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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

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1

  1 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型別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礦生產死亡事故中,礦井提升運輸死亡事故僅次於頂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這主要是人員違章及作業環節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和環境安全保護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礦井發生的提升傷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為作業人員自傷和人員收到意外傷害兩種。立井提升主要用於升降人員、運送裝置物料、礦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發生的事故有斷繩、蹲罐、過卷及人員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其他傷害等。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救援工作要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礦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及有關部門科室領導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現場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結合,充分發揮現場人員自救互救作用。現場無法安全自救互救時,遇險人員要樹立信心,等待救援。

  (4)預防為主,科學救援。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條件,提高救援隊伍的專業素質和水平,增強井下職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併發揮其作用。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災害預防安全生產責任制

  3.1.1總經理、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負責組織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以保證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及隱患。

  3.1.2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工程師對預防災害事故負技術責任,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並貫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負責每季度對本計劃進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對預防災害事故負監督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計劃的具體實施情況及各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落實情況。

  3.1.4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本計劃及業務保安責任制,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預防災害事故負責,督促所分管業務部門按本計劃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3.1.5生產技術部的職責及任務

  貫徹有關礦井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政策、三大規程、《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設計規範要求正確設計,從設計上要保證工程設計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負責“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相關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掌握規程的執行情況,正確地協調安全生產。

  具體負責井下頂板、水、運輸等事故“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及時安排施工單位落實好預防措施。

  負責運輸管理。

  負責地測防治水管理,負責制定並落實防治水設計、措施及計劃。

  3.1.6排程室的職責和任務

  對生產中出現的災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況,並按有關程式及時彙報,並在有關領導指揮下,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迅速調動人員、材料、裝置、車輛,組織救災工作。

  負責牽頭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保證技術措施齊全、有效。負責協調並監督各有關單位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進一步落到實處;

  負責督促落實各單位搶險救災儲備材料的儲備情況。

  負責落實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牽頭組織礦井救災演習。

  3.1.7通風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瓦斯、火災、煤(礦)塵、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及督促落實,保證通風、瓦斯、火災、防塵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牽頭制定礦井反風演習措施,編制“演習實施報告”。

  礦井發生災害時,要協助礦總工程師提出在通風方面要採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負責礦井井下爆破工的統一管理;負責爆破使用的發爆器、爆破母線的統一管理、發放;瓦斯檢查員參與“三人連鎖放炮製”的實施;負責對施工單位協助參與爆破人員進行培訓及證件的發放。

  負責爆破作業過程中災害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

  負責對監測監控系統的監督工作。

  負責按照防火要求編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實井下各配電點、材料庫等場所要按要求配齊滅火器材。

  3.1.8機電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分管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牽頭全礦的機電管理工作(機電技術管理、機電安全、機電質量標準化等)。負責協調各單位之間機電工作存在的.問題。

  負責供電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電,並根據實際情況按時繪製供電系統圖及電氣裝置佈置圖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

  保證礦有的大型裝置、供電裝置日常維修和保養,達到裝置完好,不失爆,正常執行。監督施工單位的大型裝置管理,達到完好要求。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對監測監控系統的儀表儀器按規定校驗,負責牽頭礦井安全監測監控業務指導,監督按照《安全監測規範》設定監測探頭,並按標準進行管理。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建立安全監測資料庫,將安全監測獲得的資訊反饋到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井上、下通訊暢通無阻。

  負責各種高壓供電設施的電氣保護檢驗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參加重大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監察部的職責及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對各單位各部門煤礦三大規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所涉及到的“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和落實,並按有關要求進行考核。

  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牽頭負責礦建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

  負責監督各類隱患的落實及處理。

  負責編制事故案例及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下發礦屬各有關單位,做到超前防範。

  3.1.10保衛科

  負責監督地面消防倉庫配備的防火、防洪等裝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督促物資供應部門落實消防器材的購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網路,負責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3.1.11 計劃財務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職責及任務

  根據地面防排水要求,具體落實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統工程,修築堤壩、溝渠或採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確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滲入井下。

  負責落實建設安全“三同時”。

  3.1.13 後勤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全礦水源日常管理。

  負責所轄管理範圍防火措施的落實。

  3.1.13醫療急救站籌備辦公室

  負責災害發生後的人員搶救工作,按規定配備急救器材和急救藥品,並處於完好備用狀態,一旦有人員負傷能及時搶救,要保證上井人員能夠及時得到治療。

  3.1.15 物資供應部

  負責按有關規定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進行經常性的保養,保證完好並及時供應。負責爆破材料庫礦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領用、退庫的管理。

  3.1.16 行政辦公室

  負責事故應急的車輛協調工作。

  3.1.17 工會

  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1.18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要求做到人人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使每個職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範圍內發生水、火、瓦斯、頂板等各種事故時,都能夠採取相應對策,並能夠迅速、準確地撤離事故現場。

  3.1.19 施工單位具體負責落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後根據公司的命令,參與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將所屬各施工隊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運輸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職責和任務,進行分解落實並實施監督。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預防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瓦斯監測監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各作業地點工作人員的避災路線,做到安全可靠、萬無一失。

  施工單位負責人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3.1.20 各單位還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等進行經常性自查,保證完好有效;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預防措施”的實施。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並在生產過程中嚴格落實。

  (2)嚴格落實提升質量檢查制度,發揮各級的檢查作用,及時處理運輸隱患。

  (3)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由專職機構對提升裝置進行定期檢測,並實地進行各項保護試驗。

  (4)操作人員嚴格落實操作規程,進行開機前檢查試驗。

  4.2 突發事故前的預兆

  4.2.1.1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或鋼絲繩安全係數不能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鋼絲繩斷絲磨損、鏽蝕超過規定;松繩、過卷、過速、限速等保護裝置失靈;在特殊情況下鋼絲繩打彎、擠壓、撞擊變形、重物砸擊或受猛烈拉力伸長而不能及時更換;摩擦輪多繩提升鋼絲繩各繩張力不均或不按規定更換等。

  4.2.1.2制動裝置不符合規定;液壓站油質過濾不良,雜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暢、閥組拒動致使不能可靠制動;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氣制動失效;超載執行引起制動失靈;摩擦式提升機鋼絲繩打滑;人的不安全行為等。

  4.2.1.3操作或防護不當、保護失靈、管理不善、違反規定等造成人員、裝置、礦車從罐籠墜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導致裝置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可能發生在上下井口人員乘罐時,也可能發生在人員、裝置、物料提升過程中。

  4.2.1.4機電裝置不防爆、無“MA”標誌或存在失爆現象,電氣裝置不完好、電纜不阻燃、老化、短路或電火花等引起的電氣火災,可能導致電氣裝置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發生地點為車庫、上下井口或井筒。

  4.2.1.5由於防護不當、設施不健全(如冬季無暖風設施,井架、井筒結冰墜落傷人)、違章作業等在井口或井筒墜物導致物體撞擊事故。

  4.2.1.6在立井提升過程中還可能存在觸電、雷擊、突然失電、過速提升容器卡阻,帶繩下滑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裝置損害,人員傷亡。

  4.3礦井提升事故預防措施

  4.3.1絞車司機、訊號工必須按照規定配備齊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為防止過卷事故出現,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2.1井口到位開關、磁鋼固定牢固,無脫落,效能可靠,確保到位停車。

  4.3.2.2每日對過卷、閘間隙、過速等保護進行試驗,確保保護設定或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4.3.2.3每週檢查井筒減速點開關,保證提升過程減速可靠。

  4.3.2.4定期更換提升機制動系統液壓油,清洗制動閘、系統閥組,保證制動系統安全可靠。

  4.3.2.5加強對提升系統各崗點的崗位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崗位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素質,杜絕人為誤操作。

  4.3.3為預防提升鋼絲繩斷繩及墜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3.1確保提升鋼絲繩日檢時間和日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提升鋼絲繩。

  4.3.3.2加強提升機的維護和檢修,避免提升機出現緊急停車。

  4.3.3.3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

  4.3.3.4加強滾筒摩擦襯墊的檢查,保證鋼絲繩間的張力差不超過10%。

  4.3.3.5定期檢查鋼絲繩張力平衡裝置,確保工作狀況良好。

  4.3.3.6定期檢查託罐裝置和防過卷、防過放裝置,確保其完好。

  4.3.3.7每天要對提升容器的連線裝置進行檢查,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探傷試驗,有異常及時採取措施。

  4.3.3.8制動系統的制動力距、空動時間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檢查、校驗。

  4.3.4為預防平衡尾繩斷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4.1確保平衡尾繩周檢時間和周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平衡尾繩。

  4.3.4.2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定期檢查分繩木。

  4.3.4.3加強對提升系統檢修,避免過卷、過放事故的發生。

  4.3.4.4及時排乾井底積水,清理雜物,避免井窩雜物繚繞平衡尾繩。

  4.3.4.5加強提升系統各崗點人員的巡檢力度和巡檢質量。

  4.3.5為預防主提升鋼絲繩滑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5.1加強檢查滾筒襯墊,摩擦襯墊摩損及摩擦係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4.3.5.2提高對提升機安全保護裝置的檢修質量,保證二級制動效能可靠、動作靈敏,保證提升機執行過程中緊急停車時二級制動可靠。

  4.3.5.3下大件時,要嚴格按照提升機最大允許提升重量對下大件重量進行限制,並對空罐進行配重,同時嚴格按規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4.3.5.4加強對鋼絲繩的日檢、井筒裝備的定期檢修,保證提升系統工作可靠。

  4.3.6為預防卡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6.1每天對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門、搖臺、阻車器、罐籠及推車機與提升訊號間的閉鎖進行檢查、試驗,閉鎖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

  4.3.6.2每週對立井井筒裝備檢查一次,保證執行罐道及穩罐罐道無鬆動,罐道接頭間隙、錯茬符合要求。

  4.3.6.3每年對立井井筒罐道間距、罐道變形、鏽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測量、檢查,確保罐道安裝質量。

  4.3.6.4每天要對罐籠的罐耳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可靠。

  4.3.6.5冬季,井口加熱設施必須保證正常執行,確保井筒溫度符合規定

  4.3.7為預防罐籠內人員、車輛安全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4.3.7.1上下人員時,罐籠必須設定完好、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罐簾,並保證規範使用。

  4.3.7.2、罐籠執行時,罐內人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和隨身攜帶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籠或靠近和接觸執行部位。

  4.3.7.3、上下車輛時,必須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車裝置將車輛進行可靠穩阻。

  4.3.7.4、一般不得單獨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確實需要時,應經把鉤工進行認真檢查,確保放置穩固、可靠,方可進行。

  5 資訊報告程式

  5.1事故資訊來源

  作業人員發生礦井提升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綜合排程室報告事故情況,排程室要立即向礦領導彙報,並通知機電部、執行工區、排程室,對提升事故情況進行偵查。

  5.2資訊報告

  發生礦井提升事故後,要核實礦井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情況和被困人員數量,礦井提升事故發生時間、範圍等資訊,事故情況迅速報告晉煤集團值班室,晉城市安監局值班室和有關單位。

  綜合排程室接到發生礦井提升事故資訊後,通知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到排程中心集結待命。

  5.3啟動應急響應程式

  礦領導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胡底煤業應急預案響應程式,公司綜合排程室自動轉換為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工作組人員立即到指揮中心集合,根據人員在位情況,明確指揮部、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具體組成人員,部署事故救援任務,實施應急救援。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可能傷害人員的數量,依據胡底煤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中確定分級響應原則,確定應急響應級別。

  政府級:在確認礦井運輸事故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上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式向晉煤集團公司、晉城市安監局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

  公司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受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下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式向晉煤集團公司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同時報告晉城市安監局。

  礦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無人員受傷害時,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組織井下人員撤離。

  6.2 響應程式

  提升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根據響應級別,啟動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1應急指揮

  6.2.2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式

  6.3 處置措施

  (1)當發生提升運輸事故時,迅速切斷電源,設定警戒標誌。

  (2)事故單位班區長得到事故情況及時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指揮應急處置,對受害人進行有效的救助。

  (3)現場的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積極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對於輕傷者應現場對其進行包紮止血,將其抬放到安全地帶。而對於骨折人員不要輕易挪動人員,等待專業救助人員的到來。

  (4)排程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要及時做好車輛的排程和人員的接送工作。將傷員及時運到井口,副井底訊號工要按傷員提升規定做好聯絡工作,及時將人員運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員應按規定攜帶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處置時要設定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透過、禁止其它作業。

  (3)在進行搶險救援時,需切斷電源、設定警戒人員、固定提升運輸裝置,以保證救援人員和遇險人員的安全。

  6.3.2處理事故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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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和程式

  7.1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傷人員得到救治;

  (3)死亡人員得到處置;

  (4)現場清理,無次生事故隱患;

  (5)搶修組人員進入現場,開始恢復生產維修作業。

  7.2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式

  (1)應急救援指揮人員組織進行事故現場檢查,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

  (2)搶修隊伍進入現場、搶險人員離開現場,雙方進行資訊交接;

  (3)公司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指令。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部對事故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晉城市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2

  由於目前我校只有單線路供電處理,在供電緊張或出現突發事件時,有可能造成校園停電現象,為了防止因停電而發生校園安全事故,確保在校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我校停電應急預案,供大家學習和一旦出現停電突發事件時各部門能迅速作出反應,各司其職,共同維持好秩序。

  一、停電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校園水電組工作人員

  二、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建立預防措施;

  2、加強應急教育;

  3、及時有效地解決突發事件;

  4、明確職責,通力協助。

  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①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處理。

  ②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處理,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和資源的調動。

  ③向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等應急部門報告,並保持密切聯絡;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後,配合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④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情況和要求提供救援事項。

  ⑤向單位員工通報事故情況處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向新聞媒體公佈事故情況。

  ⑥負責事故原因調查和善後工作。

  事故現場指揮職責:

  ①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處理,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無關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和尋找失蹤人員。

  ④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

  ⑤把事故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校園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報告。

  ⑥與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資訊。

  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⑧負責事故後的現場清理工作。

  現場人員職責:

  ①在事故發生初始階段,擔當事故現場指揮。

  ②在確認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發生後,向單位領導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③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校園事故應急預案。

  ④維持現場秩序,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三、應急原則

  1、先救治,後處理;

  2、先制止,後教育;

  3、先處理,後報告。

  四、停電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法

  1、白天停電後,教學主管部門要立即安排和協調好各項教學工作,儘可能使到教學活動不受影響,照常進行;後勤部門要督促食堂安排好在校師生的日常生活,值班教師要提前到場並協助維持學生就餐秩序。

  2、晚上停電應急處理辦法

  (1)、充分掌握停電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

  ①夜修中突然停電處理,在各班值班的教師要與班幹部一起,負責控制好場面,讓學生沉著冷靜,嚴禁走動和大聲喧譁起鬨。班主任老師要立即趕到本班教室幫助維持秩序。

  ②夜修課間停電,在教室的同學一定要保持冷靜,在原坐位坐好,不準走動和起鬨;正在走廊行走的同學要及時向走廊內側靠牆邊站定。各班值班的老師要立即趕到教室和走廊,控制場面,維持好秩序。禁止學生大聲喧譁或尖叫,違者嚴肅處理。

  ③夜修結束同學們正下樓梯時突然停電的,馬上要求尚在教室的同學坐於原位,不準走動、喧譁;已經走到走廊和樓梯的同學,立即停止走動,靠牆邊站定。各年級負責人應就近派出教師趕到各樓梯口,控制場面,確保場面安定有序。如一直沒有來電,各年級負責人應聽從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做好協調並組織老師準備指揮學生撤離教學區。

  (2)、停電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人及所有成員要根據以上所列具體情況作出相應應急處理,儘快佈置各部門人員(包括教師、保安人員、內宿管理人員)分頭負責把守各樓層、各樓梯口、各過道及宿舍樓前,指引學生撤離教學區返回宿舍區。原則上是按年級、按班級從低樓層到高樓層有序地離開教學樓,直到安全返回宿舍區,內宿管理人員及班主任老師應指揮本宿舍學生迅速回各自寢室休息,並保證安全。

  3、萬一發生安全事故處理,有學生身體受到傷害的,立即啟動特殊應急處理辦法

  ①班主任老師或值班的教師應先送受傷害者到校醫務室診治,如有需要,馬上送就近醫院診治,並及時通知受傷者家長或其親屬馬上趕往校園或醫院。

  ②班主任老師及時將患者情況報告值班行政人員和校長辦公室。校長辦公室視情況再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③應急處理小組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收集有關證據,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④校園成立專門小組,妥善處理事故,做好善後工作。

  4、預防及應急準備工作

  ①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協同總務後勤部門定期對校園供電線路、電器等進行檢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而出現意外停電事故。

  ②目前我校根據上級消防部門的檔案精神及要求,在教學樓、宿舍樓各過道、梯間均配備有應急燈以備急用。

  ③教學樓各年級組辦公室、內宿管理室、保安室各配備好一支以上的手電筒以備急用。

  五、在停電應急過程中因翫忽職守,不履行職責,或麻木不仁而造成事故發生的,要追究相應責任。

  六、全校師生對本預案要進行專題學習,明確各自職責,同時在每學期的開學初要組織一次停電應急演習。

  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3

  為了做好停電狀態下的應急處理工作,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正常執行,確保師生員工在校學習、工作與生活有序進行,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供電系統安排停電

  1、學校提前將停電的時段通知全校師生。

  2、教導處安排停電時段作息訊號。

  3、總務處提前安排下面工作:

  (1)食堂提前準備好停電時段飯菜,確保在停電狀態下有飯菜供應給師生;

  (2)水電工做好配電房的準備工作,待開始供電時及時送電;

  4、各位教師調整教學方式,關好用電裝置。

  5、電工準備好發電器材,準備臨時發電。晚間停電時段,領導組成員務必全部在校指揮並巡視校園。

  二、供電系統安排之外的緊急停電狀態

  (一)白天停電

  1、教導處安排停電時段的作息訊號。

  2、總務處關掉

  3、教職工關掉用電裝置。

  4、電工檢查停電原因,到崗做好發電準備。

  (二)晚上突遇停電應急預案

  (1)過道、樓梯口的應急燈自動開啟,電工與值班人員開啟學校備用照明用具。

  (2)上晚自習的學生務必坐在教室的原先座位,不得喧譁、起鬨或走動。上課教師負責組織、管理好本班學生。

  (3)如正值下課、就寢前,學生在走廊、樓梯、廁所等,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自我的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搶跑,追逐,推搡。

  (4)組織相關人員查明停電原因,並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電工做好供電裝置的檢修,及時發電。

  (5)若停電20分鐘後仍未能恢復正常供電,則晚自習暫停,值周組利用校園臨時廣播系統發出疏散訊號,教職工分別控制樓道、樓梯口、主要通道,組織學生有序疏散。值周老師負責指揮學生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的順序進行疏散、離校。值班老師關好教室電源。

  (6)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的行政運轉照常進行。

  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4

  為應對市政電網的檢修停電與突然停電,保證分行營業網點的業務及營業正常執行,防止資料傳輸的中斷與丟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 處置原則

  發生停電時,事發分行行長為停電現場第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迅速按規定採取應對措施;各相關部門處理停電情況應任務明確,相互配合,保證在最短時間內恢復供電,防止業務與營業中斷。

  二、 組織指揮

  針對突發停電,分行成立了由行長任組長,辦公室、財務會計部、公司業務部、個人金融部、營業部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事件處理指揮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決策有關事宜。

  三、相關部門職責

  1、分行辦公室負責調配各類應急資源,統一指揮應急處理;安排人員對供電設施的日常檢修與應急處理;負責發電機及UPS等物品的日常保養與及時配送;保障支行通訊線路的順暢。

  2、營業部負責安排人員做好業務處理與客戶服務工作。

  四、處置方法

  (一)、網點停電時:

  1、分行相關負責人在接到停電通知後,應迅速做好正常營業的應急措施。

  2、辦公室或其他指定負責人要迅速與供電部門取得聯絡,確定停電原因及恢復供電時間,並視情況向總行資訊科技部、行政保衛部等相關部門報告。同時派人檢查網點UPS電源,關閉除營業室與監控室以外的其他電源,保障營業與安保的正常用電,必要的時候減少營業視窗。

  3、突發停電後,相關部門及部門負責人需第一時間向辦公室提出發電機使用申請,同時清理發電機擺放位置、發電電纜鋪設通道。發電機工作時,會產生噪音、廢氣並釋放一定熱量,應確保合適的位置擺放,並協調保安人員,配合發電機供應商的技術人員做好發電現場的裝置及電纜的保護工作。

  4、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停電時,經辦員要在來電後第一時間內查詢該筆業務是否成功,防止重複入賬。

  5、如停電時間超過一天,辦公室負責人或其他制定負責人需聯絡場地解決發電機夜間存放問題,並加強夜間安保措施。

  5、營業廳內組織人員做好客戶引導、解釋與安撫工作。

  6、停電期間原則上不允許縮短營業時間,特殊情況需報總行相關部門批示,並提前做好公告。

  (二)分行辦公室接到停電通知後:

  1、根據網點描述停電原因等,快速響應,安排人員協助網點及時準確弄清停電原因;

  2、網點自身原因造成停電的,快速搶修,及時安排專業的維修人員搶修電路故障,恢復正常營業;

  3、他方原因造成我行網點停電的,指定負責人應督促他方快速維修電路故障並監督施工質量,恢復網點正常營業。若他方維修不積極導致損失,由網點相關負責人測算損失,分行辦公室協助事故網點追索賠償;

  (三)分行保衛人員接到停電通知後:

  1、迅速檢視停業網點要害崗位監控錄影,影象與聲音是否清晰;聯絡報警服務公司確保報警系統工作正常。

  2、停電期間加強網點安全防範;如遇夜間停電,加強網點巡查,確保有2名以上保安人員同時在崗值勤,保證網點安全。

  3、因停電無法正常營業時,保幹部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準備,防止擠兌、盜搶等趁火打劫的事件發生。

  (四)分行營業部接到事發網點通知後:

  1、迅速瞭解停電的原因與恢復供電的時間;

  2、要求櫃檯關閉非必須開啟的業務機器,減少供電負荷;

  3、瞭解櫃檯業務系統的執行情況,根據執行情況採取應急措施;

  4、指導櫃檯處理緊急業務;

  五、預防性措施

  1、保證應急發電機擺放位置正確,發電機電纜鋪設通路正常。

  2、各營業網點確保報警電話的通訊暢通

  停電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5

  1、及時報修與彙報要求

  ⑴各餐廳、生產部門遇突發停電時,要堅持內緊外鬆的原則,及時致電工程部說明停電位置及涉及影響的範圍,並做好對方接電話員工的工號及時間記錄;

  ⑵及時向餐飲部總監/行政總廚/及值班經理彙報停電位置及涉及影響的範圍;

  ⑶通知大堂副理、保安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做好營業安全及協調工作,並做好相關文字記錄;

  ⑷由部門總監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⑸部門值班經理/當值大廚要馬上到各停電現場,指揮應急方案的實施,並加強與工程部、保安部值班經理、大堂副理溝通,解決特發事件。

  2、應採取的應急措施

  ⑴餐廳、廚房當值經理、大廚要現場指揮,按各廳、廚應急程式分配好領班、員工的應變工作;

  ⑵領班/主廚以上管理人員要馬上落實應急照明系統,控制好門口及所有走火通道,加強巡查,密切注意客情,若有客人進入,應向客人作好解釋,請客人理解,待情況穩定後再作安排;

  ⑶穩定好用餐客人的情緒,並與客人作好解釋工作,勸愈客人儘量減少走動,並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⑷在餐檯及自助餐檯上擺放點燃蠟燭照明的,要注意做好安全措施;

  ⑸對客人已點的菜,如不能及時製作的,應向客人建議更改其他菜式;

  ⑹與廚房及酒水部做好溝通工作,確保服務能正常運作;

  ⑺在停電期間,各廳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好同客人結帳的工作,做到準確無誤,客人離開餐廳時,提示客人憑結帳底單離開餐廳,負責服務的服務員要做好送客工作。控制門口的管理人員應有禮貌的核查客人的結帳單,並對酒店停電給客人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⑻對各部日常自行操作控制的電器開關斷開,避免恢復電力供應時電壓不穩或反覆供、斷電造成裝置損壞,如:多功能煮食爐,電磁爐,鼓風機,"刺身"冷櫃,電飯煲等等,確保裝置的完好使用;

  ⑼要注意保護好事故現場,馬上通知有關部門處理,並通知餐飲部總監;

  ⑽對有可能受影響的食品作應急處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⑾廚房、管事部要控制好營業中與餐廳方面的銜接,主要是出菜,收撤下欄餐具等,並注意生產安全。

  3、恢復供電後的工作要求:

  ⑴.通知餐飲部總監/行政總廚及值班經理、大堂副理,其所在餐廳、廚房恢復供電的情況;

  ⑵餐廳當值經理、大廚要指揮員工儘快恢復正常運作;

  ⑶各餐廳、廚房視供電恢復的電壓穩定後接通裝置開關,並檢查執行情況;

  ⑷對因停電而影響變質的食品要及時處理,並做好文字記錄;

  ⑸餐廳經理主動向現場的客人對因停電造成客人的不便表示歉意,並感謝客人的理解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