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7篇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1
男方:
民族:
年 月 日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女方:
民族:
年 月 日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姓名 。現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絕無可能挽回,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①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且女方現今並未懷孕。
②雙方婚生子由女方撫養,男方於每月5日前支付元人民幣撫養費。在不影響女方正常生活以及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雙方婚生子女 。男方每月可探望兒子一次,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③雙方無共同財產。
④雙方無共同債務以及債權。
⑤個人債務、債權歸個人獨自承擔和享有。
⑥雙方均有住所,有工作,且生活並無任何困難。離婚後雙方承諾互不干涉對方生活。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真實有效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並經離婚登記機關辦法《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立協議人: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2
男方:XXX,漢族,生於19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漢族,生於19XX年XX月XX日,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XXX。
男、女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後未生育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男女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無夫妻共同債權。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_______ 女方:_______
____ 年___月___日 ___ 年___月___日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3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雙方無財產、無子女。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債務。
2、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幫助
因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 。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4
男方: 漢族年 月 日生
住住址:
身份證號碼:
女方:漢族 年月 日生
住址:
身份證號碼 :
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姓名 。現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絕無可能挽回,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①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且女方現今並未懷孕。
②雙方婚生子由女方撫養,男方於每月5日前支付元人民幣撫養費。在不影響女方正常生活以及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雙方婚生子女 。男方每月可探望兒子一次,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③雙方無共同財產。
④雙方無共同債務以及債權。
⑤個人債務、債權歸個人獨自承擔和享有。
⑥雙方均有住所,有工作,且生活並無任何困難。離婚後雙方承諾互不干涉對方生活。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真實有效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並經離婚登記機關辦法《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立協議人:
男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日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5
男方:某某,男,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某某,女,漢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於 年 月認識,於 年 月 日在 登記結婚,婚後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 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 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因婚前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
四、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五、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6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因婚前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
四、離婚後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六、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無財產子女離婚協議書 篇7
甲方(男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乙方(女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民政局登記結婚,甲乙 雙方無財產、無子女。
現因雙方 不和,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法繼續共同生活,故雙方自願離婚並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協議離婚。
第二條 子女撫養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子女,故不涉及子女撫養事宜。
第三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故不涉及分割共同財產。
第四條 甲乙雙方婚前個人財產的確認
1. 甲方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
2. 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
1. 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故不涉及分割處理夫 妻共同債權債務。
2. 如甲方或乙方存在個人債權債務,則由該方自行承擔,另一方不負任何形式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 有隱瞞、虛報、轉移、抽逃除上述個人婚前財產外,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第七條 幫助
因 生活困難, 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 元給 。
上述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完畢。 第八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按 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