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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卷①作文題目分析

2015年全國卷①作文題目分析

  2016年高考慢慢道來,家長最擔心的還是。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5年全國①卷作文分析,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2015年全國①卷作文分析】

  新課標全國卷一:

  閱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文章。(60分)

  因父親總是在高速路上開車時接電話,家人屢勸不改,女大學生小陳迫於無奈,更出於生命安全的考慮,透過微博私信向警方舉報了自己的父親;警方查實後,依法對老陳進行了教育和處罰,並將這起舉報發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贏得眾多網友點贊,也引一些質疑,經媒體報道後,激起了更大範圍、更多角度的討論。

  對於以上事情,你怎麼看?請給小陳、老陳或其他相關方寫一封信,表明你的態度,闡述你的看法。要求綜合材料內容及含意,選好角度,確定立意,完成寫作任務。明確收信人,統一以“明華”為寫信人,不得洩露個人資訊。

  材料來源:

  5月10日《揚子晚報》 2015 年5月7日,湖北高速交警官方微博接到一條特殊的微博舉報,一位女網友向警方舉報自己父親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接打電話。省高警總隊經過調查,證實被舉報人和舉報人確實是父女關係,其父承認接打電話的違法事實。警方對被舉報的父親依法進行教育處理,對舉報交通違法的女兒按照規定進行了獎勵。據瞭解,舉報人陳琳(化名)今年23歲,7日跟隨父親從洪湖回武漢。

  該事件相關參考資料:

  親親相隱:《論語•子路第十三》:葉公對孔子說:“我的家鄉有一個直率坦白的人,他父親偷了羊,他便告發父親。”孔子說:“我的家鄉直率坦白的人與你所說的不同: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直率坦白就在這裡面了。”孔子的"父子相為隱"是指當事人有不當行為時其親屬選擇沉默而不去檢舉告發也當被諒解,"隱"指不顯不見、不作為的"知而不言",非指積極作為的窩藏、藏匿等。孔子稱"父子相為隱,直在其中矣"並非鼓吹作偽證或鼓吹藏匿罪犯等,而是反對直躬者及葉公以控告或舉證自己親屬為榮的倫理觀,認為在訟親案上選擇不證親屬有罪而沉默狀或更符合倫理中道與正義。

  當代司法的容隱權:孔子這種思想與中外法律中的一些規定相契合,體現出了孔子思想的深刻現代性。法律規範人的行為活動,應當基於對人性的理解和對人的關懷,否則制定出的法律很可能違反人的本性而成為惡法。親屬、家庭是人類感情的皈依和社會關係的基礎。如果法律為了實現個別正義而不惜傷害親屬之間至真的感情,甚至不惜制裁這種感情,則有違法律保護社會風紀的本意。目前我國法學理論界對這個問題基本達成了一致,正積極推進親屬舉證豁免權的實施。

  肯定立意角度及論證:

  1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三)項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面對違法者,親人若是“親親相隱”,違法者就不會受到相應的處罰,那麼,他們就很有可能在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遭受更大的懲罰。就此而言,“親親相隱”不是愛,而是害。在這個事件中,女兒舉報的是違規駕駛的駕駛員,父親的角色與這個事件關係不大。

  2從舉報的長遠利益考慮

  親親相隱算是維護家庭感情關係的穩定的,這次隱瞞不舉報只是暫時維護,但舉報更是對家庭成員違規的負責和教導方式,從長遠看,父親會受到教育,改正錯誤,生命更安全,這才是最好的.對家庭的維護。

  作為書信,那就要針對某一方發表看法,以書信的方式和對方溝通,這個角度可以是向女兒、父親、警方、評論者寫信的角度來寫,這樣這篇作文的立意角度就更多了。

  否定立意角度及論證:

  1從“親親相隱”與當代司法的容隱權這個角度

  舉報父親,是對父親的不孝,是對家庭關係維護的破壞。這個角度用孔子的材料分析就很有文化深度。

  2從女兒舉報的原因角度:

  父親開車犯了規,作為女兒應該講道理提醒父親。事件中可能女兒勸了,即使父親不聽,也應該採取別的方式,如收走其手機,用女兒的憤怒或強制等方法。舉報的直接原因看來不是女兒對交規的重視和對父親違規的氣憤,是父親不聽勸阻,這對父女在溝通上有問題,其父女感情有問題,才導致如此舉報。所以這個事件本身反映的深刻問題不是女兒的勇敢和認真問題。否定其做法是合情合法的。

  3從舉報發在官方微博上的角度

  即使女兒為了及時制止父親,無奈舉報,事後,這個事件該不該發微博公開,因先得到當事人和那位女兒的允許。因為這個事件從法律角度上牽扯到對舉報人隱私的保護,雖然父親知道,實名舉報,但這個事件還有他們父女家庭內部事件的性質,從保護父女個人家庭隱私方面也不應該公開,除非得到允許。特別是材料之外的事實新聞中還說“按照規定進行了獎勵”女兒如果接受這筆獎勵,會更影響其今後的父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