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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書

股權轉讓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權轉讓協議書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位於鄭州市管城區塔灣路的 學校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確認其為所轉讓的學校的唯一所有人,甲方轉讓給乙方該學校100%股權。

  二、股權轉讓價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支付給甲方。

  三、雙方在達成股份轉讓協議後,乙方即當場交付定金 元,交付定金後三天之內(含節假日)甲方及對學校進行資產清點並向乙方出示。甲方保證資產清點時所出示的資產清單與實物相符,甲方保證簽訂本協議時無第三人向學校主張債權,學校無稅款及其他行政事業收費專案的拖欠、無員工工資及福利拖欠,如保證與實際情況不符則視為甲方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四、在雙方轉讓協議簽署後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變更事宜未完結前學校以及甲方與學校有關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應立即進行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國家職能部門相關檔案及證照變更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變更手續完成(變更手續完成指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稽核公示變更結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乙方),乙方給付甲方現金或轉賬 萬元(人民幣 萬元整)。如果無法辦理變更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甲方需要雙倍返還乙方所支付的定金,並賠償乙方的相關損失。

  六、 本協議簽訂後,如有學生與學校存在培訓教育關係或者有教師與學校存在勞動關係,甲方應在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前解除與學生、老師的法律關係,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七、 學校辦公所在地的場地租賃費用問題,雙方協商如下:

  八、轉讓協議生效前甲方所涉及的學校債權債務由甲方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學校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九、本協議生效後學校所有的收費和支出由乙方負責。乙方擁有對學校的所有權和決策權以及經營權。

  十、 本協議的附件有以下三個:附件1《固定資產表》,附件2《在校學生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3《在校教職員工基本情況登記表》

  十一、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學校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十二、 凡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且辦學許可證,收費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時生效。

  十三、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時間:20xx年X月XX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xxx

  受讓方(乙方):xxx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本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本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本公司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本公司章程及本合同規定,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二、股權轉讓價格

  轉讓股權的價格以本公司淨資產為參照根據,經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xx萬元人民幣。

  三、股權轉讓的數量

  1、甲方同意將持有本公司xx%的股權共xx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按此價款購買上述股權。

  四、付款方式及交割期限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xx日內,以xx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股權的全部價款。

  2、甲方收到股權轉讓款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款憑據,並協助乙方共同辦理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變動手續。

  3、甲方應協助乙方自本協議生效30日內到本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五、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原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等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六、協議爭議解決的途徑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七、合同生效的條件

  本合同經公司原股東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八、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本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公章):

  乙方簽字(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公司董事會透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佔公司____%的股權於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質押,

  現甲方已徵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已對該股權擁有有效的處分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任選一款)。

  1、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2、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審計,乙方按雙方認可的審計報告表的範圍承擔甲方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股權轉讓生效後,若發現屬轉讓前,審計報告表以外的合營公司的債務,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代為承擔,但應由甲方負責償還。股權轉讓生效後,乙方取得股東地位,並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3、股權轉讓前,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公司董事會組織)對公司進行審計,甲方按審計報告表的範圍承擔應分擔的風險、虧損和享有權益,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應在其股權款中扣除。本協議生效後,尚未清結的以及審計報告以外屬甲方應分擔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按股權比例享有和承擔(或由乙方先行承擔,然後由乙方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任選一款)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方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後,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公證處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xx年xx月xx日訂於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4

  本股權轉讓協議(下簡稱“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訂立:

  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轉讓方"),一家依照____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受讓方”),一家依照中國法律組建和存續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以上公司單稱時稱為“一方”,合稱時稱為“雙方”。

  序言

  鑑於,________公司(下簡稱“目標公司”)是由轉讓方於____年___月___日投資成立的外商獨資企業,其註冊資本為___萬美元,經營期限為____年。

  鑑於,轉讓方有意將其擁有的佔目標公司38%的股權(下簡稱“目標股權”)按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願意按同樣的條件受讓目標股權。

  故此,雙方約定如下:

  第一條定義

  1.1目標股權:具有本協議序言部分第二段規定的含義。

  1.2轉讓價款:具有本協議第2.2條規定的含義。

  1.3生效日:具有本協議第7.1條規定的含義。

  1.4審批機關:指_________。

  第二條目標股權的轉讓

  2.1轉讓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受讓方轉讓目標股權,受讓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轉讓方受讓目標股權。

  2.2作為取得目標股權的對價,受讓方將向轉讓方支付相當於___萬(___萬)美元等值的人民幣價款(下簡稱“轉讓價款”)。匯率按實際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美元兌換人民幣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價計算。

  第三條定金及付款安排

  3.1為保證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在本協議經雙方簽定後___日內,受讓方應將相等於___萬(___萬)美元的等值人民幣以電匯的方式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作為受讓方履行協議的定金。

  3.2如果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在簽字後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轉讓方應雙倍返還受讓方的定金;如果受讓方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日內仍未能全部支付轉讓價款,則受讓方已付定金歸轉讓方所有。如果非因轉讓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簽字後____日內無法得到審批機構的批准,則轉讓方應在該___日期滿後____天之內將定金全部無息返還給受讓方。

  3.3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定金之後,雙方應立即促使目標公司到審批機關辦理轉讓目標股權的相應手續。在生效日後____日,受讓方應將剩餘的轉讓價款相當於____萬(____萬)美元的等值人民幣以電匯的方式付到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已支付的定金將作為轉讓價款的一部分。

  3.4在轉讓方收到全部轉讓價款後,雙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到有關的工商管理部門儘快完成股權變更的登記。

  3.5雙方在此確認,在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價款之前,儘管有關目標股權的轉讓已得到審批機關的批准,目標股權仍為轉讓方所有,受讓方無權行使與目標股權有關的任何權益。只有當轉讓方收到受讓方全部轉讓價款時,目標股權的所有權才自動從轉讓方轉移至受讓方。

  3.6受3.5條規定的內容的約束,自生效日起,受讓方應根據經審批機關批准的目標公司的合資合同和章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承擔相應的義務。

  第四條陳述與保證

  4.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及本協議生效日,轉讓方向受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4.1.1轉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1.2轉讓方在本協議的簽訂日,合法擁有目標股權及對其進行處置的權力;

  4.1.3目標公司的資產和目標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或質押,目標公司未為第三人提供任何擔保;

  4.1.4不存在未了的、針對目標公司的訴訟或仲裁。

  4.2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以及本協議生效日,受讓方向轉讓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4.2.1受讓方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4.2.2受讓方用於支付轉讓價款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五條費用

  5.1受讓方將承擔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的所有銀行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5.2與目標股權轉讓有關的登記費用由目標公司承擔。

  5.3因目標股權的轉讓而發生的稅金,按中國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平均負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如果受讓方未在本協議3.1條或3.3條規定的期限內向轉讓方支付定金或轉讓價款,則每延遲一日,受讓方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逾期金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6.2雙方同意,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或保證,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損失,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所有直接損失。

  第七條效力

  7.1本協議將提交審批機關批准並自審批機關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條適用法律

  8.1本協議的成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9.1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並按照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0.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審批機關批准。

  10.2協議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對方的商業資料予以保密,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履行完畢之後5年內仍然有效。

  10.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違約或延遲履約而給予的延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守約方在本協議項下及作為債權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所擁有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守約方放棄對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守約方放棄對違約方今後類似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10.4本協議構成雙方有關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之間以前就該等事項達成的所有協議、諒解和安排。

  10.5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應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通力合作,以確保本協議的順利履行。對本協議未規定的事項,雙方應透過善意協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決。

  10.6本協議以中文書就,一式____份,轉讓方和受讓方各執一份,其餘____份報送審批機關。

  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轉讓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受讓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___________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5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下稱深圳分會)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書”中的仲裁條款,以及申請人提交的仲裁申請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下稱仲裁規則)的規定,於xx年7月18日受理了雙方當事人關於上述合同爭議的仲裁案。

  申請人選定了仲裁員,被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選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代為指定了仲裁員與因雙方未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共同選定或委託指定而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員,於xx年9月11日組成仲裁庭審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會秘書處原定於xx年10月31日開庭審理,後仲裁庭因故延至xx年11月10日開庭。xx年10月29日被申請人申請延期開庭,因其不能提供相關證據,仲裁庭經研究決定,如期舉行開庭。申請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審,被申請人沒有出庭,仲裁庭根據仲裁規則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進行了缺席審理。庭後申請人提交補充材料,深圳分會秘書處於xx年11月20日,將該材料轉給被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在xx年12月16日之前,對申請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請求提交答辯意見及其他材料。

  被申請人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及附件後,未提交答辯狀、反請求申請書及有關證據。在申請人修改仲裁請求後,被申請人也未在仲裁庭規定的時間內針對該修改請求部分提交答辯意見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於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決書。

  現將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見以及裁決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11月8日合資成立了××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為300萬美元,申請人佔51%股份。xx年12月1日,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透過,申請人自願將自己在合資公司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全部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書”,協議書中與本案有關的條款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請人,下同)將其所佔合資公司51%的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即被申請人,下同)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後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按以下規定的方式付清給甲方。

  A、乙方應於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100萬元給甲方;

  b、乙方應於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250萬元;

  c、乙方應於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00萬元;

  d、乙方應於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450萬元;

  e、乙方應於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累計人民幣500萬元。

  二、有關合資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不再承擔所有的債權債務。

  三、甲方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20天內甲方人員撤出合資公司。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二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在協議的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申請人於1997年6月17日依照雙方所訂協議第五條仲裁條款的規定,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並提出以下仲裁請求:

  1、償付尚欠股權價款人民幣84萬元;

  2、支付逾期違約金人民幣94.68萬元;

  3、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如下:

  xx年12月1日,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會議在××市召開,經雙方協商並經全體董事一致同意,申請人決定將其在合資公司中所佔的51%股權以人民幣500萬元的轉讓價格轉讓給被申請人,同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於xx年12月9日經××省××縣公證處公證。

  申請人依照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在10天內辦妥資產移交手續。被申請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約支付了應付價款。到xx年6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支付110萬元,按照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款C項的規定,該次被申請人應付款為150萬元,故該次被申請人少付應付款40萬元。到xx年9月份即協議規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請人按協議第一條第二款D項應付款50萬元未付。xx年10月被申請人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系申請人認可的收款單位)。對xx年12月份到期應付款被申請人未能依約給付。被申請人又分別於xx年4月付款11萬元,xx年1月付款5萬元,另還付款20萬元至××市D公司,尚欠款84萬元一直沒有給付。按照協議第四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對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權價款應償付日2‰的違約金,即94.68萬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審後,申請人變更了仲裁請求:

  1、裁決被申請人償付尚欠股權價款104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

  申請人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如下:

  關於第一項仲裁請求,申請人稱:被申請人應依雙方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於xx年12月31日前給付申請人股權轉讓款500萬元,但至xx年1月止,被申請人僅付轉讓款396萬元,尚欠104萬元未付。申請人於xx年6月12日向深圳分會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故原仲裁請求被申請人給付股價款數額僅為84萬元。1997年11月3日,××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請人為其下屬公司),稱其於xx年6月28日依據股權轉讓協議有關條款委託××市F公司償還××市D公司欠款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僅還欠款20萬元,下餘欠款20萬元至今未還。被申請人此間並未代申請人付××市D公司20萬元欠款。故特將原仲裁請求做了修改,償付尚欠股價款為104萬元。

  1、協議書規定xx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幣150萬元給申請人,實際履行130萬元,該次少付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7月1日至xx年9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8萬元。

  2、協議書規定xx年9月30日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萬元,延期付款金額為7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0日,以1‰計,違約金數額為6.3萬元。

  3、協議書規定xx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請人應付清人民幣50萬元給申請人,該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萬元,逾期付款金額為120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1日到xx年3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10.8萬元。

  4、xx年4月,被申請人付款11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9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1996年4月1日到xx年12月31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29.43萬元。

  5、xx年1月,被申請人付款5萬元,延期付款金額減少到104萬元。違約金計算期間從xx年1月到xx年10月30日,以日1‰計,違約金數額為31.2萬元。

  以上五部分總計,被申請人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數額為79.53萬元。

  二、仲裁庭意見

  1、關於法律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5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案的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簽訂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爭議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關於轉讓股權問題

  經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於xx年12月1日在××市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並經合資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討論透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透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按照上述規定,在合資雙方達成股權轉讓協議,並經合資公司董事會通過後,應以合資雙方中被申請人為主會同申請人辦理報批手續,獲得批准後再履行轉讓股權付款。本案的股權轉讓雖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續,但仲裁庭考慮到,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是合資雙方自願達成的,體現合資雙方的真實意願;且經查,合資公司xx年度的工商登記資料中已經沒有申請人,證明轉讓已經完成,資產移交手續已經辦妥。該協議書內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該協議書未報批,主要責任也在被申請人。因此,該股權轉讓應繼續履行下去。

  至於申請人增加請求的人民幣20萬元,申請人所提證據不足於證明被申請人未付申請人人民幣20萬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資公司函提到:“根據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有關條款,你公司應於本月30日前付人民幣150萬元給我公司下屬申請人”,並請合資公司將其中的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xx年11月3日,××市D公司經營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託合資公司還其欠款人民幣40萬元,到xx年6月份止,合資公司僅還欠款人民幣20萬元,下餘欠款人民幣20萬元至今未還。本案的股權轉讓是由申請人向被申請人轉讓,E公司與申請人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沒有證據證明,申請人授權或委託E公司代為收取股權轉讓價款。E公司確曾通知合資公司將人民幣40萬元直接匯給G公司。G公司承認收到人民幣20萬元,並提到尚有人民幣20萬元未收。但申請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變更仲裁請求申請書中卻說,其中有人民幣20萬元原約定由被申請人代付××市D公司,被申請人並未向該公司代付此筆款。經查,申請人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有此約定。仲裁庭對此無法認定。因此,僅認定被申請人應償付申請人應付而未付的股權價款為人民幣84萬元。

  3、關於違約金

  上述“股權轉讓協議書”第4條約定,被申請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1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2‰的逾期違約金。申請人在庭後提交的補充材料中修改了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為計算違約金的依據,明確要求違約金的數額為人民幣79.53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的精神,仲裁庭認為,按申請人修改的計算方法,違約金的數額仍顯然過高,應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較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違約金調整為按日萬分之五、從實際支付日起計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數額為人民幣33.87萬元。

  三、裁決

  綜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決如下:

  1、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尚欠股權價款84萬元人民幣。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2、自本裁決作出之日起30日內,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人民幣33.87萬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計付利息。

  3、本案仲裁費由被申請人承擔90%,申請人承擔10%。

  本裁決為終局裁決。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6

  甲方:(原股東)

  乙方:(新股東)

  鑑於_______(原股東)現階段實際情況,將原所持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權轉讓給_____(新股東)。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轉讓標的

  1、甲方_______自願將其在_____________公司所持有的_______%股權,即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按1:1價格合計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_______。

  2、乙方_______同意受讓前款甲方_______出讓的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股權,即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按1:1價格共計_____萬元)。

  3、股份轉讓價格:_____萬元。

  第二條:轉讓與交割

  1、本協議簽訂,即表示甲方已將轉讓標的轉讓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後,乙方應在一週之內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在此過程中甲方將無條件的協助乙方履行程式和手續。同時甲方對本協議檔案中所有股權轉讓內容上的有效性作無保留的宣告。

  第三條:甲方的保證

  1、甲方保證:在本協議規定的轉讓完成前,甲方對轉讓標的具有完全的處分權,且轉讓標的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除甲方外,其他任何公司或個人均未對轉讓標的提過任何形式的權利,要求。

  2、甲方保證:如查本協議的內容引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主體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等類似事件發生,甲方將承擔一切後果及可能招致的損失。

  第四條:乙方宣告

  乙方自願依據本協議之條件受讓轉讓標的。

  第五條:違約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實際履行,如果其中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或責任而給另一方帶來損失,違約方應向守約方進行賠償。

  2、如因甲方未能信守本協議之約定而使乙方招致損失,甲方應向乙方進行賠償。

  第六條:協議的補充和修改

  本協議簽訂後,如果甲乙雙方之中任何一方欲對本協議內容進行補充或修改,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形成書面意見,這一書面意見將構成本協議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爭議處理和法律適用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之間出現爭議或糾紛,應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有限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八條:份數

  1、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其餘一份待辦理有關手續時使用。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協議書 篇7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公司”)於年月日在市設立。本協議書籤署之時,甲方持有公司股權。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前提

  1、雙方確認,本協議所有內容和條款是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多次協商後製定並簽署,不屬於格式條款;本協議簽署之時,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任何可能導致本協議無效、可撤銷的情形;雙方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仔細閱讀本協議並充分理解本協議全部條款,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條款出讓目標股權。

  2、甲方同意以其個人全部資產對本協議項下甲方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二、轉讓標的:

  1、甲方同意將其在公司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前款甲方出讓的公司的股權。股權轉讓後由乙方承受全部甲方相關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繼續履行公司章程約定的註冊資本繳納義務。

  3、由於甲方尚未實際出資,經甲乙雙方確認,該次股權轉讓的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經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甲方確認已經收到。

  三、甲方的保證: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目標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目標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目標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四、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1、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成之後,乙方成為公司股東。自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日起,按照其股權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經營風險和虧損。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債權;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不得處分。

  3、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前(即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辦理完成之前)公司發生全部債務由甲方以個人資產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先行墊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當立即償付乙方。

  乙方成為公司股東後公司發生的債務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前向乙方全面、如實披露公司債務。因甲方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五、變更登記

  1、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由甲方負責辦理。甲方應當保證在本協議生效後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完畢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甲方因辦理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手續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應當配合。

  3、辦理目標股權的工商變更登記而發生的全部開支、稅費及其他費用,均由________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適當、全面地履行其義務的,則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出現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亦有權選擇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此等情形下:甲方應支付相當於股權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逾期履行違約金直至違約情形消除為止。

  (1)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甲方的保證”中以及其它條款中的任何一項保證及/或承諾的;

  (2)甲方未依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限辦理股權轉讓的商事登記、更改股東名冊、更改目標公司章程等手續的。

  3、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及時限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應支付相當於股權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三的逾期履行違約金直至違約情形消除為止。

  4、本合同簽訂後,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拒不受領乙方的款項的,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七、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

  2、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八、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方全部承擔。

  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轉讓、受讓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法院管轄。

  十、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即成立並生效。

  十一、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因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所需文字由雙方另行簽署,任何文字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