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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維修協議書

供暖維修協議書範文

  篇一:20xx年供暖設施維修施工協議書

  供暖設施維修施工協議書

  甲方:滄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楊錫瑞

  經雙方協商,滄縣職教中心院內20xx年度供暖設施維修施工(限取暖鍋爐維修、採暖管線拆舊換新兩項)工程由 楊錫瑞 承包,具體施工內容及有關事項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取暖鍋爐維修施工

  1、乙方負責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安裝施工,安裝工具、機械由施工隊自備。

  2、乙方要做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要認真審查熟悉鍋爐現狀,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報甲方備案。

  3、施工專案包括:鍋爐本體及附屬裝置維修、更換安裝與除錯。詳見本合同附件:20xx年取供暖鍋爐維修要點。

  4、所有維修及安裝裝置必須保證質量,所用材料及更換裝置為正規廠家合格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產品鑑定書或產品合格證備查,自制裝置需經甲方認。併為後期執行提供技術指導。

  5、施工中所需材料、人工費除原先約定外均由乙方負責,轉換下廢舊金屬物品交甲方保管,乙方不得擅自處置。

  6、乙方負責在供暖期內對所施工的部位及裝置進行技術性檢修,保障裝置的正常執行,施工部位出現故障免費維修或更換。

  7、取暖鍋爐為耐用裝置,應經受足夠長的正常使用年限,重點更新維修事項保修五年。

  二、供暖管線維修施工

  (一)拆除舊線:

  1.由乙方組織人員對現有舊管線氣割拆除,運送倉庫儲存。

  2.拆除舊線施工所用人工、材料、裝置均由乙方自備,此項發生費用計入結算款總額。

  (二)安裝更換新線:

  1.承包方式為工料大包。

  2.所用管材為衡水京華國標普通鋼管,壁厚達標。(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證及相關票據)

  3.保溫採用聚苯管外包瀝青布,同時刷瀝青油一遍。

  4.按舊線設定彎頭、碟閥、節門等附件,由乙方按雙方約定配置,約定為天津大站閥門集團力字牌合格產品,取暖管線施工符合國家規範要求,所用款項計入承包費總額一同決算。(需提供產品合格證,檢驗證及相關票據)。

  三、施工期限:20xx.10.16—20xx.11.13,工期每延誤一天,按總造價10%扣除違約金。

  四、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施工產生的垃圾乙方要及時清理外運,不得形成二次清理,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1、工程總造價:112000元(壹拾壹萬貳仟元整)。

  2.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三天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撥付首期工程款人民幣肆萬元整。

  3.首個取暖期結束甲方組織工程驗收,2012年12月31前結清全部工程款。

  六、本協議簽字後,維修質量出現問題,乙方免費維修,並以尾款的5%賠付甲方;甲方在期限內如不能結清工程款,需按日期償付乙方同期滯納金(按同期貸利息實計)。

  七、雙方簽字後,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或乙方無故放棄施工,按總造價全額賠償對方損失。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校方存檔。

  九、未盡事宜由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

  甲方: 滄縣職業技術教育中心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10月17 日 20xx年10月17日

  篇二:實用的供暖協議書

  供 暖 協 議 書

  供熱人: 。 用熱人: 。 為了明確雙方在供熱、用熱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供、用熱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用熱地點、面積

  (一)供熱地點: 。

  (二)用熱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供熱期限及質量

  (一)供熱人在地方政府規定的供熱期限內為用熱人供熱。冬季供熱時間為每年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熱期間,在供用熱條件正常情況下,供熱人保證室內供熱溫度在攝氏16度以上。

  第三條 供熱費標準及支付期限

  (一)供熱價格:供熱人參照政府部門批准的價格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供熱費。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檔案規定執行。

  (二)用熱人應當在每年 月 日前將供熱費以現金方式全額付給供熱人。

  第四條 供、用熱設施維護管理

  1、各用熱戶房屋內的自用供熱設施由使用者自己負責維護、維修及更新改造。鑑於本樓部分用熱戶的供熱設施年久

  失修損壞程度嚴重,供熱人建議及時修復、更換。

  2、本樓樓內公用部位的供熱設施由供熱方負責維護、管理,產生費用由本樓各用熱戶分擔。

  3、由於本樓地下供暖管路已經大部分損壞,急需維修、更換,此項費用由本樓各用熱戶分擔。如不更換造成影響供熱供熱人不因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 供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對用熱人的用熱情況及設施執行狀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用熱人用熱設施存在不安全隱患,可能造成供熱設施損害時,或者用熱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人有權中斷供熱。

  第六條 用熱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供熱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供熱義務。

  (二)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人交供熱費。

  (三)對自己產權範圍內的用熱設施應當認真維護,及時檢修。

  (四)不得擅自改變供熱設施,杜絕私接放水裝置或私增管路、暖氣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供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由於供熱人責任事故,給用熱人造成損失的,由供熱人承擔責任,供熱人可以減收部分供熱費。

  但有下列情況之一,造成供熱質量達不到規定的標準,

  供熱人不承擔責任:

  (l)用熱人擅自改變居室結構和室內供熱設施的;

  (2)室內因裝修和保溫措施不當影響供熱效果的;

  (3)停水、停電造成供熱中斷的;

  (4)熱力設施正常的檢修、搶修和供熱試執行期間。

  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為造成停止供熱,使用熱人受到損失的,供熱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用熱人的違約責任

  1、用熱人逾期交供熱費的,還應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滯納金。

  2、如在供熱過程中因使用者裝置損壞或用熱人擅自改變供熱設施,影響全樓供熱損失由使用者承擔,全樓放水停熱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0元。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為1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協議生效期限

  本協議一式兩份,供熱人與用熱人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供熱人: 用熱人:

  年 月 日

  篇三:供暖協議書

  供暖協議書

  ?

  供方:北京新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東盛貿飯店分公司(甲方) 需方: (乙方)

  ?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商品住宅(朝陽區東四環北路6號,濱河花園 )的冬季供暖,與甲方負責,雙方的責任、義務如下:

  一、甲方按照北京市規定的供暖時間為乙方供暖,供暖費用按照北京市物價局的檔案執行:民用建築供暖費每建築平方米24元。每年供暖費以當年實際使用情況為依據。因現在天然氣採用買卡預付費方式進行供應,甲方需先預買天然氣才能供暖。因此,如乙方未及時繳納供暖費,甲方有權終止為其供暖。?

  20xx年乙方實際需要供暖面積供暖面積務費為每戶平方米,其中:房屋元;供暖檢修服元。 平方米,供暖費為元。供暖費用共計二、供暖前,甲方為乙方的供暖線路進行檢查,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在國家規定供暖期內要保證供暖時間和供暖溫度,做

  好供暖服務。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保留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電話:59078888

  法定代表人:電話: 年 月 日

  篇四:供熱供暖合同

  市 供 熱 合 同

  供 熱

  供熱方:

  用熱方:

  供 熱 合 同

  合同編號:

  簽約地點:

  供熱方(甲方):

  用熱方(乙方):

  為明確供熱方和用熱方在熱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供、用熱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效力

  供、用熱雙方對本合同無異義的,可視本合同長期有效。對本合同有爭議的條款,經供、用熱雙方協商,從其約定。

  第二條 供熱地點、交費面積

  (一) 供熱地點:

  (二) 房屋性質:

  (三) 交費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建築面積或雙方認定面積為準):

  其中:民用供暖交費面積 平方米。

  商用供暖交費面積 平方米。

  機關事業單位交費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供熱期限

  供熱期限為每年11月1日零時起至翌年3月31日24時止。

  第四條 供熱標準

  (一) 本合同所指供熱標準為:

  1、 室內溫度標準:按照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建設的房屋(節能建

  築)的居室平均溫度不低於18℃(含18℃);其他建築的房屋室內平均溫度不得低於16℃(含16℃)以上為合格。

  2、雙方同意非住宅室內溫度按不低於攝氏

  (二)採用熱計量方式供熱的,雙方約定的用熱量為每小時,室內溫度不得低於 ℃。

  第五條 熱費標準、支付方式、結算時限。

  (一) 熱費價格:執行鐵嶺市物價局檔案的供熱價格標準收取熱費。 民用供暖/建築平方米,共計 商用供暖/建築平方米,共計 機關事業單位 元/建築平方米,共計 元。 合同有效期內,遇價格調整時,按照調價檔案的規定執行。

  (二)熱費支付方式: 。

  (三)熱費結算時間:每年4月1日至10月30日期間用熱方將當期熱費全額支付給供熱方。

  第六條 供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有權按物價主管部門批准的價格標準向用熱方收取熱費;

  (二) 有權對用熱方的用熱情況及設施執行狀況進行檢查;

  (三) 有權檢查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用熱地點、數量、範圍內用熱,

  制止用熱方超量、超範圍用熱;

  (四) 有權在供熱之前對用熱方的採暖系統進行檢查;

  (五) 用熱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拒不交費的,供熱方有權限制或停

  止供熱;

  (六) 負責維修用熱方室內供熱系統及所連線的室外管道系統。雙方

  另有約定的除外;

  (七) 屬於供熱方管轄範圍內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或因各種原因不

  能正常供熱,或者中斷供熱,應當提前以有效形式公告用熱方,

  並立即組織搶修,並在規定時間內恢復供熱。因不可抗力原因

  造成不能正常供熱或中斷供熱除外;

  (八) 供熱方發現用熱方的供熱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通知用熱

  方。如用熱方未及時改正上述安全隱患,造成供熱方不能正常

  供熱或者供熱中斷,用熱方應當自行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

  失。

  (九)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和使用範圍向用熱方供熱。

  第七條 用熱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有權要求供熱方出具收費檔案及對確定的熱價、計量表具等

  申請複核;

  (二) 監督供熱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質量、時限進行供熱;

  (三) 對供熱方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申請仲裁和提出起訴;

  (四) 按照合同約定向供熱方交納熱費;

  (五) 用熱方增加、減少、遷移用熱設施的,暫停或者停止用熱的,

  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並辦理手續;停止用熱時,應當將熱

  費結清;

  (六) 變更房屋使用性質、變更戶名的,應當事先向供熱方申請並

  辦理手續。

  (七) 維護供熱設施的完整和原佈局,並配合供熱方對供熱設施進

  行維修。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供熱方的違約責任

  1、因供熱方責任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用熱方供熱的,應按照

  延誤供熱的時間,折算每日熱費退還給用熱方,還應當向用熱方支付不超過累計日熱費總額20%的違約金。

  2、 因供熱方責任,給用熱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

  賠償責任。

  3、 因供熱方的供熱設施出現故障,未能及時通知用熱人,給用熱方

  成損失的,由供熱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 用熱方的違約責任

  1、用熱方逾期交費的,應當支付每日熱費總額3‰的滯納金。

  逾期一個月仍不交熱費和滯納金的,供熱方有權限制其用熱或停止供熱。

  2、用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向供熱支付熱費總額不超過20%的違約金。

  3、用熱方擅自對供熱設施進行施工,用熱方應當賠償供熱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九條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有效期為長期年,本合同到期後,如雙方

  篇五:地熱採暖使用者維修協議書

  地熱使用者維修協議書

  甲方(開發單位):

  乙方(供暖單位):

  丙方(業主): 身份證號碼:

  丙方居住在由甲方建設、乙方供暖的 小區 號樓 單元 層 戶,房屋產籍號為: – – – 。該供暖系統採取了地熱形式,經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兩個取暖期內,如丙方地熱供暖系統不熱(乙方熱源達不到規定要求除外)或漏水,由甲方負責維修,所發生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安裝的地熱工程已經試壓驗收合格,如因丙方操作不當或隨意改裝而造成自己或第三方損失均由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三、三方以進戶口的鎖閉閥門為界。自鎖閉閥至室內的供暖設施在兩個取暖期過後由丙方負責維修、維護和更新改造;自鎖閉閥至室外的供暖設施由乙方負責維修、維護和更新改造。

  四、丙方不能私自在供暖系統上增加管道泵等設施,不能影響在同一供暖系統中的其他使用者正常供暖。否則,甲方有權提請乙方停止向丙方供暖,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丙方承擔。

  五、如丙方房屋產權發生變更,則應當與乙方辦理結清供熱費等相關手續,並將此協議告知新產權人,新產權人應當遵照此協議執行。如丙方未將此協議告知新產權人,而給甲方、乙方或其它第三方造成損失,均由丙方承擔一切責任。

  六、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開發單位): 丙方(業主):

  乙方(供暖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