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解釋造句
刑部拼音
【注音】: xing bu
刑部解釋
【意思】:隋唐至明清中央行政機構的六部之一。掌管全國法律、刑獄等事。
刑部造句
1、康熙時制定的《刑部現行則例》,將條例在律外單行,極大地提高了條例的地位。
2、大理寺經常與刑部、都察院共同審理重大或疑難案件,成為三司會審。
3、這實質上是一種權力的.制約,旨在防止刑部獨攬審判權。
4、本文是利用清代刑部的檔案來討論犯奸案件。
5、刑部和都察院也是中央司法機關,其中刑部權力較大理寺及都察院較大,都察院擁有對大理寺的監督權力;
6、鄭獻甫於1835年考中進士,官刑部主事,但為官短暫,一生主要是在教學和著述中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