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老子《道德經》第五十五章譯文及註釋
作者:李耳
含「德」之厚,比於赤子。毒蟲不螫,猛獸不據,攫鳥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精之至也。終日號而不嘎,和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氣曰強。物壯則老,謂之不道,不道早已。
註釋
1、毒蟲:指蛇、蠍、蜂之類的有毒蟲子。
2、螫:毒蟲子用毒刺咬人。
3、據:獸類用爪、足年攫取物品。
4、攫鳥:用腳爪抓取食物的鳥,例如鷹隼一類的鳥。
5、搏:鷹隼用爪擊物。
6、朘作:嬰孩的生殖器勃起。朘,男孩的生殖器。
7、嗄:噪音嘶啞。
8、知和曰常:常指事物運作的規律。和,指陰陽二氣合和的狀態。
9、益生:縱慾貪生。
10、祥:這裡指妖祥、不祥的意思。
11、強:逞強、強暴。
12、壯:強壯。
翻譯
道德涵養渾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嬰孩。毒蟲不螫他,猛獸不傷害他,兇惡的鳥不搏擊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頭卻握得很牢固。他雖然不知道男女的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卻勃然舉起,這是因為精氣充沛的緣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卻不會沙啞,這是因為和氣純厚的緣故。認識淳和的道理叫做“常”,知道“常”的叫做“明”。貪生縱慾就會遭殃,慾念主使精氣就叫做逞強。事物過於壯盛了就會變衰老,這就叫不合於“道”,不遵守常道就會很快地死亡。
評析
在本章裡,老子用誇張的手法這樣寫道:把“德”蘊含在自己的身心裡,而且積蓄得十分深厚,就像無知無慾的赤子,毒蟲、猛獸、惡禽都不會去傷害他,同時他也不會去傷害禽獸蟲豸,所以不會招引獸禽的傷害。他形象地說嬰兒的生殖器勃起和大聲哭喊,這是他精力旺盛和保持平和之氣的緣故。他講赤子的特點是柔弱不爭和精力未散,其核心還是“和”。車載說,老子書談到“和”字,有三處應予重視,一為“和其光”,一為“衝氣以為和”,一為“終日號而不嗄,和之至也”。它以“和光”與“衝氣”與“嬰兒”來說明“和”,都是在談統一,都是在談“混成”的狀態。“和光”就“復歸其明”說,當光射到了物件的時候,有射到的一面與射不到的另一面,“和其光”是把兩者統一起來,回覆到“明”的“混成”的狀態。“衝氣”是萬物的開端,萬物含有負陰、抱陽的兩方面,兩者經常是統一的,表現出用之不盈無所不入的作用。嬰兒是人的開端,少年、壯年、老年都以之為起點,但嬰兒渾沌無知,與天地之和合而為一。“和”所表示的統一,包含著對立在內,是有永恆性的,所以說“知和曰常”。(《論老子》,第69頁)老子承認“萬物並作”的世界的多樣性和普遍存在的矛盾,對社會上存在的佔有、掠奪、欺詐、征戰的狀況極為悲憤,把統一看成他所要追求、所要恢復的事物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