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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協議書

關於用工協議書範文彙編八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用工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用工形式及工作時間、地點

  (1)用工形式為非全日制用工。

  (2)乙方工作時間與甲方工作時間同步,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3)乙方工作地點位於甲方辦公場所。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為固定報酬,每月元。乙方同意甲方次月15日將上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工作內容

  乙方工作內容為甲方辦公區域、樓道等的保潔工作。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

  (2)乙方屬於兼職工作,同意不再辦理工傷保險。

  (3)乙方應嚴格遵守工作規範,妥善愛護甲方財物。

  第六條、其他約定

  (1)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合同不得影響本協議的履行。

  (2)協議期內,甲方根據自身需要,有權隨時終止用工,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用工協議書 篇2

  甲方(用工單位):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輸出單位):乙方(勞務輸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勞務工人,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農民工的基本條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18歲以上,有一定技術的人員。

  2、身體健康,無慢性疾病。

  3、有吃苦耐勞精神,能勝任本職工作,保證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生產條件、任務和工種生產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的安全生產(工作)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農民工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以保證生產(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

  2、乙方輸出的安排其它工作。

  三、協議期限及組織管理

  1、提供用工協議期限為壹年。協議期內如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甲方可以退回乙方。

  2、甲方要做好農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遵章守紀教育和技術培訓。

  3、協議經雙方簽字即具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協議,造成了經濟損失,由違反協議方負責賠償責任。

  4、雙方對履行協議過程中出現的違約或爭議問題,可向企業或企業主管單位的勞動爭議協調組織、當地勞動仲裁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5、甲方做好農民工的更換、疾病、傷、殘、亡等事故的處理。

  6、農民工期滿或辭退離開甲方,乙方應督促其完清手續。

  四、勞動紀律

  1、農民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調配。等名同志(名單附後)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承擔生產(工作)任務。甲方也可以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

  3、農民工有違紀行為,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視其錯誤性質、情節輕重、損失大小、本人態度嚴肅處理。違法者由司法機關查處。

  五、勞動報酬實行計件工資制,按多勞多得的原則辦理。

  六、保險福利

  1、農民工因工負傷,由甲方給予免費治療。醫療終結時,由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證明書”,經企業所在地勞務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退回原藉。企業按規定發給因工緻殘撫卹費。

  2、因工負傷待遇按照《XX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執行。

  七、協議的解除和變更

  1、企業因外部條件或任務不足,生產經營狀況發展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經雙方同意後可解除本協議。

  2、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書完全無法履行的可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書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後致使原協議無法執行的可變更本協議。

  4、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協議。

  八、雙方認為需要商定的其它事項

  九、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效力。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協議塗改、代簽無效。本協議塗改、代簽無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用工協議書 篇3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文化程度及最高學歷院校:_____

  性 別: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____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__ 年 __ 月 __ 日,其中試用期 ___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____ 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工作流程。

  第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 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上個月工資,工資不低於 __ 元,其中試期間工資為__元。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正式聘用工作6個月後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工作規範;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 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其他說明補充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協議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門衛崗位擔任臨時性門衛工作。協議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x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

  按《門衛工作職責》的要求,乙方應自覺履行工作任務。

  2.負責學校院區及教學樓內的垃圾清理工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督促、檢查乙方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每月400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享受協議規定的工資待遇;

  義務及甲方對乙方工作的具體約定:

  一、值班門衛必須嚴格履行《門衛工作職責》,每天24小時在崗(夜班雙崗),不得空崗,不得翫忽職守。以及負責接送報紙,開關樓門,夜間與值班教師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帶班領導。

  二、認真填寫門衛值班記錄,對來人來訪做到有詢問,有記錄,閒雜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做到人來開門,人走關門。學校大門在無人進出的情況下,要始終處於關閉狀態。

  三、為了更好地保持學校的環境衛生,值班門衛對校園內垃圾筒及教學樓兩個垃圾道每天至少清理一次,對學校廁所每學期至少清理一次。並要隨時保持門房及教學樓前至大門的環境整潔。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若因個人言行及身體健康狀況所發生的一切問題,均由值班人員個人負責,與學校無關。

  五、在此協議外出現的其他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但必須遵循誰的問題誰負責的原則。

  五、聘用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協議,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協議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乙方因病確實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協議: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

  (三)協議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協議的,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協議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1.協議期限屆滿;

  2.協議期內乙方死亡;

  六、補充說明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放棄除工資以外的一切福利待遇含“五險一金”。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協議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協議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協議條件單方解除協議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協議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八、其 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名)

  xxx年 x月 1x 日xx年 x月xx日

用工協議書 篇5

  甲方:平山縣容大百貨有限責任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甲方根據需要招用季節性臨時工,乙方符合用工條件自願報名,經考核合格予以錄用(試用期1個月)。

  二、錄用後,,工資標準為 元/月。

  三、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勞動工具,不再享受其他勞保福利待遇;

  2、甲方隨時檢查乙方工作情況,發現問題第一次要求限期改正,若發生三次以上不盡職盡責可終止合同,另聘他人。

  3、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15日通知乙方。

  4、甲方需按時向乙方支付工資,每月15號發放上一月工資,最遲不超5個工作日。解除勞動合同後在工資領取日結清剩餘薪金。

  四、乙方的工作職責

  1、負責每日晚19:30-明早8:30之間清掃一次從員工存車處往東到小區馬路的商場門外廣場。

  2、堅持每日晚19:30-明早8:30之間,把商場產生的垃圾準時收集清運處理。

  3、不享受公休假,休班需提前請假並按比例扣除相應工資。

  4、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

  5、合同期內,個人人身安全及醫療費用自行負責。對他人人身及財物造成的損害均有本人負責。

  五、乙方的權利

  1、有權利制止和處理亂堆亂放、亂佔亂潑行為,處理物件不服的,可隨時向物業管理部反映;

  2、有權制止和處理損壞公共設施、隨意踐踏、採挖花草樹木的行為;

  3、有權制止和處理一切不衛生、不文明的行為。

  六、合同期自 年 月 日始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 方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月 年 日

用工協議書 篇6

  用工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維護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甲方電力線路維護用工需求,確保電力網路安全穩定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安排電力線路維護工人承擔甲方部分電力線路維護工作,現將電力線路維護相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基本條件

  1、男性,年齡在18—45週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有一定的電工基礎知識,能熟練操作電力線路維護各項工作,並經甲方考核合格;

  3、取得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並依法年檢合格;

  4、身體健康,經縣級醫院體檢無妨礙工作的病症;

  二、協議的期限

  1、本協議期限暫定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度根據可變因素調整電力線路維護費用標準。

  2、乙方安排的線路維護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

  三、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乙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人員一經確定,由甲乙雙方擬訂《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乙方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3、甲方需要辭退電力維護人員,應提前30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更換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並辦理其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

  四、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電力線路維護費用包括: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務報酬;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

  (3)電力線路維護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標準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務報酬按甲乙雙方共同的標準執行;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試用期勞務報酬按基本工資和浮動工資的80%進行考核兌現,試用期滿合格後基本工資及浮動工資按標準的100%進行考核兌現。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 省上年度平均工資標準的60%執行。

  (3)電力線路維護服務管理費用按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勞務報酬總額的20%收取。

  (4)各項費用的標準和明細詳見附件。

  3、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按下列要求,按各供電所使用的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數量,將電力線路維護費用(不含甲方直接支付費用)分解至各供電所,並具電力線路維護費用發票,經公司分管領導稽核後支付。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基本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服務管理費(經甲方核實後,按參保後人數支付費用),甲方應於每月最後五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浮動工資,甲方應於季度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進行考核後,按考核結果於每季度次月前20個工作日支付給乙方。

  (3)甲方為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購臵保險費為 元/份〃人的意外保險。

  (4)按國家每年新公佈的社會保險繳費標準執行,若繳費標準有所增長,應按本年度固定公佈的最新標準將差額部分進行補充。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安排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具體崗位和工作地點,監督、檢查、考核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不能繼續從事電力線路維護工作的;

  (6)勞動者患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工作的。

  4、有權要求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提供國家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和電力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否則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5、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時,應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按被退回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實際工作日結清本協議第四條第一項1、2、3、4款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與被退回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辦理有關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和經濟補償手續。

  6、因甲方原因造成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給電力維護人員的經濟補償;或者甲、乙雙方五年合同期滿不再簽訂合同,導致乙方不能再與電力維護人員續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給電力維護人員的經濟補償,都由甲方承擔,乙方積極配合。

  7、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8、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要求、工作要求、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督查的義務。

  9、為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在工作點提供必需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勞動器具,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10、甲方有權檢視乙方發放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如果乙方出現違規現象,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提出改正意見,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賠償。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本協議條款規定,安排不少於 名符合條件的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到甲方從事線路維護等工作,並服從甲方統一安排。(如少於規定數量應在1個月內補齊,反之按少一人扣減一人的0.5%管理費),只針對未補齊一人的0.5%管理費。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電力線路維護工作並返回乙方的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應方應予以接收並負責處理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和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2、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提供給甲方備案。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訂電力線路維護協議的事實告知電力線路維護人員,並作乙方和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一項條款。

  3、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4、全面負責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動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勞務糾紛處理和各項社會保險的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負責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檔案管理;負責建立、轉接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檔案。

  5、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基本工資收入,並提供給甲方備案,不得無故託欠,如未能按期辦理,造成與電力維護人員的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甲方未按月將工資轉入乙方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6、應按國家和 省有關規定為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辦理社會保險,並將依法保險費等憑證影印件定期送達甲方備案,如因未能按期辦理造成與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7、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根據情況向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索賠後支付給甲方,且乙方應承擔擔保責任。

  8、乙方違背勞動法規定給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9、負責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教育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嚴格遵守甲方工作制度,始終保持有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在崗,不得因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離崗而中斷甲方正常工作的連續性;並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瞭解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勞動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10、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在甲方工作期間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電力線路維護工作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七、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考核由甲方負責,甲方按月對電力線路維護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基本合格、較差三個等級,考核結果作為工資發放依據。考核結果為合格,全額支付浮動工資;基本合格,浮動工資支付50%;較差,浮動工資全額扣除。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

  3、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甲乙雙方協調配合處理好相關事宜,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承擔各自的責任的義務。

  4、電力線路維護人員工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電力線路維護人員的,則視為本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爭議解決

  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請 勞動仲裁部門或法院解決。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甲乙雙方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修訂本協議。

  2、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電力線路維護人員費用明細表

  2、電力線路維護人員清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一、根據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二、 本協議期限:自 20xx年4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31 日止。

  三、 工作任務

  1、 甲方安排乙方在綠化工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範圍內的工作;

  2、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四、勞動報酬: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穿著統一的安全反光標誌服,如不穿標誌服將不允許乙方上道工作,工作期間如將反光標誌服脫掉,出現任何後果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在作業區外活動或將任何施工機具和樹苗等臵於作業隔離區以外,不準擅自變更交通標誌和封閉區域。

  4、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酒後作業,如隱瞞公司飲酒上道,出現任何後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在高速公路上亂跑,不準隨意橫穿高速公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穿越護欄的,必須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排程,否則出現任何後果由乙方自負。

  6、乙方在工作期間不遵守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或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等造成不安全隱患、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對因此造成甲方財物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賠償。

  六、協議的終止、續簽和解除

  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 根據工作需要, 在雙方同意條件下, 可續簽協議。

  2、甲方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和生產施工狀況解除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 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20xx年xx月xx 日

用工協議書 篇8

  乙方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後,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係;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

  勞務用工協議

  (以下簡稱甲方)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分配乙方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用工約定:

  1、乙方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後,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立即解除其勞務用工關係(試用期內按實際日工計酬);

  2、勞務用工協議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協議。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協議即時終止;

  3、勞務協議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政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出現工傷事故本人應負一定責任;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洩露甲方的資訊、資料等,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於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週40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業務(工作)主管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主管應在請假單上簽字,並做好儲存,以便月底報考勤計工資時備查。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 天/月,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工資 元。

  七、保險福利:

  甲方按照國家和勞動部門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和工傷保險。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違紀行為者;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火制度》,造成質量和安全防火責任事故者;

  5、隱瞞身體健康情況並影響工作者;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九、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