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六年級週記四篇
時間真是轉瞬即逝,一週又過去了,相信大家一定感觸頗深吧,立即行動起來寫一篇週記吧。但是卻發現不知道該寫些什麼,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六年級週記4篇,歡迎大家分享。
六年級週記 篇1
“哇,太好看了,真白呀!”一大早就聽見妹妹那尖叫聲,攪壞了我的美夢,“吵什麼吵,你不睡覺,我還睡呢,討厭。”我忍不住大叫起來,“姐姐,下雪了。”妹妹拍著小手笑眯眯地對我說,起初 我不相信,於是一骨碌爬起來,拉開窗簾一看,哇,大片大片的雪花從天上落下來,像玉一樣潔,像霧一樣輕,被風颳在天空中直打轉。大地一片潔白,像給大地穿上了一件婚紗;那落光了葉子的柳樹 上掛滿了毛茸茸、亮晶晶的銀條兒。而那些冬夏常青的松樹和柏樹上,則掛滿了蓬鬆松、沉甸甸雪球兒;地上枯萎的小草,也戴上了一頂頂白氈帽;那······所有生物都被大雪裝扮的漂漂亮亮。
我往學校望去,操場、實驗樓、辦公樓······也都被潔白的雪覆蓋著。
我約了我的好朋友去學校做雪兔,對了,我的好朋友叫宇潔,是個女孩,很可愛。
我們一路上踩著軟綿綿的雪,就感覺是在雲朵上漫步,好極了;等我們抓起雪時,就感覺是甜甜的綿紗糖。
來到學校了,做雪兔首先要找好幾塊硬一點的雪磚,把它們合在一起,做成身體,然後,再把兩塊小雪磚合在一起做成兔腦袋,之後,把腦袋和身體合在一起再做兔耳朵,眼睛,尾巴就好了, 可是,意外發生了,我們安好的腦袋突然掉了下來,無論如何也安不上去了,我和宇潔相視一對,決定“前後開弓”給安上,果然有效,於是我們便把其它部位給安上了,這才大功告成,我們本想拿回 家給媽媽看看的,誰想路上不慎摔壞,不過我也很開心。
六年級週記 篇2
我有一個小夥伴,他的名字叫做劉恆,他長的又胖又矮,大家都稱他為“小胖”,眼睫毛挺長的,眉毛也很濃很密。頭髮很長,臉型是圓的,活像一個快樂的“小天使”。
他身上有許多的優點,老師還誇他能幹,能吃,能說的三好學生,劉恆吃飯能吃多少拿多少,從不浪費糧食,老師還讓我們學習他這種節約糧食的好習慣;他每天都按時睡覺,按時起床,晚上一打熄燈鈴他就躺在床上睡覺,他不管別人怎麼大鬧,他也按時睡覺;他每天按時洗漱,大家都誇他:“真乾淨!”;每次下課,他都找我來玩“拍掌”,也一起上廁所,他每次與我去廁所的時候,我們就慢慢地走,說說話,他也給我講有趣的的《假面騎士OOO》,我也聽得很起勁。
劉恆的學習成績很不錯,他的作文常常得到老師的好評,至今我們班的學習園地上還有他的作品呢,他的學習成績很值得我學習,又一次,我們老師讓我們寫很多很多的作業,別人都玩去了,我給劉恆說;“小胖兒,我們出去玩吧。”只聽劉恆說;“不,我還要寫作業。”說著便趴在桌子上寫起作業來,我見了,我也開始寫了。他的這種精神令我至今難忘。那一節課,老師問我們誰寫完了?都給我站起來。我與劉恆站了起來,我環視了一下了四周,只有我與劉恆站起來了。老師當著同學們的面表揚了我們。
劉恆學習方面不僅優秀,而且繪畫方面也很棒。一次,我們“學習園地”需要一幅精美的圖畫,於是,劉恆毫不猶豫的舉起了手。下課,他舉起自己的筆,勾勒了一個輪廓,當他還沒有塗彩色的時候,同學們就開始議論紛紛,其中的一個同學說:“這是什麼畫啊,明明是亂畫的。”說完,教室裡鬨堂大笑,我看恆錦很傷心,我很難過,但是,劉恆並沒有理同學們,只是不以為然的繼續畫畫。第二天,那張圖畫塗上了顏料,大家都稱:“絕,絕,絕!”我看劉恆開心了,我也開心了。上課了,老師把劉恆的畫貼在我們班的“學習園地”,從原來乏味無趣的園地,變成了五彩繽紛,色彩斑斕的花園。
我的夥伴劉恆,他生活方面,學習方面,才藝方面都非常好,我要學習劉恆,把自己的缺點全部改掉。
六年級週記 篇3
高中生涯開始了,我們也開始了一些與以往不同的學習生活。
有一個新的開始,自然會有一些改變。原來的教室不再屬於我們班了,我們高一了。於是心甘情願地搬到新的教室去了。黑板不一樣了,由傳統的黑色,變成了墨綠色;教室也比原來更亮了,四面牆中有兩面有窗戶;牆上也不再有我們曾經熟悉獎狀和學習版塊…… 同學也有很大的變化。當然這不僅僅是指同學們都長高了許多。
更多的是由於壓力大和心理年齡增加等多種原因,使大家都不再像初一時那麼愛玩了。可是愛說話的毛病還是沒改,大夥兒嘰嘰喳喳說個不停,像是多年未見的好友。有的說假期去哪兒了,有的在抱怨假期太忙,而有的'在打聽作業時怎麼做的……更有甚者對我說:“我終於又聽到你的聲音了!”看來,雖然老毛病沒改,大家還是準備好了以新面貌來迎接新學期的。 新學期開始了,生命紀錄再度更新。
一切已成過往,何必再去記掛呢?它們只不過是舊檔案而已。在新學期伊始,以一個全新的面貌來面對即將開始的一切,不留遺憾,向舊紀錄挑戰是我們應該做,也是將要做的。來吧,讓我們一起展現一個新的自我!
六年級週記 篇4
我認識了一個有著驚人的毅力和百折不饒的精神的人,你們猜猜看是誰呢?告訴你吧,是大名鼎鼎的魯濱遜!
魯賓遜是一個喜歡冒險的人,父母苦口婆心的話語不能阻擋他冒險的腳步。於是他開始了海上航行,一次在非洲販賣黑奴時,他所乘的船觸礁沉沒了,他僥倖逃生,並且在孤島上堅強的生活了 28年。為了生存,他開始自己創業,魯賓遜搭了一個帳篷,又造了一個木排,把船上的東西一次次運到岸上來,他在島上捕捉野山羊並飼養它們,他把偶然收集到的水稻和大麥種子大面積種植。島上資源豐富,魯濱遜還找到了源源不斷的淡水,魯賓遜就在這裡安安靜靜的生活了23年。後來島上來了一群食人族,魯賓遜救了一個俘虜,給他起名為“星期五”。過了幾年,魯賓遜和星期五幫助一艘英國商船的船長和大副擊潰暴徒,奪回商船,船長幫魯賓遜和星期五送回家鄉,終於,28年以後,魯賓遜終於返回英國,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讀完這本書,我被魯賓遜所震撼。他隻身來到荒島,但他沒有放棄,勇敢的與命運作鬥爭;沒有住處,他便自己築造;沒有充足的食物,他便自己種植,自己尋找……我曾想過,如果我是魯賓遜,孤身一人來到荒島,我會怎樣?或許是隨波逐流;或許是自暴自棄;或許是怨天尤人,但是,我不可能像魯賓遜那樣擁有驚人的毅力和百折不撓的精神。
而現在,我們這些獨生子女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嬌生慣養,什麼事情都做不成,父母做得讓自己不滿意,一不順心還要發脾氣,試想,我們這樣,如果讓我們去荒島,還能獨自生存下來嗎?我覺得大家應該學習他這種不怕困難、樂觀向上的精神,無論何時何地都堅強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線希望也要爭取,決不能放棄!我們要像魯濱遜那樣有志氣、有毅力、愛勞動,憑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取得最後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