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蜮伎倆是貶義詞嗎
鬼伎倆,貶義詞。出自《詩經·小雅·何人斯》:“為鬼為,則不可得。”。釋 義 鬼:陰險害人之物;伎倆:花招,手段。比喻用心險惡,暗中傷人的卑劣手段。
一、基本解釋:
鬼伎倆[guǐ yù jì liǎng]
【成語名字】寡廉鮮恥
【解釋】:鬼:陰險害人之物;伎倆:花招,手段。比喻用心險惡,暗中傷人的卑劣手段。
【出自】:《詩經·小雅·何人斯》:“為鬼為,則不可得。”
【示例】:這般胥役棍徒,但知鶩利,不知畏法,逞其鬼之伎倆,則法令亦有時而窮。
◎清·彭養鷗《黑籍冤魂》第四回
【語法】:偏正式;作主語、賓語;含貶義
【近義詞】:
【反義詞】:光明正大、光明磊落、襟懷坦白
二、成語典故 :
出處: 《詩經·小雅·何人斯》:“為鬼為,則不可得。”
例句: 這般胥役棍徒,但知鶩利,不知畏法,逞其鬼之伎倆,則法令亦有時而窮。清·彭養鷗《黑籍冤魂》第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