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住宿協議模板
為方便公司員工上、下班,確保宿舍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公司決定無償提供座落在公司仁義宿舍樓的員工宿舍作為福利待遇給乙方入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同意就入住事項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員工):
姓名: 床號:
一、甲方提供員工宿舍 室給乙方 人住宿,室內裝置為床 張,箱櫃 個,椅子 把,其他 (請註明)。室內的水、電供乙方所有成員共同使用。 入住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確定,期限可不填)。
二、入住期間,使用該宿舍所有的水、電等費用由乙方每人平均承擔,按半個月為計算單位,(目前水費按***元/噸收取,電費按***元/度收取),且乙方等人同意甲方在其月工資中扣除該項費用。
三、宿舍入住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提供宿舍樓道等公共環境衛生的打掃和保潔。
2、提供宿舍內按規定要求的必要照明、生活設施。
3、負責對房屋及其附著物的定期檢查並承擔正常的房屋等維修費用。
四、宿舍入住期內,乙方等人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照統一安排的宿舍和床位入住,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及相關宿舍管理規定,支援並配合公司做好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2、個人物品自行保管,自己打掃室內衛生,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按時支付各種規定的.必須費用,如水費、電費等。
3、禁止留宿非本宿舍人員、外來人員;嚴禁把違禁物品帶進宿舍,不得在宿舍內從事非法活動。
4、退住時,做好財產、固定設施、房門鑰匙的移交。並憑離崗單到門衛處放行。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和床位;不得私自轉讓床位或私自移動室內器具。如需要調整住宿的員工需申請上報行政部,經批准後方可調整。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一方承擔。
2、入住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任何人中途因不可逆因素退住的,需結清合同內規定支付的費用。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本市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向有關轄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影印件有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應遵照執行本協議。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入住員工簽名):
姓名: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