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執紀學習心得體會(通用3篇)
當我們經過反思,對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可以幫助我們總結以往思想、工作和學習。那麼問題來了,應該如何寫心得體會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監督執紀學習心得體會(通用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督執紀學習心得體會1
昔日老同事,今天階下囚。鏡頭裡,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原主任魏健已是滿頭白髮。十幾年前他因在河北高法工作優秀而被調入機關,意氣風發的樣子還留在同事的記憶中,與今時今日判若兩人。
他是十八大後中央紀委機關首個被查的廳局級領導幹部。當時有很多人不敢相信他被調查的訊息。在大家的眼裡,他工作很勤奮很認真,待人和氣,積極正面。但他在順境之中選錯了人生的道路,用權力去滿足私慾,最終淪為階下囚。
在這部片子裡,不僅有魏健、明玉清這樣工作多年的廳局級幹部,也有袁衛華、原屹峰這樣名校畢業的青年才俊。曾經風風火火的辦案能手、業務骨幹在金錢、利益的誘惑中迷失了自我,失去了底線,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各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紀檢幹部是查別人的人,誰來監督紀委,是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群眾關注的話題。
20xx年3月,中央紀委成立了專門監督“自己人”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片中用犀利的“刀刃向內”四個字形象道出這個室的職能。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機關談話函詢218人,組織調整21人,立案查處17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談話函詢5000人次,組織處理2100餘人,處分7500人。
這是以往從來沒有過的力度,查是一種決心、一種魄力,而把典型案例、教訓反思拍成專題片,是一種勇氣,也是一種自信。
培養業務骨幹不易,紀檢幹部倒下,更是影響惡劣,損失慘重。但代價不能白付。片中提到,在自清門戶的同時,中央紀委也積極完善制度、標本兼治。
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將審議《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這部規範性檔案正是總結了以往的經驗教訓,找準關鍵點和風險點,對監督執紀工作的流程、細節、標準作出了詳細的規範,在每一個關鍵關節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強化內控機制,防止權力濫用。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時時提醒著我們,只有信任沒有監督,信任就會變成放任。在電視機前,千千萬萬個紀檢幹部觀看這部片子時,相信會有很多人心裡百味雜陳。
監督執紀學習心得體會2
查處這些違紀違法的紀檢幹部,汲取深刻的教訓,讓紀檢監察機關進行了自我革命。
一是規範受理和處置問題線索。把問題線索的管理權從紀檢監察室分離出去,各渠道反映的問題線索統一交由案件監督管理室管理,每年進行線索大起底,要求各紀檢監察室清理掌握的問題線索,對處置流程作出詳細規定,並要求調取問題線索必須經過嚴格的報批程式。某一個人的意志,就不能夠決定這個線索的處置結論。
二是制定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不斷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嚴控決策權、審批權。在即將提交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的《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中,對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審理、監督管理等各個環節的程式、規則、許可權,進行了嚴格的規定。
三是對機關幹部在地方的行為進行明確約束。中央紀委制定了各種具體規定,如未經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與聯絡地區的工作物件交往;不得向聯絡地區釋出指示,答覆有關的諮詢和請示;不得與聯絡地區的`黨政領導幹部、私營企業主進行聯絡等等,四是組織制度創新,分權制衡。問題線索管理權已改由案件監督管理室掌握。下一步,地市級以上紀委將探索把日常執紀監督的職能分離出來,成立專門的執紀監督部門來負責,紀檢監察室專司執紀審查,不固定聯絡某一地區和部門,以避免長期接觸帶來利益瓜葛。同時,案件審理室作為最後一環,認真稽核、充分監督。每個環節各司其職,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五是“一案雙查”。加大自我監督力度,在查處一個案件的過程中,既要查黨員領導幹部的違紀問題,又要查執紀過程中是否有違紀違規行為,一旦發現要嚴肅問責。
六是規範涉案款物管理。從現場暫扣,到交接、移送、保管,最終處置,全過程制定了詳細的制度要求。同時,涉案款物資訊管理系統正在建設中,從暫扣開始,所有資訊都會上傳到數字化平臺,技術手段和制度管理相結合,保證對涉案款物全程有效監管。
七是藉助科技力量對紀檢系統加強全方位內部監督。覆蓋中央紀委47家派駐紀檢組和省市縣三級紀委的監督執紀資訊管理系統已經建成,所有資料和工作進展情況每天進行更新。所有的工作是自動抽取,自動上傳,自動計算,自動留痕,避免了人為的干預,對於問題線索、紀律審查等各項工作,都可以動態跟蹤,實時監督。
到底靠什麼,才能嚴防“燈下黑”?靠自我監督,靠對風險點的嚴格管理,靠制約制衡的有效機制,靠科技水平的提升,讓權力的執行始終處於制度軌道上,才能讓這支紀檢鐵軍自身硬起來,讓黨和人民真正信得過、靠得住。
監督執紀學習心得體會3
實踐探索在前、總結提煉在後,這反映了認識的規律,也是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重要經驗。制定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是對實踐探索的梳理、提煉、歸納、總結,體現的是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工作方法和作風。
堅持問題導向,實現制度建設的與時俱進。原有的案件審理工作條例頒佈於1987年,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修訂於1994年,不少內容已難以適應當前工作,100多個配套制度,規定零散、標準不一,關鍵環節存在制度漏洞,難以對紀委的權力執行形成有效制約,迫切要求整合監督執紀相關制度、制定一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的工作規則。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工作規則不能搞成紀委的“百科全書”。制定制度決不能貪大求全,試圖窮盡所有的工作環節、方法和制度,重複、替代所有的制度規定。規則的定位是工作規程,必須結合監督執紀實際,聚焦關鍵點和風險點,規範基本的程式和紀律。既然要起到自我約束的作用,就要有的放矢,從工作實際出發,提煉有效做法和具體實招。制度要尋求最大公約數,確保大多數人都能做得到,“法不責眾”不如不寫,自己做不到的也不要去要求別人,不能依據想象推演出一套邏輯,看上去形式很完美,但在實踐中無法執行,最終導致落入“制度陷阱”。
制定制度有一個由薄變厚、再由厚變薄的過程。首先必須弄清來龍去脈,做充分的歷史和現實的調查研究。不瞭解歷史就弄不清現實,更無以探究未來。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歷來有嚴格的紀律和規矩,散見於各個檔案規定,滲透在機關的文化傳承和一代代紀檢幹部的言傳身教之中,要把這些傳統和規矩總結出來,加以提煉完善。在制定規則的過程中,要透過剖析紀檢幹部違紀違法案例,查找出共性問題,把風險找準。這樣既把問題擺到歷史的程序中去回放,看看老規定執行得怎麼樣,梳理經驗和教訓;又立足當前,找到正確方向,研究解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再在此基礎上提煉、歸納,最後把實踐上升為理性認識,把規矩變成規則,用黨規的語言表述出來。
起草規則和徵求意見的過程,就是全國紀檢機關深入學習思考、加強紀律教育的過程。眾人拾柴火焰高。中央紀委召開部分省區市紀委書記座談會,要求認真梳理現有規定和工作實踐,請部分省區市紀委和中央紀委機關各部門聯絡實際、分頭研究、起草初稿。形成初稿後又下發全國182家紀檢機關征求意見,掀起了學習制度、研究規則的熱潮。在中央紀委七次全會上,又根據與會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對規則稿作出重要修改。透過上上下下、反反覆覆徵求意見和討論,各級紀檢幹部受到了培訓、教育和警示,增強了紀律和規矩意識,提高了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統一思想、形成共識,最終還要落實到行動。紀檢幹部要有強烈的政治意識、紀律意識,嚴格按規則辦事。要用規則帶好隊伍,加強教育和管理監督,讓規則成為紀檢機關依規治黨、強化自我監督的制度利器。