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協議書> 簽署保密協議卻不是創業公司成敗的關鍵

簽署保密協議卻不是創業公司成敗的關鍵

簽署保密協議卻不是創業公司成敗的關鍵

  對於所有企業家來說,如果他們有很好的創意,有獨特的商業理念,肯定想在別人複製之前善加利用,我向他們提一個建議:克服難關。

  1990年代末期,科技行業蓬勃發展,大量科技企業找到了成千上萬的創新、新創意。當時我是一家投資銀行的分析師,我以個人名義拜訪了幾百家年輕公司,甚至還掏錢向一些企業投資,有的是直接投資,有的透過我自己公司的創業基金投資。

  每一家公司都相信他們擁有獨特的創意,或者擁有獨特技術、獨特業務模式、擁有製造產品的獨特方式。簽署NDA(保密協議)成為當時的潮流。有一家創業公司甚至將DNA印在訪客的胸卡上,就像軟體的“ShrinkWrap ”協議一樣:“接受訪客胸卡,意味著你同意了NDA條款。”

  當時甚至還有一場VC會議叫作NDA,它是由Red Herring雜誌贊助的,現在這本雜誌已經死了。

  可惜的是,這些創意沒有一個是獨特的。或者說沒有獨特到可以簽署正式保密合同的地步。有時,我拜訪的5-6家公司都有一樣的概念,但他們並不知道對方。

  算一算就知道,如果你有一個創意,可能有相當一部分人也在同一時間有了相同的想法,他們擁有必需的專業知識,正在關注相似的問題。創意會在大多人的腦海裡一閃而過,只有少數人會做一些功課,可能還會制定一套業務計劃。

  如果你的創意涉及面比較高階,比如與高頻類比電路設計有關,那麼擁有必需專業知識的人就會相對較少,你的創意可能會更獨特一些(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你掌握的專業知識屬於高頻類比電路設計,那麼可能有許多人需要你的技能,你可能不會想著自己創業)。還有,如果你的創意與改進客戶服務有關,或者想找到更好的辦法向大眾營銷,那麼可能會有無數的人思考同樣的問題,你的創意可能就沒有那麼獨特了。

  凡是優秀的VC,基本上都理解這些,在檢視業務計劃之前,他們不會冒然簽下保密協議。只有極少的企業家理解這點,大多企業家挖空心思想著“保護自己的創意”,這樣別人就無法剽竊了。

  為什麼崇拜NDA?

  在我們的文化中,總是喜歡將新創意抬到很高的位置,認為它才是決定創業公司成敗的關鍵。可惜,事實遠非如此,為什麼NDA會流行起來,背後自有一套邏輯:

  獨特新產品或者新創意是創業公司成敗的根本。

  率先利用好新產品、新創意的公司擁有獨特、可持續的優勢。

  在新產品或者新服務方面,我擁有獨特的創意。

  如果其它人知道了我的獨特創意,可能會率先將產品推向市場,將優勢從我手中奪走。

  因此,只在非常嚴格的保密條件下公開我的創意,這樣才可以守住優勢。

  大多時候,上述5點的每一點都是錯的。

  (1)獨特新產品或者新創意是創業公司成敗的根本。

  許多時候並非如此,因為其它企業輕易就可以複製大多產品和服務。只有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獨特創意才是成功的關鍵,比如新產品或者新服務嚴重依賴特定技能或者發明。技能是難以複製的,你可以透過商業秘密的形式保護起來,發明可以透過專利的形式保護起來。很遺憾,商業秘密或者(和)專利既是可保護的,又是本質性的,這樣的情況很少。

  如果產品和創意真的很特殊,創業公司就有可能從零創造一個市場。很明顯,這是一件很難的事,比起進入已有市場,從現有企業手中奪取市場份額更難。

  (2)率先利用好新產品、新創意的公司擁有獨特、可持續的.優勢。

  在它們各自所呆的市場,大多成功的科技公司都不是第一家,成功的後來者會向先驅學習,汲取教訓。

  舉個例子,微軟不是第一家軟體公司,也不是第一家OS開發商,也不是第一家生產軟體開發商。

  IBM不是第一家計算機公司。

  思科沒有發明路由器、交換機、VoIP、防火牆。

  谷歌不是第一個搜尋引擎。

  “Yahoo”前兩個字元代表的是“Yet Another”。

  你構想了創意,但許多時候,成為最終贏家的卻是那些從其它地方吸收好創意的企業,它們可以從先驅的錯誤中學習經驗和教訓。犯錯的代價是昂貴的,如果能夠避開某些錯誤,就能變得很有競爭力。

  (3)在新產品或者新服務方面,我擁有獨特的創意。

  可能不。

  根據我的經驗,只有非常少的創意是獨特的,許多時候,在同一時間有多家企業正在追求同樣的創意。不論怎樣,當你推銷自己的產品或者服務時,你必須向行業解釋,解釋更具體一些。當你開始營銷時,你的創意就已經在那裡了,讓其它人評估、抄襲,甚至還會改進你的創意。

  (4)如果其它人知道了我的獨特創意,可能會率先將產品推向市場,將優勢從我這裡奪走。

  假設真的有優勢被別人竊取……

  事實上,大企業很少關注創業公司,直到創業公司在市場上取得一些成功,它們才會關注。當然,它們的確會關心行業的發展,評估新創意,甚至還會開發一些很有潛力的技術。試想一下,那些由風險基金支援的公司,,有90%沒有對行業造成影響,如果你想消滅每一家小公司,因為某一天它們可能會帶來威脅,那簡直就是浪費時間。只有當創業公司開始真正給你帶來痛苦,情況才會變得焦灼,變得你死我活,到了那時候,創業公司已經有了足夠的實力,可以挺身一戰了。

  (5)因此,只在非常嚴格的保密條件下公開我的創意,這樣可以守住優勢。

  除了少數特例,這樣的說法完全是不正確的。根本沒有什麼真正的優勢要守護。

  還有一點更重要,值得思考,如果過度保密,企業家會因此喪失一些東西,比如行業其它人的反饋意見,潛在客戶的建議,有些人嘗試過相似的想法,你也聽不到他們的意見。你原本可以在錯誤變得太過昂貴之前,對業務模式或者創意進行糾正,結果因此喪失了機會。你應該以富有建設性的方式與其它行業專家交流,他們可能有同感,但是因為這樣或者那樣的原因無法加入你的公司。

  什麼東西應該保密?

  NDA會帶來衝突,因為你一方面要將商業創意當成秘密保護起來,另一方面又要告訴行業其它人,讓他們知道你的創業公司正在做什麼。

  怎麼辦?我的觀點是:如果你必須向某人披露一些東西, 而此人又與公司沒有正式關係,那麼這些東西就不是機密。

  有些東西明顯就是機密,例如:

  商業機密、獨特方法、演算法、流程。

  新老客戶名單。

  代表某個客戶收集的資料。

  第三方要求保密的資訊。

  有些資訊不屬於機密,例如:

  公司在做什麼,計劃做什麼,業務模式是什麼。

  行業統計資料與預測,如果是第三方準備的東西,就更不是機會了。

  功能列表或者產品路線圖。

  到底是什麼讓創業公司成功?

  如果不是好的創意或者率先衝入市場促使企業邁向成功,那又會是什麼呢?

  最重要的成功因素是“偶然的運氣“。在正確的時間,以正確的產品進入正確的市場。當你5年前開始開發時,沒有誰知道它是對是錯。就在你快要耗光資金時,突然來了大訂單。你認識某個人,某個人又認識某個人,某個人再認識另一人,而這個人恰好是大客戶的決策者。就是這種幸運的事讓你們成功。

  其次就是執行。意思就是要專注細節,將成本降下來,不要忘了,你們是一家垂直掙扎的創業公司。努力取悅每一個客戶,承諾無法兌現,老企業往往無法面面俱到,這就是創業公司創造了機會。

  保持專注。要記住,你的目標就是贏得業務,扭虧為盈。不要讓內部爭吵與政治鬥爭抬頭,不要讓挫折傷害了士氣。看過蹣跚學步的小孩嗎?他們走兩步就摔倒在地,然後經過短暫的困惑之後,又爬了起來,繼續嘗試。當前路看起來暗淡時,需要強有力的領導將每一個人團結起來,專注成功,不過你要像小孩一樣,不斷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