤十載,如果誰攤上這門子的事,應該實屬不幸矣!然而,這樣的事終是被人撿上了,河南的趙作海僅僅因一起民事糾紛,卻上演了一場“殺人案”的千古奇冤。也有人說這是當年湖北佘祥林案的一個翻版,因為兩者之間有驚人的相似,那就是“被害人”十一年後突然復活了,而二人卻在高牆之內度過了十一個春秋。

  十一年的期限,對於我們,算不上什麼,可是對於那些忍受痛苦的人來說,是多麼漫長的歲月,按照一年365天來計算,足足4015天有餘。如此看來,這個數字還是相當恐怖的,尤其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

  都說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我們都知道它對我們的重要,同時,它也在時時刻刻地影響著我們,改變著我們。可我們突然間卻與它失去了聯絡,而且一去就是十一年。朋友們,十一年意味著什麼,我們不再與親人見面,不再去做我們想做的事情,我們的記憶永歸零,永遠只有十一年前那時的所思所想,這又是人生多麼悲哀的一件事啊!

  記得趙作海出獄時的有個鏡頭令我特別痛心,那就是當記者問他叫什麼時,他居然忘了自己的稱呼,而且連自己的姓名都不怎麼會寫了。同樣,當年佘祥林無罪釋放時,記者也曾對他作過採訪,當問及到他這十年來有沒有見到一些新鮮玩意時,他說過這樣一段話:他說這十年改變太大了,很多東西是他不曾見過的,比如數字電視、數碼相機、攝相機、電腦、MP3、MP4……

  讀到這裡,我想大多讀者應該和我一樣,不得不感嘆這十一年的光陰,更為受冤之人氣憤。我們先姑且不論辦案人員的失職,就拿我們這已逝的光陰來說,這又能用多少金錢來衡量的呢,難道就是所謂的國家賠償彌可以補的嗎?

  十一年,多麼美的十一年啊,我們的人生又有多少個這樣的十一年呢?然而我們卻被他人無情的剝奪於高牆之內,試問,我們的法律,我們的正義,還有沒有尊嚴存活於人民之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