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詩經·氓》中的另類婚姻
【編者按】《詩經》內容豐富,反映了勞動與愛情、戰爭與徭役、壓迫與反抗、風俗與婚姻、祭祖與宴會,甚至天象、地貌、動物、植物等方方面面,是周代社會生活的一面鏡子。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 送子涉淇,至於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 將子無怒,秋以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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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首《氓》選自“國風”中的“衛風”,歷來被認為是一首棄婦的怨詩。
《毛序》認為:“刺時也。宣公之時,禮義消亡,淫風大行。男女無別,遂相奔誘。華落色衰,復相背棄,或乃因而自悔,喪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風焉。美反正,刺淫佚也。”朱熹在《詩序傳》中也這樣說:“此淫婦為人所棄,而自序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但我們仔細品味,掩卷深思,不難發現此棄婦形象不同一般意義上的棄婦。
為說明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看現代婚姻與古代婚姻的差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1、締結形式不同:古代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現代婚姻是自由戀愛,法律確認。2、生活方式不同: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現代是一夫一妻制。3、解體方式不同:由於受男權制的影響,古代只有男方有權休棄女方;現代的離婚制度,男女雙方都有權利提出。下面就從這三點差異來解讀這首《詩經》中最長的古老詩歌。
一、婚姻締結形式:從詩中的“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可以看出,男女主人公是彼此認識情投意合。且感情之深達到“不見覆關,泣涕漣漣;既見覆關,載笑載言”的熱戀程度,雙方可能已經私訂終身。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女主人公並沒有被感情衝昏頭腦,而是非常理智地, 要求“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即完成古代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在這裡可以看出這一段婚姻與其它古代婚姻的不同:別人的婚姻是父母強加於子女,婚姻中的雙方彼此不認識,要等到成了親送入了洞房才能見到對方。與此相比,《氓》中的男女主人公的婚姻無疑是具有現代意義:自由戀愛,相愛在先,再以當時的結婚模式締結婚姻關係。他們的結婚儀式非常完整:有媒妁之言(子無良媒)、有預定婚期(秋以為期)、有古老的兇吉卜(爾卜爾)且得到的是“體無咎言”的吉卦、還有成婚的要主要環節———迎親禮。這一切都預示著:這是一段美滿且穩定的婚姻。
二、婚姻生活形式:對主人公婚後的生活,作品提及不多。但從文中內容還是可以看出,其婚姻生活是一夫一妻模式。詩中不見男子有三妻四妾,只有女主人公對男子用情不專的斥訴:“女也不爽,士貳其行。士也罔極。二三其德”。可以這樣來看待這一對夫妻的生活:男子從“抱布貿絲”應該可以認為,是一個類似於走街串巷進行物物交換的“貨郎”的角色,這一特定的職業決定了他整天在外遊走,說好聽點是為生計而奔波;同時也決定了他在從事自己職業的時候,會接觸到很多人,特別是女性(也許他與女主人公的相識也是透過這一方式認識的)。從“氓之蚩蚩”可見這男子比較開朗,會討貨主高興……這一切為他的”二三其德”創造了有利的.外部條件。再回頭來看看女主人公,婚後的她,卻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婦,“三歲為婦,室勞矣;夙興夜寐,有朝矣”,一個只顧做家務、蓬頭垢面不事自身修飾的“黃臉婆”了。這樣一來,男女主人公之間的距離就拉開了,男子在外接觸到的是象未婚時的女主人公一樣的靚麗女子,回到家面對的是這樣的一個妻子,這就為他的“二三其德”提供了一個內部條件。“女也不爽,士貳其行”,是的,作為一個好婦,女主人公是當這無愧的,是稱職的:早起晚睡,吃苦耐勞,辛勤持家……可是卻突略了自己,過早的“其黃而隕”。作品中的這一段婚姻,與當今社會很多家庭的解體是相同的:婚前花前月下,雙方都會為了對方而注重自己的容顏打扮,特別是女的,更是“女為悅己者容”;可一旦結了婚,男主外女主內的生活模式,使男子一如既往地保持風度翩翩,甚至是在妻子的調理下,更加地成熟而有魅力。可是女子就成了家庭的犧牲品了:她們會把整個身心放到家庭中去,一切以丈夫(若有了孩子,則是以孩子為主)為重,有的甚至於放棄自己原有的職業,全心全意當起家庭的“後勤部長”,可就是沒有了自己的位置。但她們的這種付出往往沒能收到同等的回報,因為在丈夫的眼裡,妻子已不是當年那個令他迷戀的她了。所以“士貳其行”的事情也就經常地出現了。
再者,就作品內容來看,男女主人公結婚時間不算短,從“三歲食貧”“三歲為婦”可以得知,可是在他們的家庭生活當中,卻沒有絲毫與生兒育女相關的字眼出現。中國人一向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一個女子成親多年沒有生育,這不能不說是夫妻情感疏遠的一個主要原因。所以應該可以這麼認為,《氓》中的這一對男女主人公的婚姻生活是建立在一夫一妻制的基礎上的,而在婚後的兩人生活中,男方屢屢移情別戀,使這段本該美滿的婚姻走上解體。
三、婚姻解體形式:作品中的女主人公無疑是很有個性的女子,勇於去愛也敢於放棄。在男子已變心或者說是移情別戀的情況下,女主人公不復是古代女子的“任勞任怨”了,她可以在家庭生活中“任勞無怨”,卻不能在婚姻生活中任丈夫花心而“無怨”。她不能允許丈夫的不忠誠不專情,從而發出了“及爾偕老,老使我怨”這樣的怨婦之聲。至此,他們的婚姻解體就已經成為必然。
在中國的古代婚姻中,女方是沒有任何發言權的。她們必須恪守“三綱五常”“三從四德”,完全喪失了自我。“在家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永遠在為別人而活著。出嫁女子在夫家是沒有地位的,不受歡迎了或是夫家人看其不順眼了,只有男方休棄女方而女方卻不能有任何的申辯之辭。然而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卻是一個異類,她敢於抱怨丈夫的不忠誠,用情不專。並且敢於主動放棄婚姻。“及爾偕老”應該是熱戀是男女主人公之間的“信誓旦旦”,成親多年,文中並沒提及男方對女方的不滿,最多就是一句“言既遂矣,至於暴矣”,這應該是感情疏遠之後的一種態度問題。男子因為“二三其德”,對妻子之外的其她女子有了感情,可是對於妻子他並沒有離棄之意。“士之耽兮,猶可說也”,也就是說男子的這種不專情的感情遊戲,在當時的社會風氣下是被大多數人所認可的。對於這樣的社會現實,女主人公卻敢冒天下之大不,發出“老使我怨”的呼聲。從這裡可以分,他們婚姻的解體,首先提出的應該是女方而非男方,女主人公的被棄,是一種“劉蘭芝”式的“請棄”。這是女性的自我意識的覺醒。對這樣的被棄回家,女主人公也有傷心但更多的是對維護自己尊嚴的堅定,“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另一點可以看出女主人公是主動請棄的是“兄弟不知,其笑矣”。對於女主人公的被棄回家,兄弟為什麼會“其笑矣”呢?而這裡的“不知”又所指何事呢?正常情況應該是是兄弟對女子被棄的同情才是人之常情,兄弟的一反常態,筆者認為可以這樣分:因為女主人公當初的婚姻是建立在她個人的意願之上,是與眾不同的自由戀愛,對這段婚姻也許家人早就不看好,而女主人公可能在成親之初就對他們的感情堅信不疑,更有可能對家人誇下海口:兩人情有多深,一定能與該男子白頭偕老。而今卻被棄回家,兄弟才會對其發出“笑”。而這裡的“不知”,是指兄弟對自己“主動請棄”的不知情,只有她自己心裡才清楚,如果也和別的女子一樣,任由丈夫的不忠誠和用情不專,那麼她也一樣可以繼續留在夫家“及爾偕老”的,是她自己不想“老使我怨”,可這樣的事情卻又不能與兄弟明說,因為上面說了,男子的這種“二三其德”在當時是被社會多數人所認可的。因此,女主人公只有“靜言思之。躬自悼矣”!
綜合以上三點可以看出《詩經•氓》中婚姻的另類性:古代婚姻中的棄婦是指被遺棄或被男方休棄的悲劇人物,而《氓》中的女主人公從戀愛到結婚到最後主動請棄,他的一系列婚姻過程無不具有明顯的現代婚姻特點。女主人公有其傳統賢良的一面,也有與當時的社會現實相悖的獨立人格,用今天的眼光來看待,她依然有一種“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個性魅力。也許正因為她的這種性格的兩面性,才使其具有永恆的文學價值,為人們所千古傳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