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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協議書

安全施工協議書模板集合九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老河口新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裝置設施管道保溫方負責人:

  一、目的: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二、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廠區施工,須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並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安全施工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專案不得開工;乙方獲得甲方工程專案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專案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並提交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必須嚴格穿戴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備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書面申請,並經甲方負責人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並確保電器線路和管路連線規範。

  8、施工過程中如進行特殊作業,如登高、吊裝作業等,應嚴格按照特殊作業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如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否則不得作業。

  9、施工車輛進入廠區車速不得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衛值班人員檢查,隨車攜帶物品須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處理,因此造成的汙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立協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專案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分包形式:清工(自帶機械),大型機械甲方提供。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直至施工驗收完成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到指定吸菸場所吸菸;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文明施工,文明作息,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酗酒,打架鬥毆,一旦發生我方有權將雙方當事人送交當地刑事機關,並一同追究其負責人相關責任,情節嚴重清退出場。

  4、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職工安全教育。並對所承包的施工區域、施工地段的所屬相關配套組完成的每道工序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安全合格和無施工隱患後,方能進入本項工作的施工。如達不到施工安全要求,責令所屬班組進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能作業。

  工地禁用55歲以上及18歲以下民工,嚴禁有臆病、心臟病、高血壓、疾病等進入工地施工,每個工作人員必須有自我安全保護能力的安全意識。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乙方必須做到在施工操作前,堅持每天先交底,檢查並確保無安全隱患,操作過程中確保安全生產。

  乙方施工人員如果在工地上打架鬥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歸乙方承擔,並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5000元,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內扣除。

  加強宿舍管理監督,生活區,宿舍內外禁止賭博,等一系列違法行為,宿舍內規範用電禁止私搭亂接,使用電熱毯,熱水器等一經專案不發現一律予以沒收對所在班組處以最低200元罰款,情節嚴重清退出場。造成任何事故均由所在班組承擔一切後果。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絡,專案協助檢查工程專案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乙方機械裝置、腳手架等裝置,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菸。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4、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

  16、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專案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 》(下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項下的建設工程施工專案的順利進行,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並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消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管理規定,依法簽訂以下治安防火安全協議,作為主合同的補充協議,以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協議內容如下:

  一、協議概況

  1、甲方將建設專案中的移動、聯通、電信訊號覆蓋基站工程由乙方承建,同時將安全生產、消防等安全管理責任一併發包給乙方。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和企業內部保衛的法律、法規和條例,認真執行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和規範,明確雙方職責、責任。

  二、甲方的責任

  1、甲乙雙方各派專門人員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小組,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由甲方指定。安全管理負責人每一週召集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應給予積極配合。

  3、甲方指定現場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負責專案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乙方治安、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治安防火制度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糾正意見。

  4、甲方對乙方所有安全設施、防火防盜設施進行不定期檢查,並由甲方的現場負責人監督乙方安全、防火防盜制度的落實情況。

  5、甲方安全管理部門需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對乙方進場施工的人員辦理施工證。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全面負責施工期間工地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於乙方施工管理鬆懈或施工人員違章操作等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災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追究當事人和乙方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可給與乙方警告、罰款、責令立即整改、賠償經濟損失、解除承包合同的處理。

  2、乙方確定 作為乙方本次工作的負責人,負責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並組織定期、不定期檢查,發現隱患漏洞應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人對乙方提出治安、消防、安全設施及制度的修改意見,乙方須在收到改正通知後的三日內,按甲方提出的意見防範安全隱患、解決安全問題。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造成的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後,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4、乙方負責人在施工前要進行安全專項檢查,熟知建築立體結構和平面佈局,做好安全措施編制。

  5、乙方需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在用工前負責對所有施工人員(含民工)進行審查;

  (2)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3)負責對進場施工人員開展法制教育和防火教育;

  (4)負責對進場施工的各種工作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或相關防護技能的培訓,明確重大危險點、危險源;

  (5)乙方保證進場施工的電工、電氣焊工、油漆工等特種工種人員具備上崗操作證。

  如甲方發現乙方的施工人員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將對乙方處以 500 元罰款。

  6、乙方應當根據國家消防安全規範和建築安全要求,合理的配置消防器材,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7、乙方保證向進場施工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防護裝置(包括但不限於安全帽、絕緣手套、絕緣鞋、防護網、防滑鞋、安全帶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8、乙方派專人督促監管並保證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私自拉接電線、插座;

  如若發現乙方施工人員存在上述行為,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200 元的罰款。

  9、乙方保證施工裝修工程及施工安全符合國家消防安全規範和建築安全要求,所有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按照規定辦理施工證,不按規定佩戴證件或無證者不得進入工地施工。

  10、乙方需要動用電焊、氣割或使用明火作業時,應提前48小時向甲方提出申請,並將如何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方案報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查批准並辦理動火作業證後方可施工。如若乙方違規操作,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500 元罰款。

  11、乙方派專人看管在施工現場存放的各類施工材料、裝置及工具。如有丟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乙方保證在看管過程中:

  (1)各種施工材料要分類堆放並碼放整齊。

  (2)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儲存條件管理,設立專庫並指派專人值班看管。

  (3)存在火災危險的工種作業區之間必須設立防火間距。

  (4)每日收工前,必須將當日產生的施工垃圾清理乾淨並清運出場。

  如由於乙方的看管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需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同時甲方可對乙方處以 200 元罰款。

  12、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乙方需採取各種有效措施疏散人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或發生次生災害。如由於乙方未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確保將生活費、工資等發放到自己職工手中,如因生活費、工資等問題引起法律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

  14、因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被政府安監部門、消防監督部門等責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延期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其 他

  2、本協議系主合同的補充協議,主合同相關內容與本協議不盡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承租乙方的 裝置,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裝置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設部《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承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承租方的安全責任

  1.1未能提供符合施工裝置安拆、使用的場地(如附近有高壓線、障礙物等)所造成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2未能提供合格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基礎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3在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拆過程中,未能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如拉警戒線、警示標語等)而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負責。

  1.4裝置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5裝置操作人員(是承租方聘用的)需持證上崗而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操作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6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的而承租方強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1.7承租方在工作時間外安排使用或變更裝置操作人員、指揮人員造成的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2出租方的安全責任

  2.1出租方未能提供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施工裝置而造成的事故全部由出租方負責。

  2.2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裝後未經有資質單位檢驗並出具安全檢測合格證而使用的,或未經過承租方進行聯合驗收的而使用,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3由於施工裝置本身質量問題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4提供的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安拆方案、安拆應急預案未經承租方稽核及專案監理單位同意而進行安拆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5未能提供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的生產許可證、製造監督證明、產品合格證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6未提供有升降機、施工電梯、塔機等施工裝置的安拆資質單位進行安拆的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7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裝置在安拆過程中由於安拆人員的失誤所造成的事故由事故責任人及出租方負責。

  2.8出租方對其出租的施工裝置在安拆過程中未執行安拆方案、操作規程、工藝要求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9使用施工裝置過程中未按規定進行檢查、緊固、保養、維修等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0施工裝置的安全裝置未齊全、靈敏、可靠的而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1施工裝置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違章操作、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2施工裝置操作人員(是出租方配置的)不嚴格執行施工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人員負責。

  2.13配置的安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或已過期失效所造成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4配置的指揮人員違章指揮而造成的事故由指揮人員負責。

  2.15施工裝置安拆單位或出租方未對安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6出租方未對其所配置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訓而造成事故的由出租方負責。

  2.17出租方派來的裝置維護人員在對裝置進行維護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出租方負責。

  2.18出租方對施工裝置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操作人員狀態以及操作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出租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規定所列所屬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出租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3違約責任

  3.1凡遇上級或業主罰款,承租方將按上級或業主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3.2在安全檢查中的罰款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3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出租方及責任者承擔,承租方不付任何責任。

  3.4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本協議書規定執行。

  4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施工裝置退場結束時有效。

  5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出租、承租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施工裝置租賃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承租方:(章) 出租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永煤集團光大公司

  乙方:

  為了搞好工程專案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專案為託輥車間場地大棚安裝。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甲方的機械、電器等裝置、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專案生產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安質辦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青島 公司

  乙方:

  專案:

  乙方在甲方廠內施工及租賃,為確保安全,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協議:

  1. 消化池、沼氣櫃記憶體有沼氣。沼氣為易燃易爆氣體,當甲烷在空氣中含量達到5%-16%時,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員進入泥區時應穿絕緣膠鞋,嚴禁抽菸;應避免在操作時碰濺出火星;當發現周圍有漏氣現象或有沼氣味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並通知甲方。

  2. 消化池車間區域屬重點防爆、防毒、防火區域。消化池、沼氣櫃周邊規定區域嚴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間,非工作人員,一般不得進入消化池車間區域,如特殊情況需人員及車輛進入消化池區域內,應經過值班人員的允許,禁止攜帶火種進入(打火機、bp機、手機等,),車輛應安裝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業時,應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大風、雨雪天氣時,戴好安全繩帶方可上池、登高作業,並注意防滑。

  4.廠內所有裝置、儀表、通風、報警及管道閥門等非甲方許可嚴禁觸動。

  6.作業之前及作業過程中,隨時用儀器檢查空氣中的沼氣、硫化氫含量,如超標必須立即停止施工 。

  7.各車間有外包作業時,各車間應對本車間的安全事項另行交代。

  8.車間應配備專門監護人員,採取跟蹤監護方式監護施工單位的安全作業,無甲方監護人員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應將滅火器、消防水帶等在現場就位,且消防用具應完好且經測試合格。

  10.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規定等,並遵守甲方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規定。

  11.乙方在實施甲方委託的工程中,應根據具體工程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建築工程管理條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12.乙方應加強現場管理,確保甲方的裝置、設施不被損壞。

  13.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協議要求,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施工區域內活動,若有超出施工區域,須經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並按照有關特殊工種操作資格證要求按時複審;

  16.汙水處理行業汙水、汙泥中含有劇毒硫化氫,下井、下池前,應報下井作業票;到達現場後應首先進行通風,並用行動式有毒氣體檢測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後,應佩戴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帶後方可下井,並有專人在井上看護,照明應用防爆手電;

  17.危險作業、下井、下池作業時必須至少有一個人觀察安全情況,若超過規定時間不見作業者返回或未發出安全訊號,應立即報警並用安全繩索拉出作業者,決不可盲目到危險場所搶救。

  18.在危險場所和在易燃易爆場所動明火作業必須上報動火作業票並經有關領導同意,並在車間人員的監護下方可工作,同時做好消防準備。

  19.外租單位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等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員有權制止乙方違章和違規行為,甲方有權處以罰款或停工;初次可處以罰款50-100元,再次發現處以罰款500元,情況嚴重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門(車間)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島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手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週記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甲方:濟南鑄造鍛壓機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必須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因此,為了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明確乙方進駐甲方廠區工作的安全、環保職責,以及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處理程式,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實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關企業規定的情況下,雙方簽訂本安全生產、環保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責任

  1.1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乙方單位為獨立法人並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2負責對乙方進入甲方工廠內施工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

  1.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員負責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進行檢查與協調,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制定防範措施,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緊急措施。

  第二條:乙方責任

  2.1乙方進駐甲方廠區應遵守甲方的安全、環保規定。

  2.1.1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1.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1.3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2.1.4廠區不準亂停車輛,並限速行駛15KM/H。

  2.1.5臨時用電、動火作業及危險作業必須到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

  2.1.6從事動火及危險作業,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2.1.7乙方應保證進入甲方作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及精神狀態良好,不得安排有作業禁忌症人員、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人員直接從事危險作業。

  2.1.8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檢查,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級安監部門強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後果由乙方來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1.9必須接受甲方在安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違章行為按照甲方相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理決定。

  2.1.10乙方工作人員只允許在規定的作業現場工作,未經甲方允許嚴禁進入甲方廠區的其它區域。

  2.1.11乙方應加強施工過程水電利用管理,節約能源,嚴禁跑冒滴漏、長明燈、長流水現象的發生。嚴禁使用碘鎢燈、大功率電器照明取暖,嚴禁使用電爐,違者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2.2、乙方進駐廠區應遵守的安全生產職責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乙方應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2.2.2危險作業(易燃易爆場所、高空作業等)需制訂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報甲方。

  2.2.3乙方對所承包工程若進行分包,乙方須與分包方簽訂施工安全、環境協議。

  2.2.4乙方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負;

  2.2.5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刻上報甲方安全主管部門,保護好現場,配合調查,並及時組織搶救。不得瞞報、謊報、遲報。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有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2.6當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以救護傷者為第一責任,包括籌措資金、安排人員救護等,甲方視情況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貨款)代乙方處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責任人負責對進駐甲方廠區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環境教育,使其瞭解並掌握國家、甲方的安全生產、環境管理制度,杜絕“三違”現象,切實做到三不傷害,確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2.2.8乙方必須對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實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進駐甲方的工作人員有、偷竊、打架鬥毆等違法行為,將按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2.10乙方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消防器材,並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員日常性的檢查。

  2.2.11乙方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物和綠化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同時必須遵守甲方內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則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處理。

  2.2.12乙方的裝置、工具、物資等進入甲方區域時,必須提供物資清單,經門衛檢查無誤後方可進入施工區域。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區域後,必須自行妥善管理,謹防失竊,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2.1.13乙方必須確保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裝置為完好裝置,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裝置進行施工作業。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須為國家規定環保產品,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棄物按甲方要求處置,危險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清理,保持清潔有序。

  第三條:違約責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廠內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乙方責任)除承擔由於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外,並對乙方處罰100-100000元,嚴重的加倍負激勵,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3.2未簽訂相關安全協議或在工廠內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規進入生產現場,或給工廠造成隱患,對乙方處罰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員在作業現場存在“三違”現象的,且違犯施工安全協議規定的,對乙方進行處罰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嚴禁弄虛作假、偽造、塗改資質證明;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進廠施工資格,並對責任單位處罰200-5000元。

  3.5 甲方為保證相關方在廠區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過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監控工作,杜絕“三違”現象,預防事故發生,確保相關方施工安全狀態,乙方應繳納兩萬元安全質量保證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過程中,未發生“三違”行為與野蠻施工現象,按規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檢查通報考核,合作結束後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原數返還乙方;如若乙方合作過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業現場存在施工“三違”現象,而被工廠安全檢查通報,則由甲方按協議要求沒收乙方繳納的安全質量保證金。

  3.7 如若乙方年內累計被甲方通報負激勵處理達三次以上(含三次),將取消乙方進入甲方廠區施工資格,永不錄用。

  第四條:其他

  4.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無法達成一致,則由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4.2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根據《瀋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細化辦法》37號、《瀋陽鐵路局車務系統施工安全細化辦法》80號、《瀋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例會制度》173號、為確保施工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瀋陽站候車大廳建造瀋陽站重點旅客休息區。

  2、作業內容:建造重點旅客休息區。

  3、施工地點:瀋陽站候車大廳美麗服務檯。

  4、施工時間:20xx年9月3日至20xx年9月5日(具體施工時間由瀋陽站技術科提供時間為主)

  5、影響範圍:瀋陽站候車大廳美麗服務檯。

  二、遵循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施工中嚴格執行《瀋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瀋陽鐵路局車務系統施工安全管理細化辦法》、《瀋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例會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瀋陽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納入個系統相關規則)等有關檔案規定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三、安全防護內容

  1、施工材料進場有專人防護、看護。

  2、裝置安裝規定施工區域(瀋陽站候車大廳站臺前美麗服務檯南側)

  3、消防水桶、滅火器

  四、措施:

  1、施工單位在裝置進場搬運人員搬運的時候設專人對車站裝置以及乘客進行安裝防護。

  2、每個點位安裝之前先有專人設定安全區域。

  3、裝置安裝時安全區域四周有安全防護人員負責保證乘客遠離安裝現場。

  4、動火、動焊有專人防護。

  結合部分工:

  1、甲方介紹施工內容,乙方核對施工計劃。

  2、甲方負責提出封鎖或開通請求,乙方負責辦理施工封鎖、開通手續。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執行部、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落實措施,確保施工絕對安全。

  2、甲方:為確保旅客正常進站候車秩序,嚴格履行施工期間的安全責任。

  3、乙方:對甲方施工作業範圍的施工作業有權進行檢查。按照施工方案,核對影響範圍、安全措施及安全協議情況。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9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保證施工生產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北京市有關法規、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入現場所帶機械裝置、電氣裝置的安全防護設施及用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施、用品有權禁止使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簽發隱患通知書,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作業,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4、甲方應根據在施工程的特點和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對乙方 進行有關安全生產交底。

  5、在多家施工單位施工的現場,甲方應本著公平、公正、有利於安全生產管理的原則,實施安全生產管理,並做好與乙方之間的協調工作。

  6、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施工用電、機械裝置及防護設施 必須經雙方驗收合格,簽字移交後方可使用,但在使用過程乙方不得隨意拆改,否則,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包括經濟賠償在內)一切責任。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佳程廣場內施工,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特殊作業人員)花名冊,企業資質證書和委託書等原件或影印件送甲方備案。

  3、乙方對現場各種方和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需要開啟時,乙方應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待批准後方可開啟。作業時除設定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監護,下班或本項工作完成後必須及時恢復好。

  4、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乙方必須在入場前按甲方規定交納施工抵押金,當乙方所承擔的工程任務全部結束後,返還全部或剩餘抵押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安全抵押金只能作為當乙方違反甲方或政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辦法時的處罰基金,不能作為發生傷亡事故後的處理、治療、撫卹、賠償等費用。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垂直交叉作業;高處作業禁止將工具、配件及物件上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及其他任何物體從視窗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危險性較大的作業專案,乙方必須設專人監護。

  6、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用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需要甲方配合的或提供幫助的必須在甲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乙方按要求配備的電工納入甲方電工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各類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7、乙方應教育本單位作業人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工完場冷,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宏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汙染。

  三、事故責任與處理

  1、由於乙方管理或乙方作業人員自身責任造成的傷、殘、亡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同時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事故人員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由於乙方以外的責任造成乙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在執行事故處理時,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乙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乙方處理。

  3、由於乙方或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裝置設施不完善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上報各自主管部門一份。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至乙方的工程專案竣工(完工)及所有人員全部撤出現場為止。

  六、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