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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齡之“三境說”

王昌齡之“三境說”

  王昌齡之“三境說”是中國古代文論中之意境說最早、最明確的表述。它從主客觀關係方面闡述了意境學說中應當存在著的不同層次。

  意境,是中國古代文論中頗具民族特色的一個範疇。它的形成,經歷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從先秦至六朝,意境經歷了自發和自覺兩個發展階段。

  漢代之前為自發階段。其時,詩人們並不曾刻意創造意境,但意境卻客觀存在於一些詩歌之中。例如《詩經?周南??苡》清末方玉潤就曾評論:“讀者試平心靜氣涵詠其詩,恍聽田家婦女,三三五五,於平原曠野,風和日麗中,群歌互答,餘音嫋嫋,若遠若近,忽斷忽續,不知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曠,則此詩可不必細繹而自得其妙焉。”此詩意境甚美,但作為創作主體的勞動人民,只是客觀地記錄下了自己的生活情景,並未考慮到創造這樣一個意境。因此,可以說,此詩的意境是完全自發形成的,當然更談不上有理論總結。

  到了漢末六朝,文學進入自覺階段,文人五言詩的出現和成熟,使更多的理論家們開始自覺地探討詩歌理論問題。意境,作為詩歌理論中一個極其重要的方面,當然得到了發展。在其時著名的理論著作《文心雕龍》和《詩品》中,對意境的相關問題均有論述:“獨照之匠,窺意象而運斤。”(劉勰《文心雕龍?神思》)“指事造形,窮情寫物,最為詳切。”(鍾嶸《詩品序》)劉勰的論述中,提出了一個與意境理論密切相關的概念――意象。其意指在創作過程中,客觀現實反映於作家頭腦中後,主體創造性想象的具體呈現。而鍾嶸的論述中,則提出了意境範疇的若干審美特徵:詩人主觀情感與客觀事物、主觀情感與藝術形象均關係密切。此即言,漢末六朝時,意境理論已自覺地、零碎地出現於其時各類理論著作中,但仍舊缺乏系統的總結,因此,人們對之仍不甚了了。

  到了唐代,隨著詩歌創作的日益繁盛,創作經驗的日益積累,意境理論的提出亦如箭在弦,不得不發了。王昌齡的“三境說”,正是在此情形下提出的。它或許不太成熟,但因其具有承前啟後的歷史作用,故而不可或缺。

  一

  據現有資料看,王昌齡之《詩格》約成書於中唐代宗大曆年間。時當八世紀中葉,唐代詩歌剛剛經歷了一個極端鼎盛的時期,轉入了冷靜的低潮。這使得當時的詩論家們的理論總結成為可能,王昌齡在其詩論著作《詩格》中所倡之“詩有三境說”便可看作是此前山水詩藝術經驗及其個人創作經驗的總結;

  詩有三境:一曰物境。二曰情境。三曰意境。物境一。欲為山水詩,則張泉石雲峰之境極麗絕秀者,神之於心。處身於境,視境於心,瑩然掌中,然後用思,瞭然境象,故得形似。情境二。娛樂愁怨,皆張於意而處於身,然後馳思,深得其情。意境三。亦張之於意而思之於心,則得其真矣。

  此處,王昌齡將佛教術語“境”加以改造,引入了文學理論。“境”在佛教中,原指佛教徒在參加宗教括動時所產生的一種脫離現實的虛幻狀態,是一種佛教化的心靈空間;在文學理論(尤其是詩論)中,則指心理認識的物件空間。

  所謂“物境”,是王昌齡在接受傳統的“心物感應說”的基礎上,在總結了此前山水詩的創作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之“境”。其形成機制是:創作主體以客觀外界事物作為審美物件,並在主觀意識中對其進行取捨,然後啟動思維,將自己放入所取定之“境”中,使此“境”瞭然於胸,再書之於紙而成。據王昌齡論,山水詩中,“物境”易造;“物境”之特點,是形似。即“物境”中,雖有主體意識參與境象之取捨,但所注重者仍是對客觀事物的特點忠實地加以描繪。如“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之類均是其例。王昌齡之“物境”,並非憑空而來,而是對前代詩論的借鑑與發展。劉勰《文心雕龍?物色》中所言:

  自近代以來,文貴形似,窺情風景之上,鑽貌草木之中。吟詠所發,志惟深遠,體物為妙,功在密附。故巧言切狀,如印之印泥,不加雕削,而曲寫毫芥。故能瞻言而見貌,即字而知時也。

  對於王昌齡“三境”之“物境”,無疑有著極大的啟發作用。不過,王昌齡之論更為明確、系統。

  所謂“情境”,是一種抒情的'藝術之“境”。其形成機制是:將創作主體某些親身經歷過的人生感慨和生活感受作為審美物件,當其與特定的情景條件相契合時,便可幫助主體創造出主客觀交融的藝術之“境”。“情境”之特點是主客觀交融。以孟浩然《宿建德江》之“野曠天低樹,江清月近人”句為例。其意為原野空闊曠遠,極目遠望,遠處的天比近處的樹還低;江水清清,天地之間,無以為伴,只有月與人近。天比樹低,壓抑之感遂生,月與人近,則表明宿而未宿的詩人在此空闊遼遠之地,只能與無情無語之月為伴,孤寂之意愈濃。只此兩句,便將詩人之濃濃客愁淋漓寫出。由此,不難看出:雖無明言,但王昌齡所謂之“情境”,與其“物境”實不可分。換句話說,“物境”與“情境”均在主客體的參與下才能創造出來,但“物境”偏重客體,“情境”則偏重主體。更須著重指出的是:此處,王昌齡已注意到“境”之主客觀交融的特點。

  所謂“意境”,是一種更抽象、更主觀、更高層次之“境”。其形成機制是:創作主體以其儲存於主觀中的思想經驗為審美物件,觀照需藉以傳達思想經驗之媒介,以便二者相融合,創造出圓融之“境”。“意境”之特點是真。此“真”,不僅指創作主體思想經驗真,亦指所藉助之媒介真,更指所創造之“境”真。即以王昌齡《齋心》詩為例。其詩云:

  女蘿覆石壁,溪水幽朦朧.紫葛蔓黃花,娟娟寒露中。朝飲花上露,夜臥松下風。雲英化為水,光彩與我同。日月蕩精魄,寥寥天宇空。

  王昌齡深受佛教思想的影響,在其主觀意識中,必然儲存著與之相關的種種經驗,此種經驗必真。此真經驗憑藉女蘿、石壁,溪水、紫葛、黃花、寒露等真媒介物象,為我們營造了一個清涼雅淡之真“境”。由此,亦可推知,“意境”與“物境”情境”相同,亦為主體客體共同參與;但與形似之“物境”、主客觀交融之“情境”相比,“意境”更抽象、更主觀、亦更圓融豐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