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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協議書

【熱門】股東協議書三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書的重要性,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股東協議書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股東協議書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本公司是企業法人,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住所地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教育諮詢(不含出國留學諮詢)。

  一、 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

  第七條 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為: 甲方 ,出資方式為人民幣萬元;乙方以勞務技術出資佔5%,以現金出資 萬,佔 %(乙方共佔有公司股份的)丙方佔 %,以勞務技術出資。

  二、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1) 全體股東在本協議簽字後 天內,必須按協議辦理認繳出資的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認繳手續完結後,其入股資產和出資歸公司所有。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 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 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 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和監事;

  (四) 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五) 優先購買公司所增的註冊資本或其他股東依法轉讓的股份;

  (六) 公司終止或清算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 有權查閱股東會會議記錄、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八) 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權利;

  3) 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紀守法;

  (二) 按期交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 依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四) 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依法成立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

  (五) 不得從事或實施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

  (六) 無合法理由不得干預公司正常的經營活動;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股東會

  第九條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 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 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 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五) 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六) 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 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 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 對公司合併、分立、改變經營範圍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條 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為一個表決權。

  第十二條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

  第十三條 對於以上所列事務外的一般事務,實行表決權過半數透過。

  第十四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按本協議規定按時召開。臨時會議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監事提議召開。但應當於會議召開 日前通知全體股東,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以書面委託他人參加,行使委託書載明的權利。

  第十五條 股東經通知後既不參加股東會又沒有書面委託他人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表決權。

  第十六條 如有惡意或明顯故意不通知部分股東而召開股東會,致使部分股東未能參加股東會時,該次股東會所作決議無效,應重新對所議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七條 股東會應對所議事項製作書面決議,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決議上簽名。會議記錄和書面決議應妥善儲存。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八條 公司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經營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長簽字批准。公司不設立副董事長。

  第十九條 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長缺任時,由董事長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長的職權。董事會對所議事項實行三應及時收集掌

股東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丙方: 丁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 關於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註冊全稱為:(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註冊資金為: (大寫)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乙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丙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丁方出資:(大寫);出資方式: 現金支付

  3、公司住所為:

  4、公司的法人代表為:

  5、公司經營範圍為: 桑拿洗浴

  第三條、 關於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並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 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 擔任。主要負責公安、消防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 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採用外聘形式。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

  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並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後可將公司登出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利潤分紅

  1、甲、乙、丙、丁為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

  2、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後的資金,為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第七條、 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滿。

  2、 由於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登出。

  3、 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 股東股份變更。

  3、 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 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 年,即 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及備註事項: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股東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丙兩方隱名出資開發XX縣XX廠房地產開發專案出資及股權、利益分配等問題達成如下

  協議:

  第一條股東形式

  甲方為顯名營業人,乙、丙兩方為隱名出資人。

  甲方出資X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丙方出資XXX萬元,共計資本金XXX萬元,作為XX縣XX廠房地產開發專案的資本金。

  第二條股東出資額、股權比例

  甲方:房地產有限公司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佔資本金75%;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金10%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金15%

  第三條出資期限

  甲、乙、丙所認繳上述出資應分期(或一次性)到位_______,乙、丙的出資以甲方出具的出資證明為準。

  第四條表決權的行使

  關於本專案可能發生的諸如增資、解約、增加股東等重大事項,各股東應當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各股東作出重大決議時,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透過。如表決本專案一般事項,由所持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的股東同意透過。

  第五條追加出資

  在_____縣_____場房地產開發專案履約過程中,如出現虧損或資金週轉困難等需增資的情況,各股東應當積極解決專案的資金問題,增加資金的方式如下:

  (1)股東按原始出資比例增加出資;

  (2)部分或個別股東增加出資;

  (3)吸收新的股東;

  (4)以紅利追加出資;

  當出現上述(2)種情況時,應相應稀釋未增加出資股東的股權。當出現(3)情況時,應相應稀釋其他股東的股權。

  第六條股東權責

  1、在_____廠房地產開發專案中,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分得紅利。

  2、關於______廠房地產開發專案營業事務,均由甲方執行,乙方不參與專案經營管理。

  3、每會計年度終結時,甲、乙、丙應對本年度的財務狀況進行書面確認。

  4、本契約終止時,甲方應當根據本專案的盈虧狀況相應的返還乙、丙所出的資

  本金;如專案盈利,甲方除返還資本金外,應另行支付利益金;如專案虧損,甲方將在扣除虧損額後,向乙、丙返還剩餘資本金。如該專案不幸虧蝕淨盡,甲方無需返還乙、丙所出的資金額。

  第七條特別約定

  乙、丙出資後所享有的股東權利及義務僅限於____縣______廠房地產專案的開發,公司開發的其它專案與乙、丙無關;且乙、丙不得限制______房地產有限公司開發其他專案。

  (如該專案不幸虧蝕淨盡,以契約終止論。但三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丙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八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應當按約向甲方繳納所認繳的資本金。如本專案需要增資,各股東應當按照持股比例相應地追加投資。如果個別股東沒有如期繳納資本金和未按需追加投資,給專案造成停工或虧損等一切實質不利影響,其行為屬重大違約,其所持有的全部股金及附加利益將作為違約金由守約方予以處罰。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由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條其它

  1、本協議正本一式份,全體股東各執一份。副本十份,股東各執二份。本協議經

  各股東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體股東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