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報銷制度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
●第一條固定資產報銷:
1.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先有批准的購置計畫,控購商品必須經董事會向有關部門辦理專項控制證明單才能購買;
2.在當日內購置,經領導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計畫範圍購置,如能事先知道價格、單位名稱及帳號者,可辦理借款手續,經領導批准,由財務部開支票;
3.固定資產報銷時須建立固定資產卡片,並有資產編號,財務才准予報銷;
4.固定資產經財務報銷後,財務部列入“內部往來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流動資產報銷:
1.採購部門提出次月原材料及備用品、備件購置的購料計畫,經領導批准後報財務部作出次月定額用款計畫;
2.凡購入材料物品,必須填寫入庫驗收單(一式三聯,採購、倉庫、財務部各一聯)後,才予以報銷;
3.材料物品領用時,必須填領料單(一式三聯,領用人、倉庫、財務部);
4.倉庫保管員兼材料會計,每月與財務核對賬目,發現問題及時找原因更正;
5.年終物資部應盤點一次,列出材料清單與財務部核對,並作出盈虧表;
6.採購部門可借支備用金,作為零星購料週轉,工程部也可以借支備用金,作為急需採購維修物品用,年終備用金全部交財務部,第二年再借;
7.採購人員經領導批准可借支空白支票(限制一定數額內開支),必須在三天內到財務報銷。如果取得正式發票,可辦理報銷手續,不再借支空白支票;
8.各項預付款先填借款單,經企業主管領導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2
為有效控制和壓縮差旅費用的支出,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使企業各項管理形成規範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辦理程式
1、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
2、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用款申請單”,列明用款計劃,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擔保後,經財務負責人稽核,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借款。
3、出差人員回公司後,應形成出差完成情況書面報告、並向分管領導彙報,由分管領導考核結果,簽署考核意見。
4、稽核人員根據簽有分管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5、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6、出差回公司應在一星期內報賬,超過一星期報銷差費,每一天按30元罰款,若遲報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每一張單據按每月30元累積加罰(發票日期),並追究其部門擔保人責任。
7、出差時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總經理特批,對各部門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及負責人的責任。
二、報銷流程
整理原始憑證
(如發票、車票)
↓
填寫報銷單
(院自制)→報銷單有:
差旅費報銷單、領款單、借款單等
↓
審批簽字
實物: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驗收人三人簽字、構成固定資產的要經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登記、簽字。
圖書資料: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資料員、經辦人三人簽字
差旅: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其他: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經辦人兩人簽字
↓
財務處長稽核
↓
分管財務院長審批
↓
出納報銷
三、辦理報銷手續
任何經費的報銷必須由兩人以上簽字即經辦人、審批人(由分管院長審批)等,涉及到實物(如辦公用品、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資料、裝置等)需三人簽字,即經辦人、驗收人和審批人。經辦人、驗收人需簽在發票後面,若發票較多,審批人可只在報銷單(彙總)上簽字。圖書資料費由圖書館負責人驗收登記。符合固定資產條件的實物報銷時需填制一式三聯的固定資產卡片,一聯交保管人,一聯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一聯交財務處。支出應嚴格控制,新增的臨時工工資要經院長會議研究決定。
四、原始憑證(如發票)的有關要求
1、《會計法》規定: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2、《會計法》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塗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錯誤的,應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3、發票應當具有稅務監製章,出票單位公章,發票上的內容要真實、完整、填寫清楚。例如開票日期、購物名稱、單價、數量等,購貨單位及個人欄內,除出差住宿發票填寫個人姓名外,其餘報銷發票均應寫“台州科技職業學院”。購物名稱不要籠統填寫(“禮品”、“辦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品”等字樣);購物品較多,發票無法一一寫明,可附電腦小票或購物清單,清單應加蓋出票單位公章。
4、發票上的任何一欄內容均不能任意塗改,若有錯誤,應要求開票部門重開或在發票上更正;更正過的發票應在更正處加蓋開票單位印章,發票大小寫金額應一致;金額有差錯,不得更改,必須重新開具發票。
五、差旅費報銷規定
1、出差要經批准。出差要事先填寫出差單,出差回來後憑出差單報銷差旅費。若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出差手續,事後及時補辦。凡省內因公出差三天以內由處室負責人同意後報分管院長審批即可,處室負責人出差由分管院長審批,院級領導由院長審批。三天以上的除了辦理上述手續後尚需院長審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經分管院長同意後由院長審批。任何人員因公出國需由黨委會研究同意。
2、出差人員的差旅費嚴格按照規定報銷,住宿費按出差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算報銷。台州市三區內出差,院級領導有特殊情況可乘坐計程車,其他教職工一般情況乘坐公共汽車,確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計程車的,要事先徵求分管院長同意後方可乘坐。台州市三區內一般不報銷住宿費,如確需住宿的,限報/夜。若未留宿的人員,其往返車費按實報銷。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為規範公司各種開支費用報銷及付款程式,加強公司財務管理,控制成本,切實保障公司利益,根據《資金審批制度》和《費用預算制度》,特制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及實施細則。
第二章關於報銷的審批流程及原則
一、報銷流程
1、一般的報銷流程(預算範圍之內或有經審批的費用)經辦人本部門經理(或上級主管)、財務稽核、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出納支付
2、特殊的報銷流程(預算之外或沒有經審批的費用)原則上預算之外或沒有經審批的費用是不予以報銷支付的,如確屬公司正常經營和發展需要而發生的開支,可按以下流程報批:經辦人填制單據並補申請報告,本部門經理(或上級主管)複核、財務審、副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稽核、董事長審批、出納支付。
二、審批原則
1、費用報銷需經辦人的主管領導批准,不得自行批准自己的報銷費用。
2、不得逾越流程,不得未經直接領導審批,直接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不得未經財務人員稽核直接提交公司總經理審批。
3、出納必須憑由經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均簽名後的報銷單支付相關費用,一旦發現違規操作,對出納通報批評,如造成經濟損失,由出納及相關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三、報銷、審批及審批的責任經辦人:
因公辦理業務時應向對方索取相應的原始單據,經濟業務發生後應及時準確的填寫報銷單據,對經辦的經濟業務及提供的原始單據的真實性負有直接責任,並有責任及時向財務人員提供其稽核所需的相應檔案或資料。
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確認及對經辦人提供的原始單據進行稽核,對報銷業務負有直接稽核責任,並有責任協助財務人員的稽核工作。
財務人員:稽核報銷的經濟業務是否符合相應的規定,稽核報銷所提供的原始單據是否符合相應的要求,稽核報銷單據中是否按要求填寫相應的專案和內容。對不符合要求的報銷單據、原始單據及填寫不規範的行為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第三章報銷原則
1、預算內的費用方可直接報銷。
2、所有的報銷均遵循“誰支出、誰報銷”的原則,嚴禁假借他人的名義報銷自己費用的行為。
3、嚴禁報銷虛假費用的行為。
4、無預算或預算外的費用報銷須經副總經理簽署意見、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方可列支。
5、每辦一次業務,應該填寫一張報銷申請單。業務招待費用、物資採購、餐費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每發生一次填寫一張。籠統地在報銷單上寫上“×月”的費用,或多次業務單據分不清的,財務部不予受理。
6、所有費用開支,應“先申請、後開支、再報銷”的流程,財務人員應根據預算來稽核和支付。相關預算外費用在發生費用前,應該先書面請示副總經理、總經理得到批准後才可以發生相關費用,堅決杜絕“先斬後奏”的現象,事先申請以總經理簽名的日期為準。總經理外出時,或本人出差在外遇緊急情況時,應電話或郵件通知總經理,得到許可後才可進行。事後應及時補充申請表,作為報銷的依據。
7、關於報帳時限,當月的期間費用最遲在次月15日前報銷,差旅費用必須在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報銷。逾期單據,財務部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報銷人自己承擔。因單據不合要求,被退回按規定可以重新報銷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處理,並在報銷單的附件上說明“上次退回重新填列”,以區別在正常報銷時限內的單據;
被退回不得重新報銷的,下次拿回再報銷的,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特殊延期(如外地出差時間較長),需提出書面報告,分公司由總經理簽署意見後才可以報銷。
8、跨年度的費用必須在次年1月30日之前填單報銷,年終結算後不管何種原因均不得報銷上年度費用。
9、大額支付款項必須使用支票或其他銀行結算方式,超過5000元而用現金支付的,報銷時必須詳細說明原因,經財務部稽核,無正當的理由,一律退回。
10、對於報銷款出納一律轉入報銷人銀行卡,如從出納處領取報銷現款時,需報銷人簽名確認。
第四章提供原始憑證和報銷單填寫的要求
1、因公發生經濟業務時,經辦人員必須向對方索取原始單據。未取得原始單據或虛假的原始單據一律不予報銷。
2、報銷時提供的原始單據必須是由稅務部門監製的發票或由財政部門監製的收據,以及預算報告、專項申請等附件。原始單據必須真實、合法,與開支的內容一致。對於標有“客戶/顧客(單位)名稱”的發票務必由開票人填寫相應公司名稱,自己補充填寫為無效發票,不予受理。無“客戶/顧客名稱”的發票,不需填寫。另報告、申請等附件必須是經許可權人員簽字同意的紙質件。
3、各種型別的發票應該分開貼上,並在貼上單上標出共××張,金額××元。票據貼上混亂,不註明張數、金額的單據一律退回。
4、原始單據遺失的應儘量取得了出票單位的原單據影印件並蓋上出票單位財務專用章,經財務部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5、報銷單上所有內容均需完整填寫,嚴禁用圓珠筆填寫報銷單、嚴禁塗改,報銷單的“經辦人”務必由本人親筆簽名,單據填寫不齊全和塗改的,一律不予受理。
第五章主要費用管理規定費用管理的把關人為財務人員,財務人員應遵循《資金審批許可權》和《費用預算制度》中的規定對每筆發生費用進行核查,並及時對一些費用進行歸集彙總,提供準確的財務資料。
一、會議費
1、此會議費僅指會議場地租用費、交通費、物品費、餐費等費用。
2、經辦人在報銷會議費用時必須遵循真實完整的原則,在報銷單中需註明以下資訊:開會主題、會議地址、物品清單,會議費用應按場租、餐費、物品費用、交通費、住宿等分類彙總,直接寫會議費用××元的不予報銷。
3、在會議同時發生的活動費,獎勵費用應單獨填寫報銷單,按活動費用和獎勵費用規定報銷。
4、超預算或無預算舉辦會議,一律不予報銷。
5、會議結束後一週內,會議主辦方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並辦理相應的還款手續。
二、招待費
1、經辦人在報銷招待費用時應附註明以下資訊:招待時間,招待目的,招待人員,陪同人員,招待地點的說明。
2、招待費用發生一週內,經辦人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並辦理相應的還款手續。
三、市內交通費(不含四縣一市)
1、提倡節儉,外出辦事,應儘量乘坐公司車輛、公交車或地鐵,嚴格控制計程車費,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應事先獲得主管領導批准。
2、發生費用後,應填寫月度市內交通費彙總表(見附件1)並附車票,填寫報銷單後於次月15日前履行報銷程式。
3、對於計程車票,原則上必須取得稅控計程車票,實在取得不了可以用手撕票代替,但堅決杜絕多張連號或不是發生月份日期的發票。
4、專案經理/助理承擔本市內專案實施期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日20元內限額報銷。
5、已享受公司車輛補貼的人員市內辦事不再報銷交通費。
6、對於長距離(如跨城市)的計程車票,比照長途車的票價予以報銷,多出不報。
四、差旅費
1、差旅費指因公必須出差到合肥市區以處理工作事宜而發生的交通費、生活費、住宿費等。
2、因公出差必須填寫公司統一格式的《出差申請單》(見附件2)一式二份,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差及報銷,經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後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交綜合管理部備案(其中一份綜合管理部簽字確認作為報銷依據)。
3、各項費用補助限額標準分地區、分級別出差補助限額表單位:元地區住宿費(人/夜)伙食補助費(人/天)市內交通費(人/天)總監/部門經理主管員工省會、直轄市240 210 180 60 50江、淅、粵地市及以下210 180 160 50 40其他地級市180 150 130 40 30縣級及以下150 120 100 30 20備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高管人員出差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據實報銷。
凡出差參加培訓、會議,由主辦方統一安排食宿的,按實報銷,培訓、會議期間不享受伙食補助。
4、員工同一地點出差時間超過15日,或月累計出差(同一地點間隔3天以內)時間超過15日的,應在當地租住房屋住宿,由出差人根據當地市場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交財務稽核,經分管領導批准後,連同《租房協議》、房產證影印件、房主身份證影印件等材料交財務稽核備案。租賃期滿或協議約定的階段性房租到期,出差人持相關發票辦理租房費用報銷,發生的市內交通費按限額20元/天內據實報銷。
5、兩位同性員工同行出差的,應統一安排住宿,並按照單人標準的150%報銷住宿費用。
6、住宿費應在限額內據實報銷,超過標準的,無正當理由的,超過部分由出差人員自理;確因工作需要,由出差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給予報銷。
7、住宿必須安排在有正規發票的旅館住宿,且必須開據註明單位抬頭的發票,發票開據日期必須與出差時間相符,取得機打發票困難的,手寫或定額髮票必須加蓋印章並註明旅館電話號以便核實。
8、出差期間產生的各項費用應填寫出差行程及費用明細表(見附件3),經主管領導稽核後填的制費用報銷單據報銷。
9、公司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原則上必須乘坐長途汽車或硬坐火車,特殊情況乘坐飛機或軟席火車應經分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
五、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辦公費文具、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網路配件等物料用品一律由綜合管理部門統一採購,其他員工不得私自採購。報銷時應附填寫完整的採購清單、電腦小票、供應商送貨單,詳細列明所購商品的明細,倉管、結算部門的驗收證明才可報銷。並做好各部門的領用存登記。如不能按規定提供附件的一律不予報銷!
六、工程專案零星採購
1、工程專案發生的預算內的零星配件、輔材確需現場採購的,由專案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必須註明名稱、數量、單價)經採購商務部稽核後、分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購買。
2、報銷時應附審批後的申請單及符合規範的貨物發票方可辦理報銷手續。
七、工程勞務費、搬運費等支出
1、對於已簽訂勞務合同的應按合同要求辦理付款手續。
2、對於臨時發生的勞務費、搬運費應附部門經理批准的申請報告方可辦理報銷支付手續。
第六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企業財務部負責制定、修訂及解釋。
二、本制度自公司審議透過之日起執行。
附件1:市內交通費彙總表______年___月市內交通費彙總表部門:
報銷人:
序號日期、時間起點終點金額(元)乘坐事由1 2 3 4 5 6 9 10主管領導:
附件2員工出差申請表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部門申請人出差地點出差人數出差時間月日時至月日時交通工具所需費用出差事由主管領導簽字綜合管理部簽字附件3出差行程及費用明細表部門:
出差日期:
xx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單位:
元日期時間摘要起點終點長途車費(元)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補助費標準實際發生限額標準實際發生限額標準。
出差人:
備註:
長途車費及市內交通費應按日期、時間順序分別填寫在長途車費欄及市內交通費實際發生欄;
每日填寫完應在下面一行,填入本日小計,在本日小計行對應欄目分別填上市內交通費限額標準、本日住宿費限額及實際發生數、生活補助費標準;
最後一行填上對應欄目合計數。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式及規定,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現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借款報銷的審批許可權
1.1公司員工因工出差借款或報銷,由各部門經理審籤後,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並送公司總經理批准,方能借款或報銷。凡有審籤許可權的部門經理須在財務部門籤留字樣備案。
1.2員工出差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借款單”,並註明借款事由及行程,按規定程式報批後,到財務部門預借差旅費。
1.3員工出差返回後,填寫“費用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及審批手續到財務部門報銷。
2、員工差旅費報銷標準。
2.1員工出差分“長途”和“短途”兩種,即當天能往返的為“短途”,出差時間在一天以上的為“長途”。
2.2出差住宿費報銷標準:(元/人/天)
技術部:住宿費80元/2人/天;100元/3人/天。
2.4出差補助標準
外出員工每人每日補貼20元,6、7、8、9四個月份每人每天補貼30元;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客戶吃飯,事先與公司聯絡後,給予30元/人的標準。
2.4.1員工短途出差視同出勤,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2.5員工出差交通報銷標準
2.5.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可乘坐飛機、軟臥、輪船二等艙;部門經理級:可乘坐飛機、軟臥、硬臥、輪船三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乘坐軟臥僅限正職;其餘員工乘坐火車硬臥、輪船四等艙、乘坐飛機需報總經理批准。
2.5.2員工長途出差交通費,經理級(含)以上人員的陸路交通費可實報實銷;經理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得隨意乘坐計程車,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計程車時,需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
2.5.3員工在本市內出差,只報銷公交車票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3、員工差旅費報銷規定:
3.1住宿費,交通費按規定標準執行,超標自付。
3.2膳食費按規定標準領取,不得報銷與此相關的費用。
3.3交際費用由領導核定並填寫客餐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報銷。
3.4短途出差不享受住宿補助。
3.5長途出差人員無住宿費用時,則可按住宿標準的50%領住宿補助。
3.6員工出差返回後於一週內報銷,報銷時間為每週一及每五,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的差旅費,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3.7超過1個月以上的出差單據、假票據或不符合規則的票據,財務部門不予報銷。
3.8財務部有權對不實的出差費用向員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查詢,如有虛假行為公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5
公司費用報銷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管理,強化費用控制。
2、適用範圍
公司員工費用報銷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門負責按照制度執行。
4、內容
4.1費用報銷審批許可權:
4.1.1公司的費用開支均由各部門經理負責稽核,財務核實,但最終批核權由總 經理審批。
4.1.2如遇總經理外出,又急需於支付時,可按下列情況處理:
費用在300元以下的,經部門經理審批後,財務可予以先行報銷;
費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門經理向總經理報告,再由總經理口頭(電話)或書面(傳真、E-mail)指示財務人員先行處理。
以上兩種情況,財務部出納必須待總經理回來時,再將有關單據交給補籤。
4.1.3具審批許可權的人員,不得籤涉及自己的費用,其費用由其上級主管負責籤 批。
4.1.4所有的費用開支必須先獲享有審批權人同意,才能實施。不得“先斬後奏”。
4.2費用報銷流程:
4.2.1當費用發生後,受款人必須在三天內填寫有關的報銷憑證,並辦妥本部門的審批手續,再送往財務稽核,超出三天的費用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4.2.2.財務部必須認真、負責地審查有關的報銷憑證及原始單據,重點要審查其內容是否真實合理,計算是否正確無誤,手續是否完備無缺,有無違反公司規定和作弊嫌疑。如有異議時,財務應當拒絕受理,並退回當事人重新辦理。情節嚴重的,必須立即報至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
4.2.3由部門經理審批無誤後,經財務稽核無誤的單據,應由財務送給總經理審批。
4.2.4財務在收到經獲總經理批核的單據時,應在一天內,足額地支付有關款項給受款人,並在費用報銷單上簽收。
4.2.5受款人到財務處領取款項,在收款時,應當麵點清款項。
4.3借款:
4.3.1當事人因公辦理涉及到費用需借款,必須填寫借款申請單。
4.3.2借款時寫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當日借款金額在300元(含)以內的經部門經理稽核。借款金額超過300元時,除完成以上程式外,還須上報至總經理報準後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辦妥相應的事項後,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儘快與財務結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財務處已有借款沒有還清時,財務有權拒付二次借款。
4.3.5當借款人不及時結清借款之專案時,財務有權從薪資中抵扣。
4.4重點費用有關規定:
4.4.1工資:
4.4.1.1每月15日為職員薪資發放日。
4.4.1.2薪資計算週期,每月1日至最後一日為一個月週期,每月25日後入職當月不發放薪資,計入下一個月薪資內。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各部門員工的“考勤情況”、“門票領取情況“上報財務。
4.4.1.4財務在每月13日前,將所有員工的工資計算完畢,並交總經理籤批。
4.4.2交際應酬費:
4.4.2.1一般人員不能以任何理由請客送禮,確因需請客送禮,應當掌握分寸,發生金額在100元以下,事先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如發生額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須先獲總經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額應控制在人均50元以內,如發生額在500元以上的,必須有證明人簽字。
4.4.2.3一次發生的交際費,必須如實填寫清楚所應酬的專案方可報支。
4.4.2.4市內交通費:
(1)因公事外出的車費可實報實銷;但必須註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車、專線、小巴、BRT為主;
4.4.2.5計程車費一般不予報銷,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車時,應事先經部門經理同意方可。
4.5費用報銷的有關規定:
4.5.1每次報銷費用,必須在事項結束起3日內,特殊情況一週內完成,過期財務可不予報銷。
4.5.2有關費用必須按相關“費用報銷憑證”準確、如實地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4.5.2.1報銷憑證一律使用鋼筆或水筆填寫: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書寫,字型要清楚。
4.5.2.3所屬部門按受款人所在部門的名稱填寫:
4.5.2.4填報日期按填寫當日的日期填寫:
4.5.2.5附件張數按所附單據數量填寫:
4.5.2.6大、小寫金額必須填寫一致,不得塗改:
4.5.2.7發票、收據必須分開填寫有關“費用報銷憑證”;
4.5.2.8凡涉及購物或非本人事項的報銷,必須有本部門同事作驗收或證明人的簽名;
4.5.3如填報未符合上述要求,財務部有權要求經辦人重新填報。
4.5.4所有費用報銷,必須憑“發票”或“收據”為原始憑證,如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須以“支付證明單”代替,並必須註明未能取得票據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據丟失的,將視同沒有發生費用,相關的損失由票據丟失人承擔。
4.5.6所有票據必須真實,如發現作弊時,財務將按票面金額的兩倍處罰當事人。
4.6關於辦公用品的採購及維修:
4.6.1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必須於每月3日前上報客服部文員,由客服部進行稽核彙總,上報總經理審批。
4.6.2客服部根據審批採購計劃,填寫“借款單”,到財務借備用金採購。
4.6.3所採購的物品必須統一保管,領用物品時填寫領用表。
4.6.4辦公裝置的維修,要求事先申請到客服部備案,由客服部負責,請專人維修及購置維修所需物件,各部門無權自行處理。
5、其它
5.1本規定由客服部制訂並歸口管理;
5.2本規定將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5.3本規定自簽發之日起實施。
廈門博贊教育服務有限公司20xx年12月3日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6
為了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1.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或財政局及稅務部門印發的統一收據,圓珠筆或鉛筆填寫無效。
2.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為“樂成鎮實驗中學”)、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辦公用品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立即無效。
3.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必須是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製的)。
4.在超市購買商品的,須提供超市機制發票(發票上須註明品名、單價、數量)且商品符合財務報銷範圍。
5.各部門按規定領取加班費、補貼、臨時工工資、酬金等,均要填制領款單據(或工資表),按人員造冊,註明標準、工作天數,並須相關人沒簽字。加班費、補貼、考核工資、酬金等統一由辦公室稽核後,報校長籤批後到財務室報銷;臨時工工資每月統一由所使用部門考核造冊經稽核報校長籤批後到財務室報銷。
6.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現金結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現金結算的,段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影印件。證明和影印件需本人和單位領導簽字。
7.因公出差遺失票據的處理辦法:遺失單程票的,由本人寫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同行人員證明和單位領導簽字確認。遺失火車票、汽車票的,可比照另一單程票價,在規定的標準內給予報銷;遺失雙程票的,將不予報銷。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超過10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並應取得對方單位的完整名稱和銀行帳號。
3.因公借款及一次報銷金額超過10000元者,必須提前1天告知財務室,否則由本人到銀行憑財務室出具的現金支票提取現金。
4.報銷時間規定:這為每週三五報銷。請各位同志予以支援,自覺遵守。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准的預算計劃,如屬固定資產的安排固定資產管理實施細則辦理各項手續,所持結算憑證為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經稽核制單後可直接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要摺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塗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帳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為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本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並及時通知財務室,以免造成損失。
6.辦理外地與本地匯款,經辦人提供的帳號、開戶行,單位名稱必須準確無誤,如有差錯責任自負。
三、往來帳款結算的要求
1.出差人員因出差所借差旅費,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出差回來一個星期內),辦理報銷還款手續;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在一個月內結算的,應寫出局面說明,列明具體歸還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總務主任簽字,並報校長稽核批准。
2.零星購物所借備用金,應於購物後一週內到財務室結帳。
3.採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帳款手續;採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輸報銷帳款手續。
4.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室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財務報銷手續及要求
(一)財務報銷審批許可權
學校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所有的財務支出都必須經校長審批後,方可到財務室辦理結算。結算金額在一萬元以上的,還須經校委會稽核。
(二)財務報銷基本手續及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室報帳,必須攜帶報帳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標、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物資採購申請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採購專案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會議的還須有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國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並經校長審批。
3.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必票要整齊地粘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貼上、不按規定填寫報帳憑證的,財務人員有權拒絕給予報帳。
(三)具體業務報銷手續太要求
1.基本工資、補助工資的調整與變動由辦公室根據國家規定核定,並辦理好相關調整審批手續後,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發放。
2.校內津貼按學校津貼考核分配方案執行,具體標準由辦公室負責考核,並報校長審批,財務室按審批後的考核表造冊發放。
3.外聘教師講座費,需經校長室同意,並由學校辦公室負責填制領款單據,交校長審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4.離退休人員工資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核定,變動時需由辦公室辦理好相關審批手續後,由辦公室簽發通知單,通知財務室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發放。
5.學生獎、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財務室監督執行。社會捐助特困生專項助學金,由教務處、政教處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負責具體評定,造冊並報校長室審批後,報財務室發放。
6.職工探親費:外市籍教師及招聘教師利用休假期間回家探親的(包括已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學期包乾補助300元探親費,其他費用包括路費、住宿費等不再單獨報銷,探親費單據由辦公室負責核定,並造表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7.獨生子女費,領取獨生子女證的教職工,每年發獨生子女費50元,直至小孩14週歲。由學校財務室於每年年底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發放。
8.喪葬撫卹費、遺屬補助費由辦公室根據政府有關規定核定,財務室監督執行。其他福利費由工會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9.臨時人員工資由各使用部門在每月下旬負責考核並造冊,報校長室審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報銷。
10.校內津貼、課時津貼等各種勞務費用報銷表,需經辦公室稽核、校長室批准,財務室負責發放,並由領款人簽字,本人不在時可由他人代簽,但一人不得同時替多人代簽。
11.在職工資、離退工資一律以銀行儲蓄卡形式發放至本人手中,所有相關人員有義務配合學校依據銀行規定辦理開卡、開折太掛失補辦手續。若發生工資本遺失時,必須在每月20日前將補辦的工資卡號告知財務室及時變更,以防發生差錯(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的工資卡統一在市農業銀行辦理,其他銀行無效)。
12.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辦公用品或其它物品,首先由部門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後,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安排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財務室報銷(辦公用品的購買統一歸口學校總務處負責,所有手續統一由總務處負責辦理)。
13.因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購置各類小額教學用品或專用材料,由總務處負責人填寫《物資採購申請單》報校長室審批,統一由總務處安排購買。如有必要,由總務處聯絡政府採購中心購買。所有購置物品,必須遵循先入庫(經辦人、保管人簽字),再籤準報銷、後辦領用手續的財務程式。報銷時,發票下面必須由經手人、保管人、證明人簽名,同時連同《物資採購申請單》和《入庫單》一併到財務科報銷。
14.固定資產的購置,按年度學校計劃,一律由總務處辦理好政府採購(或政府採購特例)手續,憑政府採購(或政府採購特例)單經校長籤批後到學校財務室先辦理暫付款手續,待固定資產交付時,隨同政府採購單(或政府採購特例)和固定資產入庫單,經校長籤批後至財務室辦理結算手續。
15.差旅費的報銷:
(1)教職工的出差一律由校長室安排批准,憑開會檔案及校長室批准通知由教務處排程課務,填製出差通知單。
(2)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財務室辦理報銷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的車票和住宿費發票按規定動作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貼上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
(3)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縣市20元,外市一般地區30元,特定地區50元,已享受承包單位伙食補貼或講課補貼者,不再享受出差補貼。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發城關內交通費15元,樂清市內城關以外60元,包乾使用,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時使用自備車的,也按以上標準發放。
(5)出差住宿費標準:樂清市內樂成鎮以外每天50元,外市一般地區80元,特定地區100元;
(6)“差旅報銷單”先經財務人員技術稽核,再由校長審批,最後到財務室報銷。
16.教師學習、進修、培訓費用的報銷規定:
(1)經學校批准參加非學歷學習、進修、培訓的:①、住宿費、往返費按相關規定憑據限額報銷,報名費、考試費、書本費、學費、培訓費等開支憑據全額報銷;②、伙食補助費每天補助20元。本地學員原則應回家食宿,不發伙食費補助。
(2)教師參加本科段學歷學習的費用學校不再給予報銷。
17.業務招待費:學校的接待任務統一歸口學校辦公室負責,上級單位、同等級別或重要客人、其他人員的接待標準不得超過國家制定的標準,正常接待一律安排在學校食堂,特殊情況需到賓館飯店接待的需報校長室批准,所有接待都必須由辦公室填制《樂成實驗中學來客接待審批單》方可到財務科報銷,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財務室不得支付接待費用。
18.校內零星維修歸口總務處負責,學校發生的零星修繕費,都必須由總務處開具派工單。零工在結算時,總務處按實際支出額填寫《工資表》發放。
19.基建工程支出:學校所有基建工程都必須執行招投標制度,工程結束預付款不得走出工程預算的80%,基建工程專案完後須報相關審計處審計後方辦理報銷手續。
21.當年各類票據的報銷截止日為下一年度的三月底,超過期限的票據,財務室可不予辦理,有特殊情況的需書面說明情況並報分管校長批准後,方可報銷。
22.本制度由校長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7
為了更好地調動業務人員的極積性.保證公司出差人員在外工作與生活的基本需要,提高各類業務人員的辦事效率,有效控制差旅費用的支出,根據目前執行中存在的實際情況.特作部份適當調整,修定本辦法.從頻布之日起生效.原規定同時廢止
一、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
1、總體原則:對出差人員的補助費、差旅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原則。
2、開支範圍:包括出差地點的市內交通費、住宿費用、伙食費用、電話費用及其他零星費用開支.實行包乾制
3、執行標準:
(1)十堰市內及城區以及周邊五縣一市銷售出差補助15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2)十堰市區以外城市18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3)上海、廣東、北京地區銷售補助230元/天,季度考核不透過者(0銷售業績)扣發1次補助。
(4)公司報銷異地往返火車票、長途客車票,並以車票時間計算實際出差補助天數。
(5)招待客戶招待費用5個人以上不能超過500元,5人以下不能超過300元。特殊客戶需報董事長事前批准方可超標.不能先斬後奏
二、辦理程式及報銷辦法
1、省內(不含十堰城區)、省外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差旅費(備用金)借款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預計天數、所需資金,經部門主管稽核簽字,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差旅費借款。
2、財務稽核人員根據簽有領導審批意見的差旅費報銷單,附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後報銷差旅費。
3、凡與原出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4、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報賬,超過三天報銷差費,每超過一天考核一天補助,一星期以上,不予報銷,後果自負。
5、出差借款,本著“前賬不清、後賬不借”的原則,延誤工作責任自負,(特殊情況由公司領導特批),對違反規定給予借款而造成賬務混亂的,追究財務經辦人的責任。
6、中午12時前離開本市按全天補助;中午12時後離開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前抵達本市按半天補助;中午12時後返抵本市按全天補助。
7、出差人員應按最簡便快捷的線路乘坐車船,不得繞行。出差期間經領導批准順道回家探親、辦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參觀、遊覽,其繞行期間多支付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期間按事假考勤。
三、其他規定
1、十堰市內經營、或在出差過程中因業務工作需要使用業務招待費,應事先經部長同意,並由公司領導簽署核准金額意見,方可執行。財務部依據報銷程式(原始單據註明:單位名稱及準確的日期、金額)稽核報銷。
2、出差人員應保留完整車票、住宿、招待費等費用票據作為核銷費用的依據。
3、隨公司領導一同出差人員費用由公司領導統一到財務核銷。
4、外出參加會議,會議費用中包括食宿時不再實行包乾辦法。會議費用中不含食宿時,按標準予以補助。
5、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最高限額20xx元/次。
6、售後服務出差補助比照上述標準同級執行(發生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用應計入銷售計價當中)。
四、本辦法自董事會透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湖北京漢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4月6日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8
一、報銷原始憑證必須是印有稅務監製章的合法有效憑證,取得的合法有效憑證應該寫明公司全稱,內容必須完整,金額大小寫必須一致,書寫清晰正確,各種收款收據(除財政局印發的非營利性單位收款收據外)一律不予報銷。費用報銷單必須用藍、黑水筆書寫,用膠水貼上附件,不得使訂書針、大頭釘、回形針串別。不符合規定的,財務部門作退回處理。
二、經手人按要求貼上好各種報銷票據(除增值稅發票不要貼上外)後,準確填寫報銷金額(填上大小寫金額),註明票據張數,做到清晰無誤,不得塗改。
三、經手人所在部門負責人,核查單據所載內容是否屬實,並簽字確認。
四、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負責人按公司相關規定對各種報銷票據進行稽核,稽核其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票據,應予退回。
五、在財務部負責人稽核簽字後,由總經理(或授權副總)簽字批准。
七、報銷時間為每週一次,每月截止時間為每月28日(逢節假日、雙休日提前)。每月29日至月底為財務對賬時間,期間不再辦理報銷業務(特殊情況除外)。具體時間節點為:星期三之前報銷憑證提交到財務部,星期三財務部稽核報銷憑證,經總經理或授權副總批准簽字,星期四財務部報銷付款給各報銷人。
八、如總經理不在情況下,又有特殊情況急於報銷,授權副總和財務負責人確認情況下,先給予報銷,待總經理回來後給予補籤。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9
1、為保證全校教職員工因公出差的實際需要,進一步規範差旅費開支的專案及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職員工應充分利用現代通訊網路技術辦理外地公務,儘量控制公務出差,縮短出差時間,減少出差次數。確需因公務出差須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報校長批准,否則,不報銷差旅費。
3、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憑票據實報銷,住宿費限額憑據報銷,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通訊費包乾使用”的辦法報銷。
4、住宿費報銷辦法
①住宿費限額控制標準:直轄市、省會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縣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況需要突破標準的須經校長批准,然後據實報銷。
②出差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實際住宿費超過限額標準的部分自理,不予報銷。
③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④學校委派外出學習、培訓人員的住宿費以學習、培訓舉辦單位出示的發票為準報銷,但不得超出第4條第①款的規定,若舉辦單位免費提供住宿的,按第4條③款執行。
5、交通費報銷辦法
①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汽車、輪船、飛機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車)的交通費據實報銷。出差人員未經校長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輪船頭等艙,也不得租用出租車。
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按直轄市、省會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縣每人每天15元包乾使用。
③到外地參加會議和被學校委派學習培訓的人員在會期和學習培訓期間不報市內交通費。
④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員不報市內交通費。
⑤乘坐火車的按實際乘坐火車硬臥座位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10%計發個人補助費。乘坐硬座按票價(隨票加收的其他費用不計入座位票價之內)的30%計發個人補助費。
⑥經批准乘坐飛機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後票價據實報銷。
6、出差人員的伙食費補助辦法
①縣城外出差伙食補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會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經學校研究,校長同意參加各種短期學習的培訓人員,不分割槽域,學習期間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8元。
③小專業學生外出培訓和學生實習就業的帶隊駐點教師,往返培訓點和實習就業點的旅差費按學校旅差費標準報銷,駐點期間的各種補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乾。駐點住宿由學校與培訓點和實習就業單位聯絡解決。
7、出差人員通訊費補助辦法
①本市內出差不補通訊費,本市外省內出差每天補助15元,省外每天補助25元。
②參加各種短期學習和培訓的人員,除補助往返學習和培訓地點兩天的通訊費外,學習期間不補通訊費。
8、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用由個人自理,且不發繞道期間的出差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通訊補助費。
9、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均由個人自理。
10、外出處理公務確需開支公關費用的,必須事前報校長批准,然後憑據在相關專項經費中報銷。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公司食品的衛生管理,合理控制費用支出,降低採購成本,特訂立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大米、油、肉類等主食物,蔬菜、調料等副食品。
二、採購要求
1、瞭解各種食品採購要求,保證食品新鮮,符合衛生營養要求,對於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必須退、換貨。
2、瞭解和熟悉市場行情資訊,多家詢價比價,建立各類食品貨源點。
3、不易變質食品,如干貨、油、鹽、味精、糖等,應按月需求量購買,減少採購次數。大米、肉類及蔬菜按市場價格適量採購,大米以壹周量採購,其他以一兩天用量為準,不得造成積壓和浪費,防止變質。
4、注意和避免出現食品短斤少兩、摻假或劣質品。
5、供應負責人及餐廳負責人應定期到多家市詢價比價,選擇好而優的食品貨源點。
6、食堂應關注每次就餐後員工倒掉未吃完的飯菜,對於經常吃不完而倒掉的菜,建議少採購或不採購,減少浪費。
三、採購流程及驗收方式
1、每次採購時,供應部及餐廳各派一名去市場買菜,餐廳人員負責記賬,供應部人員付款。
2、每次買菜完成,參與人員應在購買清單上簽字確認,購買清單包括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
3、菜進餐廳後,通知配件庫人員到現場過磅(配件為人員應及時到場),確認購買清單數量準確無誤簽字後,餐廳人員方可使用,至此簽字完成的購買清單將作為報銷憑證。食品的質量由餐廳人員驗收。
4、買菜前一天由餐廳人員到財務借款,交供應部買菜人員,當日購買金額合計後與借款人結賬,餐廳每月定期報賬。
四、供應方式
自提,大米送貨上門。
五、付款方式
現金採購,供應、食堂和財務監督。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各項出差工作正常有序,明確出差費用報銷的程式和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費用報銷審批
第二條差旅費用開支,屬各部門一般工作人員,由各部門經理(主任)簽字後,按公司報銷流程審批。
第三條公司部門經理(主任)本人出差報銷須上級批准後按公司報銷流程審批;公司各副總經理本人出差報銷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按公司報銷流程審批。
第三章差旅費開支
第四條公司差旅費報銷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出差補助等。
第五條差旅費報銷根據公司任職和出差地區不同,採取實報實銷與定額補助相結合的辦法。
第六條公司員工出差,須先行確定地點、任務、天數、人數及費用預算,以保證差旅費在年度預算定額內節約使用。出差天數在一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主任)批准,超過此期限的,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第七條出差地區劃分為一般地區與特殊地區(特殊地區指深圳、珠海、廈門、廣州、汕頭、海南、上海、北京等),出差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出發、返回當日均算)。
第八條公司員工出差到外地,按乘坐車、船、飛機標準(見表一)乘坐,特殊情況不宜執行上述標準時,應由公司總經理籤批。
第九條出差人員夜間(晚7:00至次日凌晨7:00)乘坐火車超過6小時,或白天連續乘車超過10小時的,可購買硬臥鋪票;未乘臥鋪者,可按所購票價的20%給予補貼。(乘坐特快列車的,按特快票價的20%補貼;購買軟座票者不給補貼。)
第十條出差人員按規定乘坐車、船、飛機,憑車、船、機票據實報銷。每次出差的機場、火車站、碼頭往返費用,憑相應張數票據在100元以內據實報銷。
第十一條總經理及副總出差,各項費用實報實銷。出差人員住宿費在規定標準(見表二)以內部分,按住宿發票實報實銷,超過標準的部分由本人自負;部門副職及其以下人員,同性別兩人以上出差,須合併住宿。部門經理(主任)及其以下人員出差每人每天給予出差補助省內20元/日,省外50元/日,特殊地區100元/日的標準補貼。
第十二條公司員工與公司領導共同出差,財務部將視具體情況確定報銷標準;聘請公司以外的人員同公司員工共同出差辦事,聘請人員的報銷標準比照陪同人員的報銷標準。
第十三條員工外地出差發生的宴請費,原則上按公司業務招待管理辦法於出差前申請,特殊情況應按審批許可權事先口頭請示,回單位後補辦手續。出差發生宴請的扣除陪宴人員宴請當日一半的出差補助。
第十四條員工出差發生的文印費,信用卡異地提現手續費等雜費支出按發票據實報銷。
第十五條公司員工在本市區內公出辦事,只報銷市區公交費用。
第十六條出差人員預借差旅費,應填寫“出差借款單”;若申請出差時宴請費的,還應同時附上“招待費用審批單”,經出差人員所屬部門經理(主任)稽核簽字後,送財務部稽核、財務總監審批。審批後辦理借款手續。
第十七條出差人員返回後,應在七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超過時間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
第十八條每月會計核算部要對各部門和事業部、子公司的出差費用進行統計,實行獨立核算。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制定,修改時亦同。
本制度由辦公室主任稽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本制度從20xx年12月1日開始生效。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2
第一條本辦法所管理的物件為公司辦公裝置、用品、印刷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條公司鑰匙的保管
公司鑰匙由人事行政部專人保管和使用,不可將鑰匙隨意轉交他人保管;
第三條辦公室購置日常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清潔用品需行政部門請款進行購買。
第四條採購物品的付款方式通常情況下是以支票形式支付,若金額較少或有特殊情況,要提前說明原因方可支付現金。
第五條公司固定資產均有相應的固定資產保管卡,任何員工不經人事行政部批准不允許私自進行調換、改裝或其它類似行為。若因此造成經濟損失,將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條屬正常辦公消耗時所領用辦公用品需經公司行政登記領用。
第七條員工辦理離職時,應歸還借用、領用及公司規定之應歸還的辦公用品、管制消耗品以及固定資產,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監督,相關管理責任的部門負責人檢驗並進行確認、索回。若有損壞或丟失,按其損壞程度予以經濟或實物賠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將公司用品據為己有。
第八條報銷
1.報銷時間:每週及每月按規定時間報銷費用。
2.用於公司各種用途的費用在報銷時,需附上相關的正式發票及原始憑證,經部門主管簽字,送至人事行政部稽核,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交由財務部,財務負責人稽核確認無誤後交至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簽字後方可發放其款項。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3
(1)由出差人填寫《借款單》,寫清出差事由、目的地、人數、預計天數等內容,經部門主管稽核,報總經理簽字認可後,方可到財務部領款。
(2)出差交通方式包括:一般出差人員為長途汽車、火車硬臥費用實報實銷;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或火車軟臥的,需提前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不予報銷。
(3)藉口額度一般員工借款金額在1000—20xx元之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借款金額在20xx—3000元這間。
(4)差旅費用標準,出差地點區分為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三種。
一類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廈門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2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二類城市:除A類城市以外的各省市及自治區省會以及天津、重慶等其他直轄市等。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8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等)。
三類城市:A、B類地區以外的其他城市每人每天出差補助130元(包括:食宿,市內交通費)。
因參加會議出差者,按通知書上規定包括食宿的公司不再報銷出差補助,只負擔交通費實報實銷。業務人員出差的交際應酬費用由業務員自己解決,公司不再負擔。出差費用超出標準的需向部門經理說明原因並徵得同意,否則超標部分(以總額計)不予報銷,由報銷人自理。出差歸來報銷時,應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報銷。
(5)出差住宿由對方安排解決的,公司不予再報銷及補貼。
(6)統計補助日期,出發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一天計;出
發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0:00—12:00的,當日以半天計;返回到達時間在12:00—24:00的,當日以一天計。
(7)出差人員在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報告,並同時告知住宿賓館電話和房間號;出差期間,應每日向部門經理電話彙報一次。
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加班費。下屬與上級領導一起出差的,下屬要扣除出差補助。
(8)出差歸來後5個工作日內應向部門經理提交出差相應的任務工作報告和檔案,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將出差期間發生的相關費用,仔細填列清楚,由財務稽核、總經理審批後,再到財務部報銷,衝減以前借款,多退少補。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4
一、差旅原則
1.全體職工員工必須服從上級及本單位外差工作安排,單位同意後方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費用報銷。
3.凡因公務、學習、培訓、會務等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審批單,報分管院長、院長批准後方可離院。
4.出差人員的差旅費,按交通費限額憑票據報銷,住宿費限額憑票據報銷。
5.因公出差,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必須完成相關工作,否則不予報銷。
二、差旅報銷標準
1.所有差旅報銷必須使用規範票據,否則不予報銷。
2.交通費一律據實限額報銷(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車的,根據檔案要求予以報銷)。
3、中途伙食補助:鄉級到村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元/每天;到縣級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30元/每天;到市級及以上地區出差的,補助伙食補助100元/每天(對提供食宿的只補助會議兩頭兩天的伙食補助)。
4、市內交通費:縣內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內交通費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費80/每人每天。
5.職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內交通費據實報銷,不按人頭重複計算。
6.出差人員未按審批出差路線繞道出差的,其繞道期間多開支的交通費和住宿費一切由個人自理。
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參觀、走親訪友而開支的,一切由個人自理。
8.所有外出學習憑上級檔案通知,並報院長審批後方可外出。只報銷檔案通知的金額,一切自費專案不予報銷。
9.到平涼市以外參加長期會議或被學校委派長期學習培訓的人員與會或培訓期間按教體局有關檔案執行。
10.因職務評聘、學歷培訓、個人考證等為目的的各類學習培訓外出,原則上不報銷任何費用。
11.出差回後一週內報銷,出差時需攜帶公務員卡,每次填一張差旅單,經院長簽字後報銷。
12.自帶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車標準報銷交通費,沒有經過院長同意的,安全自己負責。
13.因特殊情況租用交通工具的參照租用車輛規定執行。
14.職工乘坐單位租用車輛的,不再單獨報銷個人任何交通費。
三、住宿費報銷標準
1、縣級(四類地區、三類地區)出差、學習、培訓、會務一天內能來回的不報銷住宿費,因連續多天確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額每天28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2.市級(二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1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3.省級(一類地區)按最高限額每天330元,依據票據限額報銷,超過最高限額標準部分費用自理。
四、報銷程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報銷單,貼上好票據及檔案通知,由分管領導簽字後,再由校長審批簽字後到財務處報銷。
五、說明:
1、制定本制度是為以後有制度可依,公正、公開、公平。
2、本院差旅費報銷只為本院教職工服務。
3、此制度從20xx年1月1日執行。
報銷制度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規範食堂財務收支,嚴肅財經紀律,現就公司食堂財務管理中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2、總體要求
公司開辦食堂是一項公益性事業,必須以服務員工為宗旨,不以盈利為目的;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實行“統一管理,獨立建帳,成本核算,收支平衡”。
3、公司食堂物資採購管理
3.1食堂物資採購應堅持“勤進快消,以消定進”原則。所購物資必須做到質優價廉,經濟實惠。
3.2建立和完善物資採購牽制制度。為降低成本,除需求量很小的物資,公司食堂物資必須實行兩家供應商比價供應,擇低供貨,如米、油應、蔬菜等佔成本比重較大物資。月底由採購人員彙總品種、數量採購量及單價對比表,並以此表作為參考,以降低成本為目標,分析確定下月供應商單位及其供應物資的種類、數量。
3.3建立物資採購驗收制度。食堂物資採購回來後,必須辦理過秤、驗收等入庫手續,經採購人員、保管人員在統一印製的“食堂物資採購訂單”上分別簽字認可後,財務部方可作為結算憑據。對於未按要求供應,品種、數量、質量等不符合的,採購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拒絕簽字,物資可以拒收。單據簽收不全,財務部一律不予付款。
3.4建立物資採購報批制度。採購人員應根據採購的品種、數量、價格等編制“食堂採購計劃表”,經審批人員同意審批後方可採購。
3.5食堂如需購置固定資產,由食堂負責人提出申請,報公司領導稽核,審批同意後,辦理裝置採購手續,購入後做好固定資產登記。
4、公司食堂收入管理
4.1食堂收入來源。食堂收入主要來源於單位員工和外單位職工的就餐收入,每月末以當月電腦列印的就餐交易額確認當月的刷卡伙食收入。我公司員工免費午餐和來訪賓客安排的工作餐,由公司根據就餐人次,在月底統計一次性補助收入。
4.2充值消費。所有職工在我公司食堂就餐,應首先由食堂管理人員為其辦辦理飯卡,做好登記,進行飯卡充值,持卡刷卡消費。除特殊情況(如刷卡機不能刷卡消費時),不允許手工記賬消費。公司補助充卡,確定補助名單後,可以分次批次充值,次數不超3次。
4.3職工伙食費的收取應充分考慮員工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估算成本為依據,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5、公司食堂支出管理
公司食堂支出要以服務員工為中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合理安排各項支出,嚴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資金的使用效益。食堂支出主要包括:
5.1伙食支出:是指公司食堂開展伙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具體包括:
5.1.1糧食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所耗用的米、麵粉等支出;
5.1.2菜金支出:公司食堂燒菜所耗用的支出
5.1.3調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鹽、味精、雞精等支出;
5.1.4燃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氣體等支出;
5.1.5其他材料支出:公司食堂加工過程中耗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
5.2其他支出:公司食堂聘請職工的工資等支出。具體包括:炊事員工資,非正常支出及其他雜項支出。
6、公司食堂財務收支結餘及分配管理
6.1食堂財務收支結餘是指公司食堂因伙食經營而發生的當期總收入與總支出相抵後的餘額。
6.2加強食堂的成本核算,對食堂成本實行每月結算,月底按照食堂彙總計算出“月份食堂收支情況彙總表”,報告公司領導,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原因,降低成本,消除虧損
7、公司食堂資料檔案管理
食堂的原始核算資料,由食堂採購員每月彙總後,月底和“月份食堂經營情況彙總表”一起交財務部報銷結算儲存。
8、考核
由財務部牽頭,2-3名職工代表組成檢查小組,每月對食堂採購定價、物資驗收等程式進行2-3次不定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公司提出考核建議,行政部依據公司領導批示在次月發資時扣發相關責任人工資。
9、附則
9.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制定,經董事長核准簽發,自20xx年月日起實施執行,原相關費用制度作廢,未盡事宜以財務部發文為準。
9.2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